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六、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产业布局空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领域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
(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持续推动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钢铁产能,推进炼焦、烧结等前端高污染工序减量调整,降低铁钢比。推进杭州湾石化产业升级,推进上海化工区产品结构优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压减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等一般制造业企业。到2023年,力争完成900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改造。完成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石化和化工企业内污染严重、服役时间长的生产装置和管道系统实施升级改造,推进延迟焦化等高污染工序的污染治理。继续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引导上海嘉定工业园区、临港装备区等重点园区创建绿色示范园区;探索建立本市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推进绿色制造创建;围绕电子、汽车制造等行业,推进绿色示范供应链创建。到2023年,本市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
(二)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转型
聚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发展区域,明确区域产业发展环境准入、空间布局、污染排放管控要求。聚焦金山二工区、星火开发区、桃浦、南大、吴淞、吴泾、高桥等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分类转型升级。落实金山二工区、星火开发区等转型升级发展方案。加快规划保留工业区外化工企业和零散化工企业布局调整。
(三)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深入开展本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1—2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修订完善本市清洁生产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改造,累计推进280家企业清洁生产改造。
(四)做大做强环保产业
扶持环保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一批节能环保行业龙头企业,分层培育环保治理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一批化工、冶金、钢铁、制造等行业环保治理技术、产品和示范项目。积极推进重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动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探索建立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平台。
七、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以农业绿色生产、农村生态宜居为导向,结合“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建设,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农村人居美丽化。
(一)持续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
开展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场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3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
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实行水产养殖分级、分区管控措施,明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及标准,试点推进循环水养殖模式,推动水产养殖投入品全过程管控。通过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等措施,对水产养殖场进行养殖尾水处理,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全面达标排放。开展5万亩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市域规划保留的水产养殖场实现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粮食自给率的前提下,持续推进耕地轮作休耕,扩大绿肥种植面积。转变施肥方式,调优肥料结构,鼓励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水肥一体化、长效氮肥、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品种,缓释肥应用面积达到50万亩次,计划每年巩固蔬菜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2万亩次。大力推广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技术,减少化肥表面流失。到2023年,全市完成同步侧深施肥作业面积37万亩。持续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计划每年巩固10万亩。推进高效植保机械应用,优化、指导高效植保作业机械的配置。到2023年,自走喷雾机、无人机植保作业覆盖率达到80%。
加强臭气和氨排放控制。结合“绿色田园”建设,推广应用肥料深施等种植业氨减排技术,减少化肥用量的同时,提高肥料利用率,扩大种植业氨减排技术覆盖面。推进和实施畜禽养殖业、种植业氮肥施用等重点农业源主要排放环节氨排放监测监控。
(三)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继续开展生态循环示范区、示范镇、示范基地创建。到2023年,完成2个示范区、10个示范镇、100个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围绕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等方面,加大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标准研制。到2023年,完成标准预研制50个以上。按照“稳定存量、优化增量”的要求,着力提升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供给率。到2023年,绿色食品生产总量占地产农产品产量的30%以上。
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回收率保持在100%。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种离田利用途径并重的多元利用格局。到2023年,本市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推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建设园艺场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点,全市蔬菜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蔬菜园艺场蔬菜废弃物堆肥自用基本全覆盖。建立以镇为单位的农膜和黄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
(四)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以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开展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推动中小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老旧设施提标改造。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9%。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不断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湿垃圾就地处理。加快完成农村公厕提档升级。以乡镇为单元,开展集中连片区域化治理,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到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能够涵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五)提高农业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监督监测,并将监测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开展农村水体、农田灌溉水水质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排放的跟踪监测。试点水产养殖物联网模式,通过在线监测技术,实时监测生产、排放环节的各项指标,构建一站式的环保管家服务。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结合乡村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监管,加快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
八、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持续提升生态空间规模和品质,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推进绿地、林地、湿地建设和保护。
(一)推进生态网络空间建设
以近郊绿环、9条市域生态走廊、17条生态间隔带为市域生态骨架,聚焦重点结构性生态空间实施造林,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建成一批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开放休闲林地,形成森林公园雏形。推进“四旁林”和宅上庭院绿化等绿化美化建设。推进垃圾填埋场、城市工矿废弃地、宅基地置换地造林与生态修复工程。
(二)加强公园绿地建设
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完善由国家(级)公园、区域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乡村公园)为主体,口袋公园为补充的城乡公园体系,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2021年至2023年,每年新建绿地1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500公顷以上。全力打造环城生态公园带,全面推进环内、环上公园群建设和环城绿道贯通工程,启动环外生态公园项目规划建设前期研究,建成上海植物园北区、世博文化公园、马桥人工智能体育公园二期、南大地区中央公园、三林外环外生态绿地等项目。
拓展公共开放生态空间。依托新建单位绿化的规划设计和既有单位绿化的拆墙透绿工程,推进单位绿化开放共享,形成“小、多、匀”的街心花园布局;优化树种配置,全力打造三季有花、秋色烂漫、自然野趣的“上海花城”。到2023年,建成150个街心花园。强化立体绿网建设,利用围墙、屋顶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新增立体绿化面积120万平方米。强化实施骨干绿道网络和特色道路建设,累计建设600公里绿道,其中骨干绿道300公里,建设30条绿化特色道路。沿川杨河、淀浦河、蕰藻浜等骨干河道两侧不小于20米构筑连续开放生态廊道,形成滨水开放生态空间。
