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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强化实现京都协议相关措施,针对具体行业提出目标规划
在2004年日本环境省就设立了《面向2050年的日本低碳社会情景12大行动》,初步提出2050年低碳社会的远景规划,并具体规划各高能耗部门的减排目标。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日本逐步开启减排计划,此后出台一系列碳减排政策、计划与法律法规,如《新国家能源战略》、《21世纪环境立国战略》、《低碳社会行动计划》、《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基本法》等。2020年末,日本政府发表《绿色增长战略》,正式提出碳中和目标与路线图,目标到2050年彻底实现碳中和,达到零碳社会。
4.4.3日本碳排放交易市场(JETS)
日本碳排放交易市场经历了行动计划、体系试行、正式启动三个时期。行动计划时期,为响应1997年《京都议定书》对碳减排的要求,日本开始对JETS的设立进行行动计划制定,但该计划无法律效力;体系试行时期,开始的标志是2008年10月碳排放交易系统的试行,此时碳排放交易系统处于自愿参与、自愿交易阶段。正式启动时期,从2010年4月开始,东京总量限制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此时该体系具有强制性特征,明确了到2020年比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25%的减排目标。
日本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由以VETS为代表的国家排放交易体系、面向国内和国际的多个排放信用体系以及东京都ETS为代表的地方的总量控制交易体系构成。其排放量交易制度有自愿参加型、补偿信用制度与双边补偿信用制度。自愿参加型,即企业以项目方式承诺一定减排量并进行企业间的碳排放交易;不过现实中其参与度不高,交易频率与规模较低,交易价格接连下行,JVETS体系运行7年后于2012年结束。补偿信用制度,指日本政府通过在其他地方的碳补偿机制抵补社会达标不足量;J-credit体系下政府向节能减排优质企业颁发温室气体减排信用,企业利用信用进行交易;双边补偿信用制度,指日本与发展中国家达成协议,开展联合减排;JCM体系下降低了国家减排成本,并促进低碳产品与服务出口市场的发展。
4.5 韩国
4.5.1韩国近年有望实现碳达峰,目标2050年实现碳中和
韩国在1990-2019年期间,二氧化碳排放增速基本为正。1990-1997年期间碳排放平均增速为9%,21世纪后二氧化碳排放增速整体显著变慢,从2010年开始碳排放量增速基本维持在-1%—3%左右,2019年碳排放增速达到-4%,或在2020年前后实现碳达峰。从能源结构来看,石油及其他液体占能源总消耗量比例在几十年内显著下降,由1996年的最高比例66%下降至近五年来的42%左右,成功实现能源重心转移。2020年,文在寅总统正式宣布推动绿色新政,并承诺韩国将在2050实现碳中和。
4.5.2提出系列绿色新政,明确碳定价碳交易机制
韩国于2008年提出《低碳绿色增长战略》,正式将其作为国家发展的首要战略,此后出台《绿色金融计划》、《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等计划与法案,促进低碳技术开发以及初步提出建立碳定价机制的构想;2012年《温室气体排放权分配和交易法案》明确韩国将在2015年1月1日正式运行ETS碳排放交易市场;2016年《低碳绿色增长框架法修正案》重组了气候变化应对管理机构,企划财政部全盘接管ETS体系;2020年,文在寅发表“2050碳中和宣言”演讲,宣布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零排放,并在绿色新政中制定了实现碳中和的路线图。
4.5.3韩国碳排放交易市场(KTES)
韩国碳交易市场历经三大阶段,目前覆盖八大行业。目前,韩国碳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石油化工、炼油、能源、建筑、废弃物处理和航空等八大行业。2009年起韩国开始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并于2015年1月正式开始交易。以配额分配方式进行划分,韩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2015-2017的100%配额免费分配阶段;2018-2020年,3%的配额进行有偿拍卖的阶段;2021年起,超过10%的配额进行有偿拍卖的阶段。在覆盖产业标准方面,韩国碳市场纳入了599家大型企业排放源,规制的气体类型包括了全部六种京都温室气体。纳入控排企业的门槛值为公司层面年均二氧化碳排放水平超过125000t或排放设施层面排放量超过25000t。
5 展望:政府企业携手,四大路径实现碳中和
5.1 实现双碳目标的路径
5.1.1减少碳排放:重点领域部门能源转型
工业部门:调节能源供应比例,通过更多清洁能源代替传统化石能源来促进能源结构化转型,发展绿色制造,开展清洁能源供应模式;促进能效提升,遵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磷石膏、冶炼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电力部门:主要从能源供给侧与消费侧进行减排升级。在能源供给侧,要大力推动能源体系向多元化、绿色化发展,激励发电行业减排、低碳发电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核能发电、风能发电、水能发电等清洁发电技术;在能源消费侧,要量化节能减排指标,将其纳入绿色发展评价体系中,推进电气化和节能提效。同时,要着力打造电网“枢纽”作用,推动供给侧和消费侧互联互通,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互联网。
