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前 言
2016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明确提出要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简称“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分批分步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改革,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2001年,我省全面推行地方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一套完整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管理工作机制,在排污许可事项、审批流程、技术规范、证后监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7年5月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启动排污许可制改革,全省排污许可管理进入新老排污许可证交替的过渡期。为避免出现过渡期排污许可管理真空,《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6号)明确要求“实现新老排污许可证全链条无缝衔接”。
本指南总体上分为“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新证)”和“云南省排污许可(老证)”两部分。在过渡期,排污单位办理排污许可行政许可事项时,应首先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省环保厅分行业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公告,确定本单位是否纳入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管理。纳入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管理的,按照“第一部分 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要求及流程办理;不纳入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管理的,按照“第二部分 云南省排污许可”要求及流程办理。
本指南根据行政许可动态及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第一部分 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申请内容
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
(二)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
1.申请人范围
**州(市)辖区内,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要求按规定时限纳入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2.申请条件
(1)首次申请
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时限申请排污许可证;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2)变更申请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下列与排污单位有关的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实施机关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①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②因排污单位原因许可事项发生变更之日前30个工作日内;
③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30个工作日内;
④新制修订的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前30个工作日内;
⑤依法分解落实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变化后30个工作日内;
⑥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实施前30个工作日内;
⑦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后30个工作日内;
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
发生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等情形,且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在排污单位提交变更排污许可申请前,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应当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3)延续申请
排污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实施机关提出申请。
(三)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依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二、设定和办理依据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六条。
(二)办理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一条。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内容可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 http://www.zhb.gov.cn/)或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ynepb.gov.cn/)下载。
三、实施机关
***州(市)环境保护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1.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有能力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
3.排污单位排放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相应污染物的许可排放浓度根据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排污单位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中明确;许可排放量按照行业重点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核算方法、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依法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严确定。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确定的排放量严于上述从严确定的许可排放量的,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要求确定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要求排污单位执行更加严格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中明确。
4.自行监测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5.《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二)有条件予以许可的条件
依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发放排污许可证时,对于在2018年1月10日前已经投产、运营的排污单位,存在不符合“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有能力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条件,排污单位承诺改正并提出改正方案的,实施机关可以向其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记载其存在的问题,规定其承诺改正内容和承诺改正期限。
对于不符合“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条件的排污单位,由实施机关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对于不符合“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有能力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条件的排污单位,由实施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
(三)不予许可的情形
1.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
2.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应符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一)首次申请材料
排污许可首次申请材料目录见表1。
注:承诺书、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模板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州(市)(http://******)下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长期以来,我国在资源环境领域实行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分别独立发展,形成了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多套体系共同推进的局面。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
5月2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
5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行业降碳潜力和碳排放核算基础等,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回答现场记者关于“生态环境部在促进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另外,接下来我们对于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有什么样的计划?”的提问时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出席发布会,介绍生态环境法治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回答现场记者关于“商务部印
日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环发〔2025〕27号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现将《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在完善园区和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方面,生态环境部主要有以下举措。在减污降碳协同方面,我们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推动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
5月27日国务院举办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这也是推动降碳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22年,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2023年12月,发布了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30日,曲靖麒麟区鹏辉力赫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曲靖市麒麟区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200MW/4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曲靖市越州镇工业园区,场址距离曲靖市中心直线距离约24km。本工程项目额定装机规模200MW/400MWh,工程储能系统新建40个储能单元系统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由中铁二十五局承建的云南南华2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成功实现并网发电,将有效提升云南楚雄地区新能源消纳能力、电网调峰调频能力和供电需求保障能力。该项目位于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是云南电网“十四五”能源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总规划用地约77.3亩,
我国首个,改造成功!#x2014;#x2014;向家坝水电站完成“全系统#x2B;全机组#x2B;全电站”大规模系统设备升级改造5月30日,我国第五大水电站#x2014;#x2014;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8号机组安装国产化控制系统后成功投运,成为我国“十四五”期间首个实现“全系统#x2B;全机组#x2B;全电站”大规模系统设备升级改
2025年5月28日,亿纬锂能助力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澜沧江公司”)首个共享储能项目——楚雄市200MW/400MWh共享储能建设项目成功并网投运,推动华能澜沧江公司在滇新型储能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做出积极贡献。该项目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吕合镇,建设场地
近日,由中科环保投资、建设、运营的玉溪项目顺利完成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标志着公司在云南地区的首个项目正式进入生产运行阶段。该项目总投资3.99亿元,配置70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蒸汽锅炉1台,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装机1.5万千瓦。本工程烟气净化处理采用“SNCR脱硝+半
5月31日,云南省盈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采用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40年(含建设期2年),处理规模为300吨/日,估算总投资19526万元。招标文件显示,项目选址于云南省盈江县弄璋镇姐冒边府村盈江海螺水泥厂区,将配套建设3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
面向新型电力系统开展电力规划,应对“不确定性”是其中的关键命题。高比例新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的“双高”特性,叠加用户侧用电结构变化和大量新型负荷的崛起,源荷双侧不可预测性显著增强,传统“源随荷动”的平衡模式难以适用,电力系统安全韧性面临的挑战在“十四五”期间已逐步显现,“十五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我国首个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投产5月25日,我国首个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南方电网宝池储能站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正式投产。宝池储能站属于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也是云南省首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5月26日~5月30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四川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送出500千伏“铜梁-圣泉”线路近日,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送出500千伏“铜梁-圣泉”线路全线贯通,为该线路6月投运奠定基础。该工程配套送出项目包括500千伏“铜梁-板桥”和“铜梁-圣泉”两条线路,分别
5月28日,云南省昆明市电解铝、磷铵国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启动仪式举行。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夏生安出席活动并讲话。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的建立,是落实“双碳”目标的有力抓手,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4年12月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截至5月26日,云南省新型储能累计并网投产总装机突破300万千瓦,达303.5万千瓦/607万千瓦时,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储能技术,包括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储能等。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