(三)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定标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以“绿盾”行动为抓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天地一体、部门共享的监管、监测和执法联动机制;按照分区管控原则,协调好严格保护和适度利用的关系,筑牢全市自然生态安全底线。重点推进长江口国家公园规划建设研究,合并崇明东滩和中华鲟2个保护区,优化东平、佘山等2处森林公园,新建1处自然保护地。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着力构建责任明晰、保障有力的湿地总量管控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湿地保护专项规划,聚焦长江口、杭州湾北岸滨海边滩、南汇东滩、青浦淀山湖等重点区域,加强新生湿地培育、保育和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质量,重点推进临港新片区南汇嘴生态园(先行启动段)建设、金山区漕泾镇水库村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等。推进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鼓励和指导崇明、青浦等湿地资源丰富地区积极申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推进建设立体化、多层次、高品质的湿地保护小区。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完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监控网络。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强化本地物种保护。实施崇明新村乡麋鹿极小种群恢复与野放项目、奉贤庄行狗獾种群自然引迁项目。在长江、杭州湾、黄浦江、淀山湖等水域上海段,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放流水生生物总量不少于5000万尾。加大对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救护能力。
(四)持续深化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坚持“生态立岛”“绿色发展”不动摇,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第三轮、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为基础,持续聚焦水土林、生活垃圾处置、生态修复等领域,推进一批“国家和本市有要求、崇明区有需求”的专项工作和重点项目,巩固生态基础、推动民生改善、发展生态产业,突出发展现代绿色农业,办好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推动乡村振兴。
九、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以推动本市碳排放提前达峰为目标,以节能增效为主要手段,更好发挥碳交易等市场调节作用,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协同治理。
(一)编制出台本市碳达峰行动方案
明确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计划和路线图,细化重点行业和区域达峰方案和举措。对能源、电力、工业、建筑、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和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确定分领域、分行业达峰行动计划。
(二)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继续推进余热利用、高效电机、变频调速、高效保温等技术,鼓励电力、钢铁、化工、电子、医药、汽车等行业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工作,支持工业企业加强内部能源运行动态监控,推进生产过程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精细化管理。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协同城市更新工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节能市场开放。
(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本市碳排放管理相关工作机制、统计核算、目标考核等要求。开展工业、通信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推进能源管控中心和数据中心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研究建立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持续深化碳排放交易,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建设。积极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争取召开碳金融国际峰会,努力打造气候金融创新策源地。研究制定本市碳普惠实施方案。强化气候适应能力研究,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城市内涝对上海地下输变电设备气候风险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上海防汛、能源消费和健康领域的影响评估及建议对策研究。
(四)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持续深化和推进低碳示范区建设,逐步扩大低碳试点范围。开展一体化示范区零碳试点示范,推广实施区域碳普惠试点工作。积极推动低碳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碳资产管理、碳核查等服务企业,探索市场化减碳新模式,提高节能减碳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大能源审计、节能审核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十、河口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以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陆海统筹、流域区域联动,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维护海洋生态安全。
(一)规范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河流管控
对入河、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溯源排查,建立“一口一册”管理档案。将入海排污口纳入日常监管,完善入海排污口的监督检查和监控措施,加强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深度治理。加强对与海连通河道的环境治理和监测,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二)推进河口及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严格实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海岸带及滨海湿地生态修复,落实海洋工程生态补偿修复,按照《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推进实施横沙东滩、南汇东滩促淤整治等工程生态补偿修复工作。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人工鱼礁建设。
(三)提升海洋风险防范能力
强化对金山区、奉贤区、上海化工园区等区域内沿海环境风险较大企业的环境监管,提升风险企业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加强与海警机构的执法协作,建立海陆联动、部门协同的环境执法机制,加大入海排污口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岛保护、沿海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执法力度。
十一、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按照“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的理念,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产业体系和政策制度保障。聚焦重点领域,稳步提高资源产出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持续提升循环经济产业能级。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构建高效可持续的循环型社会。
(一)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和能级提升
对标国际一流,建设老港综合性生态环保循环经济基地,提升城市运行保障能力。依托宝山钢铁产业发展,打造钢铁和城市固废相融合的资源化利用产业布局。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行动,创建3—5家市级生态产业园区,不断探索实践园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管理创新模式。总结“城市矿产”“再制造”等一批试点项目和示范基地的建设经验,不断发挥其行业支撑和产业带动作用。
(二)提升重点领域资源利用效率
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进一步健全“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培育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回收龙头企业。布局再生资源利用产业,搭建长三角再生资源回收与末端资源化利用企业互联互通平台,保持大宗工业固废利用率全国领先。持续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元化回收体系,加强其深度资源化利用。探索并推进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和梯级利用、余热利用、废酸资源化利用等技术路径和产业发展。
(三)大力培育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提升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水平,优先选择便于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的材料及设计方案。建立再生产品和再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构建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体系,开发推广一批绿色设计产品。
