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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着重优化土壤环境质量
加强农业、工业园区等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和结构调整,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重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1.加强污染源头防控
建立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和整治。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风险化学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改进优化各类作物施肥配方。加快完成南昌市内产粮、产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南昌市绿色生态农业生产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大力推进溪霞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罗亭百事通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长均南昌菜园、石鼻现代农业示范区、石鼻今日精品果园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南昌绿谷”两区一廊试验示范绿色生态产业标准化建设以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模式。
强化园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遵循“等量置换”的原则,建立南昌市重点重金属减排工程项目库。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摸底排查,建立污染源问题清单并动态更新,落实行政村疑似点位排查,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加快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开展园区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化示范,积极遴选推荐重点行业土壤保护“领跑者”。持续推进南昌高新区绿色园区示范建设,推广园区和工厂土壤污染防治模式。
加强建筑用地污染防治。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规划管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及周边环境影响,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未完成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污染地块,不得入库储备。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根据土地使用权人上传的土壤环境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工作,并将相关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和向社会公开。
2.推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落实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编制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
合理防控农用地污染。以土地消纳粪污能力确定养殖规模,科学合理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适度调减养殖总量。以南昌市农业污染最重的生猪产业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合理确定鄱阳湖等湖泊、水库、滩涂等区域的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逐步减少河流湖库投饵网箱养殖,防控水产养殖污染。探索建立农业循环利用机制,逐步实施粮经饲统筹、种养加结合、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模式,建立一批循环农业示范试点。综合考虑耕地土壤污染集中区的污染程度和土地利用类型等因素,在进贤县等土壤污染重点县区开展一批污染耕地集中区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3.严格建设用地环境管理
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南昌市产废单位和试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确保所有危险废物合法安全处置。全面对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农药、电镀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用地等南昌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加快建立和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体系。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南昌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以经开区、进贤县等疑似污染地块较多的区域为重点,加强土壤环境监管执法,保证建设用地开发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各区县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风险分级,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强化对高风险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监管。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局组织划定管控区域,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监测。严格控制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土壤环境质量超标区域、土壤污染事故频发区域、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防控重要功能区土壤污染风险。
加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对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防范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上传的土壤环境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更新。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示范项目,重点推进进贤县文港镇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与示范。
4.工业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有序开展工业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快编制南昌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确定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明确重点任务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项目库。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监管,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加快实施区域场地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重大工程,针对场地复合有机污染高风险问题,探索采用绿色-高效-低耗的场地原位强化生物修复技术与装备体系。优先选择在重金属污染较为突出的重点小流域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示范,并有序推进示范工程全市推广。
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基础能力。建立南昌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土壤修复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土壤污染修复行业监管技术体系,提高土壤修复行业准入条件。加强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完善南昌市第三方评估体系建设,实行终身责任制,规范土壤修复市场行为体系。
5.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统筹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及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针对南昌市化工集中区、部分工业集聚区、垃圾填埋场等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及其周边地区开展调查评估。衔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整合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开采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等,加强现有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构建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
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针对南昌市重点行业企业以及风险水平高、污染物迁徙性强、含水层防污性能弱的地下水污染地块,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试点。对存在渗泄露风险隐患的企事业单位加快防渗改造,制定南昌市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推进市内重点区域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作。充分利用南昌市地下水监测预警网络平台,加快建设南昌市地质环境智能感知系统,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提供数据支持。
统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构建全过程的地下水环境监管机制,统筹南昌市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制定,评估土壤改良剂或恢复药剂对地下水的影响,开展修复完成后场地的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以沿河沿江化工园区为重点,实施“一园一方案”,落实地下水污染管控和治理措施。建设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示范试点,探索协同治理标准化工作模式。推进在产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机制建设,实现水土生态功能的整体保护和恢复。
