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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钱塘江一河一策2020年工作计划和千岛湖一湖一策2020年工作计划的函。
详情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钱塘江一河一策2020年工作计划和千岛湖一湖一策2020年工作计划的函
杭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上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区、诸暨市、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泉市、缙云县、遂昌县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钱塘江一河一策2020年工作计划》和《千岛湖一湖一策2020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钱塘江一河一策2020年工作计划
2.千岛湖一湖一策2020年工作计划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钱塘江一河一策2020年工作计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五水共治”的有关决策部署和《浙江省河长制规定》,为持续推进钱塘江水环境治理工作,特制定钱塘江一河一策202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钱塘江水环境治理,实现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钱塘江流域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保持100%;交接断面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千岛湖和湖山湖水质稳中趋好,湖体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入湖(库)支流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湖体营养状态维持现有营养状态或有所改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95%,全面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治理
推进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0年钱塘江流域建设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20个,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排放。纳管工业企业污水必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要求。工业园区内雨、污水收集系统完备,雨、污管网布置合理、运行正常,纳污处理设施与污水产生量匹配。
整治提升主要涉水行业。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持续开展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
2.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深化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镇生活小区、城中村、建制镇建成区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对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和阳台污水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2020年,钱塘江流域建设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538 个。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持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钱塘江流域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48.05 万吨/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建设改造城镇污水配套管网 391 公里,流域内所有设区市城市、县城、建制镇实现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2020 年,钱塘江流域完成12 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流域内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3.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控。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实现肥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流域县全覆盖。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肥药减量技术与模式。在流域附近建设43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示范系统。流域县不合理施用化肥减量4370吨、不合理施用农药减量214.9吨。
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确保“两分离三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排泄物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持续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新建设107个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场。
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行维护管理,明确第三方运行维护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基本条件,提高运行维护能力。2020年,钱塘江流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6675 个,实现 3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基本全覆盖。实施 3346 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覆盖面和处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服务平台,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4.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加快推进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杭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市2020年全面完成本港籍100-400总吨内河营运货船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任务,努力补齐内河运输船舶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积极争取周边省市支持和配合,共同推进内河运输船舶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港口污染控制。继续推进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与所在地城市设施建设规划的衔接。加快实施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年底前钱塘江流域全部完成方案建设内容。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
加强航运监管。有效控制内河航运规模,实现船舶环境风险全程跟踪监管。加大巡航力度,改善通航秩序,运用船舶综合监管系统、AIS、GPS等信息化手段,对进出港口的危险品船舶实行有效动态监管。统筹水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资源储备和运行维护制度,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1.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实施水生态环境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控制,按照“水十条”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年度目标、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县出境断面基本达到Ⅱ类的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制定实施水质达标方案。2020年,钱塘江流域25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且满足年度考核要求,力争磐安台口、江山后溪、缙云光瑶等3个断面2020年水质达到Ⅱ类。继续做好钱塘江蓝藻防控工作。
2.入河排污(水)口监管
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长江经济带所有入河排污口完成规范化建设,确保入河排污“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
3.水系连通工程
推进河湖水系连通,维护河湖完整和功能完好,实现从注重单目标治理向注重系统治理转变。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逐步恢复水体自然连通性。实施引配水工程,通过增加闸泵配套设施,整体推进区域干支流、大小微水体系统治理,增强水体流动性,恢复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能力。
4.“美丽河湖”建设
完善“一河一档”和“一河一策”,构建河湖基础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2020年,钱塘江流域建设美丽河湖43条(个)。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制定河道保洁工作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上下游联动机制,加强水葫芦人工打捞,采取生物防治等有效措施,防止钱塘江流域出现大面积水葫芦。加大河道两岸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垃圾、河道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
1.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实施节水行动,强化节水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2020年钱塘江流域县(市、区)基本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
2.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
完成钱塘江流域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加强流域内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达标考核。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建立健全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
3.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加强新建、改建或扩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将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依法查处违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4.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
科学划定和优化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完成105个“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统一矢量数据库,并用遥感进行全面排查。大力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完成涉及69.3万农村人口的建设任务,全面建立健全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实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年度评估工作。加强良好湖库生态保护,制定实施千岛湖、沙金兰水库、沐尘水库、湖山湖、陈蔡水库等水质良好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重要湖库入湖(库)主要河流逐步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优化饮用水取水排水格局,建立健全城镇供水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供水安全保障。加强地下水保护和人工增雨保障。
(四)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加强水域保护
加大水域保护力度,严格涉河湖活动的社会管理,严禁非法侵占水域。2020年,钱塘江流域全面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推进“多规合一”,开展钱塘江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严格河湖岸线空间管控。
2.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钱塘江干堤达标建设,通过加固(新建、提标)干流堤防和分滞洪水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设防有别、弃保有序的“中防”“中分”体系,提高沿江城市和重点镇洪水防御能力。
3.标准化建设
开展水库、山塘、海塘、堤防、水闸、泵站、农村供水工程、水电站和水文测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建立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责任机制、资金保障机制、运行维护机制和行政监管机制。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生态河道建设
开展河道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结合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河道堤防提标加固、沿河村镇环境改造、小流域综合治理、休闲旅游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全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开展小型水库(小水电站)的专项整理,取消一批、关停一批、整治一批,让山溪、河流恢复活力。积极推进水生态修复,杭州市富阳区、桐庐县、兰溪市、龙游县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缓冲拦截区试点建设,开展衢州市江山港、浦江县浦阳江、缙云县新建溪生态缓冲拦截区试点建设。
2.水土流失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域、重点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开展封育治理、坡耕地治理、沟壑治理以及水土保持林种植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维护河湖源头生态环境。推进各市、县(市、区)规范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度,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3.河湖库塘清淤
持续推进河湖库塘清污(淤)工作,制定分年度清淤方案,推进生态清淤、淤泥脱水、垃圾分离、余水循环处理的一体化、流程化,有效清除河湖库塘污泥,全力打好治污泥歼灭战。妥善处置河道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建立清淤轮疏工作机制,恢复水域原有功能,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对废弃的山塘水库进行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强化河湖执法监管
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查处,打击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无人机、人工巡查、建立监督平台等方式,实行河道动态监管。落实水域管理、保护、监管、执法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点水域、重点污染防控区、重点排污河段、重要堤防、大型水利工程、跨界河湖节点等进行视频实时监控。推进流域河湖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河湖监管信息化。
2.强化河湖管理日常保护
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应积极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取排水、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涉水违建等活动。
3.提升监管水平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应急预警和特征污染因子监测全覆盖,逐步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环境监测执法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县(市、区)环境监测执法监管队伍。乡镇(街道)及工业集聚区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完善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染源基础信息库和智慧化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钱塘江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面实施“河长制”,各县级河长分别负责牵头推进所包干河段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督查考核。由各级治水办(河长办)考核“一河一策”工作实施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明确、责任到人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强化层级考核。各级河长办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同时组织成员单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强化各项涉水资金的统筹与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依托重大项目,从发展改革、水利、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等线上争取资金。同时,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治水。
四是强化技术保障。加大对河道清淤、轮疏机制、淤泥资源化利用以及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解决“一河一策”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对水域岸线保护利用、排污口监测审核等方面的培训交流。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让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的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与推广,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钱塘江“一河一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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