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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2021-12-08 10:56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关键词:矿山生态修复生态文明建设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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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以热带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为重点,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湿地保护恢复、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与土地综合整治等措施,强化边境生态安全建设。加强森林经营,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通过近自然经营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封山育林育草,逐步恢复顶级森林群落,修复热带森林;强化公益林管护,禁止毁林种植经济作物;加强亚洲象、望天树、绿孔雀等旗舰物种生境保护恢复,连通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

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维护边境地区生态安全。积极开展大盈江、龙江—瑞丽江、怒江等国际河流生态修复,打造与下游国家山水相依、共饮一江水的幸福河典范。

专栏4—4 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滇南热带森林保育

工程范围:孟连县、西盟县、澜沧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江城县、绿春县、金平县、河口县10 个县(市)。

主要措施:全面开展天然林保护和退化林修复,推动环境友好型橡胶林改造,实施以珍贵树种为主的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措施,恢复雨林、季雨林,修复退化热带森林,连通破碎孤岛化热带雨林斑块。加强亚洲象、绿孔雀、望天树等旗舰物种栖息地(生境)保护恢复,缓解人象冲突。加强森林监管,禁止毁林种植经济作物;加强古茶树保护,对古茶山进行生态修复。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维护边境生态安全。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普洱市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西双版纳州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滇南热带森林保育项目。

2.南汀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防治

工程范围:永德县、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4 个县。

主要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采取林草植被恢复、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措施,加强石漠化综合防治。采取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育草、退化林修复、退化湿地修复、人工林近自然经营等措施,保育恢复森林植被。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保护南汀河流域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维护边境生态安全。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南汀河流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沧市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南汀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防治项目。

3.怒江下游河谷区生态恢复与石漠化防治

工程范围:隆阳区、龙陵县、施甸县、昌宁县4 个县(区)。

主要措施: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林草植被恢复、土地综合整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公益林和湿地保护恢复建设,大力推广旱区集水节水技术,实施人工造林种草、封山育林育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复干热河谷植被。有序推进坝区水生态修复,改善坝区水环境,退还河流水生态空间,保障坝区生态用水。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怒江下游河谷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保山市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怒江下游河谷区生态恢复与石漠化防治项目。

4.伊洛瓦底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

工程范围:腾冲市、盈江县、梁河县、陇川县、芒市、瑞丽市6 个县(市),涉及伊洛瓦底江一级支流大盈江、龙江—瑞丽江。

主要措施:全面保护天然林、湿地、草原,维护热带森林、季风常绿阔叶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实施公益林建设、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森林抚育等措施。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物种、狭域特有物种及其栖息地(生境)的保护恢复,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维护边境生态安全。推进大盈江、龙江—瑞丽江等河流生态修复与治理,保障生态流量。积极探索坝区河流生态修复模式。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伊洛瓦底江流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黎贡白眉长臂猿栖息地恢复试点工程,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程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伊洛瓦底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

五、以金沙江为主的干热河谷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重点保护和修复以金沙江为主的干热河谷脆弱生态系统,着力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退化林修复、湿地保护恢复、草原保护修复等措施。开展金沙江沿线生态恢复,科学推进金沙江流域造林绿化,持续推进干热河谷、高寒山地植被恢复,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打造金沙江绿色生态廊道。强化对重要高原湖泊的保护和修复,保护和恢复区域重要湿地,增加湿地面积,提高湿地保护率。实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水土保持和土地综合治理,全面改善严重石漠化地区生态状况;大力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解决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问题。强化极小种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和候鸟迁徙路线保护。

专栏4—5 以金沙江为主的干热河谷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

5.滇西南边境生态屏障区矿山生态修复

工程范围:腾冲市、隆阳区2 个县(市)。

主要措施:推进该区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地质环境治理,重建矿山植被,恢复矿山生态,防治水土流失。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伊洛瓦底江流域、澜沧江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滇西南边境生态屏障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工程范围:古城区、玉龙县、宁蒗县、永胜县、华坪县、鹤庆县、宾川县、永仁县、大姚县、元谋县、武定县、禄劝县、昭阳区、巧家县、永善县、绥江县、水富市17 个县(市、区)。

主要措施:科学推进金沙江流域造林绿化和岸线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干热河谷、高寒山地生态治理,保护天然林,建设长江防护林,综合开展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采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土地综合治理等措施,大力推广旱区集水节水技术,恢复受损地区生态系统。建立生态系统退化程度与分级评估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退还水生态空间,强化大山包、程海等湿地保护修复。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丽江市、大理州、楚雄州、昆明市、昭通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丽江市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禄劝县国家储备林项目,长江“十年禁渔”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程海流域面山生态修复项目,云南省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云南省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姚县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项目。