构建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在配合做好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外,科学选取重点监控村庄,对农村土壤环境开展监测,继续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以保护土壤环境、支撑风险管控为核心,建立“分类监测、动态调整”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以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污染源为重点,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测评价。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地下水监测体系,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明确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治理区和优先防控区。
专栏5 土壤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程。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示范基地创建工程,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南昌绿谷”两区一廊试验示范绿色生态产业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南昌市重点重金属减排工程项目库建设工程。
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工程。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风险分级工程,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实施区域场地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重大工程,实施南昌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工程。
土壤-地下水协调治理工程。实施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工程,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试点工程,推进南昌市地质环境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工程,实施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示范试点工程。
(六)加快探索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固废管理水平
探索建设“无废城市”江西先行样板,推动固废处理处置“四大体系”建设,推进“五废统筹”,强化产城融合,提升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处置能力。
1.推进生活垃圾及农业固废综合治理
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推进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垃圾收储运体系,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治理工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区)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扩大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服务,提升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探索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等湿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园林垃圾等有机垃圾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整治规范垃圾填埋(堆放)场,全面排查非正规垃圾填埋(堆存)场,实施规范化封场,全面治理积存垃圾。到2025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全覆盖,全面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强化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长效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园区企业的运营考核管理;加强对填埋库区的管理,优化配置提高渗滤液处理效能,保障渗滤液产生量逐年降低;建设园区监测监管智慧管理平台,对园区内异味和处置作业全过程、全覆盖、全要素监测,对异味产生、渗滤液处理等产生的点、线、面源实施全天候监控并完成联网工作。向公众开放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提升公众对麦园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度。
促进农业固废减量化与资源化。深化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严格规范农药、杀虫剂及兽药、饲料袋的生产、销售与回收,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推进源头追溯及积分兑换等模式,鼓励包装回收再利用。推广使用新型可降解地膜等新型替代产品,指导农民使用地膜覆盖机具科学覆膜,减少地膜使用量。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遵循高效利用、就近就便原则,着力促进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
2.促进工业固废及建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打造绿色循环“静脉”产业园区。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安义工业园及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示范,鼓励推进产业开展绿色转型,优化配置各类资源,实施“补链、强链、延链”工程,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项目间、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在航空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电装备以及铝型材加工等新兴与传统产业方面,引入产业链工业副产物交换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循环利用等项目,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消纳产业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促进园区废弃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治理。引入钢铁、机电、航天装备、能源等行业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园区、集聚区自建共享污染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备设施,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消纳。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符合相关税收规定的,按规定比例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动危险废物产业化发展。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区域、园区、企业三个层面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拓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鼓励探索市政污泥土地利用及生活垃圾掺拌协同焚烧,工业污泥热电厂协同、制陶粒及干化制建筑材料等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推进区域统筹集中处理、园区综合利用消纳,加强污泥转化处置过程管理。热电厂协同处置本辖区印染、造纸、污水处理厂等各类污泥以及低价值、无利用途径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统筹落实南昌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构建“五星环绕、两翼齐飞”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布局,同步推动现有消纳填埋场共建共享模式应用。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分流利用与处置,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及建筑垃圾消纳填埋场布局及能力优化提升。推动实施固定式处置设施、移动式处置设施和现场就地处置设施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发展与应用,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完善建筑废弃物限额排放制度,推行排放核准、电子联单、污染者付费、信用管理等制度及源头责任、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鼓励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行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质量及耐久性,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3.强化危险废物风险管控与处置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重点加强化工、生物医药、电子科技等重点行业料渣、污泥及飞灰等危险废物贮存及转运处置全过程管控。持续完善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管控。强化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环境风险防范。有针对性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升高新区、南昌县、进贤县等重点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强化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市域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确保基本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推进乡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逐步补齐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短板。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响应机制,健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健全和提升应急处置机制与能力。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健全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及专家队伍。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强化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经开区、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等重点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增强应急响应能力。有针对性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补齐医疗废物抗风险能力短板,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
4.提升城市固废综合管理能力