积极培育全社会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等源头减量。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大力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物资资源循环利用。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完善慢行设施,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持续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重点领域绿色创建活动,提升餐饮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十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和完善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机制,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依托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平台,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出台上海市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办法,健全完善督察整改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研究提出本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设,加强发证后执法监管,强化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的协同联动,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税收支持作用,加强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许可证、环境执法等其他制度的衔接。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强化法制标准建设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地方立法研究。出台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开展公园管理条例、森林管理规定等修订研究。研究出台本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实施办法,研究修订本市鼓励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办法。推进绿色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地方标准,加快涉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领域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制定固定污染源分类分级评价、管理和奖惩办法。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发布和推动实施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探索建立政府部门采信使用团体标准的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研究和技术储备。
(三)加强政策支撑保障
研究老旧车、机械更新淘汰补贴政策,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专项激励政策。建立约束为主、激励为辅的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提升分类质量和实效,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研究再制造支持政策,制定支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装备研发、制造的鼓励政策。研究制定加强环境第三方治理机构建设的办法。
(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交通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开展固定源走航监测,探索产业园区特征污染立体式和网格化监测;强化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提升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监测、评价和溯源能力;建立大气环境立体化气象监测体系,实现高分辨率、高时效性、空间连续的大气环境实时监测,增强区域环境气象服务保障能力。针对新增国控水质监测断面,持续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新、改建工作,完善地表水市考断面自动监测网络;结合视频监控、小型太阳能哨兵水质在线监测站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构建多种监测手段相融合的水质预警监控体系,推进长江口、黄浦江上游和太湖流域水环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基本覆盖全市典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区域;发挥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测互补优势,强化对生态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区的动态监测评估。优化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开展主要河流及入海排污口污染物入海监测;针对长江口外海域、杭州湾等重点敏感生态监控区,强化海洋生态监测。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和重大活动保障能力。开展排污单位用能监控与污染物排放监测一体化试点,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移动源监控网络和技术评估体系。建立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评估体系。建立健全临港新片区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评估体系。
加强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深入推进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及生态修复执行机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拓展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和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的全域全量汇聚和共享,通过数据赋能,加快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强化智能场景开发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管和处置应对能力,提升精准治污、精细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智慧环保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实施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继续加强重点产业园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区两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以安全防范和清洁解控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本市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全面建成移动放射源实时跟踪系统。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监测监管。
(五)完善市场治理体系
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有效激励企业自主提升环境绩效。继续推进第三方环境服务试点,遴选优秀案例。逐步完善第三方环保服务政策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信用体系框架,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为,促进市场良性发展。建立“上海企事业单位环保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法规政策、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帮扶与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在工业园区、街镇和重点领域,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试点,培育一体化、定制化服务模式。鼓励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创新。推动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落地。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
(六)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加大对低碳绿色发展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力度。围绕低碳能源、低碳产品、低碳技术、前沿性适应气候变化技术、碳排放控制管理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研究。深化大气和水环境领域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关注新型污染物排放特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研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试验研究。加强土壤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与风险管理技术研究以及场地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整合科技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推进生态环境科技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建设水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生态环境政策仿真研究平台、建筑环境技术创新平台等一批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基地。
(七)加强区域协同协作
探索建立全方位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快建设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建立长三角绿色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绿色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等一批绿色技术平台,支持绿色技术银行设立绿色产业发展中心。推进长三角区域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环境信息汇聚系统及运维机制。促进长三角绿色供应链体系化建设,搭建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合作平台。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率先实施“三统一”机制,建立协调高效的一体化环境管理体系。
(八)完善全社会共治体系
