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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何立涛向大家介绍今年我省空气质量改善状况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翟佳麟,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周久建,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何立涛,向大家介绍今年我省空气质量改善状况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翟佳麟、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周久建、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何立涛副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何立涛:
各位记者,各位来宾:
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河北省大气办和省生态环境厅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全省今年1-7月空气质量改善状况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开展8-9月集中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关工作安排。
一、持续攻坚发力,空气质量实现全面改善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力推进系列攻坚行动,空气质量实现持续好转,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主要呈现四大特征。
一是全省PM2.5平均浓度大幅下降,4、5、6、7连续四个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7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高于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下降幅度2.2个百分点,特别是4、5、6、7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3、30、30、34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4月份PM2.5平均浓度为2013年以来首次达标。
二是优良天数大幅增加,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1-7月,全省优良天数137天,同比增加19天,其中邯郸市同比增加47天,衡水市同比增加32天,保定市同比增加31天;优良天数比例64.5%,同比上升8.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增幅3.6个百分点;全省重污染天数9天,同比减少5天,其中邢台市同比减少15天,邯郸市同比减少11天,石家庄市同比减少10天。
三是6项污染物全面下降,臭氧实现2015年以来首次下降。1-7月,全省PM10平均浓度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5%;二氧化氮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一氧化碳平均浓度2.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臭氧浓度1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下降幅度分别高出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降幅2.8、14.4、1.3、2.0、4.5个百分点。其中臭氧为我省2015年以来历史同期首次同比下降。
四是各设区市空气质量全部改善,传输通道城市改善明显。1-7月,各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部改善,PM2.5平均浓度除承德、张家口市同比持平外,其他各市下降幅度较大。其中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0.2%、22.2%,邯郸市分别下降19.7%、18.3%,保定市分别下降17.9%、16.9%。
二、坚持标本兼治,大气污染重点治理扎实推进
(一)科学组织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王东峰书记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委专题会议,亲自审定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方案,许勤省长多次召开省政府常务会、省长办公会等,亲自部署推进重点治理工作。袁桐利、葛海蛟等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突出顶层设计,制发实施2020年工作方案,修订考核办法,将重点治理任务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省大气办聚焦重点时段,组织实施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2-3月大气污染治理攻坚、4月扬尘污染防治攻坚、5-9月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会战等系列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针对承德和张家口一季度空气质量恶化问题,精准指导两市开展空气质量管控攻坚行动,实现两市1-7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职责分工,扎实开展重点治理攻坚。各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调度,全力督导推进,强化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治本攻坚,“四大结构”调整取得扎实进展。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坚定不移压减过剩产能,1-7月,全省压减退出煤炭产能150万吨、焦炭产能62万吨,淘汰火电机组7.8万千瓦,关停平板玻璃产能840万重量箱,工业企业退城搬迁3家。2018年-2020年7月,全省共压减退出钢铁产能4757.4万吨、水泥产能647.4万吨、关停平板玻璃产能2310万重量箱,退城搬迁和关停重点污染工业企业49家,提前超额完成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同时,省政府出台《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制发水泥、平板玻璃、锅炉、陶瓷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地方标准,全面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陶瓷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7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75个,完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1623台;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959家,实现动态清零。
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严格散煤监管,强力推进散煤整治攻坚,坚决取缔散煤无照经营网点。大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2020年全省双代任务300多万户,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淘汰燃煤锅炉1063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3015台、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160台、燃油锅炉提标改造711台。
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方面:大力实施公转铁,货运结构明显优化。全省1-7月铁路货运量完成2.64亿吨,完成率61.5%。全省41个5万吨级以上泊位具备岸电供应能力,完成率113.9%;坚决治理柴油货车污染,出台《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全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城市车辆7月1日起执行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全省完成柴油车加装污染控制装置5700余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污染控制装置1.46万台;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共查处超标车辆1.86万辆次,黑烟抓拍1041起。制定《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完成编码登记工程机械和场内车辆6.31万台。
在用地结构调整方面:出台《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组织实施扬尘攻坚月专项行动,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15015个,发现并整改扬尘问题1300余个。完成建筑施工场地扬尘达标整治6358个,改造工业企业料堆场90家。出台《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核实处置露天焚烧火点7179个,立案处罚3742件,行政拘留363人。
(三)突出协同治理,臭氧污染防治效果明显。印发《关于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聚焦5-9月臭氧污染高发季节,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突出抓好VOCs排放削减,协同推进NOx控制,对涉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重点行业、移动源、生活源等实施综合整治。加强源头治理,落实国家新发布的6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推进工业涂装、家具制造、汽车维修等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试点;加快推进车辆排放标准提升,7月1日起,我省重型城市车辆执行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强化重点治理,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2376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列入年度计划的271家深度治理项目完成246家。加强帮扶执法,大力宣贯生态环境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7月1日《标准》正式实施前,组织各地对9009家涉VOCs企业开展摸排帮扶,指导并督促3494家问题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整改。对230座加油站、6座储油库、20辆油罐车专项抽检,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总体合格率83.04%,较上年度增加8.71个百分点,对检查发现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的39家加油站,督办各地依法查处。实施生产调控,鼓励具备条件的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在夏季高温时段实行生产调控,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高温天气期间错时作业(应急施工除外),组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出台了晚间加油优惠政策。强化预测应对,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臭氧污染分析研判,在工作群逐日通报各地前一天臭氧平均浓度,提前5天预测出逐日臭氧浓度变化范围,督促可能出现臭氧轻度以上污染地区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降低前体物排放强度,力争将臭氧污染天气转为优良天气。
