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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

2022-01-06 09:2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碳达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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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到2025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护格局优化,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达峰工作稳步推进,达峰目标基本清晰。详情如下: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南昌市自古以来就被誉为“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之地,素有“七门九州十八坡,三湖九津通赣鄱”之称,是中国唯一一个毗邻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金三角的省会中心城市,省级交通咽喉要塞,发展战略地位凸显,生态环境优势突出。

“十四五”时期,南昌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全力打造江西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迈向和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日益深入,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转型和改善机遇。统筹南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南昌市生态环境安全、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是指导南昌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范围包括南昌市全市域,即三县(南昌、进贤、安义),六区(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新建、红谷滩),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及湾里管理局,面积719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25.58万。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

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南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完成了“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与任务。

结构低碳转型取得新成效。南昌市作为第一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一直以来坚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低碳转型。2016-2020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9.46%、4.93%、5.02%、9.77%和5.18%,累计下降30.05%,超额完成了江西省下达的“十三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6%的节能任务。三次产业结构从2015年的4.7:52.5:42.8优化为2020年的4.1:46.6:49.3,第三产业占比持续提升,自2018年起三产占比超过二产,南昌市进入工业化后期发展阶段。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由2016年的46.98%下降到36.75%。能耗强度由2016年的0.353吨标煤/万元降低到0.291吨标煤/万元。

污染防治攻坚战获得新战果。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5%,较2015年的86.3%提高了5.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3μg/m3,较2015年的43μg/m3下降了23.3%。2020年,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国考水功能区达标率为85%,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3.55%,地表水Ⅴ类及劣Ⅴ类比例为零。2019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46个国控基础点土壤污染低风险比率为97.8%,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生态建设走向新阶段。生态状况总体改善,2020年末,全市拥有园林绿地面积14388公顷,比2015年增加2434公顷;绿化覆盖面积15116.6公顷,比2015年增加2483.6公顷;公园绿地3814公顷,比2015年增加623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1.3%,比2015年增加0.19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04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0.24平方米。截至2020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国家生态县(市、区)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8个、省级生态县(区)4个、省级生态乡(镇)59个,省级生态村9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2个,市级生态村821个,各级自然保护区9个,总面积13.65万公顷。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扎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绿盾”行动、长江经济带环保专项审计和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生态补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南昌市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

(二)问题与挑战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短板弱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挑战。

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压力大。南昌市煤炭消费产生碳排放占比较大,2019年南昌市煤炭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552.3494万吨,占比47.31%,控煤减煤任务艰巨。根据《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十四五”期间南昌市经济力争保持7.5%左右速度增长。产业结构以传统产业为主,新动能培育仍处于起步阶段,科技创新能力弱,大多数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不高,单位GD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处于较高水平,控制碳排放增长压力大。

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扬尘治理成效不明显,臭氧污染加重趋势显著,2020年,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90%位数值均值为147μg/m3,较2015年的109μg/m3提高了34.9%,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难度大。鄱阳湖南昌市湖区2016-2018年连续出现总磷超标现象。南昌市地表水枯水期个别月份仍有超标现象,城区段饮用水水源布局仍需优化,备用水源地供水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乡镇和农村区域水质达标率偏低,环境监测和预警应急能力薄弱。局部地区农用地土壤污染较重,南昌县境内国控基础点尚有个别点位的滴滴涕总量略超土壤风险筛选值,部分企业周边土壤存在一定风险。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大气污染、气候变化分析监测能力不足,污染物迁移、转化机理分析能力薄弱。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运维能力不足,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和飞灰处置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厨余垃圾处理水平较低,垃圾焚烧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建设进度缓慢。

生态环境风险形势依然严峻。南昌市及周边分布有鄱阳湖、赣江、抚河等多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比较敏感,生态环境风险仍然较大。城市生态空间破碎化,森林、耕地、园地、湿地、草地等生态用地受到一定程度侵占。建设开发用地对生态系统保护带来较大压力。危险化学品运输量不断增加,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工业区与居住区混杂,防范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压力与日俱增。

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够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不高,环境经济及法治体系尚未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弱,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业务能力水平不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

