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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江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发布

2021-02-18 10:5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物减排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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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加快深层次市场化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努力构建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

第一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第一节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围绕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国资国企改革创新行动,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合资新设、增资扩股、股改分拆上市等方式,有序推动国有企业面向各类资本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混改企业规范开展骨干员工持股。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体制,健全完善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国企激励机制和工资决定机制,稳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试点。支持驻赣央企发展,完善央地企业合资合作机制。

第二节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营造公平公正公开市场环境,进一步破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对待。加大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融资增信力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支持民营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重视发挥各级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作用。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救助纾困机制。实施新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持续推动民营企业守正创新、守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尊重、激励、关爱、培育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治环境和政策体系。

第三节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稳步推进能源、铁路、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科学合理核定配电价格。对接国家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要求,推进我省天然气管网改革。推进铁路市场化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货运场站、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和运营。推进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进一步规范城市燃气、自来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特许经营行为,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质量和配置效率。

第四节推进新型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加大对新型市场主体的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进一步简化互联网平台企业设立手续,放宽电子商务类平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清理和规范制约新型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分类制定和实行监管规则和措施,健全数字规则,鼓励创新创业,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导新型市场主体依法规范发展。

第二章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

加快建设“五型”政府,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和服务效能。

第一节建设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

全面实施《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推进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事项,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依法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联动执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完善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五级全覆盖,实现“一门办”“一窗办”“就近办”。拓展提升“赣服通”服务功能。加强“赣政通”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坚持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评价全覆盖。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实现市场化运营。

第二节创新和完善宏观调节机制

健全以发展规划为导向,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省级宏观调节体系。完善宏观调节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重视预期管理,提升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治理能力,增强调节的科学性。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完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更好发挥统计监测分析和统计监督作用。健全宏观经济政策评估评价制度和重大风险识别预警机制,畅通政策制定参与渠道,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信息交流共享和形势研判,备足备好政策“工具箱”。

第三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宏观先导和调控功能,全面推广零基预算改革,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推进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优化省以下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地方税改革,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第四节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进一步完善水、油气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引导资源高效配置。健全绿色环保价格机制,推动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纵深推进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改革,严格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完善教育、养老、殡葬等公益性服务价格机制,推动提高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供给质量效率。完善政府定价管理,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定价自主权,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定价格”向“定规则”转变,强化垄断领域价格和成本监管。不断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体系,完善价格监测预测预警机制,探索建立价格区间调控制度。全面强化成本监审调查,健全价格公示和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章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

第一节完善现代产权制度

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完善产权保护案件申诉、复核、重审等机制。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和修订适应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畅通纠纷反映和处理渠道。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采取有效形式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生态保护修复产权激励机制等制度。

第二节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要素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围绕土地要素集约高效利用,丰富产业用地供应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土地管理体制,促进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围绕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进一步打破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的评价和使用制度,构建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围绕资本要素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地方银行,着力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建设区域性资本市场,深化发展期货和保险市场。围绕有效激活技术要素,落实科研领域自主权改革措施,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围绕数据要素价值化,推进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挖掘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探索组建全省大数据交易市场,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第三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定期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排查,破除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健全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按照国家部署,以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体制。

第四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措施,落实增量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第五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我省信用建设地方立法。完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对重点领域失信主体实施市场、行业禁入措施。健全信用“红黑榜”,完善“法媒银”平台。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建设“信易贷”平台,推动与全国“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推广信用创新产品和服务。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篇 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围绕打造内陆双向开放高地,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方位高水平开放。

第一章加快制度型开放步伐

坚持对标先进、改革创新,完善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化政策,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第一节促进贸易自由便利

积极复制推广国家自贸区和海南自贸港经验,实施“两类通关、两区优化”①、高级认证企业进口免担保验放、进出口食品检测第三方结果采信、货物贸易“一保多用”②等创新制度。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数据协同、简化和标准化,逐步实现物流与监管等信息全流程采集和监管单位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深入实施“物理围网+电子账册+智慧卡口”数字化综合监管模式,探索建设数字化综合保税区。完善数字外贸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

①两类通关、两区优化:“两类通关”是指逐步将邮寄、快递、跨境电商纳入全国通关一体化,针对邮寄、快递的物品及该渠道的小批量、多批次货物,统一规范通关模式,形成货运渠道和寄递渠道“两类通关”;“两区优化”是指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

②一保多用:企业一份担保文本在不同业务领域、不同业务现场、不同担保事项间通用。

第二节促进投资自由便利

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产业对外开放,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航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医疗、文化、教育、旅游、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试行“极简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承诺准营。

第三节促进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开展外汇管理改革试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境外发债、商业贷款等境外融资业务,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研究设立多币种的产业投资等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资金自由高效安全流动。