交通部门:推广公共交通新能源化、电气化。在运输领域,构建以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客运体系与以铁路为主的电气化货运体系,提高新能源汽车相关充电桩、换电站的城市普及率与覆盖率;在汽车制造与生产领域,促进可再生能源在生产领域的覆盖,促进可回收材料在制造领域的覆盖;在交通部门行政方面,加强能源、交通等多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相互协调,并加速制定碳收费政策。
5.1.2推动碳捕获发展:技术固碳与生态固碳合力推行
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CCUS是CCS(碳捕获与封存)新的发展趋势,它可以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捕获并投入新的生产过程进行循环利用。IEA在2019年提出,2060年工业部门的CCUS将累积达到280亿吨,电力部门累积560亿吨。CCUS技术共分为碳的捕获、运输、封存和利用四个环节,产业链较长且资金关联度复杂,商业化的成本高昂。据《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报告(2019年)》显示,目前国内二氧化碳捕集成本为300-900元/吨不等,罐车运输成本为0.9-1.4元/吨公里,管道运输0.3元/吨公里。此外,CCUS技术是多项技术高度集成的产物,技术链条较宽,其有序的发展与内驱动力需要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权责,完善技术经济效益。
生物质与碳捕获和储存(BECCS)技术:是结合碳捕获和储存(CCS)和生物质能的一种负碳排放技术,将生物质燃烧或转化过程中产生的CO2进行捕集和封存,从而实现捕集的CO2与大气的长期隔离。未来生物质本身的资源量将影响BECCS技术负排放潜力,技术与成本问题也会影响BECCS的商业化。联合国2018年《排放差距报告》显示,国家自主贡献的减排承诺与2℃温升的差距为130-15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与1.5℃温升的差距为290-320亿吨当量,则各国现有减排量无法实现《巴黎协定》的减排目标。预计BECCS技术在2030年及之后将会大规模应用于减排,实现温升控制。
碳汇: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技术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容纳入了“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工作重点任务。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将在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直接空气碳捕集(DAC)技术:即利用机器直接在空气中捕获二氧化碳,而非CCUS那样以排放源为基础捕获。DAC技术采用物理吸附或化学吸附的形式。吸附剂可以是液态,也可以是固态。DAC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吸附剂加热的能量需求、吸附剂本身的稳定性及吸附量、脱附二氧化碳的时间都使得DAC技术成本高昂。瑞典直接空气捕捉技术开发商Climeworks表示,“全球有一项立法正在为二氧化碳的直接空气捕获付费,价格高达200美元/吨,DAC技术将以千兆吨级的规模发展。”
5.1.3完善碳交易市场:我国碳市场尚在起步,未来发展潜力加大
我国碳交易市场处于尚在起步阶段。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经了CDM建设、碳市场试点建设和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三个阶段,共试点阶段共8个交易所参与交易。201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提出三步走路线图,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从电力行业开始启动。2021年2月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全国碳市场进入“第一个履约周期”。
中国碳交易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巨大。碳排放权市场的开展意味着企业将面临高昂的生产成本,从而产生加快低碳能源结构转型与技术创新的倒逼机制;此外碳交易市场本身规模扩大后产生的多样化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会使得市场机制在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据国家发改委的初步分析,未来的碳排放量将达到每年30亿-40亿吨的规模。如果是仅仅以现货交易,不推行期货交易,其交易金额是每年12亿到80亿元。如果加上期货,那么交易金额就会大幅度提高,可能达到600亿-5000亿元的规模。
5.1.4配套支撑绿色金融:引导金融资源,构建碳金融体系
充分发挥政策监管与行业自律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低碳项目倾斜。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明确“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为此要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据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央行已初步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将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提升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