(三)重大机遇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时代诉求,南昌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打造美丽中国“南昌样板”为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锚定新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指出,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美丽中国“南昌样板”明确了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定位,习近平总书记的新嘱托新要求,既是对江西省、南昌市保持生态文明战略定力、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新时代打造美丽中国“南昌样板”的方向指引和蓝图擘画,为继往开来、谋深谋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新契机。进入新发展阶段明确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充分说明新时期经济发展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并将逐步形成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绿色产业、生态经济已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生态环境优势已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做到既服务于经济循环畅通、市场主体高效运行的大格局,又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绿色发展、协同增效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系列重要国家战略为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新方向。国家长江经济带、长江大保护、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和大南昌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国家战略均涉及到南昌市,有利于南昌市拓宽思路,为南昌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参与全球合作和区域合作提供了战略契机,绿色、低碳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原则,推动南昌市绿色低碳发展进入新阶段,提高南昌的绿色低碳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提供了清晰明确的历史机遇。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对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命题。南昌市、区县两级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快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全周期治理,为依法治污、协同增效提供了恰如其分的历史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书记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易炼红书记“六个尽显”具体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减污降碳协同为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统筹推进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强化“三水统筹”,做好赣江、鄱阳湖滨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聚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全力建设滨湖“水都”、生态“绿谷”、美丽“蓝带”,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我市“提升发展首位度,彰显省会担当”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鄱阳湖保护区生态红线,以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大力淘汰落后低端低效产能,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质量核心,强化协同。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生态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降碳并重。

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理。突出科学治污,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突出精准治污,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突出依法治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系统管理。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改革措施,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系统管理,综合运用法制、经济、行政、技术、社会等多种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推进。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责任,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三)编制依据

1、《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2018)

2、《南昌市水资源条例》(2015)

3、《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14)

4、《南昌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3号)

5、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赣府发〔2021〕5号)

6、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大南昌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赣环综合〔2020〕32号)

7、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洪府发〔2021〕6号)

8、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赣江和抚河南昌辖区水域全面退出捕捞的通告(洪府函〔2020〕36号)

9、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号)

10、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4号)

11、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9〕35号)

12、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通告(政府便函〔2018〕114号)

13、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8〕31号)

1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23号)

15、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政府便函〔2018〕125号)

16、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洪府函〔2020〕37号)

(四)目标指标

1.规划目标

到2025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护格局优化,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达峰工作稳步推进,达峰目标基本清晰;鄱阳湖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涉及河段和赣江、抚河及南、北潦河等水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国考监测断面)不低于90%,消灭劣V类水体;农村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加强,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有效保障;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生态安全格局稳定,治理能力水平现代化不断提高。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循环低碳城市建设新格局全面形成,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中国南昌样板。

2.主要指标

表2-1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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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绿色结构转型升级,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创新型、服务型、枢纽型、开放型和生态型经济,提高经济绿色化水平,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1.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结合南昌“跨江临湖”的自然禀赋,推动构建大南昌都市圈“一核两带,一廊两区”的区域总体空间结构,确定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自然保护区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优化。科学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制定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建设方案,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连贯性。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对产业布局的约束,合理布局工业集聚区。严格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发展的规划环评。加快推进南昌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推动跨市县生态保护红线有序衔接,促进红线边界落地。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减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和分级管理,按照不同类型、生态区位和保护等级,推进生态空间的差别化管理。强化生态敏感区域空间管控,提高退化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对鄱阳湖、梅岭和抚河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建设鄱阳湖东岸生态特色发展区生态保护带。

2.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成效。鼓励各区县制定更加严格的整治要求,努力实现南昌市“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以帮扶为主要手段,积极协助企业整改;对依法列入关停取缔类的企业,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对已经完成整治“散乱污”企业,采取长效跟踪措施,维护整改成效。

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以安义县铝型材加工、青山湖区针纺服装等南昌传统产业为重点,推进产业集群整合提升,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重点加快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先进装备、新材料和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大力实施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和园区“两型三化”管理目标提标提档行动。推进“美丽工厂”建设,编制建立南昌市“美丽工厂”评价标准体系和规划方案,通过开展具有“自动化、数字化、可视化、模型化、集成化”特征的智能化应用,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智能工厂。加快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推进开发区5G基站和千兆光网建设,实现5G信号连片覆盖与千兆特色应用创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发挥南昌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示范作用,开展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推进国家、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对现有园区实行循环化改造,对新建园区实施循环化建设,建立一批绿色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以电子信息、汽车、食品、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南昌市主导产业为重点,开展核心产品生态设计,实现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推动企业清洁化转型升级,以能耗水耗高、污染大的企业为重点,推广节能、节水等先进适用技术,对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改造。

