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山东省滨州市发布《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详情如下: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1号
《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9月12日经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
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8年9月12日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 2018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镇宜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县城、镇规划区和实行城镇化管理的新型农村社区,国道、省道、铁路沿线村庄等区域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第三条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五条 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县(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本辖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工作,并督促、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计生、工商、环境保护、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制重要地段景观、户外广告、照明、停车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市、县(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城镇容貌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逐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待遇。
第八条 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民遵法守法意识,自觉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秩序,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第九条 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 责任区管理
第十条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和责任要求。
第十一条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城镇道路、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居民住宅区、街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行专业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三)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机场、车站、公交站点、风景区、码头、停车场、集贸市场、文化、体育、娱乐、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隧道、河道、水域及沿岸,由管理单位负责;
(六)施工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待建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七)临街商户、各种摊点周围由经营者负责;
(八)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场地等由所有权人、使用者或者管理者负责。
责任区或者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并书面告知责任人。
第十二条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保持城镇容貌整洁,无乱扯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种植、乱养殖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渣土;
(三)按照责任分工定时清扫、保洁,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无蚊蝇滋生;
(四)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五)及时劝阻、制止损害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 城镇容貌管理
第十三条 城镇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广告标识、照明、公共场所、水域、居住区等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充分体现城镇特色和当地风貌,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十四条 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临街立面应当保持整洁,顶部、阳台(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晾晒有碍城镇容貌的物品;透明临街幕墙、门窗内侧不得设置电子显示屏等广告标识,设置警示腰线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
城镇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独立庭院的所有权人、使用者或者管理者不得室(院)外经营、制作或者屠宰,未经批准不得室(院)外乱摆乱放。
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外墙、顶部架设线路,安装空调、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设施,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封闭阳台不得超出阳台底面外沿和层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外观。
第十五条 禁止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张贴、悬挂、涂写、刻画;禁止擅自在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实施商业流动宣传、经营、表演、种植、晾晒等影响城镇容貌的行为。
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以及公共区域的所有权人、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发现张贴、悬挂、涂写、刻画或者商业流动宣传、经营、表演、种植、晾晒的,应当立即制止或者清理。
第十六条 架设电力、有线电视、通信等各类管线、杆体、箱体等,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废弃的管线、杆体、箱体等设施应当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者及时拆除。
第十七条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合理布局、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科学设置各类市场,方便居民生活。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地新鲜蔬菜水果成熟上市时间,合理设置临时性瓜果蔬菜市场或者早市、夜市等,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街巷、居住区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服务栏,供有关组织和居民免费发布便民信息。
第十八条 城镇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及时管护,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者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九条 城镇照明设施应当依据城镇照明专项规划设置,并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照明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保持照明设施整洁、完好和正常运行,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通道通畅,不得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不得以强光照射居民住宅。
重要区域、重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景观照明应当纳入城镇照明设施监控系统,由其产权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照明设施产权(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市、县(区)、镇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和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启和关闭。
第二十条 在城镇道路上设置各种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产权(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其完好、正位。
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日巡查制度,发现或者得知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丢失、破损或者移位时,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采取避险措施,并在24小时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
产权单位无法确定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占用城镇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的,应当征得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一)临时堆放物料的;
(二)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三)举办宣传、促销等活动的。
第二十二条 开挖城镇道路、维修管道、清疏河道或者供排水管(沟)产生淤泥、污物的,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理。
第二十三条 城镇水域应当保持水面、岸坡清洁,无暴露垃圾、动物尸体、藻类、油污等废弃物、污染物。不得在城镇水域内放置设置渔网、渔箱或者其他阻鱼装置。
第二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整洁,不得乱堆乱放或者焚烧废旧物品,并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城市、县城建成区内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牛、马、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等。依法从事教学、科研或者其他特殊活动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不低于四米的硬质围挡,按规定设置公益广告,并保持完整、整洁;
(二)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
(三)施工时采取遮盖、喷洒等防尘措施;
(四)及时清运渣土等垃圾;