第四节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积极发展各设区市至沿海港口(往返)铁海(水)联运、九江港至上海洋山港等港口江海联运。进一步优化九江港省内重要产品出口通道。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加快建设南昌、九江、赣州、上饶等多式联运中心。加快推进南昌昌北国际空港、南昌向塘国际陆港、赣州国际陆港、九江江海直达航运中心等综合物流枢纽建设,鼓励进出口货物就近向物流枢纽集中。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支持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大力推行大宗货物“一口价”运输。完善集疏港铁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商品车运输,探索建立“货运一单制、信息一网通”港口物流运作体系。鼓励进出口货物在全省各地分级集疏,对组织货源集疏给予支持。鼓励各口岸、综合保税区建设内陆无水港,与沿海口岸联动发展。深入开展无纸化通关、不见面审批、货主不到场查验等试点,进一步简化优化货物通关查验等流程。加强与沿海口岸的信息交互、流程衔接、协调配合。落实国家口岸降费政策,进一步规范港口、集装箱堆场、查验场站、中介代理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第五节健全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

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经贸安全保障机制,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健全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妥善化解国际贸易争端,坚定维护我省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走出去”企业服务和监管,规范企业境外经营行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

第二章建设高能级开放支撑体系

加快建设高水平开放通道,打造高效能开放平台,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效益。

第一节畅通开放大通道

加快畅通水陆空国际运输战略通道。支持南昌向塘国际陆港、九江港、赣州国际陆港、上饶港、宜春港等加强与东南沿海港口的合作,向东、向南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和地区,畅通面向东南亚、南亚、非洲和欧洲的海上开放通道。支持陆港建设,加强与中西部省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依托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及口岸枢纽,向北、向西对接中蒙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构建对接国家战略通道体系,向南向东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向西对接长株潭都市圈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向北对接京津冀和雄安新区,加快构建以沪昆、京港澳“双轴”为支撑的“六纵六横”综合运输大通道。

第二节提升开放大平台

着力打造南昌、赣州、九江、上饶四大开放门户。以南昌、赣州、九江、井冈山等综合保税区为依托,申报建设江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托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五大中心”,强化口岸与特殊监管区域共同发展,更好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平台作用。建立健全跨省、跨国(境)产业集群转移和合作收益分享新机制,打造高质量承接境内外产业转移平台。依托赣江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等产业发展平台,推动建设国际合作产业园、省际集群式产业链合作园区。加快推进南昌、赣州、九江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引进跨境电商平台,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际邮快件监管中心等专业化平台建设,探索设立铜、钨、稀土等国际商品交易所。

第三章对接融入国家战略

充分发挥区位、特色产业等比较优势,抢抓机遇,精准对接,更加主动地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第一节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围绕建设“一带一路”内陆腹地重要支撑,积极开拓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构建面向美欧日韩等发达经济体和俄罗斯、中亚、中东欧、非洲、东南亚等新兴市场的统筹开放体系。探索国际产能合作新机制,支持行业优势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和重大基础设施。强化与沿线国家重要物流枢纽、能源与原材料产地、制造业基地、贸易中心等的密切联系,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依托南昌、赣州“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景德镇文化节点城市,深化与重点国别(区域)教育、文旅、卫生、科技等领域交流合作。优化友城布局,强化、激活、开辟一批国际友好城市,务实推进友城合作。建设好里斯本中国文化中心和中日(景德镇)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打造一批文化交流品牌。创新新时代红色文化交流载体,为沿线国家政党交流治国理政经验提供新平台。积极参与健康丝绸之路、数字丝绸之路、绿色丝绸之路建设。

第二节全面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

抓住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深度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大南昌都市圈与武汉都市圈、长株潭都市圈城市群的交通联网、市场统一、创新协同、生态联保,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能级。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教育、医疗、科技、国资领域合作。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基础设施互通、产业融合、资源共享,依托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赣粤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建设配套大湾区产业集群的重要基地和延伸带。强化与长三角一体化的机制对接、平台承接、产业链接,建设赣浙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打造全国跨省边际合作典范、江西全面学习长三角的窗口和支点。主动对接长株潭都市圈城市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赣湘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

专栏13开放大平台提升行动计划

(一)内陆口岸平台

加快完善南昌昌北国际空港、南昌向塘国际陆港、赣州国际陆港、九江江海直达航运中心、萍乡赣西国际陆港、鹰潭国际综合港经济区各项功能,支持赣州创建国际陆港一类口岸。推动赣州黄金机场航空口岸正式开放,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创建航空口岸。争取设立“中国九江港”为船籍港,加快推进九江港口岸瑞昌港区、彭泽港区开放功能建设。

(二)综合保税区平台

争取设立上饶、鹰潭、宜春、抚州、景德镇、新余等综合保税区,支持赣州等综合保税区调整规划范围。支持鹰潭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积极吸引国内主流电商平台来赣发展,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探索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支持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网购保税。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三)产业合作平台

加快建设赣台、赣粤、赣浙、赣湘、赣闽等省际合作产业园。开展“双飞地”跨区域合作,鼓励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与沿海和境外合作共建“飞地经济”园区。完善产业链条,重点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数字经济合作产业园区。

