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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深入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第一节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
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和种植结构,改进耕作方式,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规模,发展节水农业。推进以水定地、量水生产、适水种植,严控灌溉规模,稳妥有序推进退地减水工作。加强工程节水,推进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重点灌区现代化改造,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二节 加强农业生产污染治理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引导推动有机肥、绿肥替代化肥,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健全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废旧地膜回收率,到2025年,废弃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不断完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全面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设施,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输送和施用等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畜禽养殖大县整县治理。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第三节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到2025年,打造3000个“千村示范村”,打造30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
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倡导新建农房配套室内水冲式厕所,合理安排乡村公共厕所建设目标任务,健全乡村公厕管护制度。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村庄生活污水,其它地区根据农村聚居点分布有序推进。根据农牧区环境保护和生产生活需要,因地制宜选择采用相对集中或分散的污水治理方式,积极推进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左右,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
推进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基本实现所有乡镇、自然村(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建立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稳定运行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探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到2025年,天山北坡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天山南坡和北疆北部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85%,南疆三地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70%。
第九章 坚持系统保护,维护生态安全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第一节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抚育山区、稳定荒漠、优化绿洲”方针,以提升防御自然灾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为目标,优化完善“三屏两环四廊道”生态格局。以阿尔泰山山地森林、天山山地草原森林和帕米尔—昆仑山—阿尔金山荒漠草原为生态安全屏障,强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荒漠生物多样性保护。以环塔里木和准噶尔两大盆地边缘绿洲区为支撑,加大绿洲生态治理力度,加快完善防护林体系和推进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加强沙漠边缘及河谷植被保护恢复。以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以及重要湿地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湿地综合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国家层面对国家公园统一规划部署,把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纳入国家公园候选区,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立。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有序退出,矿权依法依规退出。组织开展全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本底调查、总体规划编制、勘界立标工作。加强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协同协作,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水平和管护能力。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13.85%。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积极申报伊犁河流域、乌鲁木齐河流域、开都—孔雀河流域等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治理项目。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封禁保护。继续实施退地减水,巩固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进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5年,全社会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000平方公里。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落实林长制。全面保护修复天然林,深入实施以农田防护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修复建设工程。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推进重点湿地综合治理,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持续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加强阿尔泰山林区、天山林区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预警监测防控,提高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与参与程度。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进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工作。统筹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连通重要物种迁徙扩散廊道,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实施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物种抢救性保护,恢复提升重要保护物种、指示性物种野外种群数量。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
第三节 完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
开展多层次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按照国家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标准规范,统筹开展全疆生态状况、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评估。定期开展全疆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等评估工作。
强化生态保护监督执法。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案件会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和草原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强重要区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重大工程生态保护监督检查及成效监督评估。
开展生态环境评估与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基于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总体框架,建立覆盖全区、统筹利用、开放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充分依托3S(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开展新疆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技术、生态环境质量功能评估、保护效果考核标准、生态补偿核算政策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建立适用于新疆生态环境特点的现代化生态保护监管技术体系。
第四节 持续推进试点示范建设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示范建设准入,不断提升示范建设质量。健全示范建设管理体系,加强示范建设工作的动态监管、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章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和尾矿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
第一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适时修订《自治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布局指导意见》,稳步推进准东、甘泉堡、“奎—独—乌”、哈密、巴州、阿克苏等重点区域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协调推动南疆三地州、伊犁河谷等区域解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问题。积极引导重点产废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利用设施,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进工业废盐、废催化剂、煤焦油、电解铝大修渣等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引导推进有害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推进含油污泥处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能力过剩问题化解和布局优化。坚持兵地统筹、区域协同规划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实现疆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深入推进油气田开采历史遗留含油污泥、磺化泥浆、黄金选矿行业氰化尾渣、铜冶炼行业砷渣以及石棉矿选矿废渣等调查和污染治理。
推进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提升小微企业、工业园区、检验检测机构、教学科研机构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推进兵地统筹、区域合作,实现兵地间、区域间危险废物转移无缝衔接,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补偿机制。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协调推动各地州市(师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和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建设,补齐处置类型和处置能力不足的短板,实现各地州市(师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能力本辖区内自足。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以及其他工业窑炉等协同处置设施资源,建立各地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各地州市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方案),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补齐偏远地区及乡村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体系覆盖不足的短板。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和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及时规范收集转运和安全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全面实行危险废物清单化管理。督促各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依法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报备管理计划,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精准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跨省转移以及危险废物鉴别等工作。加强全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自治区、地州市二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鉴别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升级完善自治区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考核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节 强化重金属及尾矿库风险防控
持续推进重点区域重金属减排。健全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深入推进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监测制度,富蕴县、鄯善县、莎车县等区域严格执行重金属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在重金属超标、排放量大的重点区域,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实施分级分类管控。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加快锌冶炼、铜冶炼企业工艺升级改造。耕地周边铅锌铜冶炼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探索开展铅、镉的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