稳健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创造新型碳金融产品。为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碳金融产品规范健康发展,监管机构应出台具体标准,指导市场运行。3月18日,国开行成功发行首单3年期200亿元“碳中和”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推动电力系统脱碳,同时树立国内外碳中和债券市场典范。可积极进行碳金融创新,适当放宽准入标准,在碳交易项目实施中试行碳信用、碳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鼓励碳核算、碳资产管理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未来可建设更多样化的碳市场,扩大交易主体范围,合理定价碳排放权,先试点碳远期、碳掉期等场外产品,再逐步推广到碳期货、碳期权等场内碳产品。
构建碳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增强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将气候变化与绿色金融纳入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以抵御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支持绿色金融市场有序稳定发展。
5.2 主要政府部门相关政策与路线
2009年,中国第一次提出了碳减排目标。2011年开始设立碳配额交易试点区域之后,相继于2015年、2017年、2020年三次提出新的碳减排目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逐渐明晰。各政府部门积极相应政策,出台一系列碳达峰、碳中和的意见与办法,以及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能源政策。
5.3 主要高耗能企业路线图
从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提出后,国家电投在2020年12月8日成为了第一个宣布碳达峰的企业,计划在2023年实现在国内的碳达峰。此后各高耗能企业纷纷出台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明确承诺企业碳达峰时间,推动能源结构化转型,发展低碳清洁能源。
6 投资机遇:“三大方向”+“七大领域”把握碳中和机遇
碳中和为推动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抓手,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推动力。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前提,这将倒逼我国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打破传统工业生态,带动绿色产业强劲增长,最终实现经济社会、能源体系、科学技术的巨大转变。从污染治理角度看,能源结构调整虽然是减排的治本之策,但同样需要碳吸收的减排协同效应,这将有效推动固碳技术发展,以及碳交易机制建设。我们将从减少碳排放、增加负碳排放、建设绿色金融体系三个方向下的能源、工业、交运、建筑、碳汇、碳捕集、碳交易七大领域出发,寻找低碳、绿色发展下的重要投资机遇。
方向一:减少碳排放
1)能源:从能源结构来看,我国化石能源占比仍然较大,能源利用效率偏低,单位二氧化碳排放等指标高于发达国家,都严重制约了煤电达峰目标的实现。从行业排放看,电力行业碳排放量最多,占比达41%。所以,降碳的首要措施就是提能效、降能耗,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减少化石能源使用比例。我国已经具备了风光水核电等清洁能源设备的产业链制造能力,这为清洁能源的大范围推广奠定了工业基础。然而,电力系统灵活性亟待提升,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可再生能源消纳,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方面也尚未完全独立自主,关键零部件存在“卡脖子”风险,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们的新能源建设。目前,我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均居世界首位,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预测,到2050年,中国风电、光伏合计占总发电装机量比重将超过70%,与2019年末光伏、风电总装机规模相比,未来分别拥有近30倍和15倍的增长空间。所以,未来随着能源设备的发展以及储能技术的进步,清洁能源产业具有极其广阔的市场空间,建议关注光伏、特高压、储能、风电、水电等细分板块。
2)交运: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占全国终端碳排放的15%左右,是前四大碳排放部门。2013年-2019年,碳排放年均增速保持在5%以上,成为温室气体排放增长最快的领域。根据2020年12月发布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的费用效益评估(CBA)技术手册》,未来五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多辆,工程机械160多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1.5亿多千瓦,车用汽柴油1亿至1.5亿吨,由此导致的碳排放量十分巨大。所以,为了实现零排放的交通运输,电动化是解决运输部门排放日益增长的主要方式。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续航以及充电效率的提升将不断扩大电动车应用场景。除了燃料的替代,未来交通链条将融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最终实现交通运输的智能化,从而提高交通流运转,减少资源消耗。以“双碳”目标为牵引,汽车的电动化势必将引发整个交通运输系统的颠覆性变化,一大批新技术也将赋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议关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充电桩等相关板块。