大力推动现代绿色产业发展。抢抓生态旅游发展机遇,以安义县等生态农业发展迅速的县区为重点,以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为原则,强化开发保护,改善农村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创新生态旅游产品。积极发展重点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服务业,完善环保服务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提高南昌市重点产业园区内节能环保服务业比重。推进发展特色产业园区,推动江西安义职业教育产业园、南昌新建区工控云创港物联网产业园、南昌经开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等产业生态集聚发展。

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进蔬菜产业“两环一带”建设、水果产业“一县、一区、一带”建设以及花卉苗木产业“三园一线”建设。加快现有基地提升改造,推进大棚、喷滴灌等设施建设加快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化、设施蔬菜、水果避雨栽培、花卉苗木标准生产、绿色高产优质规范栽培等实用技术,逐步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工程,引导创建产业特色鲜明的田园综合体,壮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主体。大力开发乡村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等多种功能,按照做大数量、提升质量、串点成线的工作思路,打造“一环、两谷、多线”的休闲农业总体布局框架。

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实施采矿塌陷地整治和恢复。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的废旧场地填土覆盖、植树种草以及恢复耕地,统筹恢复治理与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地质公园等绿色旅游观光产业。

提升绿色技术创新力。聚焦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筑、生态农业等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绿色技术。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载体。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争取设立综合性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支持建设区域性、专业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创建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

3.加快优化能源结构

推进绿色低碳能源利用。以电力、钢铁、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加快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推进重点行业深度脱碳。深入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耗准入门槛,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稳步推进“煤改气”工程。积极推进区域内集中供热工程的建设,在经开区实施新昌电厂集中供热工程。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和循环使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节能审查评估制度,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耗煤行业煤炭新增量,建立耗煤项目清单。通过逐步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进一步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挖掘用能潜力。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支持现有工业企业的燃煤设施改用天然气或由周边电厂供汽供电。严控高耗能项目新增规模,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立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比重,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加强绿色调度,使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上网。加快南昌市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形成具备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和光伏产业系统集成为一体的光伏产业集群。

4.推进运输结构优化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全面实施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推进老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高污染、高耗能客船淘汰和老旧运输船舶更新改造,推进新增和在用营运船舶应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建设与管理,构建高效、低碳、以人为本的绿色交通发展体系。加快城市交通结构调整及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大幅提高公众公交出行率。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打造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客运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完善城市设计,提升环境品质,增强公共空间活力。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全市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邮政用车等新增或更新全部选用新能源车,环卫车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新增或更新应按30%选用新能源车。

推进高效绿色运输体系建设。加快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打造干支联动、高效畅通的内河水运体系。密切对接国家主干物流通道,提升主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充分利用新建客运通道资源,减少物流通道干线客车开行数量。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依托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建设区域性智慧空港物流中心,打造临空型产业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和物流集散中心。

专栏1 绿色发展重点工程

绿色生态产业工程。以安义县铝型材加工、青山湖区针纺服装等南昌传统产业为重点,推进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程,加快完成绿色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和重点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服务业建设工程,推动原创性绿色技术建设工程。

能源结构优化工程。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稳步推进“煤改气”工程,积极推进区域内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在经开区实施新昌电厂集中供热工程,实施非化石能源利用替代燃煤工程。

交通结构优化工程。加快城市交通结构调整及轨道交通建设,推动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工程,实施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工程。

建筑结构优化工程。完善充电站(桩)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建设工程。

(二)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围绕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1.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围绕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确定二氧化碳总量峰值目标,研究制定南昌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落实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统筹确定全市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强化形势分析与激励督导,确保2030年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推动钢铁、电力、造纸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尽早实现碳排放达峰。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完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制度,抑制高碳投资。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计划,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落实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在钢铁、火电等典型行业,推进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试点工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

2.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提出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总体要求,明确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提出低碳发展、产业准入、结构转型等具体指标、任务措施和达峰时间安排。推动方大特钢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创新示范工程等,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工艺转型为电炉短流程工艺,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智能化管理钢铁制造各环节的能耗,推动钢铁行业率先达峰。大力发展深度脱碳,碳捕获、利用与封存产业链,选择方大特钢等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推进CCUS试点示范,为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重要产业支撑。探索制定二氧化碳减排企业排名制度,对碳排放管理先进企业给予激励。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引导激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分布式绿色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非化石能源使用比例。