构建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持续推进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规范化管理与评估,加强对现有集中处置设施的风险防控监管与评估,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固体废物收储运及处理处置智慧化监管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数字化收运联单、运输车辆监管、视频监控及智能化终端等手段,持续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覆盖面,全面实现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转移信息化管理,落实固体废物监管数据与行政司法机关互联共享机制,实现固废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理、处置全过程闭环智慧化信息化监管。
加强固废处理处置能力建设。摸清南昌市固废处理处置能力与制度缺口,将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开展绿色制造产业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加速提升污泥、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探索完善“五废协同”路径,逐步建立健全南昌市固废处理处置制度体系与技术体系,规范固废处理处置流程,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形成“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优先,焚烧和协同等无害化处置保障”多措并举的综合处理处置体系。
健全固废跨界协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建立大南昌都市圈及省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与环境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治、互通互联、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同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专栏6 固废综合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逐步建成分类运输处理体系,适度超前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及污泥减量化处理处置能力,重点改扩建提升麦园、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
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与处理工程。推进南昌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体系建设,加快南昌市厨余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建设。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落实青山湖区、新建区、南昌县、经开区(北部)、经开区(西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及绿色建筑产业园建设,推进西湖区、湾里管理局、经开区扩建并增设移动资源化原位治理设备,推动东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高新区等9座建筑垃圾消纳填埋场建设。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强化工、生物医药、电子科技等重点行业料渣、污泥及飞灰等危险废物贮存及转运处置等全过程管控体系建设与设备布局。持续完善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体系与能力建设。
医疗危废多级收运处置工程:加强“市-县-镇-村”各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逐步补齐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短板,探索推进医疗危废协同处置项目建设。
(七)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加快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推进重点地区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1.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稳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一湖三脉,两屏多廊,山水融城,人鸟共生”的生态格局。重点保护鄱阳湖水质、湖泊湿地、野生动植物,结合环鄱阳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生态河流廊道和湖泊廊道,构建南昌市生态安全格局。建设串联重大生态功能区和历史文化遗址的环鄱阳湖生态绿道。合理利用郊区的都市农业区、特色风景林地和滨水空间建设都市郊野公园系统。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建立鄱阳湖国家公园。建立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湿地自然公园为补充的湿地利用保护体系。优化鸟类生态空间,构建原生湿地区、滨湖农业带、鸟类湿地公园等觅食地。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对保护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科学调整。实行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分区管控,自然保护地内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项目应有序退出。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大力推进镇(村)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打造智慧自然公园,创新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多方位促进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加强对重要区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监督管理。
2.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修复。按照系统修复、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打造以“水都”“绿谷”和“蓝带”为核心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突出南昌滨湖、沿江、临水生态优势,实施防洪排涝、截污控源、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景观打造,构建“一江三河串十湖”水系格局。以梅岭风景名胜区为“绿心”,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以南昌东北部鄱阳湖滨湖地区为主体,以南矶山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鲤鱼洲管理处(原五星垦殖场)为核心平台,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建设一批小微湿地,积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与国家湿地公园。加强鄱阳湖、军山湖-青岚湖沿线生态保护。对裘家洲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对老官洲进行疏浚,对州滩环境进行治理,恢复原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的生态功能。
提升绿地生态服务功能。围绕南昌“山江湖”城市特征,依托城区“一江三河十湖”水系要素布局城市绿道,形成“九横、九纵、八环”的城市绿道网格体系。推进各级公园建设,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形成可达、亲民的绿色开敞空间。加快推进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复合用地建设,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增补微型绿色空间,多方位、多途径增加城市可视绿量。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长江江豚、白鹤等候鸟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建立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恢复机制。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开展南昌市典型生态系统、重点物种、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观测和评估。探索建设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加大野生动植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的保护和野外巡护力度,坚决打击各类乱捕滥猎、盗采盗挖行为,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重点打造世界候鸟之都,重现“落霞与孤鹭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历史盛景。
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开展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的收集,尤其是对珍稀濒危动植物种质资源的收集。加强以种质资源为基础的科研能力建设,加强对珍稀物种、濒危物种的繁育和研究基地建设。建立种质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管理系统,提高生物资源的管理和信息交流能力。针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建立种源繁育中心,保存种质资源,扩大种群数量。
强化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工作,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加强城市建设、农林规划与建设项目中对外来入侵物种的审批。综合运用化学药物、人工铲除、生物防治等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对危害严重的外来物种逐步实施有效的生态防治措施。加强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监管,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价和跟踪监测。建立外来物种监测信息网,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环境应急方案和生物物种环境安全应急预测预警体系。
专栏7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开展赣江、抚河沿线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推进象湖、临空经济区杨家湖等生态修复项目,推动湾里管理局罗亭山田林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项目。
自然保护地及湿地保护工程。重点改善和提升鄱阳湖南矶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实施保护保育、宣传教育、科研监测和生态旅游设施建设工程。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湿地、森林生物多样性调查及规划项目,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与救护体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体系和野生动物联防联控执法体系建设,设立无人机的巡护机制。
