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陕西渭南发布关于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建筑工地、道路清扫保洁、裸露土地、物料堆场扬尘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大幅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和文明施工水平,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城区裸地复绿面积,减少建筑工地、道路和裸露土地三大扬尘污染源扬尘排放总量,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县市区全面完成2019年扬尘污染防治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31日)扬尘主要颗粒污染物PM10同比下降,助力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围挡、硬化、覆盖、冲洗、洒水、绿化”6个100%抑尘措施和建筑工地“红黄绿”牌挂牌制度。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工程,要合理降低土方作业范围,实施分段施工。鼓励施工企业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和渣土拉运;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二)加强渣土运输处置管理。严格按照必须公司化运营、必须出入口硬化、必须报清运计划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必须在运输过程全程监管、必须做到车辆密闭运输、必须倾倒至规定地点等“6个必须”的要求,规范建筑渣土处置。渣土运输车辆要加装卫星定位设备,并同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联网,实现在线监管。强化渣土处置联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三限一卡”管理制度,对抛洒、带泥上路、超速、闯卡口、毁坏限高栏、乱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严把源头和倾倒环节管理,土方作业和建筑垃圾装卸时必须采取湿法作业。建筑垃圾消纳场要落实“6个100%”管理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检测仪器,实现和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监控。
(三)推进建筑垃圾场建设。要统筹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等各方资金、技术和力量,推进公共资源公益性型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建设,力争建设一批符合我市社会发展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建筑垃圾处置中心或企业,逐步改变我市建筑垃圾填埋复耕的传统处理方式,有效改善局部地下水质和土壤环境,确保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7%以上。
(四)强化道路扬尘控制。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严格城区干路、支路和背街里巷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达到8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强化国省道、县乡道扬尘治理,落实分段监管和路段包联责任,按照“一冲、二洒、三清扫”及“五位一体”的工序,加大巡查清扫力度,加强冲洗、洒水作业,及时对路肩、路缘石、水沟盖板及桥面护栏底端等易产生灰尘的地方和死角进行彻底清理。
(五)加强堆场扬尘治理。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开展堆场扬尘防治工作。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覆盖等有效抑尘措施,定期对全市各类堆场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分类施策,开展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工作。
(六)加大裸地扬尘治理力度。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和各自职责,加强荒地空地、非硬化路面、绿化带、工地裸地、滩涂等5类裸露土地扬尘治理,持续开展摸底排查,按覆盖、植绿、硬化的要求分类治理。
(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应急响应期间,建立市、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完善、落实应急预案,系统部署应急减排工作,加强执法检查频次,落实减排措施,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加强电力部门电量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等应用,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八)严控露天焚烧垃圾。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秋冬季垃圾焚烧的专项巡查力度,全面禁止露天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现象,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密切监测垃圾焚烧情况,加大处罚力度,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扬尘防治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19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2020年目标的实现。要充分认识2019-2020年秋冬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巩固、扩大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20位的成果,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四大保卫战职责分工,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机制建设,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措施落实。各县市区要分行业、分地域开展排查摸底,厘清本区域内建筑工地、市政改造、公路道路、混凝土拌合站、堆场料场、城区裸露地数量,分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建立排查清单,实行动态监管。结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可行监督机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切实做到污染问题在一线发现,违法问题在一线处理,整改问题在一线推进。
(四)严格督查检查。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提高执法强度、执法质量和督查力度,切实传导压力,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市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交叉督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在督查各地治理效果的同时,要重点督察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扬尘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一刀切”等乱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查,必要时派驻督战队盯着整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督办检查。
(五)严肃执纪问责。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下发预警通知函或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在工作中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开征求省级地方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南》意见的通知,本文件提供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指导,以及总体要求、防治要求、监测要求、管理要求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公路养护(大、中修)等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10月8日发布《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徐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8月23日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推进建筑工程规范化管理,结合实际,湖南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了原2021年1月9日印发的《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详情如下: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连云港市司法局现将《连云港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送审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适用于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在工程施工、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绿化建设和养护、矿山开采、考古挖掘等活动以及裸露地面产生的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防治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8月15日印发《合肥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试行)》,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8月15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合肥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施工工地原则上设置不超过2个(市政工程除外)出入口,出入口设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建设、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发展,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助力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扬尘污染管控,依法查处一批扬尘污染环境违法案件。为促进形成依法治污的法治环境,教育引导建设单位尊法守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茂名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茂名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茂名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茂名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
5月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多名个人、企业被罚。案例1:蔡某某水泥彩砖项目“未批先建”案【案情简介】2023年12月5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北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蔡某某租用该公司厂房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泥彩砖项
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4月11日发布《珠海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管活动。珠海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安徽省住建厅发布2024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巡查力度,采取有效降尘及防尘措施,提升城乡环境,守护蓝天白云。根据方案,安徽将补齐扬尘防治工作短板,对本省建筑工程分地区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树立绿色发
近日,湖北黄冈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黄冈市房屋市政工程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全面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实施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提升,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胶粘剂,严格落实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李天威首次以大气司司长的身份亮相发布会,围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主题介绍有关工作。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公开资料显示,李天威,1971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长期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工作,2015年12月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总工程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计划》共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108项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到2027年底,全市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包括《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绩效评价,推进重点区加强汽车制造、电子、火电行业创绿先行先试,建立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1月1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大兴区持续
2月14日,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渭南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共计5个项目拟废止,光伏项目2个,规模达到86MW,风电项目3个,规模达到250MW。原文如下:关于对渭南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后续项目开发腾出
近日,陕西省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渭南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的公告。公示显示,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后续项目开发腾出发展空间。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2月27日,新型能源公司国家重点研发示范项目(西安-渭南-韩城)城际氢能走廊启动仪式在陕西省渭南市成功举办,标志着城际氢能走廊氢燃料电池重卡干线物流实现首发,陕西省首批氢燃料公交车在蒲城上线运营,关中区域首座1000kg标准加氢站建设完成。启动仪式上,新型能源公司所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渭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渭南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渭南市城市
近日,陕西渭南市临渭区渭北饮水安全供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牵头单位)渭南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联合体成员)陕西天元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标价82792.693000万元,招标人渭南饮水安全供排水生态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规模1)水源地井站工程:辛市水站新增水源井,配套水泵
7月22日,渭南市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环保指标升级改造PNCR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渭南市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规模为750吨/日,年处理生活垃圾总约为27.4万吨。全厂配置1x75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型焚烧线和1X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旋转雾化反应器)+干法+活性炭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渭南市城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渭南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联合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价为63510.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拆解中心、垃圾分类宣讲基地、垃圾分类展示区、待处理物堆放区、分类设备网络
4月28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以陕发改能电力〔2024〕706号文件核准批复蒲白750千伏输变电工程。该工程变电站站址位于渭南市白水县,线路途经白水县、富平县、蒲城县及临渭区。该工程新建一座750千伏蒲白变电站,本期变电容量3×210万千伏安,新建架空线路长度175.6公里,铁塔180基,其中白水县47基,富平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渭南市城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估算额为6.5亿元人民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拆解中心、垃圾分类宣讲基地、垃圾分类展示区、待处理物堆放区、分类设备网络控制中心、门卫等,计划工期720日历天,招标公示如下:1.
4月2日,陕西渭南城区雨污水泵站扩容改造及仓程路雨污分流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EPC总承包标段,中标候选人如下:第1中标候选人: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含联合体: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975.677702万元第2中标候选
2月19日,渭南市华州区栗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渣土壤污染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4179.04975万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