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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规定了两种类型的侵权责任,即生态环境私益侵权责任和对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损害进行救济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生态环境私益侵权责任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二元区分是解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之前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适用过错归责原则,采用“违反国家规定”的客观过错归责路径。在具体责任形式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以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这一行为责任为中心,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是优先适用的责任形式。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损失责任形式只有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不能适用时或适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还有损失时方能适用。
2018年5月30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黑龙江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于2018年10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黑龙江省调查处理。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反馈当日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和问责工作,并成立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对河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2018年10月18日向河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6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要求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调查处理。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导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立由兵团党委书记、政委孙金龙同志任组长,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彭家瑞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的兵团环境保
导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追究组,扎实开展相关整改及核查问责工作。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
导读:青海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工作,成立了由省委书记和省长任双组长的青海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责任追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续释放严的信号,为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按照省
导读: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吴英杰、政府主席齐扎拉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专门成立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追责问责组,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和追责问责工作。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纪依法严
导读:海南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对应成立9个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调查小组对移交的问题开展调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追责工作
导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追责问责,一件一件认真调查清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决不护短、决不手软。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牵头督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
导读:吉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反馈当日即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反馈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工作,成立了由省委书记和省长任双组长的吉林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按照省委、省政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12月5日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其中规定,符合本细则规定,凡是认定为“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的,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赔偿的办理,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12月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管理规定》意见的函,其中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融入法治监督体系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支持检察听证【要旨】检察机关办理江河湖泊等跨行政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由上级检察机关统筹不同地方检察机关一体办案、综合履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高效开展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行政公益
8月14日,“全国生态日”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一批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涉及种植珊瑚、认购碳汇、补植复绿和劳务代偿等多样生态修复方式。01、创新实施种植珊瑚替代修复——袁某甲、袁某乙污染环境案基本案情2022年4月,被告人袁某甲承接某公司在口岸的司机接驳点移动厕所保洁业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的通知,确定81名专家纳入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库,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各有关单位:为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落实,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承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或机构,按规定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工作。关于公开征求《浙
重点排放单位经多次督促仍不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环保社会组织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益阳市环境与资源保护志愿者协会、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和博山泰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乘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履行碳排放配额清
广东法院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典型案例,涵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类型,包括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积极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模式、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职等内容。01、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涉案企业完成合规整改可予从宽处罚——某船舶公司、某环保公
5月27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与深圳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扬尘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依据专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该企业就其扬尘污染致环境空气损害的行为,将承担共计19632.13元的损害赔偿责任。以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司法鉴定、磋商安排、协议签订的全流程创新推进扬尘污染损害赔偿工作
内蒙古发布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函,其中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19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能源”)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2023年4月,原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向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西州中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最近,盐城阜宁县供电公司开展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走到群众身边、走进职工心里,以坚实法治根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他们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民法典》的相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华电集团公司、安徽公司有关部署,按照华电集团公司《“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要求,华电宿州公司举办了《民法典》培训,邀请安徽皖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民法典进行了讲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提升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7月16日,大唐淮北发电厂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各单位依法治企联络员、合同承办员及部分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6月份以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员工身边、走进员工心里。
今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实施之年,7月5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特邀福建磊德律师事务所许辉丽律师作为主讲人,举办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讲座。
《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规定了两种类型的侵权责任,即生态环境私益侵权责任和对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损害进行救济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生态环境私益侵权责任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二元区分是解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之前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适用过错归责原则,采用“违反国家规定”的客观过错归责路径。在具体责任形式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以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这一行为责任为中心,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是优先适用的责任形式。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损失责任形式只有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不能适用时或适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还有损失时方能适用。
现代社会,环境污染事故频发,而且环境污染事故的损害后果往往十分严重,如何通过环境侵权责任立法保护生态环境,成为现代民法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国民法典直面这一问题,首次把绿色原则规定为民法基本原则,并在侵权责任编第七章规定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明确了生态修复的责任承担方式,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典,在中国是一个界碑,因为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典,在世界也是一个界碑,因为这是世界范围内首次在《民法典》中规定绿色环保原则。世界范围内绿色环保已成大势所趋,为什么唯有我国《民法典》成为绿色法典,它的颁布
倾倒废液污染水源妨碍千余名群众用水,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条款案件宣判。1月4日,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起诉人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浙江海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蓝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海蓝公司赔偿
现代社会,环境污染事故频发,而且环境污染事故的损害后果往往十分严重,如何通过环境侵权责任立法保护生态环境,成为现代民法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国民法典直面这一问题,首次把绿色原则规定为民法基本原则,并在侵权责任编第七章规定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明确了生态修复的责任承担方式,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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