推进交通行业低碳行动。鼓励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节能型汽车,发展低排放、低能耗交通工具,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建设充电设施体系。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中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畅通工程建设,发展智能交通系统,全面推进城市交通信息化动态管理,推进多种交通方式无缝对接。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网路,建设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分时租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场地用车等领域的应用,优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进新增和在用营运船舶应用电动、氢能等新能源,逐步扩大新能源船舶在水运行业的应用范围和比重。

强化建筑领域低碳发展。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新建建筑全部实施65%的节能标准。建立以建筑运行能耗为控制目标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分类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深入推进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指导公共建筑运用统计数据分析,低碳化运营管理。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推广南昌众森国际花园幼儿园认定为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示范工程经验,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的试点示范工作。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高效热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屋顶墙体绿化等低碳技术。

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建立适应气候变化的监测评估和能力建设体系。建立健全气候变化影响监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开展温室气体监测工作,探索建设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和重点区域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城市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用5G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智能化。统筹建设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体系,增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制度体系融合。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南昌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统计调查制度。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气候投融资制度创新,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以《南昌市低碳发展条例》为基础,推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探索建立南昌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标准、排放标准、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体系。

加强林地、湿地等碳汇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加强碳汇林固碳能力的计量与监测研究,为碳汇林的营建提供科技支撑。在鄱阳湖区天然湿地区域、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点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将瑶湖、青岚湖以及鄱阳湖区等有条件的湿地创建为湿地公园,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推进小微湿地试点,恢复湿地功能、增强湿地储碳能力。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大南矶湿地等重要湿地保护,防范湿地生态功能退化。

持续推动低碳试点统筹融合。发挥南昌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低碳工业园等低碳试点示范作用,将“减污降碳”作为试点示范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有关建设规范、评估标准和配套政策。加大低碳技术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鼓励低碳试点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低碳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差异化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建设,在高新区、经开区等有代表性园区开展零碳园区创建活动,鼓励各县(区)结合自身特点进行零碳创建,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实现碳达峰。

专栏2 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程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示范工程。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在钢铁、火电等典型行业推进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示范工程,选择方大特钢等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推进CCUS试点示范,在高新区、经开区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及碳普惠示范。加快交通行业畅通工程建设,发展智能交通系统。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的试点示范。

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建设工程。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工程。衔接《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依托现有的监测能力,在全市范围推进温室气体监测点位布设并配备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三)深化水环境保护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分流域分区域精准施策和美丽河湖建设为导向,持续开展赣江、鄱阳湖滨湖流域污染防治行动,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南昌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1.强化“三水”统筹管理

加强水环境分区精细管理。加强南昌市重点流域空间管控,严格实施流域水功能分区管理,明晰各级行政辖区责任,建立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辖区四个层级的管控体系,分流域、分区域精准施策。统筹划定建成区污水治理片区、排水分区、排水单元,实施分流制区域治理。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工作。深化城市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水污染源头防控,提升城市内河、内湖水环境质量,水域功能符合一般景观要求。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国家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0%。

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构建连通赣江、抚河、清丰山溪、赣抚航道、西总干等主要骨干水系以及象湖、青山湖、艾溪湖、瑶湖等主要湖泊的水系连通格局,提高枯水期水环境和水资源承载能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需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发展,合理配套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完善田间节水工程配套。实施重点流域节水行动,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进单位GDP用水量持续下降,建立节水行动示范工程,新增一批节水型灌区、节水农业示范区、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加强赣江南昌段、鄱阳湖等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检测预警,落实生态流量保护目标。

深化重点流域水体环境治理。持续开展赣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赣江流域南昌段加强工业、城镇、农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加大赣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开展赣江岸线生态综合治理、水生态调查与评估,加快推进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东岸线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水环境治理工程,系统推进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力争赣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抚河流域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源头区生态保护力度,重点加强抚河下游段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鄱阳湖专项治理和生态优化行动,深入实施鄱阳湖综合治理工程,推进环湖300米内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总磷污染治理,实施环湖区域总磷污染量控制,实施鄱阳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整治,推动环湖农业县率先推动化肥及农药使用减量化,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持续改善鄱阳湖水质。加强滨湖区污染控制,推进流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加强治污、治岸、治渔,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着力提升水生态健康。加强鄱阳湖候鸟重要栖息地、重要湿地、以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物种生境等保护。持续推进艾溪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开展景观植被种植、河湖岸线清理复绿等景观工程,兼顾青山湖部分片区水生态健康。全面开展重点内河内湖水系生态评价和生态修复。实施鄱阳湖、赣江、抚河等重要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鄱阳湖湿地保护与修复,提高南矶湿地候鸟栖息地水资源配置中生态用水占比。开展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健康评估,按照“守、退、补”原则,针对性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以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省控以上断面所在水体为重点,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推进入库、入湖、入河支流、入湖口、污水处理厂等重要节点生态湿地建设。开展城市河道水生态修复,构建“水下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开展鄱阳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禁渔期制度,科学引导和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到2025年,土著鱼类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显著提高,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

