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9.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露天开采矿山(含砂石料厂)扬尘整治,建立完善整治矿山企业台账清单。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有关县(市)区政府务必做好扬尘管控,切实减尘抑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0.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市农牧局要切实加强安排部署和督查检查,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建立辖区内秸秆焚烧易发多发区域清单,落实县包乡(镇)、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对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建立秸秆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密切监测各地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在大气督查和巡查过程中强化秸秆露天焚烧检查,自2018年10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林业(园林)局
21.实行烟花爆竹重点区域禁放。元旦、春节期间,各县(市)区按照已划定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时间,及时发布禁放通告,并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公众遵守执行。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区域,认真落实好喷雾降尘、湿法清扫等精细措施,切实减少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环保局、安监局
(四)严查机动车污染。
22.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严格落实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加大黄标车、农用机动车、农用机械闯禁行区域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扣分、罚款等处罚规定,10月底前,完成一轮专项整治。“冬防”期间,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禁高排放车辆进入市区。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23.强化车用油品监督管理。2018年10月底前,集中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商务、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以城乡结合部、国省道、企业自备油库和物流车队等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黑加油站点和黑移动加油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从严从重处罚。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环保局
(五)强化错峰生产与运输。
24.实行差别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10日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以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少于取暖新增排放量为原则,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依法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以2018年10月产能计。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25.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冬防期间钢铁产能限产50%;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焦炉炉体加罩封闭、配备焦炉烟囱废气脱硫脱硝装置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可不予错峰。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含铸造用生铁高炉)冬防期间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市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6.建材行业实施全面错峰生产。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矿物棉、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冬防期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玻璃企业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采取停产保炉等方式限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7.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针对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应急预案中,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28.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环保、气象等部门联动,建立环境保护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空气质量会商及重污染天气联合研判预警机制。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提示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按相应级别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气象局
29.夯实应急减排措施。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编制,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备案。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
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清单化管理。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要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同应急级别停产限产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广利用电量、视频监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实企业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气象局
(七)强化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管。
30.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全面排查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焦化、有色等重点企业及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2018年底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全部完成安装。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
完善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完成自治区交办的固定垂直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安装。完善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实现环保、公安部门信息共享,2018年底前全面推行使用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
落实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交警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3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力度,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及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
落实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八)坚决杜绝“一刀切”。
32.实行差别化管理,严禁“一刀切”方式,避免平时不作为、不担当,秋冬季大气专项行动期间因担心问责而采取一律停工停产的“一刀切”行为,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坚决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给合法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应少限产或不予限产;对以天然气、电力、电厂热力为燃料或热源的铸造、陶瓷、砖瓦、玻璃棉、石膏板、防水建筑材料、岩棉、矿物棉等企业,可少限产或不予限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纳入错峰生产方案中,实施停产治理。对涉及重大民生保障不予错峰生产的,各地要严格审核,并由相关部门上报银川市工信局备案。对“散乱污”企业整治,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小作坊”“散乱污”企业数量、特点、分布等情况,既要大力整治,也要注重引导,在整治工作中要尽量避免不良社会影响。
对供热燃煤锅炉淘汰、居民散煤“双替代”等要按要求时限完成任务,避免临近供暖期因未完成淘汰或改造任务给群众温暖过冬带来影响。进入供暖期未完成淘汰或改造任务的,承担居民供暖的燃煤锅炉等炉具继续使用,待供暖期结束后再实施淘汰或改造。对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对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开展整治。
对机动车限行,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法启动并按规定执行,避免出现大范围、长周期、全时段限行现象,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合理划定禁燃区范围和明确禁燃时段,不得出现全城禁放等简单粗暴政策。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交警分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全市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组织调度、督查、约谈等事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在2018年10月底前,制定本地落实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一岗双责”。
(二)实施专项督查。银川市大气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在“四尘”治理方面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燃煤污染治理方面重点是燃煤小锅炉淘汰落实不到位和死灰复燃等问题以及散煤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方面重点是企业超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完成提标改造、VOCs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不落实等问题;面源污染治理方面重点是建筑工地扬尘、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是柴油车管控、落实不力等问题;以及错峰生产未有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管理。
