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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产业布局空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领域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
(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持续推动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钢铁产能,推进炼焦、烧结等前端高污染工序减量调整,降低铁钢比。推进杭州湾石化产业升级,推进上海化工区产品结构优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压减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等一般制造业企业。到2023年,力争完成900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改造。完成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石化和化工企业内污染严重、服役时间长的生产装置和管道系统实施升级改造,推进延迟焦化等高污染工序的污染治理。继续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引导上海嘉定工业园区、临港装备区等重点园区创建绿色示范园区;探索建立本市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推进绿色制造创建;围绕电子、汽车制造等行业,推进绿色示范供应链创建。到2023年,本市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
(二)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转型
聚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发展区域,明确区域产业发展环境准入、空间布局、污染排放管控要求。聚焦金山二工区、星火开发区、桃浦、南大、吴淞、吴泾、高桥等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分类转型升级。落实金山二工区、星火开发区等转型升级发展方案。加快规划保留工业区外化工企业和零散化工企业布局调整。
(三)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深入开展本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1—2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修订完善本市清洁生产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改造,累计推进280家企业清洁生产改造。
(四)做大做强环保产业
扶持环保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一批节能环保行业龙头企业,分层培育环保治理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一批化工、冶金、钢铁、制造等行业环保治理技术、产品和示范项目。积极推进重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动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探索建立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平台。
七、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以农业绿色生产、农村生态宜居为导向,结合“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建设,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农村人居美丽化。
(一)持续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
开展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场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3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
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实行水产养殖分级、分区管控措施,明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及标准,试点推进循环水养殖模式,推动水产养殖投入品全过程管控。通过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等措施,对水产养殖场进行养殖尾水处理,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全面达标排放。开展5万亩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市域规划保留的水产养殖场实现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粮食自给率的前提下,持续推进耕地轮作休耕,扩大绿肥种植面积。转变施肥方式,调优肥料结构,鼓励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水肥一体化、长效氮肥、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品种,缓释肥应用面积达到50万亩次,计划每年巩固蔬菜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2万亩次。大力推广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技术,减少化肥表面流失。到2023年,全市完成同步侧深施肥作业面积37万亩。持续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计划每年巩固10万亩。推进高效植保机械应用,优化、指导高效植保作业机械的配置。到2023年,自走喷雾机、无人机植保作业覆盖率达到80%。
加强臭气和氨排放控制。结合“绿色田园”建设,推广应用肥料深施等种植业氨减排技术,减少化肥用量的同时,提高肥料利用率,扩大种植业氨减排技术覆盖面。推进和实施畜禽养殖业、种植业氮肥施用等重点农业源主要排放环节氨排放监测监控。
(三)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继续开展生态循环示范区、示范镇、示范基地创建。到2023年,完成2个示范区、10个示范镇、100个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围绕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等方面,加大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标准研制。到2023年,完成标准预研制50个以上。按照“稳定存量、优化增量”的要求,着力提升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供给率。到2023年,绿色食品生产总量占地产农产品产量的30%以上。
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回收率保持在100%。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种离田利用途径并重的多元利用格局。到2023年,本市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推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建设园艺场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点,全市蔬菜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蔬菜园艺场蔬菜废弃物堆肥自用基本全覆盖。建立以镇为单位的农膜和黄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
(四)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以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开展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推动中小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老旧设施提标改造。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9%。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不断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湿垃圾就地处理。加快完成农村公厕提档升级。以乡镇为单元,开展集中连片区域化治理,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到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能够涵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五)提高农业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监督监测,并将监测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开展农村水体、农田灌溉水水质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排放的跟踪监测。试点水产养殖物联网模式,通过在线监测技术,实时监测生产、排放环节的各项指标,构建一站式的环保管家服务。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结合乡村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监管,加快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
八、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持续提升生态空间规模和品质,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推进绿地、林地、湿地建设和保护。
(一)推进生态网络空间建设
以近郊绿环、9条市域生态走廊、17条生态间隔带为市域生态骨架,聚焦重点结构性生态空间实施造林,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建成一批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开放休闲林地,形成森林公园雏形。推进“四旁林”和宅上庭院绿化等绿化美化建设。推进垃圾填埋场、城市工矿废弃地、宅基地置换地造林与生态修复工程。
(二)加强公园绿地建设
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完善由国家(级)公园、区域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乡村公园)为主体,口袋公园为补充的城乡公园体系,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2021年至2023年,每年新建绿地1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500公顷以上。全力打造环城生态公园带,全面推进环内、环上公园群建设和环城绿道贯通工程,启动环外生态公园项目规划建设前期研究,建成上海植物园北区、世博文化公园、马桥人工智能体育公园二期、南大地区中央公园、三林外环外生态绿地等项目。
