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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前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经国务院同意,印发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我省积极组织落实《计划》相关目标任务和安排部署,始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新闻发言人李岳东做主发布,同时我们还邀请到了省经信厅环境和资源整合利用处副处长鲁译,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廖德毅,省农业厅科教处副处长余飞,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罗秀兵、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芮永峰、大气环境处处长昝学军参加今天的发布会,邀请了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共19家参加。
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由生态环境厅通报关于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推进情况及重点工作安排;二是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农业农村厅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三是就记者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接下来
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新闻发言人李岳东做主发布
李岳东: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
长期以来,各位都十分关注、关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和大家的支持密不可分。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今天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情况,通报几个重要信息。下面,先由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有关情况,随后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农业农村厅的负责同志分别就污染防治相关战役推进情况进行介绍,最后再回答大家关切的问题。
一、关于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有关情况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中地位重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切实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
一是出台14个专项方案。在生态环境部印发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8个方案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四川实际,研究出台了14个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涉水污染防治类10个,分别是:劣Ⅴ类断面整治、重点小流域整治、琼江流域攻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业园区治理、“三磷”整治、饮用水水源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涉大气污染防治类2个,分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涉生态保护类1个,即:绿盾行动;涉固废污染防治类1个,就是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过深入实施上述专项行动,我们将对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来一次大排查、大体检、大整治,从根本上消除长江污染隐患,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二是狠抓问题整改。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省20个生态环境问题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强力推进整改。省上专门组织7个现场核查组,对照曝光问题现场核实,督促指导整改,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4个,其余正在抓紧整改中。同时参照国家工作模式,组织对19个市(州)173个点位进行暗访拍摄,制作我省的生态环保警示片。就在两天前,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上进行了观看,一致认为暴露出的问题,值得警醒和反思。在国家移交问题的基础上,我们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系统梳理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和其他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第一批排查出包括城镇基础设施类、生态破坏类、畜禽养殖类、工业污染类等方面的168个问题。结合国家移交的20个生态环境问题和这168个问题,我们研究制定了《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目前正按程序报批。
三是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我厅不间断开展明查暗访,强化卫星遥感、在线监控、无人机、无人船、蛙鸣系统等高新技术手段运用,推动生态环境监管由人防逐步向人防和技防相结合转变,精准锁定违法企业和污染源,对超排偷排漏排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实行“零容忍”。先后组织为期2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和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截止4月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实施行政处罚1820件,处罚金额约1.3亿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五类案件226件,同比增加48%,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78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件。
今年以来,通过上下共同努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推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初步测算,1—5月,全省87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75个,占比86.2%,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高于国家考核要求(80.5%)5.7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其中,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明显,1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III类)断面14个,占比87.5%,同比上升31.3个百分点。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优良天数率为86.7%,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8.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6%。区域性污染天数同比减少8天。成都平原地区优良天数率为84.4%,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5.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1%。
二、关于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要求。4月8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四川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作出重要指示。我们坚决贯彻指示精神,牵头对照《水污染防治法》8章103条逐条逐款进行梳理,发现在落实其中23条法律条款方面还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针对问题,我们牵头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目标、细化举措,确保法律规定事项在我省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二是创新提出污染防治重点县“一对一”结对攻坚。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国率先提出污染防治重点县“一对一”结对攻坚。5月底我省制定印发了《四川省污染防治重点县(市、区)结对攻坚工作方案》。建立包含22个县(市、区)的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县清单,组织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8个部门以及5个科研院所和6所高校组成的工作组,与重点县开展“一对一”结对攻坚,帮助精准识别并解决问题,督促、指导、帮扶重点县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三是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率先启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四川省“三线一单”编制,为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做好环评服务。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四川省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目前正与省工商联沟通,计划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作协议》。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点行业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
四是全面推动《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为尽快解决沱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以法治力量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5月23日,省人大三审通过了《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这是我省首次以单独流域立法的方式推进污染治理,具有流域性特点和从严夯实水环境保护责任是这部地方性法规的主要亮点。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严格执法监管,切实推动条例全面实施。
五是深入推进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3月底正式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委办发〔2019〕19号),这标志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机制体制管理将发生重大变化,是一次“底盘性”的改革。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实施方案》,联合省直相关部门编制配套子方案,细化明确生态环境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察、干部管理体制调整、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方面内容,加快推进垂直管理改革措施落地。
经济和信息化厅
通报全省“散乱污”企业
整治攻坚战推进情况
鲁译:根据安排,现就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推进情况作简要通报。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家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的目标,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动态排查,精准施策整治,严格监管验收,加快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32098户,完成整治30936户,完成率96.38%。成都平原8市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26817户(包含2019年新排查420户),完成整治26608户,完成率99.23%。
二、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停电管控措施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整治工作推进机制。印发《关于定期报送“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的通知》,坚持季调度与不定期调度相结合,全面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
二是强化动态排查。督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要求,持续开展拉网式动态排查,制定“一企一策”“一企一档”的整治工作方案和档案,逐步构建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动态管理机制。印发《关于严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刀切”的通知》,严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一刀切”等形式主义。
三是精准施策整治。对关停取缔类企业,要求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可以通过整合搬迁实现合法生产的企业,按照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对环境污染小,具备整改条件、能完善相关手续,且通过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合法生产的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牵头,部署开展产业政策整治、无证无照违规生产经营整治、违法用地整治、环境污染整治、违法建设整治、安全生产整治等六大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别提出“散乱污”企业清单并督促实施整治,加快建立纵横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推进机制。
五是严格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厅已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开展3轮“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督查,实现全省21个市(州)全覆盖。同时,针对部分整改任务较重的地区,由厅领导带队进行专题督导调研,督促落实整治措施,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地各部门也分别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督促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三、下一步整治工作重点
我们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散乱污”企业整治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推动全省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二是通过督查、暗访、调研等方式,加强监管,防止“散乱污”企业死活复燃、违法生产。三是认真总结前期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省建立和完善“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长效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厅
介绍城镇生活污水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
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情况
廖德毅:各位领导、同志们,上午好!按照安排,我将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通报:
一、加快补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以实施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为抓手,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债券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建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项目动态管理,每月进行分析研判并全省通报,积极会同省级部门,综合采取业务培训、技术帮扶、发函预警、通报约谈等措施,指导各地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加快建设、投入使用。至4月底,省《三年推进方案》1837个污水垃圾项目已开工1573个、完工812个,完成投资471.35亿元,其中2019年新开工181个、完工137个、完成投资74.24亿元。目前,全省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厂(站)1210座,污水日处理能力998万吨、日实际处理污水711万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站)143座,日收转运能力4.9万吨,日无害化处理能力3.5万吨,焚烧占比53.7%。
二、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3个黑臭水体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各地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上下游联动、跨部门协作,系统推进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生态环境厅牵头开展了省级黑臭水体专项督查工作,同时,通过建立月调度机制、开展现场复核检查、发函预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至4月底, 10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竣工84个、完成81.6%,其余19个正稳步推进、计划年底竣工17个。成都43个黑臭水体已全部达到初见成效,内江市成功申报首批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面临基础差、短板多,财力弱、资金缺等诸多困难和挑战,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和河湖长制落实,以污水垃圾设施建设为重点,牵头打好环保基础设施攻坚战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主动落实其他六项战役配合任务,为持续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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