2.加强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与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力度,建立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制定“一口一策”整改方案,实施分期分批分类整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市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建立入河排污口等监管系统,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进行重点标注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超标河段,提高重要入河排污口的风险预警预报能力。

加强工业污染监管。强化工业企业和固定污染源管控,持续提升工业企业治污水平。加强化工、印染、造纸等行业综合治理,建立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经开区、高新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水平,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完成经开区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安义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加强对晨鸣纸业等固定污染源的监管与监测,强化在线监控、飞行抽检等监管措施,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加强港口及船舶水污染控制。加快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落实船舶污水垃圾等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推进非法码头清理,集中整治赣江流域南昌段船舶乱停乱靠现象,对严重影响赣江流域南昌段核心区航运秩序的趸船进行清理、迁移、切割。到2025年,港口、船舶完成污染物的接收设施建设。

推进黑臭水体全面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对于建成区已完成治理的水体,制定城市水体日常维护管理机制及污染预防保洁管护措施,不定期地组织“回头看”排查,防止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力度,消除进贤县常湖村、安义县文埠村、新建区恒湖垦殖场等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建成区及农村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持续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经开区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安义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建设。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进一步提质增效,在老城区实施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清淤堵漏等建设改造,重点改造湾里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单位及宿舍、个体户及周边道路的污水管道,提升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等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2年底前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全部消除。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工业园区排水管网的改造修复和完善,开展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排查、整治,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空白区新建,达到南昌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要求,城区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每年增长不少于20%,直至稳定平均达到100mg/L以上。加强新建、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公害处理处置,鼓励污泥用于土地改良和园林绿化,污泥农用时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2025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明显提升。

3.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持续推动应急水源地建设。推进进贤县、安义县应急水源建设,依照划定范围开展应急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定地理界限,设置标识标牌,完善“一源一档”。开展县级备用饮用水源地建设,增加县级备用饮用水源。加快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设置,完善市级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编制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应急风险,加大备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及风险源的排查力度。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县级及以上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加强界碑、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等标识以及隔离防护设施的建设及更新维护;保护区内有道路交通穿越的,完善建设防撞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等事故应急防护工程设施;提高环境监管力度,依法清理整治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违建别墅、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等问题。

扎实推进饮用水水质安全监管。南昌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实现6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6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提升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重点落实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满足农村饮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

4.推动美丽河湖建设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明确责任主体,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及河湖岸线管控要求,扩大河湖岸线绿化,构建鄱阳湖-青岚湖-军山湖主湖区,赣江、抚河、潦河三条主干水系的“一湖三脉”流域水网。

实施河湖水网连通。着重赣江前湖水系、西湖区桃花河水系连通活化治理,结合水生态系统自然修复与人工辅助修复,利用五干渠、六干渠连接艾溪湖、青山湖、象湖和抚河的纽带效应,改善青山湖、艾溪湖等城市湖泊水质,逐步恢复城市景观湖泊的生态功能。

推行美丽河湖水体保护治理专项行动。净化玉带河入湖水质,采取水华藻类控制措施、大型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工程、底泥疏浚工程,实现白水湖、青山湖、艾溪湖内源污染治理及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努力打造南昌市“水网相通、山水相融、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专栏3 深化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饮用水源地安全建设工程。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及安义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排水口整治工程。

污水管网修复与改造工程。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工业园区排水管网修复和完善,推进经开区污水管网修复、小蓝片区污水管网改造、老旧小区雨污分流等工程,增设污水收集管道,更新、修复破损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建设。

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安义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建设,实施进贤产业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温圳园污水处理厂、南昌县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

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推进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赣江东岸岸线生态综合治理、青岚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艾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程,实施城区湖渠水质提升工程。

(四)强化污染物协同控制,稳步推进大气环境保护

紧扣南昌市城市污染为主的大气污染排放特征,强化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狠抓施工扬尘、移动源尾气、餐饮油烟等城市建设、城市运输和城市生活等领域的污染管控,巩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成果并持续改善。

