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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发布《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七章、三十八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职责、监管部门、主体责任、绿色示范区、船舶水污染物收集和接收、电子联单、岸电使用、大气污染治理、船舶洗舱、修造拆解、燃料供受作业、船舶打捞作业、船舶污染事故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日前发布的《引领绿色航运发展》报告显示,由船舶排放导致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各大人口密集城市总排放量的比例相对较大,且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仍面临改造成本高、推广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我国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治理亟需引起更多重视。氮氧化物排放问题日益凸显根据NRDC对过去5
记者3日从天津大学获悉,该校环境学院刘庆岭研究员科研团队通过简单易行的沉淀法,成功设计制备了基于氧化铬的新型催化剂体系,可应用于船舶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处理。该研究得到了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资助,填补了国内船舶尾气处理领域技术空白,相关研究成果在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在已设立的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控制地理范围,严加控制排放要求,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促进沿海和内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此方案明确了要通过设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以下简称排放控制区),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持续改善沿海和内河港口城市空气质量。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今年1月,我国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了三个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改善我国沿海和沿河区域特别是港口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船舶节能减排和绿色航运发展。以前的船舶排放造成了哪些污染问题?对于减排,交通运输部将采用哪些措施和手段,原则是什么?新规将对公众、航运企业
随着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已成为社会共识。2月1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我国将首次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经初步测算,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后,到2020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硫氧化物和颗粒物
近日,环境保护部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意见,将填补我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空白。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说,经估算,仅全国运输船舶(不包括渔船),通过标准所要求的提高燃油品质,每年将削减二氧化硫约95万吨。征求意见稿将
中国环保部8日通报称,《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即日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若新标准正式颁布实施,将是中国首次发布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国家标准。据了解,针对船舶排放的水和固废污染控制,中国已经制定了相应标准,但针对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2020年已近在眼前,按照IMO(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明年1月1日起,全球范围内实施船用燃油硫含量不得超过0.50%m/m的规定。但在燃料LNG和加装脱硫装置短期内无法替代、低硫油成本升高和监管监测手段薄弱等影响因素下,不论船东还是监管人员,都难免焦虑。运营成本增加,船企选择不一低硫油成本和燃油质量
国际海事组织已于上周五(4月13日)通过一项修正案,自2020年起禁止未安装脱硫装置的船舶携带(carry)高硫油。2020年起,全球将实行0.5%的限硫规定,船舶燃油硫含量将被限制在0.5%之内。如果船舶安装了洗涤器等除硫装置以控制燃料燃烧产生的硫排放,则船舶仍可以使用高硫油。上周五通过的有关《国际防止船
10月27日国际海事组织IMO下属的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次会议通过决议,确定2020年在全球海域实行船舶燃油0.5%含硫上限的规定,之前划设的四大排放控制区仍然实行0.1%的限制。据相关机构预测,欧盟其他海域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海域将来也可能会划设排放控制区,使硫排放最终降至0.1%的标准。应对限硫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19年底前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覆盖沿海重点港口。当前,我国港口船舶大气污染形势如何,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能起到哪些作用?为何要扩容?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在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后,近日,交通运输部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上海市政府了解到,上海港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的通告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为进一步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绿色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5〕177号)(以下简称交通运输部《实施方案
今年1月,我国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了三个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改善我国沿海和沿河区域特别是港口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船舶节能减排和绿色航运发展。以前的船舶排放造成了哪些污染问题?对于减排,交通运输部将采用哪些措施和手段,原则是什么?新规将对公众、航运企业
随着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已成为社会共识。2月1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我国将首次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经初步测算,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后,到2020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硫氧化物和颗粒物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各直属海事机构:现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2015年12月2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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