(四)严禁“一刀切”,全力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抓好控疫情、促发展、保蓝天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差异化管控,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第一时间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医疗器械、关键原材料、医药生产等1185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范围,全力支持企业保质扩量、正常生产。截至目前,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累计达到4463家,并实行动态调整。对正面清单企业,优化监管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执法频次。
三、强化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8-9月集中攻坚,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力争增加8天左右,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深入开展臭氧污染系统治理。重点围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对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专项检查,严禁VOCs处理设施不运行、旁路直排,严查第三方监测数据造假。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尽可能不在8-9月期间安排检修作业,确需停检修的,强化重点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对确需施工的市政工程,调整生产作业计划,避开上午8时到下午6时高温时段。8月底前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9月中旬前组织开展一轮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城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中型(三个基准灶头)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管理,严禁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露天烧烤行为。
二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整治。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具备改造条件的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年底前基本淘汰无治理设施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加强臭氧前体物排放控制,确保早完工、早见效。
三是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加快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治理改造,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我省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国家淘汰任务以外具备治理条件的车辆,8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染控制装置安装任务。加强远程在线监控,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年底前完成60%以上。全面实施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现超标排放车辆检验与维护的闭环管理和数据共享。组织开展路检路查和溯源性入户抽查,常态化开展清洁油品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和油罐车。
四是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立城市降尘、道路扬尘通报考核制度,每月城市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扬尘污染物排放“双达标”整治攻坚行动,逐条对标《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加大城市(县城)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强化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机械化清扫和破损路面修复,每月进行城市道路降尘监测通报,有效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五是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零”行动,重点对辖区交界处、城乡结合部、工业大院、产业集聚地等重点区域强化巡查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动态清零。严禁“以停代治”“以罚代改”,严禁放宽标准要求,严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对全省2017年以来排查整治的13.17万家“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对达不到整治标准的立行立改、边查边改,9月底前所有“散乱污”企业全面完成核查验收工作。
六是扎实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新能源则新能源,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确保采暖季前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清洁替代。组织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9月底前,散煤经营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90%以上,坚决防止散煤复燃,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清洁取暖。
以上就是今天的主要发布内容。谢谢大家!
回答记者提问
河北日报:
为推进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在工业转型升级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周久建:
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的总要求,这为我们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此,我厅紧紧围绕总书记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去、调、转”工作落实。
一、坚定不移“坚决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动过剩产能减量增效。一是扎扎实实去产能。自2016年以来,主动自我加压,共压减水泥、平板玻璃、焦化产能1194.9万吨、4159万重量箱、2923.8万吨;企业数量由518家、68家、89家减少到206家、21家、58家。水泥行业于2019年提前一年超额完成2018—2020年三年目标任务。全面取缔“地条钢”,未发现一起死灰复燃问题。2020年全省将再压减平板玻璃840万重量箱、焦炭200万吨。目前,去产能任务已落实到具体企业和装备,部分产能已关停。二是装备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实施35个钢铁、15个焦化产能置换项目,钢铁、焦化等行业大型先进装备占比超70%,产能加快向资源优势地区聚集,其中唐山、邯郸钢铁、焦化产能占全省70%。三是产品结构明显优化。新型干法水泥、浮法玻璃比重达到100%,中高端钢材占比达77%。四是盈利能力明显提升。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营业收入利润率4.6%,比全国高1.0个百分点,吨钢利润是2016年的1.8倍。
二、奋发有为“主动调”,以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为核心推动结构调整明显转变。一是构建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形成以《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总纲文件为核心、《支持“万企转型”若干政策措施》等5个综合文件为依托,工业设计、食品等40多个专项文件为基础的“1+5+X”政策体系。二是区域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1家,实现了11个设区市全覆盖,数量居全国第6。秦唐沧沿海经济带工业增加值占比由2016年的39%提高到46.5%。唐山入选全国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三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钢铁装备双轮驱动、新兴产业多点开花”成效显现,钢铁行业营收超万亿,保持全国首位,装备制造业营收超8000亿元,2016年以来增加值年均增长9.0%,高于规上工业4.2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占比达到19.5%,比2016年高1.1个百分点,生物医药、新材料、新型显示等行业连续两年两位数增长。四是产品结构提档升级。大中型制造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100%,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4家,居全国第6,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24家,数量是2016年的10倍,122项产品填补国内空白、132项产品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
