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摸家底、建体系、推示范”的总体思路,扎实做好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探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到2021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目标要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省级部门及时完善重点行业(73类)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省级调查成果集成。[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参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措施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启动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协助省生态环境厅以重点行业(73 类)以外的行业企业地块为重点,选取可能造成较高风险的典型地块开展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省级调查,12月底前完成地块布点方案编制并启动初步采样调查。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做法争取申请专项资金开展调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
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一)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公布2021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组织对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要求,并将相关报告上传至广东省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其中,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报告由重点监管单位上传,周边土壤监测报告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上传)。2021年及以前公布的重点监管单位,需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视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必要的污染成因排查、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配合)
(三)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升生活垃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大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加大对非法倾倒垃圾、非法处理处置垃圾等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大力推广适宜我市的施肥方案,加强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因地制宜推广农田地膜减量替代技术,鼓励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探索建立回收处理机制。全市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
四、推进农用地保护和分类管理
(一)加大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以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中区为重点,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在土壤酸化情况较为严重的县(区)推行施用有机肥、中碱性肥料、种植绿肥等,探索形成保护和利用长效运行模式,实现优先保护类耕地持续利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配合)
(二)稳步推进耕地分类管理。结合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分类采取管理措施: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采用农艺调控类安全利用措施,视情况选取对农业生产和耕地生产功能影响小的治理修复类措施;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结合我市农产品产业优势,以项目带动,推进种植结构向重金属低累积或非食用农产品调整。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实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配合)
(三)严防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加强农产品临田检测和超标粮食处置,强化对重点地区粮食收购和加工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开展收购和加工粮食重金属检测。发现区域性超标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超标粮食收购政策进行处置。(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一)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前端审查监管,在有关规划审批、土地储备或制定供应计划时充分考虑土壤环境风险,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鼓励对拟用途变更地块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进一步深化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部门,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成果,更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按程序推进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数据“一张图”汇总,加强地块管理系统中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加强对已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的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在受理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后组织对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加强对涉群众投诉、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地块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六、探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
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地块环境风险管控试点。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视情况选择1—2家典型行业企业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风险管控试点工作,编制风险管控试点报告,探索典型行业企业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等在产企业有效管控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七、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一)积极申报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全年接受入库申请,分批资助入库项目。进一步强化项目培育和储备,围绕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能力建设等积极筹划申报项目。2021年,原则上要有1个及以上项目被列入中央或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配合)
(二)强化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1年底前,配合完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年度监测任务,配合优化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并启动第二轮监测,配合省级部门初步建成省级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与培训。围绕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政策解读、风险防控与应对、企业及公众责任、案例警示等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培训,并将土壤环境监管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
(四)编制印发“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印发“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或在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设土壤污染防治专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配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浙江省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2023年行业评述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本文对2023年土壤修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合计23项,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包括有机工业固废湍动床气化焚烧技术、多仓式有机固废机械强化快速腐熟技术等技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领域包括污染砂性土壤快速分选淋洗一体化装备、煤矿酸性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以加强中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防治资金主要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693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45297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885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615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10997万元。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土壤和沉积物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1315—2023)》。本
贵州省财政厅12月11日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本次下达资金16371万元,用以支持贵州省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等18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3〕78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月19日,原重庆钢铁集团原址场地治理修复工程(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示范项目)二阶段实施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是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199.66296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渝隆环保有限公司,报价1179.391857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永清环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攀枝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防、控、治、管为主要手段,切实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环境,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文如下:攀枝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攀枝花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2022年12月3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共18个地块,详情如下: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现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予以公开,详见附件。附件: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2月22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七批)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发布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七批)的通知鄂环办函〔2022〕208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
11月2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范围、要求和职责等,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有效管控我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此外,实施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严厉打击涉土壤、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警示和宣传,为地方提供借鉴经验做法,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3起查处涉土壤环境违法的典型案例、3起未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违法生产行为的典型案例。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8月23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本规定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以下三类重点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管理: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中,拟变更土地用途或其土地使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7月13日发布《贵港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制定持续加强耕地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在产企业环境监管与污染预防等六项重点任务。贵港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深入打好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2023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1%,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达到35%,全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2%。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晋中市土壤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目标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梅州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目标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梅州市推进建立全市地下水污水防治管理体系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有效保障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
1月6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重庆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提出工作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布设重点工程,强化保障措施,引领提升重庆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水平。重庆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土壤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重要的自然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到2025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体系逐步形成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
吉林省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平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四平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业面源污染得
2022年10月18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霆在市生态环境局421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河源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下水环境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