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9.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露天开采矿山(含砂石料厂)扬尘整治,建立完善整治矿山企业台账清单。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有关县(市)区政府务必做好扬尘管控,切实减尘抑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0.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市农牧局要切实加强安排部署和督查检查,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建立辖区内秸秆焚烧易发多发区域清单,落实县包乡(镇)、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对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建立秸秆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密切监测各地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在大气督查和巡查过程中强化秸秆露天焚烧检查,自2018年10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林业(园林)局
21.实行烟花爆竹重点区域禁放。元旦、春节期间,各县(市)区按照已划定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时间,及时发布禁放通告,并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公众遵守执行。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区域,认真落实好喷雾降尘、湿法清扫等精细措施,切实减少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环保局、安监局
(四)严查机动车污染。
22.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严格落实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加大黄标车、农用机动车、农用机械闯禁行区域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扣分、罚款等处罚规定,10月底前,完成一轮专项整治。“冬防”期间,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禁高排放车辆进入市区。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23.强化车用油品监督管理。2018年10月底前,集中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商务、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以城乡结合部、国省道、企业自备油库和物流车队等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黑加油站点和黑移动加油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从严从重处罚。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环保局
(五)强化错峰生产与运输。
24.实行差别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10日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以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少于取暖新增排放量为原则,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依法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以2018年10月产能计。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25.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冬防期间钢铁产能限产50%;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焦炉炉体加罩封闭、配备焦炉烟囱废气脱硫脱硝装置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可不予错峰。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含铸造用生铁高炉)冬防期间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市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6.建材行业实施全面错峰生产。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矿物棉、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冬防期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玻璃企业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采取停产保炉等方式限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7.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针对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应急预案中,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28.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环保、气象等部门联动,建立环境保护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空气质量会商及重污染天气联合研判预警机制。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提示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按相应级别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气象局
29.夯实应急减排措施。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编制,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备案。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
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清单化管理。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要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同应急级别停产限产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广利用电量、视频监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实企业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气象局
(七)强化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管。
30.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全面排查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焦化、有色等重点企业及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2018年底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全部完成安装。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
完善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完成自治区交办的固定垂直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安装。完善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实现环保、公安部门信息共享,2018年底前全面推行使用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
落实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交警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3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力度,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及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
落实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八)坚决杜绝“一刀切”。
32.实行差别化管理,严禁“一刀切”方式,避免平时不作为、不担当,秋冬季大气专项行动期间因担心问责而采取一律停工停产的“一刀切”行为,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坚决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给合法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应少限产或不予限产;对以天然气、电力、电厂热力为燃料或热源的铸造、陶瓷、砖瓦、玻璃棉、石膏板、防水建筑材料、岩棉、矿物棉等企业,可少限产或不予限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纳入错峰生产方案中,实施停产治理。对涉及重大民生保障不予错峰生产的,各地要严格审核,并由相关部门上报银川市工信局备案。对“散乱污”企业整治,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小作坊”“散乱污”企业数量、特点、分布等情况,既要大力整治,也要注重引导,在整治工作中要尽量避免不良社会影响。
对供热燃煤锅炉淘汰、居民散煤“双替代”等要按要求时限完成任务,避免临近供暖期因未完成淘汰或改造任务给群众温暖过冬带来影响。进入供暖期未完成淘汰或改造任务的,承担居民供暖的燃煤锅炉等炉具继续使用,待供暖期结束后再实施淘汰或改造。对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对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开展整治。
对机动车限行,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法启动并按规定执行,避免出现大范围、长周期、全时段限行现象,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合理划定禁燃区范围和明确禁燃时段,不得出现全城禁放等简单粗暴政策。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交警分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全市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组织调度、督查、约谈等事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在2018年10月底前,制定本地落实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一岗双责”。
(二)实施专项督查。银川市大气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在“四尘”治理方面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燃煤污染治理方面重点是燃煤小锅炉淘汰落实不到位和死灰复燃等问题以及散煤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方面重点是企业超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完成提标改造、VOCs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不落实等问题;面源污染治理方面重点是建筑工地扬尘、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是柴油车管控、落实不力等问题;以及错峰生产未有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管理。