(八)深化农村污染治理,显著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以全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为核心,以深化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推进农业污染防治,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动测土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技术,增加农田有机肥使用量,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化行动,加大氮磷超标重点湖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敏感区域减施力度。完善化肥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业绿色转型,提高利用效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园为重点,率先推进环鄱阳湖农村村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全市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设置田间肥料利用率核心试验区。到2025年,实现全市化肥综合利用率达50%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率实现全覆盖。
开展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筛选高效、低风险、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高活性低用量低风险的新农药新剂型,示范推广精准施药技术。结合化肥、农药施用强度现状及需求量,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落实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补助项目,推进进贤县农用品资源回收再利用及农药零增长项目,持续降低区域内农药使用量。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还田利用,加大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加快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全面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环鄱阳湖南昌县区域秸秆收储运体系试点建设,打造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环鄱阳湖进贤县秸秆肥料化、原料化利用及秸秆粉碎还田试点;开展新建区养殖场厂稻虾共作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结合农业面源污水产排污特征,规划布局生态沟渠和多塘系统,加强农业面源综合整治,重点推进红谷滩新区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以及生态沟、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湿地等建设项目。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工作,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清单,依据国家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探索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
2.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全面配套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编制实施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促进分散型畜禽养殖向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推动畜禽养殖抗菌用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快老旧养殖场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到2025年,实现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100%建设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推广区域性循环农业模式,探索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态消纳有效途径,重点扶持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企业。坚持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培育畜禽养殖业—有机肥料生产业—种植业产业共生链条,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大规模资源化利用市场体系。开展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到2025年,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达到90%。
开展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规范天然水域养殖行为,合理调整水产养殖布局,科学确定水产养殖密度,优化水产养殖结构。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推动水产养殖抗菌用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促进池塘养殖标准化改造。推广池塘循环水产养殖模式,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推进规模化水产养殖企业尾水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管。重点安排环鄱阳湖生态流域的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等养殖尾水处理项目。
推广种养一体化模式。推进绿色农业,以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为重点,调整农业结构,统筹布局养殖业、沼气工程及周边农田、鱼塘,积极引导中小规模养殖场发展“养-养结合(猪-沼-鱼、猪-鱼等)、养-种结合(猪-沼-果/林、猪-沼-菌等)”以及“养-养-种、养-种-养”结合的种养一体化农业,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实现养殖业的立体种养以及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3.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普及农村户用水冲厕,合理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300户以上村庄公共场所因地制宜新建或改造1座三类以上公厕,开展环鄱阳湖涉农县区“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结合农村“改厕”,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方式,全面推进南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建设。因地制宜,近郊村庄延伸城镇污水管网优先纳厂处理,远郊村庄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精准施策、分散处理。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标准规范,加紧已建成未运行污水站调试,强化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鼓励采用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执法监测,强化环境执法和有关帮扶。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环鄱阳湖涉农县区村点水环境治理,环鄱阳湖300米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0%以上。
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行政村布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垃圾箱、转运车辆等配套设施,及时收运生活垃圾,整体打造垃级分类示范村建设。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重点推进环鄱阳湖涉农县区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源头减量试点项目。开展陈旧垃圾场治理,提升改造老旧垃圾转运站,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建设。集中整治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等农村环境,落实南昌县银三角片区生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处理中心项目、青山湖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南昌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健全垃圾治理设施运营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面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为100%,分类回收率达50%以上,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4.加强美丽乡村建设
大力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原则,扎实开展“村庄整治建设”、农户“整洁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专项提升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区域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示范村、乡村振兴试点村,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走深走实,创建新时代“五美”乡村。探索南昌专属的优质农产品、田园民宿、乡村旅游等乡村品牌,打造独创品牌示范区。
构建支撑乡村振兴生态文化。推进乡村文化与生态振兴协调发展,挖掘民居、牌坊、祠堂、戏台等乡土特色建筑,融合生态文明理念,塑造易于传播文化形式,保护生态文化载体。借助乡村森林、河流、田园等资源,培育生态文化新业态,打造“天然、绿色、乡土”的生态产品与体验环境,以生态文化之力拓展乡土产业链条,提升乡土产品附加值,丰富农民增收渠道。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增加乡村生态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为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让群众共享乡村振兴生态红利。
加快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建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五定包干”责任,依据村庄分类定位,实施分类管护,构建覆盖全市村庄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护网。