加强企业责任制度建设。分批制定重点行业环保守则,严格执行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定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及实施方案,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推行重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制度,规范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强化全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组织交流平台,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更好地让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环境保护责任。推进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自治作用。鼓励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构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持续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依托全市科普资源,积极开展各类环保科普、宣教活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具体包括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聚焦七大高耗能行业,稳妥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深化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等。关于公开我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告根据《关于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评选结果,再生铅连续富氧侧吹低温熔炼技术等16项技术入选,涉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噪声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等领域。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评选结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全面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等措施,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全面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第
4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发布,其中提到,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有序发展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负责清洁取暖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山东省有序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水泥行业60家熟料企业、142家粉磨站企业和25家焦化企业,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省12家在产钢铁企业中,11家已完成全过程超低排放公示,1家(新建企业)已完成清洁
近日,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容指出,推广运用先进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行动,切实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抓实反食品浪费工作,认真落实好《辽宁省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3950万元。详情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2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根据《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新征程
为加强东莞松山湖环保企业新技术新产品交流,推动园区环境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东莞市松山湖生态环境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作为中国环保展合作机构,组织会员单位报名参展观展,并将在6月26-28日安排会员企业与相关人员组成参观团莅临广交会展馆参观第十七届中国环保展,加强行业内的交流与合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通过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新征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共情团结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本质环保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丰台建设。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2023年河北省大力实施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分行业制定创A标准,发布最优实用技术指南,逐企业指导编制“一企一策”创A方案。在针对行业特点制定钢铁超低排放差别电价、水泥错峰停窑天数减免、支持垃圾发电企业创A等政策基础上,出台15条进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用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利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今年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雷霆行动”,组建专项检查队伍,深入全省各地重点区域,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被纳入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59家企业开展2024年新纳入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2023年底前尚未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的企业,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并及时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推进低(无)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促进油品储运环节减排,推动企业绿色升级。详情如下: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生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顺义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共五部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
3月6日,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襄阳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六大任务和80项重点工作清单,全力干出新轮次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高度”,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2024年生态环境工
北京市昌平区发布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昌平区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建设美丽北京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本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4月30日,河南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发布,预算金额1.331742亿元,共分为2包,详情如下:项目概况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9日,中建三局绿投公司与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长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肖昌东,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闵红平出席签约仪式。根据补充协议,双方将围绕生态环保、水利、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领域开展深度合作。肖昌东对闵红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舞钢市人民政府发布《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更趋优质,环保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天蓝、地绿、河湖清成为常态。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黄山新安江屯溪段流域综合整治及“国际会客厅”核心区品质提升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2023年10月,该项目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正式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据了解,屯溪区EOD项目紧扣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战略定位,共包含新安江屯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浙江3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保护监管行动计划(2024—2028年)》,详情如下: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
4月2日,孝妇河(淄川段)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当地国资企业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年限共计23年,其中建设期3年,项目运营期20年。据了解,本项目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治理类和关联产业开发类两类3个子项目,总投资约为22.74亿元。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精准管控作出明确部署,是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研究部署美丽辽宁建设相关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2024年甘肃省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已经省政府审定,并以甘政办发〔2024〕19号文件印发实施。共300个项目,其中包含黄河流域兰州段白塔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等,具体名单如下:一、计划新开工项目(88个)(一)农业水利项目(5个
为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合作共赢模式,共同实现安徽建设生态强省的战略目标,3月12日,投资公司与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环境集团”)在合肥开展业务座谈交流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安徽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方降龙,总经理杨岸峰、党委副书记程群;中建八局投资管理部总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