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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江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发布

2021-02-18 10:5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物减排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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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实施以人为核心、提升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支撑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

第一章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第一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巩固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成果,破除各类隐性落户门槛,简化落户手续,统一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优化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实际享有水平,逐步实现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探索户籍制度与居住证制度并轨路径。

第二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显著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常住人口折算比例,健全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主要依据各地落户数量确定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人地钱挂钩”政策实施评估机制。根据人口流动实际数量调整教师、医生等编制定额,研究建立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畅通农户“三权”③市场化退出渠道。

第二章优化完善现代城镇体系

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大中城市提质扩能,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引导小城镇分类发展,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第一节完善大中城市宜业宜居功能

夯实大中城市实体经济发展基础,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立足区域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推动制造业差异化定位和规模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增强专业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优化市政公用设施布局,提升供水、道路、综合管廊、垃圾污水处理、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水平,支持三级医院和新建高校、高校新建校区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体育等资源供给,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③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第二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级扩能,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南昌县、奉新县和吉安县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优化主干道布局,推进穿城国、省道逐步向城区边缘迁移。有序推进撤县设市,探索大部门制、扁平化等优化协同高效的设市模式。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每个县(市)确定1-2个以上特色主导产业,打造一批产业旺、活力足、生态美的县域经济强县,到2025年,力争每个县(市)均有一个百亿级块状经济产业集群。

第三节高质量发展小城镇

推动中心城市周边小城镇通过规划独立城市组团、整体纳入中心城市等多种方式融合发展。推动区位优越、产业基础良好的小城镇聚焦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资源加工、专业制造等专业特色小城镇。深化巩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短板,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建立清单管理制,健全规范纠偏、典型引路、服务支撑机制,培育一批示范性精品特色小镇。

第三章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要求,推进城市发展方式和运营模式转变,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让人民群众享受高品质生活。

第一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

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定位和空间布局,科学配置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加城市密度,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和混合利用,建立功能混用、立体开发、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发展模式。完善道路布局,加密次支路网,合理设置绿化带。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增加绿化节点和公共开敞空间。优化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坚持城市外在形象和内涵精神的有机统一,使建筑景观与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相协调,体现城市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深入推进城市体检试点,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更多以“绣花”功夫实施“微改造”,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第二节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绿色、人文的新型城市。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建立应急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公共建筑和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系统。统筹建设“城市大脑”,推进城市空间“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绿环、绿廊、绿楔和绿道,开展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创建一批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镇),推进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构建舒适宜人的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行网络。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延续城市文脉,杜绝“大拆大建”,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

第三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构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基层管理体制,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加快建设现代社区,推进宜居社区建设试点。运用现代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优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精准高效满足群众需求。鼓励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落实物业管理属地原则,加强物业服务监督,提高物业公司运营透明度和规范性。

专栏16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6.37万套,棚户区改造33.75万户,重点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二)城市更新工程

到2025年,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因地制宜推进老旧街区和老旧厂区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改造一批城中村。

(三)县城补短板工程

在县城和县级市城区以及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完善提升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设施,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级综合医院提标改造和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补齐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县城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完成农贸市场达标改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县城建成完善的冷链物流设施。

(四)城镇市政设施提质工程

5年新增城市供水能力90万立方米/日、管网4000公里,新增城市道路面积3000万平方米,城镇排水管网4000公里,城镇污水处理能力90万立方米/日,城镇公共停车位40万个,城镇建成区绿化面积1万公顷。

(五)现代社区建设工程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物流配送、便民商超等服务供给,推动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推动建设社区居民综合服务线上平台。鼓励社区引入律师、矛盾调解师、心理咨询师等为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宜居社区试点,完成20个左右宜居社区建设。

(六)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工程

推进省级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新增5个左右全国特色小镇优秀典型案例,新增创建50个左右省级特色小镇。

第九篇 推动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完善提升“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第一章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

顺应空间结构变化趋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分类提高城市化地区发展水平,形成以大南昌都市圈为引领、省域副中心及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健全“四区二十四基地”①农业战略格局。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一江一湖五河三屏”②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市县和乡镇层面精准落地,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管控要求和配套政策。

①四区二十四基地:指鄱阳湖平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双低”油菜、棉花、健康水产、畜禽养殖及优质蔬菜基地;赣抚平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油菜、蜜橘、健康水产、畜禽养殖及优质蔬菜基地;吉泰盆地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油菜、果业、畜禽养殖、健康水产及优质蔬菜基地;赣南丘陵盆地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脐橙、油茶、甜叶菊、畜禽养殖及优质蔬菜基地。

