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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扎实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

2021-03-31 09:19来源:北极星大气网关键词: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碳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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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51.加强耕地保护。

工作措施:制定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省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2.开展农田整治提升。

工作措施:开展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制定《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6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7万亩,把符合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推进撂荒耕地整治和土地流转。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接承包撂荒地,开展托管经营服务。加强撂荒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复耕复种。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及信息监测体系。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配合。

53.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工作措施:建设若干跨县集群、特色产业和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召开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场会议,推进第二轮产业园建设。支持河源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实施水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创建行动,开展第二批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举办2021世界数字农业大会。推动阳西、连山、罗定等数字农业试点(示范)县建设。推进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数字农业产业园建设。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农科院等配合。

54.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工程。

工作措施:制定《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分解下达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召开全省春耕生产会暨支农服务下乡活动。开展2019—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及美丽牧场示范创建,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现代化养殖场(小区)和不少于10家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非洲猪瘟等动植物重大疫病疫情防控。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省农科院,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55.实施粤强种芯工程。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打好种业翻身仗行动方案》《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支持广东种业集团做大做强。推进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总部和分中心建设。加强畜禽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广州国家现代农业科创中心建设。建设农作物/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建设广东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数字化及共享平台、农作物表型组学平台。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省农科院等配合。

56.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

工作措施: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工程。组织申报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推进省、市、县各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组织参加全国农业龙头企业100强和专项10强遴选推介活动。推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指导各地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实施家庭农场负责人提升计划。实施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双百双千工程”。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供销社,省农科院,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57.开展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带建设工程。

工作措施:引导整县整镇整村提升乡村风貌,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编制多规合一、简约实用的村庄规划。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召开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现场会议。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整治。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58.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试点开展镇域品质提升行动。

工作措施:出台《推动广东省镇域品质提升(小城镇高质量建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推动市政道路、污水处理、供水、燃气等设施向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和近郊村延伸,推进国家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和省中心镇建设。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9.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工作措施: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任务,压实地市责任。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加强资金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提升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加强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实施千村示范引领,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新增保障农村集中供水200万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文明办等配合。

60.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加快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工作措施:推进珠海市金湾区延包试点,开展评估总结。扩大农村承包地流转奖补省级试点,探索土地碎片化整治新路径,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61.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出台《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成效激励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完善涉农项目库系统。推进农业保险工作,优化财政补贴政策。争取中央特色农业保险奖补试点。打造普惠金融户户通。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6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立项建设。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在梅州、江门市,阳江市阳东区、清远市佛冈县、揭阳市揭东区启动开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63.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在韶关、江门、肇庆3个地级市和新兴、台山、英德等16个县(市、区)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供销社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64.推进乡村治理,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创建。

工作措施:制定《2021年全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全省乡村治理工作现场会,协调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开展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与省文明镇村、民主法治示范村联审联建机制。总结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经验做法,建立省典型案例库。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乡村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配合。

65.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制定《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广东省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扶贫办牵头。

66.大力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议,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3+1”帮扶机制和省及有关市、县专班,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取得实效。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民族宗教委牵头。

67.做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

工作措施:制定《新阶段加强东西部协作工作的实施方案》《广东省2021年东西部协作工作要点》,召开东西部协作推进会议。省党政代表团赴协作地区调研并召开高层联席会议。召开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制定《广东省“十四五”对口支援西藏林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广东省“十四五”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和兵团第三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下达2021年援藏援疆项目投资计划。省党政代表团赴西藏新疆考察对口支援工作。会同黑龙江省制定《2021年度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重点工作计划》,召开省对口合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省领导赴黑龙江省考察对接两省对口合作工作。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牵头,对口支援工作由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对口合作工作由省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68.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高水平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2021年度工作要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实施方案及省级支持事项》。召开省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广州、清远市政府,省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69.大力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

工作措施:制定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以及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领域行动方案。破除妨碍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试点。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70.全面完成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和云网建设,推进省市两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联通。

