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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先行,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PM2.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显著改善;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质升级,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建设生态型智慧型宜居城市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国领先,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规划》秉着系统谋划、点面结合的原则,提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个着力”。
一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革新,重点加强产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碳排放控制,构建与“一核双中心多组团”的区域发展格局相匹配的“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继续推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GEP)核算工作,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国。加强大气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精细化管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防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全国。统筹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全面消除国考断面控制单元内劣Ⅴ类一级支流和区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建成265.3公里碧道,打造一批美丽河湖。陆海统筹加强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实施总氮控制,示范建设5个美丽海湾。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治理,确保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快建设“无废城市”,打造2个示范“无废园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现行政村全面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
三是系统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坚持系统观念,严格保护以“一条滨海廊道、三支蓝色水脉、六大绿色山系、百座生态岛屿”为主体自然生态安全格局。推进“千里绿廊”、横琴国家级湿地公园等重大工程建设,保护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强化人口密度、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和滨水岸线、山脊线、天际线“三度三线”立体管控,推进建设“公园之城”。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应急,切实维护环境安全与健康。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新污染物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将环境治理与人民群众健康结合起来,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五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以改革的思维、开放的态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创新完善环境管理政策体系。全方位提升监测、监管、执法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将珠海打造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未来特征、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窗口。
六是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擦亮特区生态文化品牌。在全社会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大力弘扬以广府文化为主体的特区生态文化,更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环保格局。
七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推动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率先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地区开展大气联合治理、跨界水体保护、海洋联合监管和自然生态保育等方面合作,深化绿色低碳领域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推动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打造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支点。
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
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2年1月
前 言
珠海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是向世界展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珠海的发展,2018年10月,总书记视察广东时亲临珠海,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开始就要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始终要不忘初心,让横琴充满创新发展活力,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为珠海集中力量“二次创业”指明了绿色创新的发展方向。2021年3月印发的《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对珠海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新典范”的重要战略定位,要求“到2025年建设生态型智慧型宜居城市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建成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为珠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十四五”时期是珠海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关键时期,必须保持战略定力,谋划好“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走在最前列的奋斗姿态打造全国生态文明新典范。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珠府〔2021〕21号),现制定《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期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厚植基础把握新时代新阶段历史机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珠海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最明显、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采取断然之策、非常之举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治理改善取得重大成就
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前列,2020年AQI达标率为93.4%,同比改善6.8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7位;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保持稳定达标,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1位;PM2.5浓度下降至1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改善34.5%,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2020年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劣V类水体全面稳定消除,城市建成区17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土壤环境安全状况总体稳定,2020年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4.8%和100%。生态系统质量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2%以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顺利完成,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8.28%、14.79%、13.5%和16.58%。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18%,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
二、探索形成珠海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协同创新的治污攻坚格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高位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立了珠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实施《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珠委办字〔2018〕108号)及其配套文件。颁布实施《珠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令》(2020年第1号),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地表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前山河流域治理等专项攻坚方案;将治水攻坚与河长制相结合,连续三年发布市总河长1号令,统筹推进河湖“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和问题河涌(渠)、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实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建立点、线、面精准管控的大气攻坚机制,为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摸索出一套前山“六个一”攻坚治理模式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挂点督导、分片包干,各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协同作战,重点区域实施24小时联合巡查,形成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治污模式。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得到国家高度认可,先后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二)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碧水攻坚战,采取“大兵团作战、全地域开工、全流域治理”治本攻坚模式,重点开展前山河流域达标攻坚,加快推进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EPC项目,珠中两市联合开展前山河流域跨界交叉执法,2020年前山河石角咀水闸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至Ⅲ类,优于国家和省的考核要求;452个入河排污口、86个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17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部实现“长制久清”;建成芒洲湿地公园等6个湿地公园,正在建设横琴国家湿地公园等6个湿地公园,推动水生态扩容提质。全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省级重点VOCs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完成率100%,1014家“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累计减排VOCs1.2万吨;全市公交电动化率达100%,新增、更新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市发电装机总容量约47%,企业违规燃烧蜂窝煤现象基本清零。港口作业船舶、公务船舶、客运船舶基本实现靠泊使用岸电,珠海金湾机场17个廊桥机位岸电覆盖率100%;获批全国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率先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8%;开展343家重点行业企业和3个重点工业园区用地调查,强化2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
