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4.1.4 为应对重大疫情临时新建、改建的应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水量可根据经验数据按下式计算:
式中:
4.2 设计水质
4.2.1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应采取实际检测的方法确定污染负荷,也可按相似地域同等性质和规模的医疗机构污水水质确定。水质取样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的有关规定。
4.2.2 新建医疗机构的污水水质可根据单位病床污染物排放负荷或污染物浓度计算确定,医疗机构污水单位病床污染物排放负荷按表4.1取值,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浓度按表4.2取值。
5 污水收集
5.0.1 医疗机构污水可分为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非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和特殊医疗污水。
5.0.2 医疗机构污水应区分病区与非病区、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与非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进行分类收集。
5.0.3 特殊医疗污水应单独收集。当采取室内就地处理方式时,处理后的污水可直接接入院区排水管道;当采取室外处理方式时,收集管道应有明显标识,并应采取室内外管网安全衔接的有效措施。
5.0.4 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管道应分区域排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室内环境污染程度可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2 清洁区污水管道可合并设置,其余区域均应独立设置;
3 各区域管道应分别排至室外预消毒设施,进入消毒设施前各区域管道不应合并或混接。
4 各区域的空调冷凝水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并应排至相应区域的室外污水预消毒设施。
5.0.5 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通气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室内外排水管道均应设置通气系统;
2 室内排水横干管上通气立管间隔不宜大于20m;室外排水管道起端和中部应设置管径不小于DN100 通气立管,间隔不宜大于50m;
3 上至屋面的通气管排出口四周应有良好的通风;
4 通气管严禁接入空调通风系统的排风井(管)道;
5 通气管不应相互连通,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通气管分区域汇合后,经消毒处理后,方可与大气相通,排出口高出屋面不小于2m,且不应设置在新风机进风口附近;
5.0.6 医疗机构污水收集管道水力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执行。中心供应室、中药加工室、口腔科等场所污水收集管道水力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0139的有关规定。
5.0.7 医疗机构污水管道收集系统应采取防止雨水排入污水收集管网的措施。
5.0.8 医疗机构污水收集管网的布置应根据院区规划、地形高程、预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站位置等因素综合考虑,污水管道宜按重力流设计,当靠重力流不能直接接入时,可采取局部提升等措施接入。
5.0.9 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管道在进入预消毒设施前不宜设置检查井,清扫口的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当设置检查井时,应采用密闭井盖,密闭井盖附近宜设置不小于DN100通气管,通气管宜就近排至屋面消毒后排放,通气管高出屋面不小于2m。
5.0.10 医疗机构污水收集管道应选用机制铸铁排水管或塑料管等耐腐蚀的管道。排放含有放射性废水的管道,应采用机制含铅的铸铁管道,并应采取防辐射措施。
5.0.11 医疗机构污水管道收集系统应采取防止医疗废物进入污水管道的措施。
5.0.12 医疗机构污水管道最小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行车等级、管材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等因素经计算确定,污水管道下方宜设置90°~180°混凝土带状基础。
6 特殊医疗污水处理
6.1 放射性污水
6.1.1 放射性污水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辐射防护规定》GB 8703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的有关规定。
6.1.2放射性污水的进出水指标和排放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射性污水的浓度范围宜在3.7×102Bq/L~3.7×105Bq/L范围内。
2 放射性污水处理设施出口监测值应满足总α<1Bq/L,总 β<10Bq/L。
6.1.3 浓度超过3.7×105Bq/L或者半衰期大于30d的放射性污水、污物应贮存在具有防辐射性能的专用容器内,交由专业部门处置。
6.1.4 浓度范围为3.7×102Bq/L~3.7×105Bq/L且半衰期小于30d的放射性污水宜设衰变池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衰变池应按同位素种类和强度设计,容积宜按最长半衰期同位素的10个半衰期进行计算,或按同位素的衰变公式及排放出口允许浓度进行计算。
2 放射性生活污水应先经化粪池处理后再排入衰变池,且化粪池宜与衰变池合并建设。
3 衰变池宜采用间歇式运行,当采用连续式运行时应设槽式排放口。
4 衰变池、化粪池应有防渗、防腐和防辐射措施。
6.2 其它污水
6.2.1 酸性污水应采取中和法进行处理,出水pH值达到7~8后排入院区污水系统。中和剂宜选用氢氧化钠、石灰等。
6.2.2 含氰污水宜采用碱式氯化法进行处理,处理槽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80天的污水量。
6.2.3 含汞污水宜采用硫化钠沉淀+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处理,出水汞浓度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院区污水系统。
6.2.4 含铬污水宜采用化学还原沉淀法进行处理,出水总铬、六价铬浓度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院区污水系统。
6.2.5 显影污水宜采用过氧化氢氧化法进行处理,出水总银、六价铬浓度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院区污水系统。洗印显影废液收集后应交由专业部门处置。
6.2.6 当医疗机构设有生物安全实验室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的有关要求执行。
7 处理工艺及设施
7.1工艺流程
7.1.1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污水水质、水量、排放标准及场地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7.1.2 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可直接排放至城镇污水管网。
7.1.3 当非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出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且管网终端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时,可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工艺流程应为:
7.1.4当非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出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海域时,应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工艺流程应为:
7.1.5 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应经预消毒处理后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工艺流程应为:
7.1.6应急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应按本标准7.1.5条处理工艺设计,当初期运行不具备二级生化工艺条件时,可按应急状态运行,工艺流程为:
7.1.7 在确保出水水质的前提下,可采用耗能低、效率高、经过实验或实践检验的新工艺流程。
7.2处理设施
7.2.1 医疗机构污水应根据污水性质选择适宜的预处理设施。
7.2.2 医疗机构污水应设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接入污水处理站,并符合下列规定:
1化粪池容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要求计算确定;
2 非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化粪池停留时间宜为12h~24h,清掏周期宜为90d~180d;
3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化粪池中停留时间宜为24h~36h,清掏周期宜为180d~360d。
7.2.3 营养食堂、餐厅的含油脂污水,应经除油装置预处理,并满足动植物油脂浓度不大于100 mg/L、悬浮物浓度不大于300 mg/L后,方可进入污水处理站。
7.2.4 综合医疗机构传染病区污水、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前应进行预消毒处理,预消毒设施的接触时间不应小于1.0h。
7.2.5 当预消毒采用氯消毒时,污水进入生化处理单元前应进行脱氯处理。
7.2.6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应设置格栅,格栅应按下列规定设计:
1 格栅井可采用与调节池合建的方式;
2 格栅应按最大小时污水流量选型;
3 格栅宜采用回转式、阶梯式、回转滤网式和移动式等机械格栅,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宜采用密封型格栅;
4 栅渣应消毒后按危险废物处置。
7.2.7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应设调节池。调节池应按下列规定设计:
1 连续运行时,调节池有效容积按日处理量的30%~40%计算;
2 间歇运行时,调节池有效容积按工艺运行周期计算;
3 当医疗机构设有洗衣房时,调节池容量应考虑洗衣废水的冲击负荷;
4 调节池不宜少于2个(格),并按并联方式设计;
5 调节池应采用封闭结构,防沉淀措施宜采用液下搅拌方式;
6调节池应设置排空集水坑;
7调节池产生的污泥应定期清掏,并应与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一同消毒、处理,按危险废物处置。
7.2.8 污水泵应根据工艺要求选用潜水泵或干式泵,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宜选用切割泵或大通道无堵塞泵。
7.2.9 当污水处理系统设有水解酸化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温度宜为15℃~40 ℃,DO宜小于0.5 mg/L;
2 宜采用上向流方式,上升流速宜为1.0 m/h ~1.5 m/h,
3 水力停留时间宜为1.5 h ~3.0 h。
7.2.10 混凝池宜采用机械搅拌方式,混凝池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7.2.11 混凝剂宜采用聚合氯化铝(PAC)和聚合硫酸铁(PFS)等,并宜投加聚丙烯酰胺(PAM)等离子型聚合电解质作为助凝剂。
7.2.12 生物处理宜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曝气生物滤池和膜生物反应器等工艺。
7.2.13采用接触氧化处理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物接触氧化池前宜设置水解酸化池。
2 接触氧化池宜采用易挂膜、耐用、比表面积大、维护方便的固定填料或悬浮填料。
3 生物接触氧化法容积负荷宜为2 kgBOD5/m3·d~5kgBOD5/m3·d,水力停留时间宜为4 h~8h;气水比宜为8~15。
7.2.14 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曝气生物滤池水力负荷宜为2 m3/m2·h~3 m3/m2·h,容积负荷宜为1 kgBOD5/m3·d~2 kgBOD5/m3·d,硝化负荷宜为0.3 kgNH3/m3·d~0.8 kgNH3/m3·d,滤床高宜为3 m ~4 m,气水比宜为4~6。
2 曝气生物滤池宜采用气水联合反冲洗,气速宜为40 m/h ~110 m/h,冲洗水流速宜为30 m/h ~50 m/h,历时5 min ~8 min。
7.2.15 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膜分离装置的总有效膜面积应根据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和膜制造商建议的膜通量计算确定。当采用中空纤维膜时,设计膜通量宜为10 L/m2·h ~20L/m2·h;当采用平板膜时,设计膜通量宜为12 L/m2·h ~25L/m2·h;当采用管式膜时,设计膜通量宜为25 L/m2·h ~50L/m2·h。
2 生物反应池污泥浓度宜为6 g/L~10 g/L。容积负荷宜为0.2 kgBOD5/m3·d~0.8kgBOD5/m3·d,污泥负荷宜为0.05 kgBOD5/kgMLSS·d~0.15kgBOD5/kgMLSS·d。水力停留时间宜为4 h~8 h,气水比宜为20~30。
3 生物反应池进水口宜设置膜格栅,膜格栅间隙宜为0.5mm~1.0mm。
4 污水理站内应设置膜清洗装置,膜清洗装置应同时具备对膜组件实施反向化学清洗和浸泡化学清洗的功能,并宜实现在线清洗。
7.2.16 生化反应系统可采用鼓风曝气系统或机械曝气设备,当采用鼓风曝气系统时,鼓风机宜选用罗茨鼓风机、回转式风机、高速旋涡风机或沉水式鼓风机、空气悬浮鼓风机等低噪声、高效低耗产品,曝气器宜采用微孔曝气器等具有较高充氧性能的产品;当采用机械曝气设备时,不宜采用表面曝气装置。
7.2.17 沉池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有关规定。
7.2.18 加药装置应实行自动化运行控制。自动加药装置的计量精度应不小于 1 ‰。
8 消毒
8.1 一般规定
8.1.1 医疗机构污水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液氯消毒、二氧化氯消毒、次氯酸钠消毒等)、臭氧消毒和紫外线消毒等方法。采用其他新型消毒剂或消毒技术时应进行技术论证。
8.1.2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出水排入地表水体时,宜采用臭氧消毒或紫外线消毒,当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应采取脱氯处理。
8.1.3 一级强化处理不宜采用臭氧消毒方式。
8.1.4 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不宜单独采用紫外线消毒方式。
8.1.5 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应急改造项目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无法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二级生化处理的有关规定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应采用强化消毒处理工艺,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化粪池前设置预消毒设施,预消毒设施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于1.0h;
2 污水处理站的二级消毒池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于2.0 h;
3 消毒剂的投加量应根据风险评估后确定,污水的pH值不应大于6.5。
8.1.6 医疗机构污水消毒除符合本标准外,消毒设施和有关构筑物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8.2 含氯消毒剂消毒
8.2.1氯消毒适用于规模较大、出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当出水排至地表水体时应采取脱氯措施或采用其他消毒方式。
8.2.2含氯消毒剂可采用液氯、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漂粉精和漂白粉等。
8.2.3液氯消毒可用于规模较大且远离人口聚居区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液氯消毒应采用真空加氯机等投加系统。
8.2.4 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消毒剂可用于各种规模医疗机构污水的消毒处理。
8.2.5 采用电解法现场制备二氧化氯时,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事故通风量应根据尾气浓度按全面排风计算确定,且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
8.2.6 漂粉精、漂白粉可用于规模小于100床的医疗机构污水消毒处理。
8.2.7医疗机构污水消毒运行方式可分为连续式和间歇式。连续式消毒接触池有效容积为污水容积和污泥容积之和。间歇式消毒接触池有效容积应根据运行班次、消毒周期确定,宜为调节池容积的1/2。