②一江一湖五河三屏:“一江”为长江;“一湖”为鄱阳湖;“五河”指赣、抚、信、饶、修五河源头区及重要水域;“三屏”为赣东—赣东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赣西—赣西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和赣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

第二节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

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制定实施差异化政策。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都市圈)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为重点,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推动建设用地等要素向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都市圈)倾斜。合理优化部分中心城市行政区划设置,拓展发展空间。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自然生态、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并定居落户。健全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提供更多有效转移支付。

第二章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加快形成层次清晰、各显优势、融合互动、竞相发展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

实施强省会战略,增强南昌核心主导功能和辐射带动能级,优化城市布局,支持“五大重点功能片区”①建设,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都市圈“五大中心”②建设,着力打造国际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数字经济发展先行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赋予赣江新区更多先行先试权,加快推动高端创新资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向新区聚集,打造全省发展引擎、创新高地。支持九江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城市、打造万亿临港产业带。支持抚州建设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协作区。加强南昌与赣江新区、九江、抚州及周边县(市)的联动对接,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都市圈3个“1小时出行交通圈”。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推进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普惠均衡、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探索建立统一的规划委员会,实现规划统一编制、统一实施,探索实施都市圈内土地统管、居住证互认等制度。到2025年,大南昌都市圈GDP占全省比重达到53%以上。

①五大重点功能片区:南昌现代空港新城、向塘国际陆港新城、南昌东站高铁新城、九望新城、中国(南昌)现代职教城等五大重点功能片区。

②五大中心: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科创中心、品质消费中心和高端服务业发展中心。

专栏17大南昌都市圈一体化重点任务

(一)基础设施一体化

畅通都市圈公路网,推进沪昆、福银高速昌九段扩容工程,建设南昌西二环等高速公路。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建成南昌市三清山大道对接丰厚一级公路、昌九大道二期,建设南昌-丰城、南昌-高安城市快速路,赣新大道、昌抚公路等。加快推进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建设南昌市轨道5号线,推进轨道交通向周边城镇延伸,研究利用既有铁路,或新增部分市域铁路,增开南昌至抚州、赣江新区、樟树、丰城、高安等城际列车。开通大南昌都市圈城际公交班线。完善都市圈信息网络一体化,推进5G和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布局。

(二)产业发展一体化

促进都市圈产业分工协作,南昌市重点发展先进制造、科技研发、工业设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商务会展等高端产业,推进中国(南昌)科学岛、VR科创城、中医药科创城、航空科创城、昌北高校科创谷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九江市充分发挥通江达海的独特优势,集中发展临港型先进制造业。抚州市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的发展能级和综合实力,加快推动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以及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夯实丰城、樟树、高安、奉新、靖安、鄱阳、余干、万年等中小城市特色产业基础,建立联合招商、共同开发、利税共享的产业合作发展机制,支持建设一体化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

(三)要素市场一体化

支持都市圈共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研发转化基地。建立都市圈技术交易市场联盟。推动各类审批流程标准化和审批信息互联共享。推进金融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服务标准一体化建设。支持开展土地利用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区域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四)公共服务一体化

鼓励都市圈有条件的中小学和三级医院推进集团化异地办学办医。推动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跨地区、跨机构互通共享互认。加快推动都市圈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统筹衔接。鼓励都市圈城市共建养老机构。加强都市圈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共享,实现养老补贴跟着老人走。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

(五)生态环境一体化

联合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岸线资源占用补偿和有偿使用先行试点。制定都市圈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一体化建设,建立都市圈污染综合防治协调机制。

第二节强化“两轴”驱动

依托沪昆、京九两大高铁通道和日益完善的高铁网络,以重点城镇和开发区为载体,加快推进高铁沿线产业集聚、区域合作、城乡融合,强化“十字形”为主框架的生产力布局。加强高铁站场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各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促进“站—产—城”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现代化高铁新城新区。发挥高铁要素集聚效应,立足高铁运输效率优势,整合沿线资源,打造高铁新型城镇带、现代物流带和黄金旅游带。依托沿线产业园区,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协作,打造京九电子信息产业带等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发展航空制造、大健康、汽车及零部件、新型光电、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产业集群,促进现代物流、金融、商贸、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打造面向东南沿海地区的优质生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

第三节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

巩固提升振兴发展成果,完善对口支援机制。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支持赣州打造新时代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闽粤交界地区、湘赣边区域协同发展,推进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加快推动中心城区“五区一体化”①发展,提升“两城两谷两带”②重点产业发展规模和层次,打造金融、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养老、科研创新等六大区域性中心。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后花园和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快推进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支持吉安打造连接大南昌都市圈与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撑苏区振兴的中部脊梁,聚焦发展吉泰走廊,做大做强集成电路、半导体照明、触控显示、数字视听等电子信息产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支持抚州加快推进赣闽合作示范区建设,积极对接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发展,促进向莆经济带发展升级,着力打造机械制造、绿色食品、现代物流、特色农业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一区、两中心、两基地”③建设。

