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年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科技赋能生态环境执法,大力推动执法领域生态环保新基建,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监管平台,采取非现场监管等方式精准科学依法执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例。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督促企业提升守法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现将部分案例予以公布。
一、某印染有限公司篡改废水自动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重点排污单位南通某印染有限公司在线数据存在超标后陡降的现象。经研判分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后陡降不符合印染行业污水处理特性,可能存在人为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情况,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0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夜间突击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废水总排口正在排放废水,执法人员发现在废水排放池上方设置有一硬质管道,该管道正在向废水排放池中排入自来水,该企业通过稀释排放的方式篡改自动监测数据。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操作人员多次将外排废水装入一白色塑料瓶中,并在添加桶装饮用水进行稀释后将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插入该白色塑料瓶中进行采样监测,该企业通过故意更换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样品的方式篡改自动监测数据。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该企业上述行为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南通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案移交至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案例启示
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巡查,发现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超标陡降、长期恒值等异常情况,并开展现场核查,精准打击了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排污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合法经营守法排污,切忌侥幸心理,尤其不能在数据上动歪心思。
二、某药业有限公司篡改废水自动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重点排污单位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废水在线监控数据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等污染物浓度连续多日无明显变化,且明显偏低,存在异常情况。经调取该企业受纳污水处理厂手工采样记录,发现排放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连续超标,对比该企业2023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判定该企业可能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自动监测站房内有一塑料桶装有淡黄色可疑液体,经测与该企业近期在线数据高度吻合,但使用该企业排放水正常做样时数据明显超标。在确凿证据面前,该企业污水站负责人承认因排放水污染物浓度连续超标,为掩盖超标事实,将排放水用自来水稀释后调配成“合格”水样,并将在线监控设备的取样管插入装有“合格”水样的纯净水瓶中,造成排放水达标的假象。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该企业上述行为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案移送至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案例启示
充分运用自动监控大数据平台开展分析,强化非现场信息研判,从大量看似达标数据中发现违法线索。在执法人力资源有限的客观情况下,让数据跑路、让数字说话、让科技发力,进一步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优化执法效能。
三、某船舶附件厂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22日,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对某工业集中区开展VOCs走航监测时,发现溧阳市某船舶附件厂周边出现高值。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开展核查,发现该企业在车间内直接进行喷漆作业,现场VOCs浓度为79.0mg/m3,该企业车间地面上放置有刚喷过灰色油漆的工件,正在晾干,车间门窗未关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逸散至车间外环境。
查处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及《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裁量标准,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案例启示
本案充分利用大气走航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在短时间内全面动态掌握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及VOCs浓度空间分布特征,并迅速寻找出存在异常的点位,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为后续执法和环境管理提供强力支撑。
四、某屠宰有限公司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26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自动监控数据平台预警提示镇江市某屠宰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数据异常。经研判分析,上述异常情况可能是该企业自动监控设备损坏导致。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开展核查,发现其为镇江市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一套废水排放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该套设备于2023年3月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并验收。截至检查当日,该企业尚未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中的相关要求对废水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维管理;自动监测站房内无定期巡检记录表、无标液核查及校准结果记录表,未按要求建立健全运维管理台账;同时也未按要求及时开展自动在线监测仪器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废水在线自动分析仪器内的CODcr、NH3-N试剂和标液均超过使用期限。
查处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及《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裁量标准,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9万元。
案例启示
要充分发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模式,通过线上系统平台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线下调查取证方式固定违法证据,实现对企业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五、某金属表面处理公司篡改废水自动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淮安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调阅淮安某金属表面处理公司废水排放历史在线数据,发现其数据长期在低浓度波动,存在数据陡变等情况,不符合一般表面处理企业的数据排放规律。经研判分析,其可能存在修改参数、插瓶取样等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改动设备基本参数的行为,并且在企业废水待排池发现一根自来水管道,通过查看企业废水排口、自动监控站房视频监控,证实企业存在自动监测站房内插瓶取样、稀释混样器内样品,在废水排放口稀释排放等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行为。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该企业上述行为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淮安市生态环境部门于2023年4月19日将案件移送至金湖县公安局,目前处于起诉阶段。
案例启示
注重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预警转办处置机制,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对自动监控数据异常线索开展现场检查,实现线上线下执法联动,不断优化环境执法方式,实现精准执法。
六、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篡改废气自动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通过连云港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连云港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炉窑废气排放口烟气含氧量长期处于20%左右,SO2、NOx、颗粒物等因子监测数据长期恒值,自动监测数据存在异常情况。经分析研判,该企业正在产生产时,烟气含氧量应当远低于20%,且SO2、NOx、颗粒物等因子难以长时间保持恒值,该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8月11日,执法人员经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自2023年2月至案发时,玻璃炉窑配套的高温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废气处理装置一直未运行,未经处理的玻璃炉窑烟气全部经应急烟道通过废气排放口向外排放,为逃避监管,该企业擅自将烟气自动监测设施采样管路与分析仪断开,自动监测设施实际抽取环境空气进行检测。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该企业上述行为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启示
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快速发现违法问题线索,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执法,精准、有效固定证据,形成组合拳,进一步提高环境违法行为发现率和处置率,有力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七、某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在线数据超标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通过非现场巡查发现,南京某水处理有限公司在线数据预警,经调阅污水在线总排口数据,该单位2023年4月10日废水总排口在线总磷排放日均值为1.32mg/L (排放限值为1mg/L),当日总排口废水排放量582吨。经对留样瓶水样进行监测,进一步确认该企业排放废水总磷超标事实。
查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对该单位处罚款16万元,并责令改正。
案例启示