专栏8 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进环鄱阳湖农村村点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实施环鄱阳湖南昌县区域秸秆收储运体系试点建设工程,重点推进红谷滩新区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以及生态沟、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湿地等建设工程。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加快推进老旧养殖场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开展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重点安排环鄱阳湖生态流域的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等养殖尾水处理工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开展环鄱阳湖涉农县区“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工程,全面推进南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重点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环鄱阳湖涉农县区村点水环境治理、环鄱阳湖300米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实施环鄱阳湖涉农县区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源头减量试点工程,落实南昌县银三角片区生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处理中心项目。
(九)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确保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加强饮用水源地、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健全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环境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区域联防联控水平。
1.健全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开展南昌市涉危、涉重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企业环境风险档案,实现“一企一档”动态监管。加强对沿江沿河沿湖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倾倒区使用状况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水、大气、土壤、生态、地下水、饮用水源、固体废物、辐射等环境健康风险水平调查,完成各类高风险物质、风险源的全面筛查、识别与风险等级评定。
推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针对赣江饮用水源地等环境风险较高的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在线生物监测预警系统。定期评估南昌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推动化工园区环境预警设施建设,探索推广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推动项目、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价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健全环境风险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
提升环境应急处置水平。积极推进南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和损害评估工作。提升南昌市环境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立完善的重大风险源数据库、环境应急专家库、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探索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源的监测指标与方法体系,开展环境风险源监测。2022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动赣江流域上下流突发环境事件专项预案编制与演练。
防范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
2.加强危险化学品与新化学物质风险管控
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以化工、医药、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开展赣江流域干流、支流及鄱阳湖水系湖泊等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科学制定“优先控制化学物质”风险评估计划,对具有持久性或生物累积性,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具有较大危害的,或潜在环境暴露风险较大的化学物质优先开展风险评估。优化调整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
防控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开展新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推动化学物质环境公约履约进程。实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准入制度,在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及使用前对其进行评估与审查,以此预防新生产或进口的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风险。
3.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严把涉重金属工业企业环评审批关,控制新建涉重金属工业企业,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监管。加强对现有涉重金属工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重点企业治污水平,减少重金属污染排放;推进一批末端综合治理项目,不断改善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加大对铅蓄电池、冶炼、电镀、重金属加工等涉重金属行业的检查力度,加强进贤县文港电镀集控区等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严防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
4.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提高辐射安全水平、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完善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积极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练,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例行检查,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的专项检查和抽查,严格敏感时期对重点单位的监控。严格废旧放射源监管要求,加大闲置、废弃放射源的送贮(含返回原生产单位)力度,确保废放射源得到安全妥善处置。
5.加大新型污染物风险防控
强化噪音、光等污染防治,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深化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夯实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基础。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摸清南昌区域风险源、风险物质、人群暴露和健康风险状况。推进环境激素类、抗生素类化学品管理和污染控制。
专栏9 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巡查,建立饮用水源地风险防控体系。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完善环境应急监测、防护装备配备,建立市级环境应急实训基地。
(十)加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着力打造智慧环保格局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监管能力,推进实施智慧环保监管。
1.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深化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体系。完善大气污染监测体系,逐步从质量浓度监测向机理成因监测深化。开展大气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秸秆焚烧火点、沙尘等大气环境遥感监测。推动在市、区县主要干道建设路边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开展PM2.5、NOx、VOCs、交通流量等指标监测,提升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监测。深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拓展抚河、赣江、潦河、鄱阳湖等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指标和覆盖范围,建立“9+N”自动监测能力。完善城区水系监测点位设置,开展水质与污染源的关联分析。优化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地上-地下协同监测,加强对农村土壤环境监测,开展南昌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监测网络建设,逐步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监测网络体系,补齐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短板。推动完善声环境监测,围绕投诉热点,在城市交通干线、施工工地等周边区域开展噪声专项调查监测。
健全生态质量监测体系。探索开展流域水生态监测,在抚河、赣江、潦河等流域,开展水生生物调查和水生态试点监测,为水质目标管理向水生态目标管理转变奠定基础。按照“一站多点”的布局模式,在自然保护区、湿地、水体、农田、城乡等典型生态系统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推进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向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站点改造升级。
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气体监测。依托现有大气监测站点或区域站点,逐步将二氧化碳逐步纳入常规监测体系。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浓度监测,开展排放源监测。结合现有污染源监测体系,对重点排放单位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工作,探索建立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的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
