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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第一科目第二部分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部门规章
1.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18 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37 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41 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
5.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 号)
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9 号)
二、规范性文件
8.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 号)
9.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 号)
10.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 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
13.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 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43 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 号)
17.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 号)
18.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 号)
19.关于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77 号)
20.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 号)
21.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发〔2015〕179 号)
22.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破坏物质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8〕5 号)
23.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 号)
2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5.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 年第 50 号)
26.《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 第 38 号)
2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
28.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 48 号)
29.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38 号)
30.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 号)
31.关于做好煤电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60 号)
32.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
33.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2号)
34.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6〕14 号)
35.关于印发水泥制造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14 号)
36.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
37.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 号)
38.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39.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灌区工程)两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7 号)
40.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 号)
41.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 号)
42.关于印发《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函〔2014〕1419 号)
43. 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65 号)
44. 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
45. 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
考试说明
为了帮助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现对考试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考试办法
国家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 1 次,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第二季度。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内容及试题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 个科目,考试内容以考试大纲为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科目试题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
考试分 4 个半天进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科目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6 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3 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 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五、考试计划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2020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迟
举行,具体考试日期和工作安排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和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
考试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某工程项目工艺废水产生量 2 000 t/d,COD 1 500 mg/L;生活污水 200 t/d,COD 250 mg/L。
两种废水均送污水处理场处理,污水处理场进水 COD 为( )。
A.875 mg/L
B.1 363 mg/L
C.1 372 mg/L
D.1 386 mg/L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一个符合题意。多选、错选、少选均不得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规划中,应当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 )。
A.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有关规划
B.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有关规划
C.自然资源开发有关规划
D.文化教育规划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 20 分。请根据背景材料,按要求作答)
某城市工业区内一汽车制造厂扩建年加工 5 万辆汽车车身涂装车间。生产工艺为:
干燥清洗除油采用氢氧化钠和合成洗涤剂;磷化使用磷酸锌、硝酸镍;底漆使用不含铅的水溶性涂料;中漆和面漆含甲苯、二甲苯;烘干采用热空气加热方式。
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喷漆过程和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喷漆室废气量为 8.6万 m3/h,漆雾浓度为 680 mg/m3,漆雾中甲苯浓度为 12 mg/m3,由 30 m 高排气筒排放。两个烘干室废气量均为 2.1 万 m3/h,甲苯浓度为 86 mg/m3,废气采用直接燃烧法处理,净化效率为 96.5%,分别由各自 30 m 高的排气筒排放,两个排气筒相距 50 m。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含油废水、磷化废水和喷漆废水,均进入汽车制造厂污水综合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漆渣、磷化滤渣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
根据上述背景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推荐两种喷漆室漆雾净化方法,并说明其原理及可达到的效果。
2.计算烘干室排气筒甲苯的排放速率及两个排气筒的等效源高。
3.给出涂装废水的主要污染物;列举理由说明本工程污水处理方案是否可行。
4.本工程所产生的漆渣、磷化滤渣拟在厂区临时存放,以下哪些做法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1)在废物产生点就地装桶、存放。
(2)在废物产生点装桶或装袋后送集中贮存设施分类贮存。
(3)平整临时堆存场地后存放。
(4)夯实临时堆存场地面,并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小于 10−10 cm/s)。
(5)废物堆存场要防风、防雨、防晒。
(6)废物堆存场应设计雨水收集池,沥出的雨水和附液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
(7)将废物出售给砖瓦厂综合利用。
友情提示:扫二维码加管理员微信,备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领取考试大纲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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