①五区一体化: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五区联动,一体化发展。

②两城两谷两带: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现代家居城,中国稀金谷、青峰药谷,赣粤电子信息产业带和赣州纺织服装产业带。

③一区、两中心、两基地:践行“两山”理论先行区,区域性数据中心、区域性算力中心,数字装备制造基地、数字经济示范基地。

第四节提升赣东北开放合作水平

充分发挥对接长三角和粤闽浙沿海城市群的前沿作用,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打造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承接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转移基地、国际文化旅游和康养休闲胜地。支持上饶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两光一车”(光伏、光学、汽车)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大旅游、大数据、大康养等新业态,打造全国光伏光学产业基地、文化旅游目的地。支持景德镇建设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加快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航空产业,打造国际瓷都。支持鹰潭打造世界铜都、中华道都、智慧美城,进一步提升铜深加工、资源保障和国际化经营能力,加快建设国家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核心区。

第五节加快赣西转型升级步伐

以绿色生态、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推进区域产业整体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大健康等绿色产业,加快区域融合和同城化步伐,打造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样板区、中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全国生态康养宜居胜地。支持宜春做大做强锂电、中医药、健康养生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纺织、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国锂电新能源产业基地。支持新余推进钢铁、锂电、硅灰石、光伏、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中部地区新型工业强市、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支持萍乡改造提升冶金建材、工业陶瓷、花炮、电瓷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国家海绵城市先行区。加快建设新宜吉六县转型合作示范区,推进新宜萍三市区域一体化建设。

第十篇 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第一章创新绿色制度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第一节健全空间管控制度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制控制线,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分类管理,积极创建国家公园,构建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农田、矿业权有序退出。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第二节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实施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地上地下、陆水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强化河湖长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后评估机制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在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加快完善环保信用评价、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第三节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严格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土地复合利用、立体开发支持政策。建立生态修复与开发建设占补平衡机制。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水平。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落实国家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能效标准。落实国家资源税措施,推动完善节能环保和资源利用税收激励政策。

第二章筑牢绿色屏障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突出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巩固提升“一江一湖五河三屏”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第一节强化环境治理保护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全省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标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全部建制镇(乡),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国控断面水质实现“减四保三争二”(减少四类水、保持三类水、争取二类水)。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国土空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加强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和塑料替代产品推广,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深化“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①工程,强化沿线整治与岸线生态修复,努力构建长江经济带江西绿色生态廊道。加强光、噪音等新污染物治理。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进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向镇村延伸覆盖。探索建立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的多层次节能环保装备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应用,降低企业节能环保成本。

①4+1工程:沿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以及尾矿库污染治理。

专栏18环境治理重大工程

(一)大气污染物减排

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化工、工业涂装、医药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改造,逐步达到超低排放。加强“四尘三烟三气”②治理,强化协同治理,逐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和氨氮化物排放。

(二)水环境污染治理

推进设区市城区污水全收集,提升有效处理率,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制镇(乡)全覆盖。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全部达标排放,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

(三)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

对土壤面源污染面积较大的地区推进用地安全利用示范。以有色金属再生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重金属减排重点工程,严控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

(四)生活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

全省设区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在新余、抚州布局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实施吉安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扩能升级改造。在乐平、永修、万载、新干等地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进南昌、九江、景德镇、上饶等地实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完善乡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五)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建设江西省“生态云”大数据平台;新增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在部分主要江河湖库试点设立水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加强省级土壤样品库建设管理;建设覆盖设区市的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和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

②“四尘”是指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工业堆场扬尘;“三烟”是指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油烟、露天焚烧烟;“三气”是指机动车尾气、工业企业废气、燃煤锅炉废气。

第二节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行动,在赣南山地源头区、赣中丘陵区、赣北平原滨湖区等特色生态单元,探索打造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积极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重点防护林工程和重点区域森林“四化”(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全面加强湿地、草地保护修复,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序开展退圩还湖还湿。在尊重自然属性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河道等生态治理与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

专栏19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一)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

推动赣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以流域水环境保护、矿山环境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土地整治为重点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打造“山区源头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推动南昌以“水都、绿谷、蓝带”为核心,重点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林业生态建设、湿地保护修复、现代农业开发、生态旅游示范五大工程,打造“滨湖都市”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推进吉安(千烟洲)生命共同体和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重大工程,打造赣中丘陵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

(二)森林质量提升

建设重点防护林工程300万亩;新造、更新抑螺防病林50万亩;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100万亩;森林抚育660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800万亩;实施赣南飞播马尾松林改造工程。