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重要手段,是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内容,本案中执法机关利用在线自动监控平台实施监控,并通过现场留样措施进一步固定、补强执法证据,体现了生态环境执法由传统监管转向科技借力,用科技手段为环境监管赋能,形成对企业有效震慑,努力推动形成企业守法新常态。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年来,安徽省生态环境系统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探索创新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依法查办一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形成严厉打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辽宁省深入开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大教育警示,现公布现公布一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供各地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轻微免罚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坚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不予处罚类):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湖南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
5月16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发布,具体内容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生态环境执法、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74项。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环委
近年来,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始终坚决查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对不法企业“利剑高悬”,保持强大震慑,现公开4起“两打”典型案例及2起其他类型重点案例,指导各地做好相关案件办理工作。一、于
河北省发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共12起,涉及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出具虚假监测报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擅自堆放固体废物、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特殊时段未按照规定限制排放污
近日,海南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期海南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详情如下:案例1某槟榔合作社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9月16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大队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万泉镇人民政府对琼海市万泉镇某槟榔合作社进行检查。槟榔合作社建设槟榔白果烘干线2条,检
近年来,福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坚决追根溯源、循线深挖,“零容忍”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指导地方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收集整理了6起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全省行政执法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湖南两起生态环境执法案例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分别是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处罚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某废品回收站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免于处罚案。◆郴州市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
为不断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警示作用,成都市发布环保机构弄虚作假、非现场执法自动监测类典型案例01某环保技术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案【案情简介】2023年5月8日,接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移交线索,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年1-5月,喀什地区生态环境系统围绕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日常检查、信访举报、“双随机”检查、环境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现公布喀什地区2024年第一批3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叶城某公司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一、案件简介根据信访投诉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站房与采水单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验收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址选择、基础设施建设和验收工作。
河北省发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共12起,涉及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出具虚假监测报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擅自堆放固体废物、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特殊时段未按照规定限制排放污
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提升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应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意见建议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意见建议的公告《江西省污染源自动
为切实做好湖南省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网的运行维护、质量检查和日常保障,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湖南省制定了《湖南省大气环境颗粒物组分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NewPage$][$NewPage$]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结合暗访、巡查等现场检查方式,查办了一批涉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现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自动监控环境
为切实做好湖南省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网的运行维护、质量检查和日常保障,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7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厅最新要求,通过进一步修改完
适应环境不发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
生态环境部就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
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价广钢集团熔剂车间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报价29485171.59元。该项目招标内容包含(1)新建1套除尘系统(含电动除尘阀、除尘灰气力输送设备);(2)原料大棚封闭改造;(3)新建汽车洗车设施;(4)无组织排放改造;(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了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济南富聚春包装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入选,豁免类型包含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末端治理设施共两类。关于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发布广钢焦化厂煤焦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报价1242.92万元。广钢焦化厂拟对运煤皮带、运焦皮带各个落料点和配重口的封闭罩进行改造及封闭距离延长;12个筒仓24个落料点进行封闭;8个缓冲焦
2024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中卫市发现,中卫市镇罗镇铁合金企业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属地监管“宽松软”,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铁合金行业是中卫市传统特色支柱产业,主要分布于沙坡头区镇罗镇产业基地、宣和镇产业基地和中卫工业园区。针对铁合金企业环境污
涉气企业在生产经营时要注意什么,如触犯相关法律会有什么后果?以下公布四则案例,以案说法介绍涉气企业常见的几种违法情形,希望广大企业能够引以为戒,自查自纠。1生产活动空间未密闭2023年7月29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勒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一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的塑料
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发布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4套焦炉炉顶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南京沪友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广西华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公司组成联合体预中标,报价约1.04亿元。
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发布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4套焦炉焦侧炉头烟尘无组织排放治理(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6050万元预中标。该项目计划在焦炉焦侧新建二套除尘系统,其中一焦总风量为120000Nm3/h,四焦风量为120000Nm3/h,用来处理焦侧炉头烟尘。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方向、重点任务及预储备项目清单,认真谋划一批成熟度高、减排效益明显的项目申报入库,全力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
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武昆股份炼钢厂炼钢一、二作业区及准备作业区无组织超低排放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4305.72万元,招标内容包含转炉炉后除尘改造、炼钢倒铸余渣罐除尘改造、中间包修砌除尘改造、一作业区增加负压吸尘装置、炼钢厂房废钢间改造、二作业区物料输送改造等工作。1.招标条
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发布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4套焦炉炉顶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重)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焦化厂4套焦炉炉顶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重)(编号:GXJD-23121BB092068C1),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