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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开封印发《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全文如下:
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
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移交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的函》(中环督察函〔2019〕93号)和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的要求,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封市专项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细化,涉及我市共有五大类21项整改任务。根据任务分工,制定了《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现将问题整改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夯实责任,抓好落实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县区要履行好属地责任,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要将任务再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制定出本县区、本部门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三、加强调度,强化考核
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2019年12月20日、2020年3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至市环境攻坚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报整改材料,对问题整改不力、上报材料不及时的单位将进行严肃问责。
2019年8月6日
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
对照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共分解整改任务5类21项。
(一)工作推进不严不实
问题1:在思想认识方面,部分领导干部仍然从气候、地理条件等客观因素上找原因多,从自身工作上找原因少。从生态环境部开封市大气攻关组对开封市大气污染特点分析看,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气象因素较上一个冬季相对不利,造成PM2.5浓度上升10%左右,但开封市PM2.5浓度实际上升28%。根据全市重点废气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控数据,2018年12月,开封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增长30%以上。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整改措施:(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2)加强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评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大气污染专项治理专项督察、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开展督导,夯实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4)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任务选择性执行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侯 红、高建军
责 任 人: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2:在研究部署方面,开封市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作方案直至2019年4月底才出台,未按期落实《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产业布局不合理问题突出,煤炭型企业、化工企业多集中在市区或周边;且全市化工、砖瓦等企业普遍规模小,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备差,管理水平低。
整改目标:强力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提升企业装备、治污、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37号)的既定时间节点在2022年底前完成晋开一分公司搬迁改造;落实市政府研究意见,在2019年年底前实施全面停产;积极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晋开一分公司搬迁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工业企业“三大改造”。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装备、生产工艺水平,达到节能降耗减排的目的,从源头上改变目前中小企业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备差,管理水平低的现状。
责任领导:王秋杰
责 任 人:苏德超,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3:开封市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需同比削减14.4万吨,但市级落实方案中未写入该任务,2018年煤炭实际消费总量不降反升,同比增加21.6万吨。
整改目标:完成省下目标任务,2019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62万吨以内,较上年同期下降5%左右。
整改措施:(1)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坚决从源头上严把煤炭消费准入关,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非电行业耗煤项目,确因产业发展和民生需要新上耗煤项目的,要全面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耗煤项目能评限批(民生项目除外)。(2)坚决压减高耗能行业低效产能。加强化工行业能效对标,着力淘汰晋开一分公司、河南宏大化工有限公司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确保上述2家企业2019年压减煤炭消费60%以上。(3)深化重点领域节能改造。由市发改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开展燃煤设施专项整治,加快淘汰上都实业、阳光油脂、宏大化工3家企业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力争今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工作。(4)实施煤炭消费监测预警。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月调度制度,加强对调度数据的审核,按月通报各县区煤炭消费总量预警情况,约谈连续两个季度出现红色预警的县区政府,督促制定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减煤任务按时序推进。(5)开展节能督导服务。重点对全市7家耗煤企业实施全方位督导服务,严格控制各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指导企业在煤炭消费量控制目标内,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责任领导:付 磊
责 任 人:薛志勇,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4:在推动落实方面,开封市虽然出台了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但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调度机制,特别是对市直部门督促不力。
整改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调度机制,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1)加强组织建设。加强由8个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开封市环境攻坚八个专项指挥部,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各指挥部分工和职责,夯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调整加强大气环境攻坚调度组,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调度工作,要求各县区、市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副县级干部牵头负责,同时实行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调度重点工作,与市环境攻坚办进行对接,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调度机制;成立由市领导、攻坚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各办事处组成的近500人开封市大气精细化管理指挥调度微信群,实行扁平化管理。(2)规范工作制度。实施周调度、周通报、月考核点评制度。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每周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月度点评。对各县区、乡镇、办事处空气质量实施分类周排名通报,对空气质量连续排名靠后的进行批评直至问责,并实施生态补偿资金扣罚。(3)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全方位跟踪督查、暗访,和周调度、周交办,督促县区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4)实施高位督办,压实责任。一是实施书记双交办,每周一由市委书记向各县区交办急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县区向市里提交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二是每周定期召开一线工作指挥部周例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责任领导:付 磊
责 任 人:刘建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5:在市政府提交的汇报材料中,开封市83项秋冬季大气攻坚任务已经完成80项,只有3项未完成。经督察组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实际有5项任务未完成,14项部分完成。
未完成问题(1):加快编制“三线一单”,2018年12月底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整改目标: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按时完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提出调整意见,促进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按时完成。
整改措施: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按照《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根据省里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其他各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付 磊、王秋杰、黄玉国
责 任 人:刘建宏、薛志勇、苏德超、陈 泗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未完成问题(2):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制定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
整改目标:根据市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落实交通行业职责。
