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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新冠肺炎疫情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将全面提速

2020-03-17 11:24来源:法制网作者:郄建荣关键词: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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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医疗废物(包括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日处置量最高时达到3200多吨,而疫情发生初期只有2000多吨,医疗废物的处置量整整增加了1100多吨;武汉市医疗废物则由日均40吨增加到最高时的日均240吨。

无疑,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来说是一次大考。

近日,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主任赵群英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就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到目前为止,全国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平稳有序,未发现因疫情防控影响环境安全情况。

面对建国以来十分罕见的严重疫情,我国医疗废物处置基本上没“掉链子”。

但是,这次疫情也暴露出了我国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短板。据赵群英介绍,其中就包括有的地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持续超负荷运行;个别地市仍没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等。

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短板问题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疫情期间,也就是今年2月2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短板;2月24日,卫健委和生态环境部等10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国每个地级市都要建设一个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从新冠肺炎疫情到《方案》的出台,随着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提速,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及水平也将大幅提升。

武汉医疗废物产生量增加7倍

由于新冠肺炎是严重的传染性医病,医疗废物如何处置?会不会造成次生污染?类似的问题不仅监管部门担心,老百姓也是心有余悸。

事实上,更令监管部门担心的是,我国现有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能否应对这次疫情,特别是随着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大幅增加,会不会出现医疗废物不能完全处置的情况。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58个城市共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487家。疫情发生前,全国医疗废物日产生量为4902.8吨,到3月初已经达到6022.0吨。赵群英透露,仅3月7日这一天,全国共收集医疗废物3198.7吨。

而疫情最严重的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医疗废物处置的压力最大。赵群英表示,疫情发生后,湖北省与武汉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增加很快,“尤其是武汉市,由每天40吨左右增加到最高时每天240吨,比疫情前增加7倍。”据生态环境部介绍,武汉市一度出现医疗废物积存现象,最多时暂存库中暂存约190吨。

生态环境部表示,截至3月7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定点医院2716家,接收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有2114座,集中隔离场所6093个。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通过排查累计发现,废水处置中存在无治污设施、未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末端消毒落实不到位等3类346个问题。

这也一个侧面反应出,医疗废水处置所面临的问题同样不能小觑。

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实时监控

“早在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就成立了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李干杰部长出任组长。”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此外,生态环境部还印发了做好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医疗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等一系列文件。

其中,2月1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配套了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赵群英说,这个方案指导各地动态管理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以及接收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如何把握收集处理与规范消毒两大环节,同时,将总余氯和粪大肠菌群数作为控制指标,组织全面排查,督促问题整改。

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则配套余氯现场监测指导意见等技术方案,以指导各地加强“国控”自动环境监测网络运维,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对于医疗废物处置,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必须实现两个“100%”,即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部里成立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后,部党组先后组织30多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支撑保障疫情防控有关环保工作。”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月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视频会议,将疫情防控工作直接部署安排至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这位负责人还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了这样一个细节:“部长李干杰多次致电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并赴北京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调研,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副部长翟青先后14次与湖北省13市‘一对一’视频对接,要求湖北省13市都要就医疗废物处置设立一个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一个专项工作方案,建设一处应急贮存设施,2月10日前增加一倍的处置能力。”

据介绍,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每日调度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情况;对全国486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近万家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赵群英透露,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出动32万人次开展医疗废物废水监管。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一直在一线。他说,以湖北省为例,截至3月8日,累计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47913人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废水处理单位等25124家次。

对于此次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监管,生态环境部提出的要求是要“一竿子插到底”。在派出执法人员持续到市一级现场监管的同时,“生态环境部还先后与40多个城市视频联线,国家、省、市、专家三级四方会商解决存在的问题。”赵群英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拉单挂帐、督促整改,其中,武汉市每3天一轮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未发现因疫情防控影响环境安全情况

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派出32万次“一杆子”插到现场进行监管后,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被充分挖掘,同时,现场监管所发现的逾1600个问题也全部得到解决。

据赵群英介绍,医疗废物日处置量由疫情初期的2000多吨增加到最高时的3200多吨,医疗废物基本上能够得到及时处置。“特别是,生态环境部指导帮助湖北省及武汉市采取措施,快速提高处置能力,湖北省的能力增加了2.7倍,武汉市的能力增加了4.3倍,确保了医疗废物的及时处置。”他说,截止到3月2日,武汉市前期积存的192吨医疗废物已全部清运处置完毕。

赵群英透露,从3月2日开始,武汉已经连续实现了医疗废物当日收集,当日处理,也就是日产日清。“特别是武汉市,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配套了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他说,武汉市的医疗污水处理情况总体平稳。

“疫情发生后,有群众担心,过度使用消毒剂会不会对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对此,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针对疫情防控过程可能存在的过度使用消毒剂的情形,生态环境部已经要求地方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基础上,增加余氯、生物毒性两项疫情特征指标,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同时,在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时,以余氯指标替代粪大肠菌群指标,在满足监测时效性的同时,科学评估消毒效果。

赵群英表示,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指导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作为重点,组织开展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他说,监测结果显示,从2020年1月20日到3月7日,全国的城市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安全均未受到疫情防控的影响。

其中,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了14915次监测,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水质安全的情况。开展了1901次余氯监测,受疫情防控开展的消杀工作的影响,54次余氯有检出,占比是2.8%,是余氯的浓度,均低于自来水水厂的出水标准 0.3mg/L。

个别地市没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尽管在疫情期间,我国医疗废物处置基本实现了日产日清,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但是,在生态环境部看来,成功应对背后的短板问题仍然不能忽视。

“这次疫情中,医疗废物、医疗废水100%的收集转运处置,这个是在目前应急状态下达到的目标。”赵群英指出,虽然全国医疗废物平均运行负荷率为50%左右,但是仍存在分布不平衡的情况。

他说,有的地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持续超负荷运行,全国最多时达到了22个;还有28个接近满负荷运行。另外还有个别地市没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医疗废物都是靠周边地市协同处置。“尤其是武汉市,在疫情发生后,医疗废物量快速增长,由原来的每天40吨一下子增加到200多吨,最高时到了240吨,处置能力的短板显得非常突出。”赵群英表示,全国医疗废物的处置能力和疫情初期相比增加了1100多吨,“这个能力的增加,主要来自移动设备和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他透露,期间,垃圾焚烧设施也曾用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

赵群英认为:“这种处置方式在应急状态下可以。”

显然,应急状态下的处置方式并不是长久之策。赵群英表示,从长远看,还必须要建设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医疗废物设施短板问题或借疫情彻底解决

《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卫健委、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共同制定出台的一个针对医疗机构废弃物如何综合治理的文件。从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和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管理到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方案》都有涉及。其中,《方案》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同时,《方案》还提出,严禁混合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严禁混放各类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应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执行转移联单并做好交接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

《方案》明确,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政策,将非传染病患者或家属在就诊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医疗机构职工非医疗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输液瓶(袋)等区别管理。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要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由地方出台政策措施,确保辖区内分别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业或1家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

按照《方案》规定,今年年底前,全国每个地级市至少要建成1个规范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022年6月底前,每个县(市)都要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赵群英说,随着市县两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及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的建立,将解决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最终实现平稳、安全、可靠的处置。


原标题:借新冠肺炎疫情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将全面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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