(三)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高标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7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项,4项基本完成。161宗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和130件省级督察(去重后)交办案件全部办结。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完成清拆工作。完成2018年国家饮用水源专项督查发现的23个环境问题的清理整治,经复查未出现“死灰复燃”。打击成品油走私“海啸2020”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所有的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百分之百全覆盖,所有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置百分之百全落实。
(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成立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完善环境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制定首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创新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与核算体系。完成“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建立全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初步构建珠海特色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证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完成现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与珠海农商银行、华润银行合作开展排污权交易。深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与服务,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打造审批“快车道”。实施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开展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五)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理处置。基本完成工业危险废物摸底调查,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实现电子化和信息化管理。统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设施布局建设,建成环保生物质热电一期和二期、中盈环保工业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一期、珠海科创环境资源有限公司360吨/天污泥协同处置技术应用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解决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结构性不平衡问题。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在香洲区、斗门区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20万吨/年粉煤灰分选及磨细综合利用工程获评第一批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3座,新增工业污水处理规模7.7万吨/日;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9座,总设计处理规模93.51万吨/日,建成市政排污管网2120公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18%。进一步完善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增加建设核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终端系统,在南水镇、竹银水库分别建设大气环境辐射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辐射自动监测站。
三、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
当前,珠海生态环境质量与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发展目标以及美丽中国、国际一流湾区建设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结构性、趋势性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生态环境治理短板仍然存在,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目前,珠海产业发展的高端化特征不明显,第三产业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缓慢,与国际同等收入国家和地区相比明显偏低,与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定位不匹配,城市能级量级偏小。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有待提升,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高位增长,2010年以来能耗总量年均增长4.3%,单位GDP能耗和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落后于珠三角和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全社会的低碳环保意识仍然有待提升,垃圾分类等生活方式推行存在困难,低碳生活的理念尚未转化为公众行动自觉,未实现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重大转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诸多难点问题。近年来,珠海市乃至珠三角、全省以及全国重点区域臭氧污染浓度呈上升态势,污染天气多以范围广、时间长的臭氧污染为主,已成为影响AQI达标率的关键因素。地表水环境断面稳定达标难度较大,前山河流域存在雨污混流、面源污染和底泥污染等问题,石角咀水闸国考断面水质尚未实现全年稳定达标。近岸海域水质受河口地区污染物入海量大、洋流输送等因素影响,优良点位比例仅54.5%,未完成省下达的目标,咸潮上溯问题严重,万山群岛海漂垃圾缺乏有效治理手段。
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然存在。当前,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填埋能力难以满足处置需求,各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焚烧处置残渣、含锌、铬废物等缺乏相应的处置能力。同时,排水管网错接漏接整改、病害治理尚未全部完成,管网运行水位高、溢流污染风险大,部分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水平总体不高。
基层治理体系改革有待进一步理顺。当前,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虽然已基本完成,但是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效能尚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未得到有效激发,市场化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镇(街道)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珠海迈入转型发展的窗口期、跨越发展的关键期和破局突围的攻坚期。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但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高度将继续保持,环保科技手段和管理模式迭代更新,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新的历史机遇。
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全面铺开,特区环境品质提升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十四五”时期是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珠海有基础有条件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省委、省政府寄予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重大使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蓄势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为珠海拓展发展空间、深度承接湾区核心城市高端功能外溢提供重大机遇,也为珠海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珠海肩负着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以两岸三地同胞认同感的重要使命。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步伐向前迈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482亿元,位居全省第六位,比2010年翻了一番,人均GDP达到14.56万元,位居全省第二;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58.2%)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绿色发展新动能强劲;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比高,科创发展指数进入全国10强。同时,产业绿色化改造升级深入推进,资源利用效率逐步提升,用水总量保持负增长,煤炭消费进入平台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十四五”时期资源环境压力有望进一步舒缓,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进一步巩固。