拓展公共开放生态空间。依托新建单位绿化的规划设计和既有单位绿化的拆墙透绿工程,推进单位绿化开放共享,形成“小、多、匀”的街心花园布局;优化树种配置,全力打造三季有花、秋色烂漫、自然野趣的“上海花城”。到2023年,建成150个街心花园。强化立体绿网建设,利用围墙、屋顶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新增立体绿化面积120万平方米。强化实施骨干绿道网络和特色道路建设,累计建设600公里绿道,其中骨干绿道300公里,建设30条绿化特色道路。沿川杨河、淀浦河、蕰藻浜等骨干河道两侧不小于20米构筑连续开放生态廊道,形成滨水开放生态空间。
(三)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定标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以“绿盾”行动为抓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天地一体、部门共享的监管、监测和执法联动机制;按照分区管控原则,协调好严格保护和适度利用的关系,筑牢全市自然生态安全底线。重点推进长江口国家公园规划建设研究,合并崇明东滩和中华鲟2个保护区,优化东平、佘山等2处森林公园,新建1处自然保护地。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着力构建责任明晰、保障有力的湿地总量管控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湿地保护专项规划,聚焦长江口、杭州湾北岸滨海边滩、南汇东滩、青浦淀山湖等重点区域,加强新生湿地培育、保育和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质量,重点推进临港新片区南汇嘴生态园(先行启动段)建设、金山区漕泾镇水库村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等。推进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鼓励和指导崇明、青浦等湿地资源丰富地区积极申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推进建设立体化、多层次、高品质的湿地保护小区。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完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监控网络。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强化本地物种保护。实施崇明新村乡麋鹿极小种群恢复与野放项目、奉贤庄行狗獾种群自然引迁项目。在长江、杭州湾、黄浦江、淀山湖等水域上海段,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放流水生生物总量不少于5000万尾。加大对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救护能力。
(四)持续深化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坚持“生态立岛”“绿色发展”不动摇,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第三轮、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为基础,持续聚焦水土林、生活垃圾处置、生态修复等领域,推进一批“国家和本市有要求、崇明区有需求”的专项工作和重点项目,巩固生态基础、推动民生改善、发展生态产业,突出发展现代绿色农业,办好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推动乡村振兴。
九、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以推动本市碳排放提前达峰为目标,以节能增效为主要手段,更好发挥碳交易等市场调节作用,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协同治理。
(一)编制出台本市碳达峰行动方案
明确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计划和路线图,细化重点行业和区域达峰方案和举措。对能源、电力、工业、建筑、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和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确定分领域、分行业达峰行动计划。
(二)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继续推进余热利用、高效电机、变频调速、高效保温等技术,鼓励电力、钢铁、化工、电子、医药、汽车等行业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工作,支持工业企业加强内部能源运行动态监控,推进生产过程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精细化管理。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协同城市更新工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节能市场开放。
(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本市碳排放管理相关工作机制、统计核算、目标考核等要求。开展工业、通信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推进能源管控中心和数据中心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研究建立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持续深化碳排放交易,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建设。积极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争取召开碳金融国际峰会,努力打造气候金融创新策源地。研究制定本市碳普惠实施方案。强化气候适应能力研究,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城市内涝对上海地下输变电设备气候风险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上海防汛、能源消费和健康领域的影响评估及建议对策研究。
(四)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持续深化和推进低碳示范区建设,逐步扩大低碳试点范围。开展一体化示范区零碳试点示范,推广实施区域碳普惠试点工作。积极推动低碳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碳资产管理、碳核查等服务企业,探索市场化减碳新模式,提高节能减碳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大能源审计、节能审核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十、河口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以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陆海统筹、流域区域联动,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维护海洋生态安全。
(一)规范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河流管控
对入河、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溯源排查,建立“一口一册”管理档案。将入海排污口纳入日常监管,完善入海排污口的监督检查和监控措施,加强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深度治理。加强对与海连通河道的环境治理和监测,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二)推进河口及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严格实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海岸带及滨海湿地生态修复,落实海洋工程生态补偿修复,按照《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推进实施横沙东滩、南汇东滩促淤整治等工程生态补偿修复工作。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人工鱼礁建设。
(三)提升海洋风险防范能力
强化对金山区、奉贤区、上海化工园区等区域内沿海环境风险较大企业的环境监管,提升风险企业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加强与海警机构的执法协作,建立海陆联动、部门协同的环境执法机制,加大入海排污口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岛保护、沿海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执法力度。
十一、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按照“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的理念,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产业体系和政策制度保障。聚焦重点领域,稳步提高资源产出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持续提升循环经济产业能级。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构建高效可持续的循环型社会。
(一)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和能级提升
对标国际一流,建设老港综合性生态环保循环经济基地,提升城市运行保障能力。依托宝山钢铁产业发展,打造钢铁和城市固废相融合的资源化利用产业布局。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行动,创建3—5家市级生态产业园区,不断探索实践园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管理创新模式。总结“城市矿产”“再制造”等一批试点项目和示范基地的建设经验,不断发挥其行业支撑和产业带动作用。
(二)提升重点领域资源利用效率
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进一步健全“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培育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回收龙头企业。布局再生资源利用产业,搭建长三角再生资源回收与末端资源化利用企业互联互通平台,保持大宗工业固废利用率全国领先。持续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元化回收体系,加强其深度资源化利用。探索并推进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和梯级利用、余热利用、废酸资源化利用等技术路径和产业发展。
(三)大力培育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提升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水平,优先选择便于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的材料及设计方案。建立再生产品和再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构建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体系,开发推广一批绿色设计产品。