三、抓住机遇“加快转”,以“万企转型”行动为抓手推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一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技术改造、两化融合、工业设计为抓手,“一企一策”指导1.3万家规上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1.1万家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改、8000多家企业实现上云、13个市建成工业设计中心。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1663项,总投资3783.6亿元,分别同比增加61.3%和24.3%,取得我省连续11年实施“千项技改”工程以来最好成绩。二是加快布局新兴产业。以数字经济为突破口,高规格举办2019年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习近平总书记亲发贺信,大力发展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经济规模超万亿,占GDP比重超过30%。在全国率先出台应急、康复辅助器具、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大力实施绿色制造。以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目标,支持工业企业践行绿色制造模式,共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85家,其中国家级绿色工厂70家,位居全国第7。钢铁、建材企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超90%,高于全国17个百分点。2019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6.8立方米/万元(以2000年不变价计),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5(42.0立方米/万元),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四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从2013年1家新能源整车企业、1个产品发展到目前的10家整车企业、65个产品,各类新能源汽车配套生产企业40余家,年生产能力40.8万辆。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逐年增长,从2016的3620辆提升到2019年45000辆(2019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量124.2万辆)。2019年以来全省新增和更换的城市公交车100%为新能源汽车。全省已累计推广新能源公交车2万辆、新能源出租车2440辆,公交车电动化率达67%。截止今年6月底,我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14万辆,居全国第11位。
我就回答这么多。谢谢!
中国新闻网:
我省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是如何推进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翟佳麟:
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关系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完成双代工程改造700多万户。2020年是清洁取暖收官的关键之年,下面,我就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作一简要介绍: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和调度会,研究部署工作。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多次就清洁取暖工作深入基层明察暗访,进村入户了解实情,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可以说,清洁取暖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是对我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2019年全省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和散煤清洁替代,对秋冬季PM2.5浓度改善的贡献率为36%左右,高于实施去产能和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移动源和面源污染等综合治理和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冬季清洁取暖涉及千家万户,一旦供暖出了问题,就是原则问题,就是突破底线,容不得任何半点懈怠。
(二)坚持科学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和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洁净煤兜底等基本要求,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等基本原则,科学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在改造方式上:坚持科学合理选择取暖方式,鼓励因地制宜实现清洁取暖。电代煤取暖,采用电负荷较小的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热+、风机、聚能电暖器等设备。气代煤取暖,采暖设备要求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和《燃气采暖热水炉》(GB25034-2010)NOx排放4级要求。集中供热取暖,在现有集中供热主管网周边合理半径内、人口集中的农村特别是新民居推广。在具备条件的村镇,鼓励发展生物质、地热、太阳能+等新型清洁供热方式。对暂不具备“双代”改造条件的边远山区和坝上农村地区,采用洁净煤取暖。
在工程推进上:精准确村确户,建立台账,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在新的改造工程投用前,以及未经过1个采暖季试运行前,严禁拆除农户原有取暖炉具,确保新旧取暖方式平稳接替,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优选有资质、有实力、讲诚信的燃气企业和采暖设备厂家参与清洁取暖工程。科学安排工程施工计划,统筹施工力量和建设工期,协调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合规推进工程进展,确保采暖季前全部建成投运。重视气代煤竣工验收和置换通气、用气卡证办理等后期工作,督促工程竣工一个村、置换通气一个村,验收交付使用一个村,确保采暖季前完成设备调试和具备正常通气取暖条件。
在工程质量上:严格市场准入,完善招投标机制,严把燃气壁挂炉、电暖器等产品质量关。严厉打击劣质清洁取暖设备进入我省市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督导加强售后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对不按技术标准施工的,加大查处追责力度,造成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给予顶格处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坚决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督导指导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工程建设企业等加强质量监管,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行好质量终身责任制。为相关企业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生优先,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农村清洁取暖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清洁取暖的全过程,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一是建立安全运行机制。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双代工程的“生命线”,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了《农村气代煤工程技术规程》和《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消防安全管理导则》,明确了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地方标准,填补了农村地区推进双代工程的技术标准空白。健全安全机制,指导各地完善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驻村安全员和协管员制度,加强驻村安全员和协管员培训,形成上下贯通、村企联防联控机制,筑牢农村燃气安全运营防护网。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抢险抢修预案,提升运维服务水平,保障安全稳定供气供电。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一个,整治一类,不留死角。开展安全宣传,编印《安全伴你行》手册,指导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充分利用大喇叭、文化墙、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讲保护燃气电力设施法律法规及安全用气用电方法,切实保证宣传效果。
二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每年进入采暖季,第一时间启动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相关职责,制定并完善迎峰度冬应急预案特别是用气用电高峰应对预案,落实“压非保民”措施,遇有紧急情况,优先供应居民采暖等生活用气。采暖季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每天收集全省气源电源、舆情处置、投诉举报等有关情况并形成通报,发至各市党委、政府,并报告省领导,呈送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等有关部门。
三是实行考核评估机制。每年采暖季结束后,按照市县自验、省抽验方式,全省农村清洁取暖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相关结果在全省通报,对未完成任务和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出现气荒电荒或其他影响群众温暖过冬的,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
河北法制报:
近年来,臭氧污染成为夏季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制约因素。请问臭氧污染主要是如何形成的?对人体有什么危害?我们应该如何防治?