完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体系。制定《南昌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履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督促各区县辖区内排污单位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公开监测信息,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管理与现场检查。强化重点行业VOCs自动监测和无组织排放监测,优化电镀等行业重金属排放监测,完善涉重、涉持久性有机物行业厂区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测管协同模式,完善执法监测与环境执法联合培训持证、联合计划行动的有效机制。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行业,保持执法监测全覆盖。推进卫星遥感、热点网格、无人机无人船等非现场执法监测手段应用,加强对工业园区、小乱散污企业、固体废物和尾矿库的遥感排查和动态监测,开展地下水污染和生态破坏执法监测。规范执法监测活动,凡是执法监测的现场采样、监督检查要严格遵守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和取证要求,要配齐配足执法监测必要的取证设备,规范过程记录。
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专项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监测数据质量评估,促进监测运维规范性提升。建立并完善南昌市社会环境检测单位监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生产全过程信息封闭式采集、存储和追溯,提升监测活动实时监控、全程留痕和异常信息发现锁定能力。加强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完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行业自律的长效机制。
2.提升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建设。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方面,重点提升空气质量预报精度和中长期预报能力,力争实现南昌市3天小时预报、7天趋势预报、月度潜势预报;在水环境监测预警方面,加快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提升水质监测预警水平;在污染源监控预警方面,加强路边交通(含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含港口)、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和监控,开展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统。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全市土壤样品库建设工程。实施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全覆盖,建立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溯源排查监控系统,精准追踪查找违法主体。
3.实施最严格的执法监管机制
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深化“四不两直”、“双随机”监管制度,统筹整合检查对象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管理水平、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设置不同的检查比例。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结合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建立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制定并出台《南昌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全面覆盖、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监管层级,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逐步构建覆盖全市、责任到位、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形成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格局。
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创新执法方式,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巩固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效果。完善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采用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方式,强化对生产状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关键节点的远程监测,提高异常排放自动预警能力,防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推动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应用于执法处罚。推动VOCs、涉镉等重金属和总磷、总氮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构建市区县一体的指挥调度和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大数据+执法监管”“智能化+网格化”两种模式,运用大数据为执法稽查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探索适合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模式的县区级“局队合一”运行方式,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与监测融合。优化执法监管平台,构建全市执法数据传输交换支撑体系,实现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留痕。
4.夯实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打造生态环境信息智慧化平台。升级南昌智慧环保平台,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完善包含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信息的生态环境物联感知网络,逐步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等要素的实时监控、态势预警和信息共享,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网络安全及运维体系建设,提高生态环境网络安全及运维能力。推进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建设,强化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横向生态环境信息有机融合,实现实时动态抓取物联网前端传感器监测数据、应用系统使用数据、互联网数据、科研数据等,形成一数一源、一源多用、信息共享、部门协同的生态环境全要素数字化“超级大脑”。
强化监测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县区环境监测执法岗人员使用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常态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及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等机制。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推动监测、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增加便移动监测、小微监测、无人机等设备配置,提升现场执法能力。
专栏10 生态环境监测监管重点工程
监测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地下水“双源”监测建设工程,推动VOCs、总磷、总氮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智慧监管能力建设。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形成一数一源、一源多用、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全要素数字化“超级大脑”。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工程,逐步增加移动监测、小微监测、无人机等设备装置。
(十一)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深化制度改革创新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法制、市场、社会等体系建设,构建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一步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制定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部门协同治理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发挥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和作用,完善区、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压实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环保主任制度以及业主、出租方连带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企业环境守法公开承诺制、绿色采购制,落实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总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
完善绿色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管理,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加强对绿色发展指标、生态环境重点任务目标实施情况的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评估考核。建立公众对党政领导班子生态保护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制。积极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健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机制,完善督办预警、整改调度、验收销号、约谈问责等制度流程,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构建更严密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
完善环境法规体系。逐步推进在生态监测、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领域综合性地方法规的制定,探索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性法规,着力构建科学系统、严格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推进环境司法联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中级人民法院和具备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完善生态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二合一”“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协助推进省内“五河一湖一江”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建设,构建地域管辖和流域(区域)管辖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核发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排污许可登记“全覆盖”。持续推进南昌市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完善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逐步建成固定污染源电子地图和“一企一档”数据库。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探索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监管、监测、监督“三监”联动试点。