积极培育全社会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等源头减量。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大力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物资资源循环利用。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完善慢行设施,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持续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重点领域绿色创建活动,提升餐饮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十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和完善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机制,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依托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平台,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出台上海市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办法,健全完善督察整改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研究提出本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设,加强发证后执法监管,强化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的协同联动,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税收支持作用,加强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许可证、环境执法等其他制度的衔接。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强化法制标准建设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地方立法研究。出台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开展公园管理条例、森林管理规定等修订研究。研究出台本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实施办法,研究修订本市鼓励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办法。推进绿色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地方标准,加快涉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领域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制定固定污染源分类分级评价、管理和奖惩办法。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发布和推动实施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探索建立政府部门采信使用团体标准的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研究和技术储备。
(三)加强政策支撑保障
研究老旧车、机械更新淘汰补贴政策,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专项激励政策。建立约束为主、激励为辅的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提升分类质量和实效,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研究再制造支持政策,制定支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装备研发、制造的鼓励政策。研究制定加强环境第三方治理机构建设的办法。
(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交通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开展固定源走航监测,探索产业园区特征污染立体式和网格化监测;强化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提升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监测、评价和溯源能力;建立大气环境立体化气象监测体系,实现高分辨率、高时效性、空间连续的大气环境实时监测,增强区域环境气象服务保障能力。针对新增国控水质监测断面,持续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新、改建工作,完善地表水市考断面自动监测网络;结合视频监控、小型太阳能哨兵水质在线监测站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构建多种监测手段相融合的水质预警监控体系,推进长江口、黄浦江上游和太湖流域水环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基本覆盖全市典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区域;发挥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测互补优势,强化对生态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区的动态监测评估。优化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开展主要河流及入海排污口污染物入海监测;针对长江口外海域、杭州湾等重点敏感生态监控区,强化海洋生态监测。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和重大活动保障能力。开展排污单位用能监控与污染物排放监测一体化试点,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移动源监控网络和技术评估体系。建立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评估体系。建立健全临港新片区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评估体系。
加强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深入推进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及生态修复执行机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拓展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和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的全域全量汇聚和共享,通过数据赋能,加快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强化智能场景开发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管和处置应对能力,提升精准治污、精细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智慧环保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实施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继续加强重点产业园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区两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以安全防范和清洁解控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本市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全面建成移动放射源实时跟踪系统。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监测监管。
(五)完善市场治理体系
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有效激励企业自主提升环境绩效。继续推进第三方环境服务试点,遴选优秀案例。逐步完善第三方环保服务政策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信用体系框架,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为,促进市场良性发展。建立“上海企事业单位环保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法规政策、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帮扶与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在工业园区、街镇和重点领域,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试点,培育一体化、定制化服务模式。鼓励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创新。推动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落地。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
(六)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加大对低碳绿色发展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力度。围绕低碳能源、低碳产品、低碳技术、前沿性适应气候变化技术、碳排放控制管理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研究。深化大气和水环境领域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关注新型污染物排放特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研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试验研究。加强土壤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与风险管理技术研究以及场地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整合科技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推进生态环境科技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建设水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生态环境政策仿真研究平台、建筑环境技术创新平台等一批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基地。
(七)加强区域协同协作
探索建立全方位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快建设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建立长三角绿色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绿色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等一批绿色技术平台,支持绿色技术银行设立绿色产业发展中心。推进长三角区域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环境信息汇聚系统及运维机制。促进长三角绿色供应链体系化建设,搭建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合作平台。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率先实施“三统一”机制,建立协调高效的一体化环境管理体系。
(八)完善全社会共治体系