8.2.8 消毒接触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毒接触池宜分为两格;
2 池内应设导流墙(板),导流墙(板)的净距应根据水量和维修空间要求确定,宜为600 mm~700mm;
3 消毒接触池的行程长宽比不宜小于20:1;
4 消毒接触池出口处应设取样口。
8.2.9 加氯量(以有效氯计)应根据污水水质、消毒时间、出水余氯要求等因素经试验或计算确定。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加氯量宜为30 mg/L ~50 mg/L,二级处理工艺加氯量宜为15 mg/L ~25 mg/L。
8.2.10加氯系统的管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送液氯、氯气的管道应使用紫铜管、无缝钢管,不得使用聚氯乙烯管;
2 输送含氯溶液的管道宜采用硬质聚氯乙烯管、工程塑料管、聚四氟乙烯管,不得使用铜管、铁等不耐氯溶液腐蚀的金属管。
8.2.11加氯系统的管道宜明装,埋地管道应设在管沟内,管道固定和安装坡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8.2.12与各种消毒剂和消毒剂原料接触的容器、管道、阀门等均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8.2.13 采用成品次氯酸钠溶液消毒时,次氯酸钠溶液储存量宜按5%有效氯浓度7天的消耗量确定。
8.2.14加氯操作应符合《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等有关安全规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关于推荐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的通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范围覆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类技术、装备、材料及工程。关于推荐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的通知中环协〔202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
11月25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丽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暨丽水市重要水系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2022年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丽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暨丽水市重要水系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2022年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浙
进一步健全杭州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医疗机构污水设施运维管理,提升医疗机构污水治理效能,加强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法监管,适应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加快补齐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杭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日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日前,青海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发布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军区后勤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明确各地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做好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8月2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对我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设施建设、运营、监管等多方面事项进行了明确。近日,清华大学王凯军教授对该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环办水体〔2021〕19号,以下简称《通知》)。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8月2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旨在加快补齐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
医疗废物、废水的安全处置是防止病毒二次传播的重要保障。疫情发生以来,石家庄市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废水的安全处置工作。记者在石家庄市举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2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月1日至16日,全市已累计及时、有效、安全收集处置医疗废物726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新冠肺炎患者收治
5月6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污水处理厂、处理站运营项目招标计划公告》,招标人河北霞润水利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地点为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县域内18个乡镇的污水处理站,预计2025年6月上旬发布招标公告。详情如下:污水处理厂、处理站运营项目招标计划公告1.招标条件招标人:河北霞润水利科技
日前,山西生态环境厅对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评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位于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本次三期工程利用电厂二期工程北侧预留建设场地,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2100t/h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具有重要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意义,是现代城市垃圾处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缓解“垃圾围城”问题,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避免垃圾填埋可能导致的污染问题,还可以变废为宝,实现环境效益与资源效益双赢的目的。云南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由云县海创环境能源科技
近日,国机集团下属企业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际设计院”)充分发挥在环保工程领域的技术积累与资源整合能力,成功中标湖南岳阳临湘市环卫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和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地下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临湘市环卫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湖南岳阳,建设内
