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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打响新基建第一枪!治理责任和资金来源进一步明确 行业或迎新一轮向上周期

2020-03-05 15:46来源:金融界关键词:环保新基建环保行业第三方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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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中金公司分析认为,该政策可能将是触发第三轮环保新周期的信号,预计环保行业将进入新一轮周期的向上阶段,板块有望迎来较为全面的估值上修机会。

1、进一步明确了环境治理支出责任和环保资金来源

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

意见明确,除全国性、重点区域流域、跨区域、国际合作等环境治理重大事务外,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环境治理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在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统筹考虑地方环境治理的财政需求。

财税金融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中央和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贯彻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研究探索对排污权交易进行抵质押融资。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此外,指导意见对环保督察也进一步做了明确,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严格督察整改。进一步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帮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加快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加强监督,规范企业行为

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意见要求,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妥善处理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的关系。从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

意见还要求,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在监管上,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除国家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各地不得因召开会议、论坛和举办大型活动等原因,对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地方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同时,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3、构建开放市场加快提高环保装备水平,健全价格收费机制

在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指导意见提出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健全价格收费机制等四个方面措施。

意见要求,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同时,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的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方面,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综合考虑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

4、多项政策持续推进有望保障企业盈利能力,提振行业估值

中金公司认为,《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环保治理的制度建设,保障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并且强调加强财政支出责任、推进收费机制、增强金融扶持等积极财政措施保障环保治理行业资金来源。多项政策的持续推进有望保障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带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提升,有助于行业长期发展。

华创证券指出,根据此前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目标,到2020年,我国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此外,由于今年以来环保专项债发行规模明显提升,行业融资环境出现较大改善。环保装备企业正逐步向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发展,龙头企业在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在政策的鼓励和扶持下更为受益。

光大证券最新研报表示,本次《意见》是我国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其发布将会对环保行业的估值带来一定的提振作用。环保行业在经历了难言乐观的2019年后(市场需求的相对疲弱、融资端的压力、叠加2018年对环保行业带来的震荡仍需时日消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有望在2020年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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