加强企业责任制度建设。分批制定重点行业环保守则,严格执行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定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及实施方案,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推行重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制度,规范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强化全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组织交流平台,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更好地让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环境保护责任。推进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自治作用。鼓励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构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持续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依托全市科普资源,积极开展各类环保科普、宣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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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利用平台数据巡查、智能监控等手段,强化科技赋能,有力惩治了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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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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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突出环境问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成功办理了一批涉举报奖励、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了一批涉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近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
2024年10月20日下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动员会在合肥召开。至此,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举报奖励领域):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指导各地按照《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内部人举报、重奖举报等机制作用,切
10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据悉,这批督察将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开展
生态环境部10月17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震慑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贵港市以强有力的手段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布6起综合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平南县某石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案一、案件简介2024年3月18日,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
10月1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重庆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有奖征集活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根据8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印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0月14日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将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本世纪中叶,美丽天津全面建成。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美丽天津
9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全文实录如下: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健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
山东省人民政府9月20日发布《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具体为:(一)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企业投资项目;(二)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其他市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9月12日发布《成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成都市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z.s)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
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4日发布《焦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作为重要的工业城市,焦作市提出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业企业应采用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符合我市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相关要求,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于2024年10月底前载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污染物排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福建省明溪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晟鼎瑞科技产业发展(福建)有限公司联合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为57652.56万元,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8年(包含设计、施工),其中明溪县胡坊镇主镇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行动计划提出,锚定2035年美丽上海总体建成战略目标,以“十美”共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上海实践。到2026年,本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系统服
近日,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公司与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在襄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仪式上,汉江城建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蔡军和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胡斌分别致辞,并代表双方签署协议。签约前,双方就开展战略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蔡军对胡
10月24日,湖北鄂州市长港河流域治理暨武昌鱼产业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二次)第一标段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鄂州市鄂城区国控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长港河流域
10月23日,湖南慈利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中标(成交)公告。慈利县乾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据了解,慈利县乾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控人为慈利县财政局,为国有独资企业。该项目总投资额不高于30亿元,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公告如下:
10月21日宁夏泾源县龙房宫片区生态环境修复与农林文旅康融合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国录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宁夏)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9638万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9638万元;中标候选人第3名:广东裕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
2024年10月20日下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动员会在合肥召开。至此,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10月16日,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暨新材料产业园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F+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慕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10月15日发布《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35年,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经济优势彰显,生态安全更加稳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将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本世纪中叶,美丽天津全面建成。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美丽天津
10月12日,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分步实施,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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