(五)在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立车辆清洗设备,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
(六)按规定排水,不得污染路面;
(七)工程停工、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镇道路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路段和期限内进行。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据鄂尔多斯市城投集团消息,6月5日,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如期实现主厂房垃圾池“出零米”,主体结构“破土而出”,工程建设首战告捷。这意味着项目首个重要里程碑按期落地,主体建设进入地面以上施工阶段。该项目由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日前,云南峨山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中标公告发布。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单价66.65元/吨。该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提供峨山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确保生活垃圾100%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二次废弃物处理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峨山县城市生活垃圾约123吨/天,按实结
6月4日,四川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3298.06平方米,新建日处理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500吨/天的焚烧发电厂一座。配置垃圾焚烧系统1x12MW汽轮机、1x12MW发电机、除灰渣系统、余热锅炉及全厂热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2025年5月28日,福建安装漳州分公司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隆重举行首车垃圾进厂仪式,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调试运行阶段,助力云阳县迈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新阶段。“我宣布,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首车垃圾进场卸料!”28日上午10时,随着进场指令的下达,3辆满载
5月26日,北京衡燃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正式签署《生活垃圾焚烧及工业园蒸汽供应项目合作协议》。衡燃科技法人兼总经理陈宣与科右中旗委常委、副旗长杨梦轩代表双方签字,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项目建设迈出关键性第一步。该项目拟采用衡燃科技与清华大学联合研发的湍动床(T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5月27日15时58分,武汉天源集团投资3.6亿元建设的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实现首次并网一次成功。广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云南省文山州重点环保能源项目,是武汉天源环保集团继谷城、师宗、孟州项目后第四个投产的环保能源项目,项目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可实现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
日前,陕西榆林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1300吨、污泥100吨。现将2×500吨/日循环流化床焚烧处理线改造为两条60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焚烧处理线+2×N12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垃圾渗滤液与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详情如下:[
6月4日,四川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3298.06平方米,新建日处理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500吨/天的焚烧发电厂一座。配置垃圾焚烧系统1x12MW汽轮机、1x12MW发电机、除灰渣系统、余热锅炉及全厂热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6月3日,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699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9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0.3平方米。拟建设垃圾焚烧主厂房一座,总建筑面积6465.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90.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5.55平方米。油泵房一座建筑面积50.
近日,綦江三峰公司顺利通过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织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等级评价,获评“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这也是三峰环境集团旗下第11座获此殊荣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此前,由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来到綦江三峰公司,通过现场核查及资料检查,从环境、安全、质量三个方面对公司的工程建设、运
5月28日,云南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迎来重要时刻——首批垃圾顺利进厂。这标志着元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将开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篇章,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增添动力。项目现场,垃圾运输车辆有序排列,经工作人员引导,通过地磅称重后驶向卸料大厅。首批垃圾的顺利进厂,为后续
5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九章五十二条,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近日,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京内飞灰运输处置委托服务公开竞价的公告。北京环卫集团京内所属共有阿苏卫、安定、南宫、房山和平谷5家焚烧发电厂,经初步测算,2026年需外运螯合处置的飞灰量约0.6万吨,需外运综合处理利用的飞灰量约2.5万吨,合计约3.1万吨;2027年需外运综合处理利用的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垃圾填埋场有限空间安全防范工作要求,2025年5月9日,由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办,雅安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环保能源”)承办,雅安市环境卫生行业安全管理暨垃圾填埋场有限空间安全防范培训会圆满成功。1、雅安市城管执法局
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深化推进全域“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域“无废岛”建设成型起势,4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形成引领示范。全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利用效率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危险
5月23日,广西平果市城区环卫一体化运行服务项目发布中标公告,百色中成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了该项目,中标金额1.25958亿元。本项目对平果市城市建成区(含平果工业区、平果铝业片区)的城市道路、街巷内的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社会化服务,实行“业务+经费”全包干,包括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5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九章五十二条,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
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深化推进全域“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域“无废岛”建设成型起势,4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形成引领示范。全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利用效率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危险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5月22日正式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指出:统筹提升能源安全供应能力。夯实市内电源基础,加快推动两江燃机二期等天然气发电、合川双槐三期煤电项目,加快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力推进外电入渝工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提出,健全以治水治气为牵引的“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打好治水攻坚战,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进度,全域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打好治气攻坚战,严格控制PM2.5浓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协
近日,全国人大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法典》)全文,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涉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等多个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进一步构建党委和政府领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科技支撑、社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3日,上海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其中提出:深入推进工业通信业领域碳达峰,加快布局和培育绿色低碳新赛道产业发展,推动新型储能、绿色燃料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另外在附件重点工作任务上,还提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核心支撑作用,依托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