第七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

第一章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稳产与提质并重,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第一节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扎实推进“优质稻米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实施赣产“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打造1400万亩优质稻米产业基地,不断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保障粮食安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持续完善全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快推进井冈山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升级建设。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80%。建设种子资源库、良种研发平台和良种繁育基地等现代种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南繁制种基地建设。推进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农业补贴、农业信贷、农业保险等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完善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

第二节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

优化提升农业产业结构,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农业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推进特色产业扩面、提质、增效,到2025年,实现稻米、果蔬茶、畜牧业、水产等四大产业突破1200亿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0亿元。深入实施林下经济发展行动,重点打造油茶、竹类、香精香料、森林药材、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六大林下经济产业,到2025年,总产值达3000亿元以上。围绕建设国家绿色有机农产品重要基地,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管理,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深化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加大农膜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追溯体系。

第三节丰富乡村经济业态

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掘农业新功能新价值。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新建精深加工项目,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体验农业、休闲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创建一批省级田园综合体和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壮大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培育一批区域性优势特色农(林)业产业集群。实施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鼓励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方式,与小农户共建利益联结体。加强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专栏14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工程

(一)农业“三区”建设重点工程

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全面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2800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700万亩划定。建成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00万亩。

(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工程

到2025年,全省建成良种繁育基地30个,大力提升农业良种化水平。

(三)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工程

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先进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到2025年,建成50个左右现代农业示范园。

(四)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工程

推进富硒、富锌农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10个左右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到2025年,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200个,建设各类农产品市场60家以上。

(五)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

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8左右,认定农产品加工领域高新技术企业70家以上。

(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到2025年,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50家以上,创建农业产业化省级联合体达260家、省级示范社1500家以上、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800家以上。

(七)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工程

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施农业节水技术改造等工程,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以上。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到2025年,全省农业地方标准累计达到600项以上,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600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可追溯覆盖率达85%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九)现代农业气象保障工程

升级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水稻、柑橘等6个现代农业气象技术应用与示范基地建设。建设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建设1个飞机增雨作业基地和11个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示范区。

第二章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一节分类推进乡村振兴

根据村庄区位条件、发展趋势、资源禀赋等,分类推进乡村振兴。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推进生产生活条件改造提升,发展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特色产业。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保护村庄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传统建筑,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搬迁撤并类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第二节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以县道三级、建制村通双车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打造“四好农村路”,建立建制村“村村通”客车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推广农村交通、邮政、快递、商务、供销“多站合一”场站运营模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用水规模化和标准化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实施乡村教育质量、健康乡村、农村养老等乡村公共服务提升计划,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推行村级事务公开,完善多功能农村便民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第三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强化规划引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着力实施村庄整治等专项提升行动,纵深推进美丽宜居示范县(乡镇、村庄、庭院)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新模式。建设推广“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建立健全“五定包干”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地方一体化推进农村改水、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有条件的村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适宜的治理思路和技术模式,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提高农村公共照明覆盖面。

专栏15乡村振兴重大工程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

新改建农村公路1.5万公里,高标准打造4000公里美丽生态文明农村公路。到2025年,全省所有乡镇、3A级旅游景区点基本实现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连接,70%县道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不低于60%。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建成若干个全国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8个设区市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改造提升70个左右区域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提升能源基础设施,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9%。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乡村要素资源开放共享数据中心,实现100%行政村千兆光网覆盖能力,按需推动千兆光纤宽带逐步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

(二)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计划

实施乡村教育质量计划,全面完成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建设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9000所,每年为乡村学校公费培养5000名

教师。实施健康乡村计划,全省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所产权公有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100%。继续开展村卫生室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实施农村养老计划,原则上每个乡镇完善1所以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的养老院,因地制宜建设片区中心敬老院,60%以上的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重点在长江江西段、五河等重点流域环境敏感区,建设10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县,推行标准化养殖及粪污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农药化肥使用量下降30%。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全面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力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

第三章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深入推进鹰潭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构建有利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

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提高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三农”比例。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完善农村用地保障机制,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村集体依法收回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规划用途探索入市。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应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健全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城市科教文卫体工作人员适度岗编分离,定期服务乡村,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科技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

第二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以市县域为整体,统筹设计路网和水、电、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对城乡道路等公益性设施,管护和运行投入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提高管护市场化程度。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

第三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城乡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基本公共服务队伍补充机制。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积极推行“教育集团”“联合校”“协作校”等城乡教育联合体模式。实施乡村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增加面向村卫生室的订单定向医学生规模,鼓励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对乡(镇)、村医生实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促进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完善文化结对帮扶机制等方式,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第四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及时帮扶。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扶贫产业,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完善提升农业产业扶贫保险、防止返贫致贫保险等有效机制。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公益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保障基本生活。统筹推进城镇扶弱助困工作。支持赣州建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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