(三)水土流失治理

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崩岗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等工程,完成54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

(四)湿地保护和修复

实施湿地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2万公顷;新建小微湿地保护和利用示范点100处。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处;新增国家重要湿地10处;新增省级重要湿地30处。支持南昌、九江等地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鄱阳湖区、武夷山脉、罗霄山脉、南岭山脉等国家级和省级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建设陆生植物种质资源迁地保护基地(基因库),高标准建设中科院亚热带植物园,实施靖安中东部种质资源库、濒危物种(长江江豚、鲥)抢救性保护工程。开展恶性入侵物种综合防治试点。建设江西省生物安全与环境健康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全省58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

第三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制定实施全省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鼓励重点领域、重点城市碳排放尽早达峰。大幅降低能耗强度,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强化节能法规标准等落实情况监察。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低碳转型,推动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下降。严格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狠抓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管理全覆盖。探索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天地空”一体化生态气象观测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推动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持续下降。

第三章壮大绿色经济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推动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财富向物质财富转变。

第一节培育壮大绿色产业

实施绿色产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壮大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色建筑、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产业,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我省新兴支柱产业,创建3-5个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绿色供应链、节能和环境服务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

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制定发布省级绿色技术与装备推广目录,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绿色技术。

第二节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园区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积极推进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和“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废旧物品回收设施,健全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拓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外卖和快递包装可循环、可降解、易回收。

第三节加快生态优势转化

开展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健全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争取建立南方地区生态产品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区转移支付力度,开展跨省和省内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建立生态修复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推广“两山银行”“湿地银行”等建设。支持抚州开展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第四章繁荣绿色文化

积极弘扬生态文化,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

第一节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深度挖掘全省生态文化资源,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组织好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植树节、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办好省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二节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扎实开展限塑行动,引导形成健康生活习惯。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行动,推广减碳行动激励机制。倡导绿色消费,鼓励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和消费激励措施。

专栏20绿色生产生活行动

(一)绿色产业转型重点行动

推进建筑、交通、物流、工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改造,创建3-5个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新增20家绿色园区和100家绿色工厂。推荐10项左右绿色技术入选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

(二)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推进赣州、萍乡、上饶、永丰、新余高新区、万载工业园等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南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提升改造70个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造园区和城市矿产基地,新增1-2个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实施循环化改造的省级园区达到80%以上,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达到50%以上,推进瑞金、丰城“无废城市”建设。

(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动

在南昌、宜春等地建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

(四)节水行动

实施重点领域节水行动,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进单位GDP用水量降幅持续下降,新增1-2个国家节水型城市,新增一批节水型灌区、节水农业示范区、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

(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县(市、区)以上党政机关全面建成节约型机关,新增绿色商场10家以上,推动南昌、赣州、上饶创建绿色出行城市。

第十一篇 提升赣鄱文化软实力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建设更具影响力的文化强省,不断开创赣鄱文化繁荣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筑牢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第一节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大力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江西实践研究工程”“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强新型智库建设。

第二节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网络空间管理等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培养推出一批新时代的先锋模范。选树推广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学习宣传和礼遇帮扶活动,进一步做大“江西好人文化”品牌。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依法建立惩戒失德行为机制。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第三节加强思想舆论阵地建设

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推进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推动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实施全媒体化,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推进省、市、县三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完善联动策划宣传机制。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体系。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加强依法管网和技术治网,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推动部校共建新闻院系,不断提升新闻队伍素质。

第二章推进红色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和弘扬我省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全面增强赣鄱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第一节大力传承红色基因

实施红色基因代代传工程,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深化方志敏革命精神等学习宣传研究,推动革命精神具体化、时代化、标志化。加强长征文物、抗战文物和红色标语保护展示利用,积极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打造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建设“红色名村”。以重大革命历史事件为重点,统筹推进全省革命文物整体规划、连片保护、整体展示,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革命文物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实施红色经典出版文化工程,加强红色档案的挖掘整理,推出一批红色文艺精品。将红色基因传承与国防教育相结合,推进南昌国防教育示范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诵读红色家书、红色走读、红色经典进万村电影公益放映等活动。

第二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高标准建设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努力打造“两地一中心”(国家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基地、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陶瓷文化交流合作交易中心)。全面推进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景德镇御窑厂遗址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构建更具江西特色的考古遗址公园体系和遗址博物馆群。深入开展江西历史文化专题研究阐释,推进书院文化、稻作文化、戏曲文化、中医药文化、阳明文化等特色历史文化传承创新,推动婺源徽州文化、赣南客家文化、景德镇陶瓷文化、吉安庐陵文化、抚州戏曲文化等文化生态保护区(实验区)建设。加强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开展赣鄱文化资源普查,深化古籍整理研究。加强地方志工作。启动《江右文库》编纂工程。

