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广东省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阳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为期10天,可通过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阳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排水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阳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为期10天,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人:陈广翔、谭日雄,电话:3415881,电子邮箱:yjcgjszglk@163.com,邮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桔子北路21号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阳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阳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水污染和洪涝灾害,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经济和守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使用、保护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公共管网、沟渠、泵站(房)及闸门、雨水口、检查井和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含个人、单位和物业小区)自行投资建设用于本单位、本区域排水的管道、沟渠、泵站和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自建排水设施以连接公共排水设施的接驳口(井)为界,接驳口(井)前的设施为自建排水设施。
第四条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本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各县(市、区)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负责辖区内城市排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住建、自资、市场监督、水务、发改、财政、生态环保、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排水规划和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应当遵循城乡统筹,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雨污分流,控制污染和收集、输送、处理、再生利用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城市排水科技创新,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城市排水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排水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或调整城市排水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城市排水规划由本级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或者调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应当按照地形、地貌、降雨量、污水量和水环境等要求进行。
第九条城市排水总体规划应当与阳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及防洪排涝工程规划、水文地质和水环境的保护利用规划等有关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时,应当预留泵站、雨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养护站点、再生水利用设施、污泥转运站、污泥最终处置设施等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用地。
城市规划确定的排水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在确定地面标高时,应当兼顾排水和防洪的需要,并书面征求同级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使用。
第十二条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第十三条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排水规划,编制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与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规划相衔接,同步实施排水工程。
第十四条公共排水设施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报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因城市建设需要移动、改建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建设单位承担所需的费用。
第十五条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建立城市内涝和排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排水管理信息化、智慧化。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建立以5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城市排水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三章 排水管理
第十六条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因从事制造、建筑、房地产开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机动车清洗等活动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经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排水。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户不得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第十七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三)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四)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五)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六)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三)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四)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五)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材料。
第十九条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排水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如下书面决定:
(一)对符合排水水质标准和水量要求的,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
(二)对建设施工需要向公共排水管网临时排放污水的,发放临时许可证,期限不超过施工期;
(三)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第二十条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排水户在《排水许可证》期满30日前,可申请续期。排水户在《排水许可证》期满30日前,未申请续期的,该《排水许可证》作废,需重新办理。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二十一条因建设施工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临时排放污水的,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排水许可申请,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有效期,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具体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工程施工临时排水须符合排水标准,若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由排水户先行沉淀,达到排水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二条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水户核发的《排水许可证》,应当记载排水户名称、排水的水质、水量等情况以及有效期限等。
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排放污水。
第二十三条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水户应当提前30日申请变更排水许可:
(一)变更排水户名;
(二)日排水量增加20%以上;
(三)排水方向、方式,排水口位置、高程发生变化;
(四)主要污染物种类发生变化或者浓度增高,排水水质发生变化;
(五)因其他情况导致排水条件发生变化。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情况紧急需要临时变更排水许可内容的,排水户应当及时向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地区,排水户应当将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不得任意排放。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等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地区,排水户应当按规划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自建排水管网接驳公共排水设施;其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不得设置排污口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到江河、湖泊。
第二十五条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排水户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被检查单位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提供工作方便。
在汛期或者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排水户应当服从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按照要求排放污水。市政、供水、电力、通讯、交通、消防、燃气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给予保障。在汛期应当优先满足防汛的特殊要求。
第二十六条自建排水设施,需要与公共排水设施接驳的,应当符合排水规划以及设计标准,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接驳手续。
依照前款规定应当办理接驳手续而未办理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知供水企业或者其他供水单位限制向其供水,并督促其办理接驳手续。
排水户不具备排水条件或者排水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供水企业或者其他供水单位停止向其供水。
第二十七条城市污水处理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因突发情况需减量运行或停止运行的,应当及时报本级政府批准,并报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因进行设施检修、维护需暂停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或者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污水处理单位应当提前3天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在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污水处理单位在进水水质、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企业不得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处理后的尾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第二十九条凡在城市范围内用水的单位、个人和个体经营者,均应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第四章 排水设施养护维修