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
近年来,随着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国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改善更为显著,2019年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达到50.2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了5.8%,较2015年下降了32%。但与此同时环境空气中臭氧污染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2019年河北省O3-8h平均浓度达到19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了29.3%,是“十三五”期间唯一不降反升的污染物。2019年河北省因臭氧超标造成未达标天数比率较2015年增加了13.4个百分点,因PM2.5超标造成未达标天数比率较2015年减少15.4个百分点。臭氧浓度上升基本抵消了PM2.5浓度下降增加的达标天数。臭氧污染防治已成为影响我们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因素。
大气层中超过 90%的臭氧处于距离地面10-50千米的平流层内,平流层的臭氧层可以完全阻隔短波紫外线UVC,并吸收至少90%以上的中波紫外线UVB和50%以上的长波紫外线UVA,从而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免受强紫外辐射的影响,给地球生命在地面的生存创造了必备的安全条件;剩余不到 10%的臭氧处于对流层内,它并非来自直接污染排放,而是由固定源(含燃烧过程如发电、冶炼、烧烤和非燃烧过程如建材、喷涂、装修)、移动源(如小型轿车)和自然源(如森林植被)等排放到环境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在适当的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湿天气)及紫外光照射下,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生成的,近地面臭氧是典型的二次污染物。
臭氧能够刺激眼睛及呼吸系统,产生炎性细胞,导致呼吸系统局部慢性炎症,引起哮喘、呼吸道感染等呼吸系统疾病。此外,高浓度的臭氧可抑制光合作用,对农作物生长产生不良影响。
近年来,随着持续开展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深度治理、老旧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等工作,河北省NOx的排放强度逐步降低,2019年全省NO2的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较2015年下降了7.1%。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来源多、分散,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普遍存在低VOCs原料替代不足、无组织排放突出、治污设施简易低效、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是造成环境空气臭氧浓度持续升高的关键因素。为有效降低臭氧污染,省大气办印发了《河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夏季会战方案》,围绕臭氧前体物排放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强化协同治理,坚持深化工程治理与加强监管督导相结合。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工业企业VOCs排放控制。强化达标治理,重点围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对现有企业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专项检查,严禁VOCs处理设施不运行、储罐泄露、装卸过程VOCs挥发散逸、废气旁路直排、第三方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
二是强化生活源VOCs污染控制。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对城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中型(三个基准灶头)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清洗维护,8月底前检查率不低于50%,9月15日前做到全覆盖。严格禁止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露天烧烤行为。加强建筑装饰污染防治,按照《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要求,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产品。
三是落实涉VOCs重点行业错时生产(作业)。引导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不在8-9月期间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对确需在8-9月期间开展停检修的,要逐一强化重点监管,确保启停机期间以及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晒等环节VOCs排放满足标准要求。引导各地合理安排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8-9月;确需施工的,实施精细化管理,调整生产作业计划,避开上午8时到下午6时高温时段。
四是强化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城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油品经销企业在夏季每日晚8时至次日早6时期间卸油,减少卸油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鼓励油品销售企业采取奖励性措施,引导车主避开夏季白天高温时段加油,减少油品销售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
五是建立臭氧污染监测分析与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臭氧监测能力建设,8个传输通道城市开展夏季环境空气VOCs加密监测,定期通报臭氧污染状况。强化臭氧污染研判应对,提前5天预测臭氧浓度变化范围,提前预报臭氧污染等级,当预测各地可能出现臭氧轻度以上污染时,及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科学开展针对VOCs排放主要工序应急减排,降低前体物排放强度。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减少臭氧污染传输影响。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感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4位嘉宾的详细解答。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和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中心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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