3)工业:工业部门碳排放占比同样较高,其中又以建材、冶金、化工等重工业生产部门排碳量最高。这些传统工业一般是建立在丰富的煤炭、石油、矿石资源基础上,其碳排放一方面来自于生产过程中的高温加热的燃料燃烧,另一方面来自于原材料的合成加工。所以,对于工业部门减排而言,主要是通过燃料的替换以及生产工艺的升级。具体来看,一是使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燃料,增加清洁能源发电的比例并促进清洁能源在工业领域的直接使用,清洁能源的直接利用将推动终端能源消费碳强度下降。二是对传统生产方式进行技术升级革新,推动低碳生产工艺的创新与应用,例如推动非化石能源尤其是氢能冶金在钢铁行业的应用,以及石灰石熟料在水泥生产中的应用。整体来看,无论是能源端替换还是生产工艺的突破,相关板块龙头公司凭借市场以及资金优势,更容易达到低碳生产标准,同时在供给端收缩逻辑下,头部公司将受益市场份额的进一步集中。
4)建筑:建筑业占全球能源和过程相关二氧化碳排放的近40%,根据《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19)》,中国建筑行业预计在2039年前后实现碳达峰,远低于2030年碳达峰目标,所以建筑行业碳达峰以及碳中和极大影响了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2019年全球建筑和建筑业状况报告》中预计,2060年全球人口有望达到100亿,其中三分之二的人口将生活在城市中,需要新增建筑面积2300亿平方米,与现有建筑存量面积相同,巨大的建筑需求也将带来碳排放的持续上升。建筑业碳排放分为运营碳排放和内含碳排放,我国现有城镇总建筑存量约650亿平方米,这些建筑在使用过程中排放了约21亿吨二氧化碳,约占中国碳排放总量的20%,这部分被称为“运营碳排放”。中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约20亿平方米,其钢铁、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和运输,以及现场施工过程的碳排放被称为“内含碳排放”,约占我国总碳排放量的11%。面对减碳要求,建筑业应对整个生命周期内实现建筑脱碳,提升材料效率,推广低碳材料、采用清洁室内能源等,建议关注新型建筑材料、装配式建筑、智能家居等相关板块。
方向二:增加负碳排放
5)碳汇: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土壤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在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独特作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对各国分配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规定,从而创设出来了碳汇交易,即机构和个人的无法通过技术革新降低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以通过购买碳汇来抵消自身的碳排放。碳汇交易对于创新林业发展机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十分有利,建议关注林业种植、木材加工、造纸等拥有林业资源的相关板块。
6)碳捕集:碳捕集是指将钢铁厂、水泥厂和发电厂等高碳排放企业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收集起来,并用各种方法储存以避免其排放到大气中的一种技术,是传统高耗能行业应对气候变化重要的技术路径之一。但是碳捕集目前尚存在高成本、高能耗、长期安全性和可靠性待验证等突出问题。仅以捕集成本为例,工业过程中高浓度二氧化碳捕集成本大约每吨二氧化碳15-25美元,低浓度二氧化碳(如水泥、燃煤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碳)捕集成本为每吨 40-120 美元,因此产品应用市场有限。我国2013年就印发了《“十二五”国家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在双碳目标下,碳捕集作为主要负碳技术是煤炭、石化等行业延续生存的唯一希望,碳捕集的大规模、低成本商用指日可待,建议关注环保、化工、机械等相关具备技术基础的个股标的。
方向三:绿色金融体系
7)碳交易:《京都议定书》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市场机制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碳交易就是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碳交易市场可以大致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交易市场。其中,配额交易市场为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或企业提供减排额交易平台;自愿交易市场则是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等其他目标出发,分为碳汇标准与无碳标准交易。