第三十条公共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应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管理单位负责;自建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应当由设施的产权人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维护。
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责任范围划分以接驳井(口)为界,接驳井(口)之后的公共排水设施由排水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负责维护;接驳井(口)之前的自建排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养护维护。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其排水设施的养护维护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排水设施养护维护由城管部门、市政管理单位、产权单位依据各自权限负责。
公共排水设施委托其他单位具体负责维护业务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维护标准、事故报告及设施抢修责任等,并在签订协议之日起10日内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责任单位名单及其维护责任范围和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负责排水设施管理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排水管道等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对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证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汛期之前,各责任单位应当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汛期安全运行。
第三十二条公共排水设施的防护范围为:
(一)排水干、支线的防护范围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排水沟(渠)护坡两侧各3米以内;
(三)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排水设施的防护范围以规划、土地部门确定的用地红线为准。
第三十三条施工作业有可能影响排水设施安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排水设施保护方案,并经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同意后,报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毫米以上(含800毫米)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侧10米以内进行打桩施工的,应当事先提供桩基设计、桩基施工工艺以及控制周边土体位移措施的有关方案;在直径小于800毫米大于3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侧5米以内进行打桩施工的,应当事先提供桩基设计、桩基施工工艺以及控制周边土体位移措施的有关方案。
(二)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毫米以上(含800毫米)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侧实施基坑开挖工程,基坑边缘与管道外侧或者泵站边缘的距离小于基坑开挖深度4倍的,应当事先提供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在直径小于800毫米大于3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侧实施基坑开挖工程,基坑边缘与管道外侧的距离小于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应当事先提供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三)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毫米以上(含800毫米)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侧10米以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载物品,地面超载大于或者等于每平方米2吨的,应当事先提供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在直径小于800毫米大于3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侧5米以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载物品,地面超载大于或者等于每平方米2吨的,应当事先提供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
(四)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毫米以上(含800毫米)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侧3米以内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桩基施工、爆破、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大于管顶高程的开挖施工、沉井施工或者采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的施工等行为的,应当事先提供确保排水设施安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在直径小于800毫米大于3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侧3米以内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桩基施工、爆破、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大于管顶高程的开挖施工、沉井施工或者采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的施工等行为的,应当事先提供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
(五)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毫米以上(含8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侧5米以内进行灌注溶液、高压喷射注浆等施工行为的,应当事先提供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在直径小于800毫米大于3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侧3米以内进行灌注溶液、高压喷射注浆等施工行为的,应当事先提供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
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查看,发现施工活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可以要求施工作业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四条禁止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未取得排水许可证书,向公共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二)擅自在排水管道覆盖面上、排水设施防护范围内建设构筑物、种植树木、取土、设障等;
(三)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等物质;
(四)擅自拆除、改动和穿凿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五)向公共排水管道加压排水;
(六)在雨水、污水分流的区域混接雨水、污水管网或雨水、污水混排;
(七)向公共排水设施倾倒垃圾、废渣等废弃物;堵塞排水管道,妨碍他人排水;
(八)擅自启动闸门、移动井盖;
(九)其他有害公共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共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排水户的排水水质、水量等相关信息;
(二)按照国家、省、市的规范、技术标准和养护维修协议的要求,对排水设施定期进行养护维修,保证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发现污水外溢、管道堵塞、设施损坏或者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疏通、维修等措施,尽快恢复设施的正常运行,并进行地面清洁;
(四)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作业需要中断排水设施运行的,应当报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排水措施,保证正常排水。
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将上述情况报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六条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维护、抢修城市排水设施或者进行特殊维护作业时,应当根据作业需要向沿线用户通告暂停使用相关设施时间,并在限定时间内恢复设施正常运行。沿线用户应当按照通告要求暂停使用相关排水设施。
公共排水设施养护维护人员上路作业应当穿戴警示服,使用专用车辆和装备,同时,应当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养护维修作业时,公安、交通、建设、电力、通讯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和提供便利。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由于近年来天气异常,极端天气频发,汛期时短时强降雨随时可能发生,城市排水防涝形势严峻。今年以来,排水管理处于年初及早启动汛前干河沟上游雨水系统专项检查,为邯郸市西南部区域排水防涝体系进一步完好、畅通夯实基础。此段管线横穿京广铁路、邯钢附属铁路等交通要道,被占压、填埋等影响汛期排沥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主城区原有的污水管网已难以满足污水量快速增长需要。为此,邯郸市围绕城市污水厂互联互通和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外围、城中村外围污水管网全覆盖的目标,积极谋划实施了污水管网新建改建项目,争取到中央资金2亿多元,新建改建污水管网55公里公里,并同步实施7公里污水管网内衬修
《宿迁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2月28日经市人民政府五届八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第一章:总则(第一至八条):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与城市排水的原则,对城市排水、排水设施等概念进行了解释。明确了各级政府以及住建等排水管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江门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文如下: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为做好审议工作,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根据《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的规定,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新闻网”
安徽省合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合肥将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可罚100万元以下。《办法》提出,今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
北极星水处理网从合肥市司法局获悉,为保障全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合肥市将修订《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目前修订草案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据了解,《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于2009年出台。办法实施以来,对我市排水管理工作发挥了较好的规范和推动作用。随着合肥市工业化