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制度性开放释放更多政策红利。珠海生态文明建设起步早,是全省第一个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城市,示范创建工作得到国家高度认可,探索实施“三线一单”划定、生态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现代环境管理机制,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工作走在前列,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新典范”打下坚实基础。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职能发生系统性重构,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重塑生态环保工作体系,着力实现“五个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格局和监管一体化正在形成,有利于解决跨区域、跨部门、多层级的环境问题,对珠海基层环保能力提升、统一监管体系完善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第二章奋力开启建设生态文明新典范的新征程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区”叠加战略机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抓好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打造更加优质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全面建设生态型智慧型宜居城市,以走在最前列的奋斗姿态打造全国生态文明新典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全面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突出结构调整和源头治理,努力把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系统观念。突出系统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系统升级。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携手澳门和周边城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相适应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 目标指标
到2035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国领先,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城市绿色竞争力大幅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十四五”时期,珠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先行。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PM2.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力争臭氧浓度进入下降通道;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质显著改善;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质升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建设生态型智慧型宜居城市取得显著成效。
——碳排放控制取得明显进展。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有效提升,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迈出坚实步伐。
——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加快补齐,形成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良好氛围,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三章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打造 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以降碳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倒逼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治本之策,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第一节 建立全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依据区域主体功能实施差异化发展。根据全市“一核一极双心多组团”的区域空间发展定位,打造以保税、洪湾一体化区域以及唐家湾为内核的城市新中心,建设香洲区主城区政治文化中心和西部生态新区交通产业中心,引导新增人口和新产业向中心聚集,拓宽城市发展框架、带动提升城市发展承载力。带动唐家科创城、高栏海港城、富山智造城、莲洲航空小镇、万山海洋小镇等城市组团加快发展,加强要素流动和产业协作,提高产城融合水平,构建集约高效、宜居适度、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
实行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建设模式。进一步降低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对山海连廊风貌的影响,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海拔25米等高线以下的区域,建筑红线应当保持在地形坡度25%以下,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依山就势建设,保持山体原貌,严禁开挖山体;对开山采石、取土和取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实行特许经营,禁止擅自开山采石、取土和取砂。前山河、马骝洲水道、十字门水道、黄杨河、胜利河、天生河、鸡啼门水道、南水沥、磨刀门水道、泥湾门水道滨河岸线,其陆域沿河纵深的建设控制地带不得少于80米。
二、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依托,统筹布局和优化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善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主体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细化陆域、海域重点环境单元管控。加强区域项目布局准入管理,禁止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禁止在磨刀门水道两岸及流域内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500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按要求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加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电子废弃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业监管。
第二节 推进重点领域碳排放控制
一、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已建成的按要求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止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非燃气供热锅炉。统筹建设工业园区热电冷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强化集中供热供电。加快推进天然气互联互通工程和珠海LNG二期接收站及高栏岛调峰储气库项目建设,实现天然气县县通、省级园区通、重点企业通。
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桂山二期、高栏海上风电项目,大力发展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布局发展智能电网配电成套设备、智能电网用户端设备以及电力信息通信设备等智能电网产业,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的竞争力,打造特色新能源产业高地。
二、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
加快传统支柱型产业转型升级。在石化、化工、钢铁、造纸、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深入实施绿色化改造,创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构建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加速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石油加工、钢铁加工、电力供应等行业适时实现碳达峰。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全面梳理排查在建拟建高污染高排放建设项目。发布全市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定期对已清理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回头看”,健全“消灭存量、控制增量、优化质量”的长效监管机制。
表3 珠海市重点行业低碳清洁工艺技术推荐清单
行业低碳清洁工艺技术
钢铁
l气基还原铁技术
l坯料热装热送技术
l铁水一包到底技术
l烧结余热发电或烧结废弃余热循环利用
电力
l变频器调速节能技术
l中小型汽轮机节能技术
l火电厂凝汽器真空保持节能系统技术
l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密封节能技术
石化
l天然气直接制乙烯技术
水泥
l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
l全氧燃烧技术
造纸
l蒸汽梯级利用及高效化热能量系统优化
l余热余压利用技术
陶瓷
l低温快烧技术
l一次烧成技术
l微波辅助气体烧成技术
l富氧燃烧技术
化工
l大型往复式压缩机无级调速技术
l电站风机液力偶合技术
l乙烯空压机3C控制技术
l余热回收技术
l循环水风机永磁调速技术
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在珠海—江门大型产业园区等园区的建设和运营模式上注入绿色低碳理念,深入挖掘园区绿色建设和发展的系统作用和集成效应,加快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加快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园区。以高新区主园区、富山工业园、航空航天产业园区、三灶科技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南屏科技工业园、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等园区为重点,集中开展能效提升、产业优化、碳捕集等深度碳减排行动,统筹布局工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和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收集处置,提升生产过程总副产品、余热和光伏等非常规能源、生物质、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循环化利用水平。推动联港工业区转型升级,建设斗门智能制造省级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工业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广第三方环境监测、监管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推广应用“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综合服务模式。
专栏1珠海市主要工业园区绿色发展导向
1.高新区主园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智能制造装备和生物医药产业,建设后环数字经济示范区、智慧产业园和“芯火”双创基地,打造华南地区第三代半导体发展示范区、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软件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2.富山工业园: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电器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加快推动园区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加快推动富山智造城建设。