工作措施: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云和大数据中心分节点建设,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省政务基础设施均衡发展。编制《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专项规划(2021—2023年)》。制定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省市共享平台对接等系列标准规范,推动省市两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级联对接及数据按属地原则回流。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71.加快推进“一网统管”工作。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开发建设“粤治慧”决策指挥中枢,提升云、网、大数据等“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初步构建“一网统管”标准规范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智慧水利、经济运行、应急指挥、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和自然资源等7个“粤治慧”专题建设。进一步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调整优化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推动不少于3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国、全省跨区域通办。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统计局、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72.加快线上线下政务平台整合,推进“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粤政图”平台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数字政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夯实“粤商通”平台基础能力,推动省级高频政务服务、地方特色服务以及第三方主题服务进驻。出台“粤政易”平台管理指引(暂行),建设“粤政易”开放平台和应用超市。出台《广东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各部门在“粤政图”平台上挂接数据。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73.促进数据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建设“数字湾区”。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创新应用大赛。办好首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广州、深圳市政府,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等配合。

7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立法,在自贸区全面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探索建立企业歇业、撤销登记等改革,深化企业强制退出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广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加快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国资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法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75.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广东省信用服务业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改革方案》。组织惠州市、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开发区、深圳前海自贸区开展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推进信用广东平台2.0升级改造工作。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广州、深圳、惠州市政府,省司法厅等配合。

76.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属融资方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服务方案》。召开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举行民营制造业重大项目签约仪式。

分管省领导:王曦、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77.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织密建强基层组织体系、对标一流管理、专业化整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省属二级企业混改、资本运营“小升规”、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巡察整改等专项行动。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国资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78.优化省属企业功能布局,聚焦主责主业。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新时代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编制《省属国有资本优化布局与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引导企业优化资本布局、调整结构。推动省属企业围绕功能定位及主责主业,以集团层面为主体,开展内部同类业务专业化整合。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国资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等配合。

79.强化国有资本监管。

工作措施:制定国资监管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机制。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国资委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审计厅等配合。

80.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工作措施:制定新一轮深化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建立集中力量办大事预算安排机制,增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稳步扩大事前绩效评审范围,全面实施十件民生实事等重大事项的重点评价。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财政厅牵头。

81.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工作措施:制定全省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完善跨部门工作专班机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专项债券管理项目谋划和储备。推动风险较高的地区尽快缓释债务风险。每季度汇总审核各地上报的隐性债务项目重大变动请示事项,每半年汇总通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级,每年通报法定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82.提高收入组织管理水平。

工作措施: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分析税源结构,挖掘税源潜力,服务税源企业。制定《2021年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内部协调机制重点工作安排》,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盘活省属国企土地、政府股权、自然资源等非税收入。财政、税务部门每月会商开展收入形势分析和调度。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财政厅牵头,省税务局等配合。

83.推进金融强省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我省资本要素改革政策措施。制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推动“跨境理财通”“港澳保险服务中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落地。深化深交所发行上市制度改革。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筹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推动省农信联社、重点城商行深化改革。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广州期货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配合。

84.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范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造成竞争失序。制定平台经济创新合规发展指引,开展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制与合规辅导。开展对电子商务平台中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治理规制。强化商业秘密保护。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85.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推进金融创新。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各类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指引》《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推进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促进融资担保产品模式创新。探索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新模式。制定《广东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实施细则》《广东省涉众金融领域平安建设工作方案》。召开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会议。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86.防范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经营风险。

工作措施:推进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修订省属企业债券管理制度。出台《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合规管理指引》。加强债券风险管控,将省属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围绕企业经营投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巡察监督。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国资委牵头,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配合。

87.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措施: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化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出台《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与监督办法》。完善“4+X”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协商工作规定》,开展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工作,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出台《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向基层延伸、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应用。出台《广东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司法厅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九、扎实抓好污染治理生态建设,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88.分区域分行业推动碳排放达峰。