第三节推动赣鄱文化“走出去”

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开展白鹿洞书院文化论坛、汤显祖戏剧文化海外传播等重大活动。推进海外文化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国际文化交流合作标志性工程。进一步提升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文化发展巡礼、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国际影响力。鼓励和支持民间文化交流。以文化交流带动文化贸易,支持优势文化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体现江西文化特色的陶瓷、中医药、工艺美术、舞台艺术等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

第三章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不断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一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规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和评估标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逐步形成主城区和中心镇15分钟、一般村镇20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提升文化惠民工程的覆盖面,强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建设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转型工程和“智慧广电”工程。建立健全“公益+商业”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赣鄱”。

第二节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强化文艺创作前端、源头扶持,健全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规划组织机制。深入开展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推出反映新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推动文艺与互联网融合,创作更多优秀网络作品。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宣传推广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大力推动文化资源、文学作品向其他艺术门类创新转化。推动地方戏曲振兴发展,建立高雅艺术、优秀影视作品、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优秀戏曲进基层进校园常态化机制。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扩大主流文艺评论影响力,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推动形成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造就一批高水平创作人才和德艺双馨的文化名家。

第三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快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整合,组建全省文化场馆联盟,开展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服务。加强基层文化阵地融合,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建设省文化馆,完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制度。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探索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国有文化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建立健全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民生档案便民服务。

第四章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第一节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实施“文化+”工程,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互联网、旅游、体育等深度融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等产业,加快文娱演出、文博会展等传统业态线上线下融合。加快提升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能力,推进电视频道高清化改造。实施文化品牌战略,打造“天工开物园”等一批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化产品和企业品牌。培育和扶持若干文化龙头企业和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合理布局和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打造文创孵化、交易、展示等专业平台,推进文化交易平台整合建设。

第二节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1+N”文化经济政策体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省属文化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院线制改革。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等领域的监管。

专栏21文化建设重大工程

(一)马克思主义阵地和队伍建设

加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每年培养不少于2万人。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江西实践研究工程”,每年推进10-20个研究课题,深入研究习近平系列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在江西的生动实践。实施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每年扶持资助100篇左右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硕士论文。

(二)精神文明创建

到2025年,一半以上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其余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推进县(市)乡镇、村、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文化精品创作

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引领,实施中长期重点选题规划,健全引导激励机制,抓好重大主题创作,重点扶持现实题材作品,并加强全流程质量管理,在红色文化、陶瓷文化和其他地域特色文化领域打造一批高质量、标志性的优秀文艺作品,力争获奖门类和数量均有突破、提高。

(四)公共文化服务

新建省文化馆、省赣剧传承保护展示中心、当代陶瓷艺术博物馆等重大文化工程。加强市县(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市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四馆,县(区)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大力支持陶瓷、中医药、工业遗产等国有特色博物馆建设,到2025年,全省国有县(区)级综合博物馆和专题博物馆达到100个,力争博物馆年观众人次超过5000万。

(五)文化保护与传承

稳步推进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万里茶道(江西段)、客家围屋等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推进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景德镇御窑厂遗址、樟树吴城遗址等列入国家大遗址名单的遗址博物馆建设。实施“拯救老屋行动”,支持金溪县创建国家传统村落活化传承利用示范区。发现和培养一批基层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建设非遗馆(厅)。

(六)文化产业主体培育

分类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做优做强省出版集团、省文演集团,深化省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传媒集团改革,推进有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力争到2025年3-5家文化企业上市;支持上饶数字文化产业基地、江西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陶溪川文创街区等基地或园区建设,打造1-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和10个左右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七)文化交流行动

加快建设省部共建葡萄牙里斯本中国文化中心、新西兰江西文化中心,组织实施“丝路瓷行”景德镇陶瓷文化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江西省曲艺文化演出”“江西瓷乐民乐表演”“世界著名华文媒体江西行”“南昌国际军乐节”等对外交流活动,创建“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

第十二篇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把提升全民素质放在突出位置,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和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体系,优化人口结构,拓展人口质量红利,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

第一章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一节推进基础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城乡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达标,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建立健全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加快城镇学校建设,增加学位供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综合利用闲置校园校舍,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体系。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构建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幼儿园供给,不断深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好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专门教育。

第二节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推动高等教育由数量规模型向内涵质量型转变,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推进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举全省之力办好南昌大学,争取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支持更多特色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和全省发展需求,创建若干应用型本科院校,引导部分省属本科院校转型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深化高校省部共建体制机制,加大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在江西开展合作办学,争取更多支持,丰富办学资源,扩大教育供给。稳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高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第三节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