整改措施:根据市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对不符合要求的老旧燃气车辆不再办理车辆等级评定和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对所有老旧燃气车辆停办非营运转营运手续。
责任领导:付 磊、马中虎、黄玉国
责 任 人:牛彦斌、徐 桢、孙国才,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未完成问题(3):加快车船结构升级,2018年12月底前电动公交保有总量达760辆,比例达到61.4%。
整改目标: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以后新增公交全部为纯电动公交车。
整改措施:目前开封公交车共有纯电动公交车610台,油电混合新能源公交车155台,其中150台由财政资金采购,5台为公司自有资金采购,另外还使用交运集团25台气电混合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总数达到790台。2019年初公交公司报废一批燃油公交车,报废后车辆总数为1018台。按照现有车辆数计算新能源公交车数达到77.6%。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交文〔2018〕399号,第七项第二款规定原则上2018年底清洁能源车比重不低于75%。市公交总公司目前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为77.6%超过75%的要求,此项任务已达标。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积极申请财政资金购置纯电动公交车辆,逐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的比重。
责任领导:黄玉国
责 任 人:牛彦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未完成问题(4):强化新车源头监管,2018年12月底前对全市销售的车(机)型系族抽检率达到80%。
整改目标:2019年12月底,完成销售车辆年度监督检查。
整改措施:建立车辆销售企业台账,进行销售车辆监督检查。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机动车销售、注册登记的监管。
责任领导:尹 君
责 任 人:姚春贵,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未完成问题(5):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治理,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省下城市规划区内的煤气发生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整改目标:出台拆改方案;按照“淘汰落后,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推进工业窑炉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
整改措施:根据省节能减排办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节减办〔2019〕1号),市节能减排办印发了《开封市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汴节减办〔2019〕3号),要求市节能减排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排查工业窑炉,建立工业窑炉详细管理清单,坚决推进工业窑炉改造,基本淘汰有色行业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加大落后产能工业窑炉淘汰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综合标准体系,协调各部门严格执法监管,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责任领导:付 磊、王秋杰
责 任 人:苏德超、刘建宏、薛志勇,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部分完成问题(1):化工园区整治,启动精细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整改目标: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排放标准,以“一厂一策、标本兼治、动态治理”的原则强力推进涉气、涉水、涉废企业环保专项整治;明确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以“限期治理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的措施,尽快实现闻不见气味和不低于现有环保标准的治理目标,为推动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持续做精做强做大精细化工产业提供有力保障。
整改措施:(1)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审核企业环保整治方案,监督检查环保整治情况,指导企业推进工艺提升,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环境整治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2)根据气、水、危废和综合治理各专项整治的要求,建立系统的评估体系,以具体分数考核各专项中具体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企业整治等级及动态管理的依据。(3)根据企业环保工作现状的评估结果,将整改企业分为“红、黄、蓝”三个等级,由专项领导小组根据得分情况拟定等级。(4)各企业成立环保整改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及各专项治理的要求,高标准采取治理措施,确保整改不打折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环境状况大幅提升。(5)成立集聚区环保专职巡查队伍,配备相应的车辆和便携式废气、废水监测设备,充分发挥环境巡查监管监督作用。对集聚区内企业的三废排放情况实行不间断巡查,确保整治工作快速有效推进,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群众举报进行及时处理,全面掌握集聚区环境实时动态。
责 任 人:黄 腾、陶毓敏
责任单位:禹王台区党委,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4月底前
部分完成问题(2):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整改目标: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
整改措施:(1)全面排查。在现有清单基础上,组织各县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确保无遗漏。(2)扩大范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19年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将拆改范围由建成区扩大到全行政区域。(3)对所有符合拆改条件的锅炉纳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调度平台,按照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拆改。(4)加强现场督导,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大现场督导力度,确保完成任务。
责任领导:付 磊
责 任 人:刘建宏,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部分未完成问题(3):开展锅炉综合整治,研究出台生物质锅炉污染排放在线监控安装方案。
整改目标:符合安装条件的生物质锅炉排污单位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
整改措施:对全市生物质锅炉进行筛查,要求符合以下任意一条标准的,应建设自动监控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要求建设自动监控设施;整改类、完善类项目现状评估报告中要求整改的事项包含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要求;烟气排放烟囱高度≥45m;20蒸吨/时以上的锅炉;任意一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日均排放量达到10千克及以上的工业炉窑和固体废物焚烧炉。
责任领导:付 磊
责 任 人:刘建宏,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部分未完成问题(4):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
整改目标:出台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
整改措施:2019年4月2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开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汴政办〔2019〕32号)。
责任领导:黄玉国
责 任 人:牛彦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部分未完成问题(5):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制定营运车船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整改目标:对照目标任务,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制定营运车船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整改措施:《营运船舶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豫汴海事〔2019〕34号),于2019年7月17日制定完成;《营运性货运车辆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汴交〔2019〕247号)于2019年7月23日制定完成。
责任领导:黄玉国
责 任 人:牛彦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部分未完成问题(6):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制定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
整改目标:重新制定《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计划》并按照方案认真落实。
整改措施: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7月23日重新制定了《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计划》(汴交〔2019〕246号)按照方案认真落实。
责任领导:付 磊、马中虎、黄玉国
责 任 人:牛彦斌、徐 桢、孙国才,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部分完成问题(7):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严格降尘考核,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整改目标: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等各类扬尘管控力度持续加大,扬尘污染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整改措施:(1)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措施,各类施工工地必须坚决落实开工前“六个到位”、施工中“六个百分之百”和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两个禁止”三项基本要求。(2)加大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城管、交通、公安部门要不断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实行常态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抛洒遗漏、私拉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3)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按照所属的道路等级安排机械化作业,全面做好城市主次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清扫保洁,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外环路、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绿化带、慢行道、人行道的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起尘量。(4)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通过落实县区职责、落实系统职责、强化督导考评,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居民区等薄弱地区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