碳交易是推动减排市场化的主要手段,企业需要为其超额排放量付出一定代价,实际排放量低于配额企业则将获益。截止到2020年底,试点7省市碳市场共覆盖钢铁、电力、水泥等20多个行业,接近3000家企业,累计配额成交量约为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近100亿元人民币,有效推动了试点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根据市场预测,到碳达峰的2030年,累计交易额或将超过1000亿元,建议关注园林工程以及持股碳交易所的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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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段建设,统筹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提高各县(市)及镇级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
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TS)下,配额可以交易,且每个履约期结束时,被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其履约期内碳排放量的配额。因此,配额具有环境和资产双重属性,配额分配方法直接影响体系的数据需求,直接影响重点排放单位的利益,从而影响体系的政治接受度,直接影响实现体系减排目标
国内碳交易价格正在一路狂奔。4月24日,全国碳市场配额收盘价在小幅波动后,最终定格在100.59元/吨。这是全国碳交易市场成立以来,碳价首次突破百元关口。4月25日,破百之后的碳价继续一路上行,当天碳市场综合价格最低价99.73元/吨,最高价103.36元/吨,收盘价102.41元/吨,相较前一日上涨1.81%。(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消息,陕西省全面启动202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我省碳排放核查,大力提升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效能。4月22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我省2023年度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省厅应对气候变化处、省环
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在北京正式启动。目前,考虑到首批审定核查机构尚未公布,CCER项目开发暂时无法进入审定阶段。当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覆盖电力行业,且只允许电力控排企业参与。CCER的重启,一方面通过抵消机制给控排单位提供更多履约选择,另一方面,也将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按照自愿参与、通力协同、有序管理的原则,全省22家大型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建成碳计量子站并实现与总站的联通,300MW级以上火电机组烟气直测法碳计量装置覆盖率不低于70%。详情如下:省市场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愿参与、通力协同、有序管理的原则,全省22家大型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建成碳计量子站并实现与总站的联通,300MW级以上火电机组烟气直测法碳计量装置覆盖率不低于70%。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
【项目背景】“节能”时代机遇空前,天津大学将推出《节能低碳领军班》,旨在让陆续出台的节能、双碳政策尽快落地,助力企业快速掌握政策、调整方向、找准定位、跟紧节奏,积极探索节能低碳转型之策,走上高品质、高质量发展之路。【项目宗旨】(一)宏观层面立足国家“十四五”规划高度,打通节能、双碳
2024年,全国碳市场步入第三个履约期,市场扩容步伐加快。全国两会刚刚落幕,碳市场扩容便传出信号:3月15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征求意见稿发布(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举与发电行业进入碳市场的工作模式基本一致,标
“绿证成为全球贸易绿色化的关键要素,目前,我国的绿证国际认可度还较低,与国际绿证的互认机制尚未落实,这对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构成挑战。”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主席蒋颖指出,中国企业亟须适应国际客户供应链脱碳对绿证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和体系,加强中国绿证国际认可度。据了解,目前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
4月2日,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碳配额回购融资业务,为企业实现融资金额1000万元。该项业务既是鄂州市控排企业的首单碳回购业务,也是该企业在绿色金融创新之路上的又一实践。碳配额回购业务对于企业盘活碳资产、拓宽低碳融资渠道、助力碳控排企业的绿色发展等具有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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