3.航空航天产业园区、三灶科技工业园: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航空航天产业,加快建设珠海国际健康港,做强生物医药和新能源客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4.新青科技工业园(含白蕉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全力创建全省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产城一体、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5.南屏科技工业园: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智能家居、高端打印设备等产业,加快建设南屏科技生态城、三溪科创城,将园区打造成为珠海新型产业园区的标杆。
6.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家用电器、高端打印设备、新材料、清洁能源和港口物流;加快建设高栏港综合保税区,做优高栏港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做强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强化化工产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高标准规范园区化工产业规划布局,落实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严格项目准入把关,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
7.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重点发展航空配套、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商贸服务产业,加快建设粤港澳物流园。
三、加快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发展高等级绿色建筑,提升建筑领域节能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65%以上设计标准,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强化工程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质量责任,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90%以上。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告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动设计、施工和运行绿色化。新建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安装建设中水设施。鼓励建设净水和回用水两套供水系统,推进出水的深度处理,增强脱氮除磷效果。
四、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低碳运输方式,建设珠江口西岸轨道交通中心,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升公共交通分担率。降低交通运输领域的化石能源需求,加快推进城市物流用车、公务用车、出租车电动化。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以高栏智慧物流产业园、保税区物流项目、拉美综合保税物流枢纽、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等一批物流枢纽项目为重点,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改电”,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推广应用LNG动力船舶。加快将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建设成为粤港澳物流园,打造现代化绿色物流园区。建设完善慢行交通系统,重点打造凤凰北、拱北湾、后环、城市新中心、金湾航空新城等慢行示范区,构建全天候无障碍慢行空间环境。
五、加快农业农村提质降碳
加快珠海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循环链接水平,支持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农村特色加工业,引进大型精深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发展壮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斗门区白蕉海鲈产业园、金湾区黄鳍鲷产业园、高栏港经济区特色水果园艺作物产业园和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水平,发展节能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加快农业农村用能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
第三节 提升绿色经济竞争力
一、提升环保科技创新动能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绩效对标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加快推动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建设,推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在珠海落地,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重点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攻关,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以绿色化、智能化改造为主要方向,鼓励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装备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抓好核心技术产业化、先进装备更新、绿色低碳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品质提升等主要环节的升级突破,推动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两端延伸。依托珠江口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打造跨区域产业生态圈和创新生态链,加快打造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
二、高质量发展蓝色海洋产业
依托万山群岛、环横琴岛和环高栏岛等区域,打造环珠澳蓝色海洋产业带。优化海洋开发格局,统筹岸线近海深远海开发利用。伶仃洋西部海域聚焦高新区等近海向陆区域,发展商务旅游、休闲健康运动、现代渔业等产业;万山群岛海域发展海岛旅游、海洋交通运输、生态渔业等产业,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建设智能型海洋牧场,加快建设洪湾渔港经济区;磨刀门—黄茅海海域围绕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工业园等产业园区,发展先进制造业、海洋油气、保税仓储、集装箱运输等产业。加快建设海上风电、科创和服务总部基地,打造海上风电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与环珠江口区域城市合作,发挥珠海海域广大、海岛众多和岸线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海岛开发、海洋科教、海洋产业和海洋环保等领域深度合作,高效合理配置珠江口海洋资源。
三、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
加快实行绿色考评制度。完善绿色发展年度评价,推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基于全市各区(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发挥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等区域比较优势,探索建立以区域主体功能为依据的考核评价体系。继续推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GEP)核算工作,探索将GEP纳入生态文明相关评价考核体系。
加快将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协调、产业融合与城乡融合相结合的转化思路,探索具有珠海特色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道路。科学运用先进技术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以斗门区白蕉镇北部林地森林碳汇为基础,鼓励斗门区积极参与森林碳汇交易,打通生态产品通过市场交易转化为经济效益的路径。完善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饮用水源地等领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并探索将生态补偿机制应用拓展到环境治理贡献等领域,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推动空间均衡发展。以尖峰山森林公园、横琴国家湿地公园、黄杨河华发水郡省级湿地公园为重点,推进全域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和乡村旅游,大力建设乡村精品民宿、乡村旅游路线,建成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厚植生态资源禀赋发展绿色康养项目,建设珠海友爱国际健康城、香洲健康颐养园、横琴国际生命科学中心、云谷项目、臻林山庄等一批康体服务项目,打造健康产业和康养文旅度假基地。
第四节 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
一、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
按照省有关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实施珠海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分解国家和省碳排放控制目标任务,明确全市各区域和重点行业的达峰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支持产业、能源、交通等各领域碳排放控制重点项目建设,切实把实现国家和省碳达峰目标转化为珠海全域、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实际行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完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定期编制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鼓励各区政府(管委会)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完善温室气体相关统计和核算工作基础。积极创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推进东澳岛近零碳排放区域建设。
二、统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碳排放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气候变化宏观战略统筹,推动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规划。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削减替代、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城市能源供应系统、交通运输体系、建筑设施、自然生态等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三、优化完善碳排放交易机制
发挥碳市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作用,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增强企业减污降碳的内生动力。推动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报送、配额清缴履约等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有关违法违规信息记入企业环保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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