2.乌蒙山生态保护与修复

工程范围:东川区、寻甸县、鲁甸县、会泽县、盐津县、大关县、彝良县7 个县(区)。

主要措施:采取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种草、草地改良、土地综合整治等措施,增加林草植被,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增强山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水源涵养功能。强化重要高原湿地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实施退还水生态空间、退化湿地修复,扩大湿地面积。

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修复退化生态系统。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云南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乌蒙山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3.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工程范围:镇雄县、威信县2 个县。

主要措施: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种草、退耕还林还草、小水电清理等综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土地,有效恢复区域内植被。加强湿地保护,开展退化湿地修复,提升湿地生态质量。推进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加强与下游地区的联防联治,建立流域保护和治理、生态综合补偿等长效机制。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赤水河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赤水河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4.金沙江干热河谷带矿山生态修复

工程范围:武定县、华坪县、永善县、禄劝县、鲁甸县、镇雄县、威信县、东川区、会泽县9 个县(区)。

主要措施: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水土流失为重点,采取地质环境治理、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拟实施赤水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金沙江干流10 公里范围以外流域范围内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到2035 年,持续推进金沙江干热河谷带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六、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以岩溶地区脆弱生态系统及常绿阔叶林、石山灌丛生态系统为保护修复重点,大力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巩固石漠化治理成果,恢复林草植被,开展坡改梯等土地综合整治,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退化林修复、防护林体系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加强林草融合,优化生态系统结构,提高区域植被综合覆盖度,减少水土流失,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生态系统。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矿山植被。打造珠江源头区域、红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

专栏4—6 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珠江源头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

工程范围:宣威市、富源县、沾益区、麒麟区、罗平县、师宗县、陆良县7 个县(市、区)。

主要措施:全面加强对区内石灰山灌草丛、喀斯特湿地、常绿阔叶林等重要及脆弱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开展人工造林种草、封山育林育草、退耕还林还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恢复林草植被;加强湿地保护修复;采取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外来入侵植物防控等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促进森林正向演替,提升源头区水源涵养功能;实施坡改梯、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实施南盘江流域生态修复,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流生态用水。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珠江源头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曲靖市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曲靖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珠江源头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

2.滇东南石漠化防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工程范围:石林县、泸西县、弥勒市、建水县、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屏边县、富宁县、广南县、麻栗坡县、马关县、文山市、西畴县、丘北县、砚山县、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晋宁区、呈贡区、华宁县、澄江市、通海县、江川区、石屏县27 个县(市、区)。

主要措施:全面加强对区内石灰山灌草丛、干热河谷稀树灌草丛、喀斯特湿地、常绿阔叶林等重要及脆弱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以小流域为单元,持续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采取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等措施,恢复林草植被。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小型水利水保、外来入侵植物防控等工程,提升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育等生态服务功能。有序推进普者黑等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保障湖泊生态用水;实施入湖河流生态修复,改善水环境;实施湖滨带生态修复,提高生物多样性。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滇东南石漠化防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泸西县通道面山绿化工程,开远市平坝山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昆明市、红河州、文山州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滇东南石漠化防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3.滇东滇东南矿山生态修复

工程范围: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弥勒市、广南县、砚山县、马关县、富宁县、麒麟区、宣威市13个县(市、区)。主要措施: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采取地质环境治理、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珠江流域、红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等。到2035年,持续推进滇东滇东南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七、重要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

切实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地体系建设管理,整合优化全省现有自然保护地,合理调整范围和功能分区,分类有序解决矛盾冲突、历史遗留等问题。开展保护空缺分析研究,新建一批生态区位重要、资源禀赋好、保护价值大的自然保护地;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合理配置人员、设备,完善基础设施。科学规范开展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社区共管等,提高保护管理水平。依托已建的自然保护地,以就地保护为主保护重要物种,因地制宜建立珍稀濒危及特有植物近地和迁地保护植物园、树木园,重点建设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中心)等重要野生动物保护基地。加强对古茶园、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专栏4—7 自然保护地和重要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工程

1.国家公园建设

主要措施:积极开展香格里拉普达措、高黎贡山、哀牢山—无量山、西双版纳雨林(亚洲象)等国家公园创建。规范开展国家公园资源调查、


评估及有关规划编制,科学优化国家公园范围及功能区,开展勘界立标,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开展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科研监测和科普宣教。实施必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栖息地(生境)修复,让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重点项目: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香格里拉普达措、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到2035 年,持续推进国家公园建设项目。

2.自然保护区建设

主要措施: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勘界立标、总体规划编制、综合科学考察、生物多样性野外监测等工作,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机制,配套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生态友好的基础设施,科学规范开展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推进白马雪山、苍山洱海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实施必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栖息地(生境)修复,连通生态廊道,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

重点项目: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云南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等。到2035年,持续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3.自然公园建设