责任领导:马中虎、王 玲、黄玉国
责 任 人:孔 羽,市控尘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市控尘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部分完成问题(8):10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各类施工工地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整改措施:(1)全面摸清全市施工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底数,区分问题楼盘,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等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2)加大施工扬尘监管力度,对于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确保设备有效运行;对于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不按要求安装或因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王 玲、黄玉国
责 任 人:孔 羽,市控尘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市控尘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部分完成问题(9):柴油车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和精准定位系统,与交通运输及环保部门联网。
整改目标:开展国三柴油车深度治理工作,50%以上完成改造的国三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整改措施:着手开展建设开封市重型柴油车监控管理系统项目,其中对超标排放且具备深度改造治理条件的柴油车开展深度治理改造管理,包括入库登记、基本情况和治理情况管理,联网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实时监控管理。
责任领导:付 磊、黄玉国
责 任 人:刘建宏、牛彦斌、孙国才,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部分完成问题(10):全年及秋冬季攻坚期间对加油站的销售油品抽查率达到100%。
整改目标:2019年12月底前,对在营业加油站的销售油品抽查率达到100%。
整改措施:(1)加大抽检经费投入,强化抽检工作督导力度;(2)对经销劣质油品的加油站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经营资格、追究刑事责任;(3)立足职能,切实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动态监管,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环境,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贡献。
责任领导:尹 君
责 任 人:姚春贵,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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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调整,落后产能淘汰更新,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升和深度治理,组织重点行业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或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行业涂料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解析和发布机制,于2024年3月公布了首批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引导效果,现将第二批指导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供各地参考借鉴。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发现部分企业、施工工地等未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餐饮油烟直排、施工作业未严格落实控尘措施等问题。现将问题较为突出的26个未达标空气污染源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标准规定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制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糖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除本标准明确的水泥行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铅、锌工业的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地方标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措施、污染物监测和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橡胶制品工业建设
10月3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它物料。棋盘井蒙西地区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除长期停产和在建企业外,2025年底
11月8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明确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城市精细化管控水平显著提高。全市PM2.5平均浓度和优
福建省人民政府11月1日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明确细化重点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有序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结构,全面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
12月12日,河南大唐开封祥符200MW风电项目配套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获批。一、为保障送出工程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建设,确保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电力送出需要,同意建设大唐开封祥符200MW风电项日220千伏送出工程(2406-410000-04-01-882689)。二、项目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三、项目建设规模:新
1.招标内容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所需500kW项目用BMS采购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500kW项目用BMS采购2.2项目编号:TP-241211-Z0232.3招标邀请函发出日期:2024年12月16日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5采购货物明细:包号货物名称参考规格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8日,开封市东基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汴京路段(东平路至东郊沟)110KV输电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预算金额258.419029万元。详情如下:开封市东基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汴京路段(东平路至东郊沟)110KV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开封市东基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10KV配出南延至青上化工电力接入项目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是河南群硕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87.5万元。项目采购内容为电力电缆线路沿原有3#环网柜至新宋路化肥沟,沿化肥沟至青上化工,全长1919千米,终端
10月24日,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九个部分。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PM2.5浓度低于4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
项目概况开封市东基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10KV配出南延至青上化工电力接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汴顺财磋商采购-2024-182、项目名
2018年,河南兰考县被确定为全国首个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之后持续加快县域能源生产、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在此过程中,开封供电公司发挥专业优势,研发应用兰考能源互联网平台,为农村能源革命提供助力。河南兰考县位于黄河下游,地势平坦,风、光等能源资源丰富。2018年以来,兰考县大力推进农村能
四川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以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推动攀西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创新强动能。坚持高能级创新平台与高水平科技攻关“双轮驱动”,提升攀西试验区创新能力。累计建成43个国省级创新平台,2024年钒钛新材料中试研发平台纳入四川省首批中试平台名单,攀西试验区专项攻
8月21日,河南开封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布开封市2024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等级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基于河南省内市场规模的红黄绿消纳情况,尉氏县、市区、祥符区、通许县、杞县多地出现红色消纳区域。开封市发改委表示,考虑省、市实际情况,各开发主体和个人须充分考虑市场消纳和投资风险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三杨村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河南中原爱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危险废物处置单价为1280元/吨,处置量约4000吨,公示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尉财公开采购2024-53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三杨村危险废物处
8月6日上午,开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揭牌仪式在公司大厅门前举行,(原“开封市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开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领导班子及各部室负责人,各子公司领导班子参加了本次更名揭牌仪式。揭牌仪式上,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马海涛同志为仪式庆典致辞。他表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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