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与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环境信用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财政、税务、银行、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健全环境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拓宽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领域,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异议申诉、信用修复机制。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4.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价值转换机制。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进湾里管理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开展生态产品调查和检测,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评估。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路径,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产业化利用,纵深推进生态产品保护补偿,全面开展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加大对生态修复绩效优良地区和保护地生态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国家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模式。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鼓励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实行按效付费。积极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完善生态环境市场经济政策。逐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完革,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交易等工作。完善绿色价格机制,健全污染减排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别化收费。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完善基于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全面推进赣江、抚河、鄱阳湖等干支流实施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支持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加大力度推进实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绿色发展相关金融政策支持,鼓励发展效益显著的企业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上市,推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扩大绿色投资。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创新发展环境保护商业保险。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落实环评审批提质增效,为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规范环保中介服务市场,健全对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企业的监管制度。
5.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办好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持续推进空气自动监测、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常态化开放,加强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积极参与“江西最美环保人”评选,组织“最美环保人走基层”活动,展示环保人形象,引领社会风尚。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监督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南昌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热情。加强生态环境舆论监督,有序引导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
推进形成绿色生活新风尚。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系列创建行动。引导全民绿色消费,倡导“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鼓励绿色出行,加强城市绿色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饭店、景区等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
专栏11 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重点工程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进湾里管理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
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工程。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等第三方治理。
生态环境治理全民动员工程。健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监督渠道,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生活创工作。
四、实施保障
坚持在党的坚强有力领导下,更好的履行政府职责,围绕“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不断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实施。为保障该规划有序推进、全面落实,还将配套出台流域、应对气候变化、土壤、农村等专项规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县各级政府、各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任务责任。各牵头单位切实负总责任,组织各责任单位对牵头负责的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落实,细化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责任单位主动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协同、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二)增强科技支撑
重点聚焦能源清洁化利用、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及修复、固体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农村环境治理等领域科技研发,探索开展南昌市鄱阳湖滨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研究,加强鄱阳湖南昌湖区水生态环境观测,积极开展总磷污染溯源分析,科学评估总理环境质量改善潜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应用。加强生态环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科研院所和高校生态环境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激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对生态环境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环保组织合作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应用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
(三)强化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市县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自上而下”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与良性互动;大力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自下而上”的协调和交流,鼓励和支持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环保组织间交流协作;做好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四)加强规划管理
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规划的跟踪管理,2022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规划中期资金和项目进展评估和终期目标实现绩效评估。前期扎实做好项目策划和项目储备,拓展资金渠道,明确重点项目,优先统筹推进,在项目建设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规划中期加强项目跟踪督办,掌握项目进展动态,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规划期末规范项目后期管理,确保项目尽快投入运行并发挥应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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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VFL垂直流迷宫技术、集中管控分布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村镇污水处置设备、土壤覆盖型微生物多级协同净化污水技术、人工强化湿地深度处理北方寒冷地区污水厂尾水的组合技术、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于固化载体微生物发生系统的河道水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11月12日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更新后,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总数6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4个、重点管控单元31个、一般管控单元7个。详情如下: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