主要措施:全面开展森林、湿地、地质等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合理确定保护范围;开展保护地空缺分析,根据生态区位、资源禀赋和保护价值,新建一批自然公园,推进国家级森林、草原、湿地、地质等自然公园建设;开展自然公园勘界立标、综合科学考察、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机制,开展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生态旅游等;实施必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栖息地(生境)修复,强化对优质自然景观及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

重点项目: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云南省国家级自然公园、生态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国家级自然公园建设项目。

4.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

主要措施:进一步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调查,完善监测体系;依托自然保护地,重点实施对亚洲象、长臂猿、金丝猴、野牛、绿孔雀、苏铁、华盖木、大树杜鹃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极小种群物种的就地拯救性保护。强化科学研究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因地制宜建立珍稀濒危及特有植物近地保护园区和迁地保护植物园、树木园。建设一批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中心)等重要野生动物保护基地,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合理配置科研技术队伍。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人—象冲突综合治理专项工程、野生动物就地保护拯救项目、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项目、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程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云南省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

5.古茶园、古树名木保护与修复

主要措施:开展古茶园及古树名木调查或补充调查,建立古树名木信息库。编制相关保护及合理利用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管理措施,精准实施保护管理。开展古茶园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监测和科学研究。

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普洱茶野生茶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双江县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古园、古树名木保护与修复项目。

八、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

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提升和信息化平台构建,开展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修复及保护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以及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应用,配套建设重点实验室、生态定位监测站所等科研平台。依托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和中国林业双中心建设,构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互联互通平台。加强生态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生态区域基层工作站所及管护站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鼓励国内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技术合作。实施生态气象保障重点工程,增强气象监测预测能力及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服务能力。

专栏4—8 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点工程

1.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关键技术攻关、集成

主要措施:开展干热河谷区、石漠化地区、高原湖泊、国际河流和坝区河流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研发、生态修复模式构建、修复技术攻关与集成推广工作,形成成套的干热河谷区生态修复技术模式及技术解决方案,构建差异化的石漠化生态修复技术和修复模式,形成有针对性的高原湖泊、国际河流和坝区河流生态修复解决方案。

重点项目:规划期间,拟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关键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等。

2.建设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监测监管体系

主要措施:依托自然资源“一张图”和国土空间信息平台,构建互联互通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平台,提高工程实施、动态监管、绩效评估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聚焦重点生态区,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调查、监测与评估,摸清重点生态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监管大数据,强化生态状况评价监测管理。开展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评价的综合分析能力。

重点项目: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规划期间,重点推进重大工程监测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动态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重点项目等。

3.森林草原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措施: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强化重点地区停机坪、蓄水池、应急道路等建设,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础。加强紫茎泽兰、飞机草、薇甘菊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治,重点预防及除治松材线虫、松小蠹、木蠹象等有害生物。建设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古茶树种质资源保存基地等设施。优化基层工作站所、管护站点等布局,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

重点项目:根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林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等。到2035 年,持续推进森林草原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生态气象保障重点工程

主要措施:聚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任务,完善生态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加强重大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的影响监测评估、预报预警和可行性论证,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及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治理气象保障能力,强化生态自然灾害防治等气象保障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建设,提高生态修复型作业能力。

重点项目:规划期间,重点推进生态气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等。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规划责任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导机制,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省总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为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确保生态安全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和重要抓手,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省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编制有关重大工程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科学细化建设目标、重点项目和工程措施,明确工程组织形式、建管方式、支出责任,并按照职能分工组织落实。州(市)、县(市、区)政府是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责任,科学合理编制有关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工程建设,确保各项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将工程建设目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二、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制度体系

强化自然生态保护领域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挤占自然生态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探索推行第三方评估制度,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驾护航。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促进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加快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综合补偿等制度,深化国有林区(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制度,促进盘活相关自然生态资源。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拓宽投入渠道

各级财政要将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为重点支持领域,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地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省财政资金、省预算内资金、债券、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等的支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使用”的原则,统筹各级各部门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资金,将以往单一要素、单一部门的生态治理调整为多要素、多部门的综合整治,集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形成投入合力。立足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设的公益属性,创新政府资金投入政策,采取贷款贴息、减免行政收费等手段,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将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健全完善生态资源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生态保险模式,完善财政支持下的森林保险制度。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鼓励各地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基础上,结合有关重大工程建设,积极推动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生态种养、生态康养等特色产业发展。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的治理面积从事相关产业开发。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

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发挥舆论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和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省已颁布施行的有关法规,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生态环境、爱护生态环境、参与生态建设的社会氛围。依托主题活动,以“植树节”、“湿地日”、“环境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日为契机,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等作为普及生态保护知识的重要阵地,建立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积极普及生态知识,开展科普教育,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意识。推动生态工程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创新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模式,适当开放自然资源丰富的工程区域,展示生态工程建设成果,提高公众对工程建设的认可度、支持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生态、护生态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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