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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后,如何强化制度的落地实施,如何实现对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的公平公正和一视同仁?如何真正意义上推动我们强调的"非禁即入"的普遍落实?
徐善长:
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在党中央的关怀和支持下,我国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不同所有制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等方面的待遇应该完全公平。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给市场主体松绑减负,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创新创业活力。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适用于境内外各类市场主体的一致性管理措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后,我国对市场准入的审批将实行"清单化"管理。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清单之外针对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批事项。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得采取额外的准入管制措施。对于清单内的管理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审批条件和流程,对所有市场主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减少自由裁量权,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投资经营等方面,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此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版)》,请问2018年版和试点版有哪些区别?徐司长刚才也提到了一些,能不能系统的说一下。谢谢。
万劲松:
《清单(2018年版)》是在《清单(试点版)》基础上修订形成的,基本延续了《清单(试点版)》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保证了清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清单试点情况和各方面意见,主要在三个方面对《清单(试点版)》进行了调整修订。
一是增加清单说明。《清单(试点版)》没有清单说明,在试点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和市场主体提出希望有一个把握清单总体遵循的指导说明,将一些具体原则和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清单(2018年版)》增加清单说明部分,作为了解把握清单总的遵循,以便市场主体和各级政府正确理解和使用清单,增强清单的可操作性以及与其他相关事项的协调性。
二是优化清单结构。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首先,主清单不再逐条列出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项,具体相关法律措施以清单附件形式列出,便于市场主体参考。(例如《清单(试点版)》中"禁止围湖造田(地)和违规围垦河道"、"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在临时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设施"等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性规定是所有人和所有市场主体都必须遵守的普遍性规定,不仅市场主体不能违反,其他任何人也不能违反。但是,市场主体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往往容易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因此,将这些与市场主体投资经营密切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作为附件列出,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其次,将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修订调整的7条措施作为附件列出,其他措施不再逐条列出。调整的7条措施包括国务院出台文件有明确要求调整的、国家标准已经修订的和试点过程中发现确需调整的情况。第三,在清单中增设"地方性许可措施"栏目,进一步提升清单的完备性。这些地方许可措施主要把地方法规设立的准入类许可事项纳入进来,解决了地方根据《行政许可法》设立的地方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与全国清单如何衔接的问题,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再有空白领域。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缩减清单事项。此次修订从是否符合清单定位要求、是否合法有效、表述是否准确等方面对清单事项和管理措施进行逐条评估,并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做到该减的坚决减,该留的科学留,该增的合理增。经上述几个方面调整,《清单(2018年版)》共列禁止和许可类事项151项,总体上比《清单(试点版)》原有的328项减少了177项,压减幅度达54%。
央视财经记者:
这张负面清单比试点减少177项,但是我发现这张清单目前还有83页,请问徐司长,下一步对于放宽市场准入咱们还有怎样的考虑?会不会进一步缩减这张单子?
叶军:
目前,列入《清单(2018年版)》的措施,都是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市场准入环节管理措施。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力度很大,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列入《清单2018年版》的事项已经比《清单(试点版)》有所减少,市场准入门槛也不断降低。但是,列入清单的市场准入环节管理措施确实依然较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余地仍然很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空间依然很大。不断放宽市场准入是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下一步,要在《清单(2018年版)》的基础上,以放宽服务业准入为突破口,通过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抓紧清理修改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准入规定,推动各领域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不断缩减清单事项,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
徐善长:
我补充一句,现在"放管服"改革力度很大,所以根据放管服改革的内容,我们要对负面清单实时调整,"放管服"改革取消的审批事项,负面清单也不再列入,你就可以不经过审批进入相关行业或者领域。十九大报告讲放宽服务业的准入,对市场化改革都有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的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各方面政策做好衔接。
凤凰卫视记者:
刚才徐善长司长谈到外商准入负面清单和这个负面清单的关系,现在负面清单这个词很火,一些地方包括行业,区域性的或者行业性的负面清单,如何处理这个负面清单和其他负面清单的关系?
徐善长:
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责边界,收缩政府审批范围,减少政府对微观市场的干预,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主动权,是市场准入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体现了我国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的信心和决心。负面清单这种管理模式很新,负面清单这个词确实很热。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之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大胆闯、大胆试,出台了一些以负面清单为名的管理措施,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制定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也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负面清单是一项创新性的重大改革,在市场准入管理领域,为了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强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全国统一性,要求实行"全国一张清单"。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应由国务院统一制定,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变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的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负面清单,应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确需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以目录形式发布,并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例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互联网行业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已统一纳入《清单(2018年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如何确保负面清单中条款是适应当前或未来经济发展的?什么情况下可进行有必要的修订?
叶军: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遵循法治原则,虽然列入清单的事项都是于法有据的,但是有些事项制定时间较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与当前的技术工艺发展、产业调整升级、市场发展阶段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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