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2009年出台实施的《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将修订。目前,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正在公示。未来新办法有望增加一系列处罚条款。《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在公共排水设施未覆盖区域内,排水户
青岛市排水管理处市内三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定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内三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定点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000939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8年8月30日8时30分至2018年9月5日17时3
海绵城市技术展、江苏省园艺博览会所在地区:江苏发布日期:2016年3月17日海绵城市技术展、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历程展等布展工程的中标公告项目编号:32050120160304040101项目名称:海绵城市技术展、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历程展等布展工程标段编号:3205012016030404-0001标段名称:海绵城市技术展、江苏省园
据财政部消息,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支持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按照功能及特征,分为交通设施、供排水设施、能源设施、环卫设
8月9日下午,南京水务集团与秦淮区政府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秦淮区委书记王生,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凌向前;水务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活动。仪式期间,秦淮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凌向前和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建明分别代表秦淮区和水务集团介绍了各自的发展现状。随后,水务集团党委委员、副
7月1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的公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上交所同意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于2024年7月17日起在上交所上市,并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
近日,长沙市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长沙水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潘青,集团董事、总经理曹前,及集团全体领导班子、高管、部室负责人,长沙市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班子成员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了本次揭牌仪式。长沙市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是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
黑龙江讷河市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污泥处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1460万元,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污泥处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
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3月13日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为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排水排污行为管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穗府规〔2024〕1号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排水排污行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整合集团内部同质化资产,近日,西安水务排水集团公司、自来水公司举行将军山水厂无偿划转协议签约仪式。按照集团党委安排部署和资产管理相关要求,经前期充分论证协商,双方就将军山水厂的资产、负债、人员等划转至自来水公司达成了共识。本次划转协议成功签订,是两家公司落实
12月11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福州市主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市政排水工程移交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福州市主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特许经营范围内,非特许经营单位建设的(包括已建成未移交、在建、新建)市政排水设施。所称市政排水设施是指市政污水管、污水检查井、污水提升泵站,泵井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4日,安庆市怀宁县城乡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特许经营主体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项目采购人是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宁县城乡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怀宁县二水厂项目、污水提质增效工程两部分;其中怀宁县二水厂项目规模9.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联组会议于7月25日举行,会上听取了山东省政府关于全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据了解,为了消除城市防汛安全隐患,山东省计划在2025年底前实现老化排水管网的全面改造,将实现老化排水管网应改尽改。会上,山东省人大常
6月20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市城市污水治理公司)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东侧)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7628.61万元。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EPC总承包分三个标段招标,其中第一标段为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北片区EPC总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5日,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程村镇500MW/10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招标人为国港储能科技(阳江)有限公司,本项目整体规划500MW/1000MWh磷酸铁锂储能装置,全站一期建成。投标人资格要求近五年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50MWp及以上新能源EPC总承包(储能或
9月18日,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陆上集控中心建安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显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与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成功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为247,821,035.00元。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阳江市南鹏岛南面海域,场址最
8月22日,南方电网公司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第二批物资专项招标项目招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直流控制和保护系统、智能辅助综合监控系统、固定式GIS局放在线监测装置、直流电源成套设备、色谱型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10kV及以下开关柜、柴油发电机(含油罐、柴油)等7个标的。相关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阳江市市区建成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显示,二次招标仍由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约8.23亿元,采用“3+3”模式,第一个合同期3年,以项目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为准,每满12个月计1个服务年。本项目早在今年3月底就曾完成招标工作,当时
8月19日,南方电网公司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第一批物资专项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编号:CG2700022001821860)在8月15日,该招标还发布了中标公示。公示及结果如下:
8月9日,广东阳江市政府公布《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阳江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阳江市202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进行调整。此次调整项目中,包括2个重点建设光伏项目,1个重点建设前期预备光伏项目,详见下表:2024年重点建设光伏项目2024年重点建
8月9日,广东阳江市政府公布《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阳江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阳江市202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阳江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调整后)》共含13个风电项目,共12个海上风电,1个陆上风电,规模合计8.8GW
近日,华能广东公司发布两个海上风电勘察设计招标,分别是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08-2-148)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1.招标条件本华能
国内海上风电未来发展特点●规模大、深远海区域占比高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工程技术探索●不仅海上采用柔性直流技术,风电登陆后,将继续走直流架空线至负荷中心●首次提出无直流断路器、无集中耗能装置技术方案●利用风机全功率变流器自带的耗能装置实现盈余功率分散式就地耗散近日,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阳江市市区建成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预算超10亿元人民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服务期限6年,采用“3+3”模式,第一个合同期3年,以项目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为准,每满12个月计1个服务年。第一个合同期内每服务年年度月平均考核得分达到良好(82分及以上),则
7月11日,广东阳江高新区清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服务运营项目招标,预算金额27874031.82元,招标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阳江高新区清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服务运营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阳江高新区清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服务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