1.完善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体系

加强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持续开展臭氧形成机理研究与源解析,加快补齐臭氧污染治理短板,实现对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强化大气污染分区控制和分类管理,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强化分区分时分类的差异化和精细化管控,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共同前体物NOX和VOCs的排放控制,推动其排放量显著减少。

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和跨不同部门的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证据互认、快速高效的环境联合执法新制度。建立机动车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异地处罚、信息共享。建立大南昌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把南昌、九江作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积极推进抚州市临川东乡组团、宜春市丰樟高靖安奉新和上饶市鄱余万年组团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提升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持续推进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加强对PM10、PM2.5、VOCs、臭氧、恶臭异味等污染物的监测。持续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开展中长期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分析与评估,进一步提升细颗粒物、臭氧预报准确率。积极对接大南昌都市圈区域九江市、抚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和赣江新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现监测网络信息互联互通。构建污染天气应对的“市-县-企业”三级预案体系,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完善针对PM2.5和臭氧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和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2.深化城市源综合治理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推动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管理。持续推动施工工地部门联合执法、证据互认和公开承诺机制。全面推行城市扬尘网络化精细管理,开展网格化降尘量监测并定期通报。对城市建成区内5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应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和运营公司的管理,建立施工企业环保守法信用管理制度,对失信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强化城市道路耐久性路面建设,提高道路清扫机械化和精细化作业水平。深化堆场扬尘治理,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

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推进餐饮企业燃煤炉灶清洁化改造,城市建成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烧烤管理,城市建成区依法禁止露天烧烤。以学校、中心区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区域,控制城市餐饮油烟。

严格油品储运销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监管。推动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全面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全面推进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控与联网。

完善禁止露天焚烧管控机制。强化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控和高空瞭望,推动禁止露天焚烧地方立法,将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切实加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力度,严厉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强化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推进重型运输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城市货运等车辆的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完善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建设移动源综合管控平台。依托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加强对重型货车的排放监管。划定国四以下排放阶段货车限行区,研究制定淘汰补贴政策,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与船舶污染防治。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深化非道路移动源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采用电子标签、电子围栏、排气监控等技术手段对禁用区域进行实时监控。研究制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方案,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推动物流园区内燃油叉车、升降机、铲车等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改用电动。

4.推进工业源污染源治理

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持续深入实施超低排放,全面推进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烧结、球团等工序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推动焦化工序污染深度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及清洁运输,加强堆场、料场、运输等环节的全封闭管理。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等已完成超低排放的企业,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实施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加强生物质锅炉排放管控,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的生物质锅炉依法处理。督促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管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控制。以包装印刷、汽车修理、塑料制品、医药制造、有机化工、家具制造为重点,深化VOCs治理。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或无VOCs的环境友好型涂料替代传统溶剂型涂料,鼓励推广使用高效涂装工具及设备。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0%,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严格建筑外墙涂料产品市场准入,鼓励使用低VOCs产品或外墙水性涂料。倡导绿色装修,优先选用成型装饰材料,建筑装饰、室内装修使用水性涂料和胶粘剂。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域、汽车修理行业因地制宜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储油库、加油站及化工企业全面推进储罐综合治理、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提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质量,加强无组织排放和非正常工况废气收集治理。根据企业原辅材料使用、污染排放控制设施、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处置装置运行效果等方面,建立涉VOCs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机制,明确不同绩效企业差异化管控措施。

5.加强其他污染治理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管理。通过落实行政监管、加强技术创新等方式,以系统观念统筹推进ODS和HFCs的全覆盖、全过程、全产业链监管。坚持打击涉ODS领域违法行为,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完善联动执法机制,降低源头风险。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逐步建成覆盖全市主要区域、道路、建筑施工和居住区等实时响应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建设项目准入要求,加强工业噪声污染管控。完善施工噪声监管机制,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单位信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污染执法。高标准配备噪声仪等城市管理法装备,创新噪声执法监管手段,推广远程喊停、无人机执法等城市监管方式。

专栏4 大气环境质量提升重点工程

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工程。对城市建成区内5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应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推动监控设施与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全面推进城市扬尘网络化工程。

工业源污染控制工程。推进方大特钢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施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工程。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域、汽车修理行业涉VOCs“绿岛”建设工程。

其他污染物治理工程。对重型柴油货车安装OBD远程排放监控设备,推进机动车排放精细化管控,为机动车污染防治提供决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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