(三)加大督查问责。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周调度、半月通报预警、月督查约谈,每周调度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半月通报并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下发预警通知函;每月开展督查检查,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县(市)区,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或下达履职建议书;对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四)强化信息公开。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当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主动向公众介绍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污染成因,积极宣传采取的应对措施,满足公众知情权。要确保统一口径,避免多渠道发声。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重点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对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曝光。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与尾气超净排放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125-ZB00001),本项目包括3个子项,即熔炼炉环境集烟系统升级改造、还原炉烟化炉环境集烟系统升级改造、锌冶炼湿法系统尾气酸雾治
临汾市人民政府12月6日发布《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12月底前,古县盛隆泰达、宏源焦化项目实现熄焦方式“干备干”,加快推动安泽圣鑫、蔺鑫焦化项目备用干熄焦建设;持续开展创A退D工作,12月底前,全市A、B(B-)级和引领性企业数量力争达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开征求《自治区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提级扩面”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以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为立足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企业加快节能、降耗、减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11月18日印发《铜川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铜川市将全面推进VOCs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排放高浓度有机废气污水处理厂(站)排查整治;加强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排放的有机废气的密闭收集处理,不断提升涉VOCs企业治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十条内容。一是总体要求;二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三是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四是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
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7月12日印发《漯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等多项举措。总体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
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开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确立了开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2024年蓝天保卫执法行动方案》,确定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发现和交办问题等8个重点对象,大气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等11项重点内容,持续推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地见效,严厉打击涉气领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蓝天保卫执法行动方案为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2024年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到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严格落实西安咸阳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实施“创A、增B、减C、清D”行动,执行统一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和重大活动期间大气污染管控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秦都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秦都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路华泰假日酒店2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YZJ-QDCG-20240002项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李天威首次以大气司司长的身份亮相发布会,围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主题介绍有关工作。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公开资料显示,李天威,1971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长期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工作,2015年12月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总工程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计划》共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108项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到2027年底,全市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包括《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绩效评价,推进重点区加强汽车制造、电子、火电行业创绿先行先试,建立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1月1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大兴区持续
北极星储能网讯:2月18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了《2025年银川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2025年银川市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其中包括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贺兰县金贵镇200MW/400MWh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金贵镇片区)、宁电投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
2月18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银川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重点项目8个,规模达到3.29GW,其中续建项目2个,分别为华晟新能源20GW异质结专用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一期)、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MW光伏复合项目;新建项目6个,规模达到3.2GW,包括国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8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5年银川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其中包括宝丰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等7个储能相关项目,共计超1.2GWh,有3个新建项目,其余为续建项目。储能相关项目见下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8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5年银川市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其中包括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贺兰县金贵镇200MW/400MWh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金贵镇片区)、宁电投青龙山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二期等24个储能相关项目,共计超2.76G
北极星储能网讯:2月12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银川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5—2030年)》。其中提出,形成“风光储充”一体化能源网络。构建以充电站为中心,风光储充互补的能源网络,实现区域全覆盖,提升充电效率,保障绿色能源供应。鼓励在现有集中式风电场、光伏电站、储能电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0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出,突出以绿电牵引产业发展,聚焦“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氢”多能互补,实施国能灵绍光伏大基地、昆工新型储能电池等新能源项目20个,加快建设绿电园区、绿电小镇,提升绿电消纳能力,构建新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0日,宁夏通久新能源经济开发区100MW/200MWh储能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告发布,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018万元,折合单价1.251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陕西网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1月12日,宁夏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银川市人民政府市长陶少华发布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报告明确2025年工作安排,其中提出,制定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牵引产业绿色化转型实施方案,推进国能灵绍光伏大基地、中广核离网制氢等20个项目,打造马家滩
截至1月5日,国网宁夏银川供电公司顺利完成了闽宁24小时绿电连续试运行工作,成功验证了闽宁“绿电小镇”具备24小时绿电供应能力,实现了项目年度建设目标。国网银川供电公司与永宁县政府联合成立工作专班,搭建政府指导、电网牵头、企业参与的合作平台,统筹电网、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负荷各环节
近期,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交易中心平台购买绿证共计131万张,折合电量约为13.1亿千瓦时,这也是目前宁夏银川全市范围内开展用户侧购买绿证规模最大的一次。2024年9月,贺兰县企业银川一方玻璃棉有限公司率先与霍城县光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达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合作,采购新疆平价光伏
根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2025年1月2日10时01分在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北纬38.40度,东经106.22度)发生4.8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截至目前,震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线路未发生跳闸及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异常情况。地震发生后,宁夏银川供电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地震四级应急响应。该公司安监、运检、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