4月14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详情如下:项目名称: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忻州市河曲县建设单位: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环评机构: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拟批准日期:2025-04-1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贵阳市乌当区400吨厨余垃圾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环评一次公示,项目工程总投资5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端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更新完善1项、400t/d预处理工艺段提标改造1组、400t/d资源化利用工艺段提标改造1组、污水处理工艺设备更新1套、沼气利用及锅炉设备更新改造1项。公示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3月27日,长治市潞城区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近日发布招标控价为191646700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1888500元、工程费189758200元,公示如下: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140481202503140008-0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5日,中创新航四川成都项目二期开工,同时项目现场也作为成都经开区“立园满园”2025年一季度重大工业项目集中开工地。据了解,2021年,中创新航落地成都经开区,一期建设20GWh储能及动力电池生产基地,于2022年9月建成投产,投产以来已实现产值超百亿元。此次破土动工的中创新
截至目前,新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整体进度已完成约60%。其中,主厂房垃圾仓、综合楼、污水处理站等单体工程主体结构已完成。在设备方面,烟气净化系统已安装完毕,锅炉设备安装已具备水压试验条件,预计在2025年6月底实现试运行。沈阳城投集团所属新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达3.5478亿元,设计日处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12日,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公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为10296万元。据悉,本工程分两期实施,本次实施二期内容,二期工程处理规模:1)生活垃圾焚烧(平均处理规模约200t/d);2)餐厨
3月6日,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96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海螺川崎节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789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华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
5月8日,通辽自主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事故应急池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名: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7519345.5元;第二名: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内蒙古国风清洁
4月16日晚间,倍杰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成功中标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标价格13.26亿元,特许经营期限30年,建设期为22个月。公告显示,2024年10月8日,倍杰特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就曾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0.74亿元。2025年3月21日
1月22日,云南省金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交一公局西北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吉林省华天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据悉,该项目主要建设4座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包括金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金水河镇污
1月14日,云南金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单位:中交一公局西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吉林省华天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牵头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12月20日,云南金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主要建设4座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包括金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金水河镇污水处理工程;勐拉镇污水处理工程;老勐镇污水处理工程;配套污水管网67.9千米。标段合同估算价:11886.5万元。
近日,四川广元昭化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管理(EPC+O)(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重庆三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揽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丶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9007612.00元。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46.58亩,工程采用半地埋式,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13日,益生环保发布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能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自法定
近日,重庆一处污水处理厂进入试运行阶段,三处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运。悦来污水处理厂项目日前,悦来污水处理厂正式通水,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悦来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新春村西侧嘉陵江岸边,占地面积约3.2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约1.9万平方米,地下部
近日,倍杰特发布公告,倍杰特集团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供应商,中标金额:107400.0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为22个月(包含在经营期限中)。主要标的信息1、服务范围(1)供水工程新建最高日供水量7
近日,湖南溆浦产业开发区工业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和溆浦县硅砂开采及加工建设(加工区配套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中标候选人1:湖南乔口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8786300.00元;中标候选人2:
9月11日,四川广元昭化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管理(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四川美立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天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117400170.36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四川泓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