工作措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保障措施的实施意见要求,研究提出我省具体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广东省深化碳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推动重点行业提出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鼓励珠三角有条件的城市提出率先达峰目标。扩大碳交易控排行业范围,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统计局、能源局等配合。

89.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工作措施:安全高效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工程,积极推动陆丰核电5、6号机组和廉江核电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编制《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2021年度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累计建成投产风电装机900万千瓦、光伏太阳能发电装机1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00万千瓦。新增投产气电装机380万千瓦。推进阳江、梅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推动云浮水源山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快天然气主干管道“县县通工程”建设。扩建、新建一批沿海LNG接收站,建设惠州、潮州华瀛等地LNG接收站,推进茂名、江门等地LNG接收站建设的前期工作。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90.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编制《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各地级以上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制定广东省重点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指南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纺织业、数据中心3个能效标准。召开2021年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开展“十三五”地市能耗“双控”考核。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省税务局,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91.加快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行绿色建筑。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广东省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方案》。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措施》,编制省建筑产业、城镇燃气发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十四五”规划。制定《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若干措施》。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等配合。

92.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近岸海域污染整治方案》《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召开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与生态环境部签署《生态环境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合作框架协议》。省政府领导赴练江等重点国考断面现场调研。开展重点跨界河流整治,推进重点流域劣Ⅴ类一级支流整治攻坚。将近岸海域污染整治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加强陆源污染治理和海上污染管控。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93.构建以臭氧防控为核心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VOCs)省重点监管企业清单,组织开展VOCs过程管控。优化工业炉窑分级管控,继续实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完善油品质量监管协调机制。精准实施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94.推广新能源交通运输,发展内河清洁航运。

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推进船舶LNG动力改造和LNG加注站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广东水运绿色发展。出台《广东省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广东省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政策文件。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船舶实施LNG清洁动力改造以及新建船舶选择LNG动力方式。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广东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等配合。

95.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源头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方案》。加强耕地分类管理,继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96.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省制度体系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的意见》《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召开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省建设工作会议。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97.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省管权限建设用地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98.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三线一单”实施管理规定》。指导各地制定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统计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99.推进小水电、小水库清理整治。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小水电、小水库清理整治工作。加快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前期工作。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林业局等配合。

100.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设万里碧道。

工作措施:召开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出台《万里碧道近期(2020-2022年)实施项目省级补助方案》,分片区召开万里碧道建设现场会。加强河湖规范化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编制完成省主要河道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建成碧道2000公里。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

101.落实林长制,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工作措施: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出台《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广东省高质量水源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绿美广东大行动方案》。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建成高质量水源林96.7万亩、沿海防护林25.4万亩。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

102.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工作措施:编制并上报南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南岭国家公园区域发展规划,推进南岭自然博物馆、华南历史研学基地建设和华南虎野化基地前期论证,启动入口社区廊道景观提升、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小水电站退出等试点。组织丹霞山国家公园设立论证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

十、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升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努力塑造与广东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文化优势

103.实施岭南文化“双创”工程。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推进汕头潮州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启动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第八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定工作。加强历史古迹保护修复。健全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平台。联合推出一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事室等配合。

104.加强历史文化遗址等的保护和活化利用。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制定《广东省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制定推动广东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召开全省文物考古工作会议。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司法厅、广电局、文物局等配合。

105.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行动方案》,打造一批世界级的标志性景区景点、精品线路、活动赛事、平台品牌。持续建设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举办艺术精品巡演等品牌活动。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广电局等配合。

106.办好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

工作措施:强化汕头市政府筹备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推进各项筹备工作。落实竞赛组织、赛事安保、对外沟通联系、资金保障、赛事宣传推广、疫情防控等工作。适时召开亚青会组委会,听取亚青会筹备情况和主要活动安排情况汇报。周密组织各项赛事。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汕头市政府,省政府外办,省公安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省国家安全厅等配合。

10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体教融合发展。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加强广东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制定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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