整省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创优,打造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探索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办学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实施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布局,在南昌、赣州等地规划建设职教园区。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遴选一批特色优势专业试1 层次职业教育。推行1+X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养形式。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横向融通,构建中高职及职教本科纵向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四节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畅通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转换渠道。整合教育信息化资源,完善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和终身学习账号体系,面向不同需求学习者提供高水平多样化内容供给。推进高水平大学开放教育资源。支持整合利用学校设施与教育资源开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终身学习激励政策,形成全民积极向学、随时随地可学的制度环境。

第五节强化教育现代化保障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完善教师管理和发展政策,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健全适应不同教育阶段需求的师资培养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补齐师资数量和学科短板。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推进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支持高水平应用型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建立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加大教师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急需紧缺教师“多点施教”。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强化教育督导。积极推广“互联网+教育”教学模式,推进智慧校园建设。

专栏22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一)立德树人工程

创建省级文明校园500所,建设10个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2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100所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400所,建设100个青少年校外研学实践基地、600所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校、300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二)基础教育发展工程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和国家办学标准,基本消除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超标班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占比达到45%;基本消除56人以上高中大班额,推动全省普通高中探索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

(三)高等教育争创一流工程

力争有1所大学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支持其他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同时,建设一批行业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500个省级一流专业点,建成2000门左右省级一流课程,建设400个左右省级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职业教育提质创优工程

建设40所优质中职学校和150个优质专业;建设12所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个高水平专业群;打造30个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建设15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五)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省市县三级培育骨干教师10000人、学科带头人5000人;培养省级中小学名师1000人、名校长500人;建成2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六)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推进“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建设8000个“名师课堂”;1000所“名校网络课堂”实验校;“智慧作业”在4-9年级全面运用;建设500门线上高校优质课程,智慧阅读、智慧安防等全面推进,乡镇及以上学校“智慧校园”实现全覆盖。

(七)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工程

打造100个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校骨干教师参加国际交流合作2000人次;力争在赣留学生总数达到12000人。

第二章全面推进健康江西建设

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预防为主方针,深入实施健康江西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一节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处置能力。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健全分类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防控救治网络,依托区域内三甲综合医院,建设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提高平战快速转换能力。推进县级综合医院提标改造,全面提升县域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能力。加快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基本实现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全覆盖。

第二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入推进“三医联动”①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治理结构、人事薪酬、编制管理和绩效考核改革。支持社会办医,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全面推进医师执业区域注册,鼓励开展多点执业。加快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级诊疗模式,进一步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诊的分级诊疗机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紧缺药品供应,深入推进电子处方试点制度,进一步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①三医联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

第三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整合推进卒中、创伤、胸痛、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县级医院和中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公立中医院改造升级和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加强全科、儿科、麻醉、精神卫生、康复管理、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范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第四节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构建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中医医疗中心,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设施。推广应用以热敏灸为代表的中医康复治疗,规范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支持“建昌帮”和“旴江医学”振兴发展。加强以赣产中药为主体的中药新药研发和二次开发,推动中药经典名方研究及产业化。进一步提升中药材种植和加工制造水平,加快建设全国道地药材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新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全面提升中西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节开展爱国卫生和全民健身运动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知识普及,开展控烟行动,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分餐公筷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学校场馆开放共享,提高健身步道、骑行道、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便民健身场所覆盖面,因地制宜发展体育公园,打造“15分钟健身圈”。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干预,保障学校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时间。推广工间健身制度。鼓励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专栏23健康江西重大工程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迁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推进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级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南昌医学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病房、传染病检测能力达标改造,探索建设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依托省属三甲医院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支持设区市新建或改扩建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专区。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支持省直医疗机构创建1-3所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4-5所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卒中、创伤、胸痛、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抢救“五大中心”建设,3级“五大中心”各30-50个。

(三)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力争全省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三级医院硬件要求。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软硬件条件,实施卫生事业人员订单定向培养计划,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实现常住人口大于800人的行政村有一所达标的村卫生室。

(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建设10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15-20个中医类重点研究室、临床研究基地。深化医教协同中医药教育改革,创建2-3个国家级一流中医药本科专业,加强中医规培基地建设。持续开展人才培养“杏林”计划,培养200名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评选表彰20名省国医名师。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江西分院建设。

(五)妇幼健康保障工程

重点建设9所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儿童专科医院或综合性儿科病房建设,实现每个设区市都有1所高水平的儿童专科医院或综合性儿科病房。

(六)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以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康复、老年医学等为重点,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4000名。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达到50个以上,筛选确定20个医学领先学科。