2024年4月9日至29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4日正式向烟台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整改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15日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分级分类全域覆盖,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党的二十大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把常态化和创造性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环境资源
2024年10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发现,铜仁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一些工程未批先建,在核心区拦河建坝,生态破坏严重。一、基本情况铜仁市地处长江上游的乌江和沅江水系,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全市有10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占全省总数比例超40%,面积7000余公顷,具有
10月2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16项主要工作举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10月24日至26日,黄河流域“+”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黄河九省(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平台成立大会在山东济南成功举办。本次大会由
近日,清新环境全资子公司国润水务在四川省多地试点实施“水务+光伏”发电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该项目将水处理利用和绿色能源利用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供水厂和污水厂的场地空间,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量上网”,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实践案例。国润水务兴文三角沱水厂该项目第一批拟建设厂站共计1
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环保绩效创A创优。2025年全部完成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创A;分步推进铸造、炭素等其他重点行业创A创优,力争到2026年全市47个行业重点涉气企业全部完成。全文如下:关于《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1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精细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出,山东省将推进精细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项目科学化、精准化管理,新建项目满足环保绩效A级指标要求。加快绿色工艺、绿色产品以及先进共性技术在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11月15日发布《咸宁市发展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用地等结构调整优化。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不少于30家,省级不少于50家,绿色产品5个,绿色园区3个。咸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11月13日印发《深圳市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目标到2025年,废弃物处理甲烷排放持续下降,全市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面开展甲烷收集处理,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甲烷排放实现有效管控;城镇燃气系统甲烷泄漏控制水平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减排能力持续提升,甲烷排放
10月2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16项主要工作举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苏
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行动计划提出,锚定2035年美丽上海总体建成战略目标,以“十美”共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上海实践。到2026年,本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系统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10月2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赵志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和工信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下一步,
10月2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表示,今年以来持续加强政策供给,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和工信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生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详情如下:为进一步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环综合〔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云南省以零碳园区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2024年4月,云南省印发首批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分别是安宁产业园区(新能源电池片区)、曲靖经开区、玉溪高新区、楚雄高新区(云甸片区)、祥云经开区。目前,5个零碳园区建设亮
阿塞拜疆当地时间11月15日下午,“节能降碳中国行动”主题边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中国角成功举办。本场边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节能中心主办、国际合作中心协办,100余名来自中外相关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界代表参会。博奇环保作为国内在环保领域成绩显著的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州从化“零碳”国际赛车场利用“光储充一体化”,整合欧版充电桩、车棚光伏、BIPV幕墙和储能系统,通过自给自足的绿色电力,助力赛事场馆达到100%绿电,该项目将成为国内首个“零碳”国际体育赛事赛场,为全国探索碳达峰路径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2024年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方向为:(一)完善基础通用标准建设,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评价。开展《民用建筑节能审查项目碳排放评价指标》《绿色电力消费评价规范》《绿色电力消费核算和溯源技术导
近日,扬州市政府印发《扬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25年底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6.2万千瓦。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大数据、制氢等产业和清洁供暖、公共交通领域应用,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山西运城市绛县人民政府印发绛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原则,重点建设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加快绛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进绛县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前征地移民手续办理、对外公路、施工供电工程等准备。积极推进新型储能试点示
在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背景下,绿色低碳转型已形成全球共识和一致行动。为了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基础上,我国政府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战略目标。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性部门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能源部门的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政府印发《获嘉县“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加快壮大新型储能产业体系:1.积极布局发展新型储能产业。依托新乡市电池研究院等技术研发优势,着力推动我县新型储能多元化技术和装备研发,培育
11月6日,陕西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试点示范项目共包含七类,分别为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试点示范项目、重点行业低碳技术改造试点示范项目、产业低碳协同试点示范项目、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工业绿色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零碳或近零
近日,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JL/TC55,主要负责开展省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体系研究,承担省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化技术支撑工作。与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工作领域相对应。第一届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
11日,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委员大会在长春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标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吉林省“双碳”标委会章程、工作细则及年度工作计划。会议指出,吉林省“双碳”标委会的成立,既是吉林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强省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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