(三)加大督查问责。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周调度、半月通报预警、月督查约谈,每周调度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半月通报并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下发预警通知函;每月开展督查检查,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县(市)区,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或下达履职建议书;对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四)强化信息公开。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当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主动向公众介绍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污染成因,积极宣传采取的应对措施,满足公众知情权。要确保统一口径,避免多渠道发声。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重点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对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曝光。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2024年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到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严格落实西安咸阳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实施“创A、增B、减C、清D”行动,执行统一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和重大活动期间大气污染管控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调整,落后产能淘汰更新,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升和深度治理,组织重点行业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或
2023年最后一个月,大气治理领域多项重磅政策扎堆亮相。历时3个月,2次征求意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这个备受关注的大气治理政策终于正式发布。该《方案》覆盖51个城市,提出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深入推进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持续
随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发布,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有了新一轮秋冬季治气攻坚“路线图”。《方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要点?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予以解读。实施范围看齐《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覆盖51个城市20
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各地要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保障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用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5509台。详情如
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其中提出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序推进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15日起就《山东省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山东省将持续提升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水平,推动具备条件的长流程钢铁企业创建环保绩效A级。2023年12月底前,水泥、焦化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
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和8项国家生态环境
10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推进会,通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并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省长杨勤荣出席会议并讲话。杨勤荣指出,秋冬季是决定全年目标任务能否完成最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按照省委、省政
10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其中,《意见》提出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受到高度关注。如何系统理解“美丽蓝天”建设?下一步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近日,202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23年江苏省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64公里,完成农村改厕67.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9个,新建农村生态河道6000公里。毫不动摇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化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
3月22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和银川市各县(市)区就业与创业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区外高校负责人“访企拓岗促就业”银川行活动拉开帷幕,青海大学、陇东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西安翻译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等来自区外的12所高校参加活动。“希望我们能
碳中和时代背景下,光伏作为最具代表的清洁能源之一,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发展清洁能源最重要的支撑,是实现“低碳和全球气候目标”的关键路径之一。东方日升从2002年开始进入光伏行业,至今已经积累了20多年光伏产品研发和制造经验,多年来,始终处于行业Tier1行列。行业的每次技术和产业升级,不管
1月19日,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京能天下川小区,宁夏首批45套有序充电桩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2023年前三季度,宁夏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8万辆,同比增长90.35%。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增多,居民在高峰期集中充电时用电负荷会大幅增加。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
近日,华晟新能源喜马拉雅异质结组件在国家光伏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CPVT)宁夏银川户外实证基地的半年实证结果出炉。数据显示,2023年6月至11月,华晟异质结组件较TOPCon组件的单瓦发电量平均增益为3.34%,高双面率、低温度系数、低功率衰减是异质结组件发电量取胜的关键要素。该实证电站位于宁夏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现代煤化工与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11月11日,全国现代煤化工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大会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召开。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陈晓军致欢迎词,希望通过共同体的建设,为产业发展贡献力量。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孔军峰作了致辞
10月9日,*ST红相公布,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和资产结构,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日前,宁夏银川西夏区兴泾镇黄花村村民反映,他们村有三百多亩耕地成了大型垃圾场,有的田里垃圾甚至堆了三米多高。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月18日通报称,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西夏区兴泾镇黄花村农田堆满垃圾》信息上的批示,银川市立即成立问题调查组,由市政府分管领
9月12日,随着贺兰山—典农220千伏线路工程165号—181号架线段18处跨越点导线间隔棒安装完成,贺兰山—典农220千伏线路工程导地线架设攻坚阶段顺利完工。配合此次线路跨越施工而停运的220千伏西夏甲、乙线及银川热电厂二期随即恢复供电。为做好此次线路跨越施工及电网限负荷风险等工作,银川市发展改革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3年银川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银川市共有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7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7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29家。一、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7家)1宁夏苏银产业园再生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上实环境(
宁夏贺兰山—典农220千伏线路工程9月12日顺利完成。此次架线作业跨越了铁西联络线铁路、银川绕城高速等18处地点。线路连接贺兰山750千伏变电站与典农220千伏变电站,是加强银川市经开区西区与青铜峡市区域电网连接的重要输电通道。据了解,该线路工程全长73.9公里,是银川近十年来建设最长的线路,投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目标到2025年,银川市噪声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基本掌握辖区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深入落实治污责任,逐步提高噪声治理水平,声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打造安静城市,形成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