(七)爱国卫生和全民健身工程

到2025年,全省国家卫生城市比例达到80%,国家卫生县城比例达到60%,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10%,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实现全覆盖。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

第三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落实国家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健全人口发展配套政策,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优化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

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提高适龄群体生育意愿,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合理区间。完善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推进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实施出生人口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扶支持力度。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教育的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教育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第二节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公办养老院的兜底功能,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支持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加强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推进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支持和规范专业化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提升老年人社会优待水平。

专栏24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工程

(一)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聚焦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辆具适配等形式,支持6万户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兜底性照护服务保障

支持每个县建成(含新建和改扩建)一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0%,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支持存量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

(三)居家社区养老网络建设

支持每个市辖区街道、县城城关镇建成一所具备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每个城市社区建成1所日间照料中心。

(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在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推动建设(改造)具备助餐、助安、助医、助娱等功能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覆盖85%的建制村。

(五)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

全省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1万个以上,从业人员接受相关培训比例达到80%以上。

第十三篇

构建促进共同富裕、共建共治共享的民生发展格局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老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章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推动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构筑高质量发展的民生根本和社会稳定基石。

第一节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监测,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构建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保持城镇新增就业基本稳定。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扶持政策体系,统筹用好就业补助和失业保险基金,促进企业用工稳定。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全面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零工经济、小店经济、夜间经济等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着力帮扶妇女、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第二节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健全培训经费税前抵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节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培育行动,让更多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新型职业农民等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健全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

专栏25就业促进重大行动计划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精准就业帮扶。

(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建设100家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基地10家以上。依托10个以上重点行业,培育100个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示范点。到2025年,全省从事技能工作的劳动者总量翻一番,达到1000万人。

(三)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建成全省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打造覆盖全省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创业指导人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依托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数据采集共享机制,健全就业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制度。

第二章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节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统筹有关政策,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加快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率,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社保费征缴体制改革。

第二节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做好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全面落实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和医保支付政策,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健全严密有力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机制。

第三节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

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为重点,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临时救助制度覆盖所有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城乡群众。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加强城乡救助制度、标准统筹,逐步实现常住地救助申请。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发挥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重要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开展“时间银行”等志愿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第四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确保商品住房供需总体平衡,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促进保障对象从以城镇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方式从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完善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

第五节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推广实施“尊崇工作法”,健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深化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革,加大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拓展就业领域,提升就业安置质量。建立健全新型待遇保障体系,完善和落实优待政策,合理提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待遇标准,做好随调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落户和教育等工作。完善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构建“大双拥”工作格局,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护。

第三章保障妇女等群体基本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发展,提升青少年关爱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发展权利和机会。

第一节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持续改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财产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权利。保障妇女享有卫生健康服务,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保障妇女享有受教育权利,持续提高受教育年限和综合能力素质。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依法享有产假和生育津贴,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提高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节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健全保障儿童权利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推进城乡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农村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和水平。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有效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保障儿童公平受教育权利,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福利保障制度,完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机制。严格规范儿童收养制度。

第三节推动青少年健康发展

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为青少年提供课余托管、兴趣发展、毕业求职、创新创业、社会融入等服务。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和司法保护制度,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实行特殊家庭青少年成长关爱行动。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动员青少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持续推进“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教活动。

第四节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

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优先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教育全覆盖,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提升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优化残疾人康复服务,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提高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率。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第四章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一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平安江西志愿者行动。

第二节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政策下倾,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行等级化评定、组团式服务,打造全省统一、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网格,推动养老托育、卫生健康、家政服务场景精准对接和有机集成。建设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

专栏26社会保障重大工程

(一)退役军人优抚

推动省级康复和精神专科优抚医院由二级提升到三级水平。支持医养结合型光荣院建设,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升级改造,规划建设军人公墓。

(二)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

提升改造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力争每个设区市建成独立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提升孤弃儿童、困境儿童集中养育的专业化水平。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建设,推动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建设

在尚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的县(市、区),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建设救助设施,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四)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

支持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且尚无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的设区市,以及人口较多的县(市)建设1所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到2022年底,实现设区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全覆盖。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

(五)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在部分设区市、县(市、区)建设节地生态型、公益型公墓示范项目。对已达危房标准、设施设备陈旧的设区市和县(市、区)殡仪馆实施改扩建。在现有公墓和适当场所建设统一的纪念设施。

第十四篇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切实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全省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第一章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预备与应急处突相结合,建立健全经济社会重大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提高重点领域防范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第一节加强地方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坚决维护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完善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地方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大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专项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推进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省人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二节维护经济安全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实施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工程,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工程,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稻谷、生猪、蔬菜、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的有效安全供给。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稳定。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提升收储调控能力,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坚持“内优外引”,增强能源保供能力。切实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发挥好稀土等战略资源特殊价值。完善责任体系,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坚持遏制增量与化解存量并举,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积极防范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风险,持续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落实国家涉外经济安全部署。