开展尾矿污染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开展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流域尾矿库污染治理。实施矿井涌水、废渣风险管控与治理工程,坚持“一矿一策”,因地制宜推进一批重点尾矿库污染治理。
第三节 以“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示范。选取2至3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强化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支撑保障作用。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探索建立城市固体废物产排强度信息公开制度,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名录化环境管理,促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以尾矿和共伴生矿、煤矸石、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等为重点,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不断提高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排查整治,持续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县(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到2025年,全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一次性塑料包装等使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废塑料回收和加工利用行业污染治理。加快培育废塑料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提升废塑料综合利用水平。
第四节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与环境监测。按照国家部署,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实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持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含量限值。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石化化工、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按照国家部署,严格做好环境国际公约的国内履约工作,落实《自治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实施方案》。鼓励对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生产工艺,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生产每吨聚氯乙烯产品用汞量不高于国家规定限值,且持续稳中有降。支持无汞催化剂和工艺研究与开发应用。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第五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加强涉危险废物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防控与生态修复,形成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风险防控示范工程,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动重要水源地水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实施企业突发生态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完成县级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完善区域和企业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系统,结合新疆各地特征污染物的特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物资信息化建设,掌握社会应急物资储备动态信息,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建设基层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原则,以化工园区、尾矿库、冶炼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高敏感性地州市(师市)和县市配备专职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完善多层级环境应急专家管理体系,建立对口帮扶模式和远程非现场会商调度机制,指导地方提升应急能力、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分类分级开展基层环境应急人员轮训。加强各地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应急实战能力。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基础研究,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推动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探索构建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后评估机制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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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消息: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3月10日至4月3日分别对石家庄市、邢台市开展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公告根据工作安排,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2025年3月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参加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黄部长您好,这些年来,大家有一个明显的感受,就是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我们身边的环境越来越好了。我想请问黄部长,去年的环保
3月5日9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一年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2月27日上午,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会议大厦开幕。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毅峰接受记者采访表示,2025年是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以改革创新思维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2025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为“美丽中国我先行”,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全国各地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实践成果并倡议社会公众积极行动,投身美丽中国建设。在生态环境部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了这一情况。每年6月5日是环境日。裴晓菲介绍,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一、总体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
2月19日上午,山东环保集团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振波,华能山东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涛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围绕全面深化战略合作进行深入交流。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繁领,华能山东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晓明代表双方签署协议。丁振波对黄
3月5日9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生态环境质量有新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7%,优良天数比例上升至87.2%,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到90.4%。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上,与会全国政协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文件明确了推选条件和参考标准。案例征集范围包括园区、企业、社区等三个类别。详情如下:关于开展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
日前,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壮大,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多彩人文之韵充分彰显,巴山蜀水更加秀美安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美丽四川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四川基
近日,生态环境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
据中国政府网,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持续保障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5年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和高效运行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31日发布《长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筑牢以西部防风固沙林带、东南部大黑山山脉生态保护带和北部松花江河廊保育带支撑的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生态环境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关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11月23日发布《湖州市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标准、机制、数智、项目“四位一体”,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能源清洁、产业绿色、治理协同、环境清丽的绿色发展体系,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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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中央企业产业兴疆重点项目2025年投资推进会在京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马兴瑞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兵团政委何忠友出席会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出席会议
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12日,新疆与18家中央企业共同在北京举行产业兴疆重点项目2025年投资推进会。此次会议中,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华润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兵团,分别与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华电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签署项目合
据中国石油网消息,截至3月10日,独山子石化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塔里木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二期的全厂地上管网完成率88%,混凝土浇筑完成率71%。这个项目利用副产氢气生产合成氨,对推动工业领域氢能应用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近年来,独山子石化公司加快推进加氢裂化、加氢精制等环节利用清洁低碳
3月12日,中央企业产业兴疆重点项目2025年投资推进会在北京举行,新疆与18家中央企业共同在北京举行产业兴疆重点项目2025年投资推进会。2024年,40多家中央企业在疆实施336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超2800亿元。此次会议中,央地双方又签署了一批合作协议。在马兴瑞等领导同志和相关央企负责同志见证下,自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大连融科3月12日消息,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于2月25日中标新疆哈密国投石城子100MW/400MWh钒液流电池独立储能项目。据项目中标公告项目,中标金额约8.79亿元,折合单价2.199元/Wh。该项目由哈密东天山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连融科负责100MW/400M
3月12日,中央企业产业兴疆重点项目2025年投资推进会在京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马兴瑞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兵团政委何忠友出席会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江毅出席会议并
3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18家中央企业共同在北京举行产业兴疆重点项目2025年投资推进会,巩固提升产业兴疆成果,共商进一步深化央地互利合作、共赢发展大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马兴瑞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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