第三节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强化生物安全保障,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监管水平,强化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监管。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升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推进防灾抗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第三方等多方联动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合理确定省级储备和市县级储备、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规模,完善物资储备、动用应急预案。发展巨灾保险。

第二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完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第一节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加强信访工作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配合,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各类矛盾纠纷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落实分类归口工作原则,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完善“民转刑”案件预防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联动工作体系。

第二节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实有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推进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专门学校建设。强化“雪亮工程”建设和深度应用,着力提升农村地区覆盖面,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和智能安防建设。建立健全突出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专项打击整治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

专栏27平安江西建设重点工程

(一)城乡基层综合公共安全服务平台建设

在设施匮乏、功能不足、需求集中地区,依托城乡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服务站,到2025年,实现全省五级综治中心全覆盖。

(二)社会治安管理平台建设

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联网应用;建设集110接处警、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紧急警务活动统筹协调等功能于一体的实战型指挥中心。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加强省市县三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省市两级和区域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建设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加强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机构专业人才培养。

(四)应急管理重点建设工程

推进智慧应急、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中心、省应急管理综合保障基地、省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科技研发中心、风险监测预警与管控中心、“1+5”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设省级重要应急物资装备综合储备库和2个重要应急物资专业储备库,统筹现有资源,整合建设5个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区域库、100个县级库。

(五)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

推进防灾减灾技术装备标准化,在地级以上城市建设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和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力争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0个、省级示范社区400个、示范县(市、区)10个、示范乡镇(街道)75个。

(六)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建设省市县三级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平台,提升网络安全综合防御能力和应急指挥水平。

(七)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与公共服务工程

改扩建江西地震监测台(站)网,建设流动台阵观测系统,开展江西地震环境基础探察。

第十五篇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江西实践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保证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一章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第一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完善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改进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组织方式,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优化代表结构,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和专业人才数量。落实我省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第二节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提高建言咨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健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直接向地方党委提出建议的“直通车”制度。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优化界别设置,扩大团结面。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健全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

第三节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健全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机制,支持和帮助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好宗教工作县乡村三级网络、乡村两级责任制作用。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切实做好港澳台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及侨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节服从服务国防建设、“一国两制”、祖国统一和外交大局

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决维护军委主席负责制,落实党管武装、党委议军制度,主动对接军队改革建设需求,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坚定不移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深入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深化与香港、澳门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坚决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加强赣台交流合作,高度警惕和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主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提高外事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落实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第二章加快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第一节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机制。完善地方立法规划计划,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优化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地方特色立法。

第二节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坚持把严格执法放在首位,健全公正文明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原则,正确有效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第三节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执法司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坚决排除各种非法干预。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拓宽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第四节推进普法守法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等普法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大法律顾问制度覆盖面。督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专栏28法治江西建设重点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

围绕深化市场化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出台法治乡村、社会信用等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增强代表性。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制定实施《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发布实施省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大执法重心和执法资源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力度,推进县级综合执法,推动落实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

(五)推进公正高效司法

优化三级法院职能定位,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健全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直接办案制度,加强办案团队建设。健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执行体制改革,优化执行权配置。完善刑罚执行制约监督。

(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推动法津援助制度地方立法。

(七)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

完善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规范遴选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严格司法责任追究。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第十六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实施机制,强化政策协同,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江西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章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江西有效落实。

第一节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强党领导经济社会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决策机制和协调机制,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走好新时代长征路。以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章努力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强化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领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实施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凝聚起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强大力量。

第一节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加强发展规划与各类规划、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衔接协调,推动发展规划落地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并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报告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适时对规划进行修订调整,由省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发挥审计机关推动规划落实的作用。

专栏29 “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一)专项规划

科技创新规划、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制造业高质

量发展规划、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能源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财政规划、金融业发展规划、促进就业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卫生与健康规划、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法治江西建设规划、消费升级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市场监管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天然气发展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药品安全发展规划、防震减灾规划、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政务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

(二)区域规划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赣东北开放合作发展规划、赣西转型升级发展规划、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新宜吉转型合作发展规划。

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政策保障

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撑,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相协调,发挥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作用,强化各类政策对发展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在防范化解风险前提下,积极引导金融要素资源配置方向和结构。适应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突出功能性,强化普惠公平,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空间格局优化,促进形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规划,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第三节动员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要激发全省人民参与规划实施、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促发展,凝心聚力抓落实,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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