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此同时,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等都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年,我们将在巩固工作成果的同时,抓住影响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牛鼻子’问题,有的放矢,力争实效。”围绕2022年的工作重点和难点,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近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抓重点,保民生——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
土好才能粮好,土安才能居安。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既是苏克敬最为牵挂的事,也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事,但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仍面临很多难题。
例如,我国排污许可管理系统中涉镉废水、废气排放企业有2.5万余家,其中按年度报告镉实际排放量的仅有2200余家。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差距?苏克敬解释:“主要是因为地方落实制度不到位,基础比较薄弱。一些地区因大气重金属沉降、污水灌溉等导致土壤重金属持续累积,从而导致我国耕地土壤源头防控压力较大。”说起今年的工作难点,苏克敬首先强调的是系统强化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
“十三五”期间,针对耕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突出地区,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三年行动,整治耕地周边污染源达2000多家,有效降低耕地土壤镉污染风险。
“2022年,我们将从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推进涉重金属行业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管控,排查整治涉重金属关停企业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在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开展污染溯源4个方面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苏克敬说。
再如,“十三五”以来,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我国建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管控修复、效果评估以及后期管理等一整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制度;各地从规划选址、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等环节,因地制宜制定建设用地准入的具体办法,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但污染地块违规开发风险尚未根本消除。为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要求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对于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在保障住得安心方面,苏克敬强调今年也要持续发力。
今年,土壤生态环境司将进一步加强污染地块部门间联动监管。督促各地以变更“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开展调查评估,按要求更新和公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继续开展名录中地块开发利用情况遥感核查,针对问题地块督促地方核实整改。加强对暂不开发利用地块的风险管控。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引导各地将农药、化工等重度污染地块合理规划用于公园绿地等生态空间。同时,进一步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指导企业及时发现土壤污染隐患或者土壤污染问题,及早采取措施,管控风险,防止污染或者污染扩散和加重,降低后期风险管控或修复成本。长远目标是确保企业用地不再新增土壤污染,久久为功,从根本上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此外,“十四五”期间,土壤生态环境司还将继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我们已印发文件,部署在13个地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聚焦突出问题、工作短板或关键环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并带动相关工作。”苏克敬说。
强弱项,补短板——
深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对艰巨,亟须强弱项、补短板,提升治理能力。”苏克敬说,“比如,我国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基础相对薄弱。”这体现在多个方面: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相对不足;对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建立统一的调查方法,难以准确反映源头污染和削减情况;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站点数量较少,没有形成统一的全过程监测网络,无法实现从农田迁移到水环境的污染物跟踪监测。
“因此,今年我们将打出‘组合拳’,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提升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水平,配合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苏克敬说。
此外,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还存在突出短板亟待补齐。比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因地制宜的技术体系尚未建立,有些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刚刚起步,“十四五”需要完成4000多个较大面积的黑臭水体整治,涉及生活垃圾污水、养殖和工业等各类污染源,系统整治难度较大,同时地方工作基础薄弱,面临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难题。
“为此,今年我们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分区分类治理。指导各地按照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分类完善治理模式。督促各地核实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有序完成整改,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同时,系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导各地针对黑臭水体问题成因,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综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在治理任务较重、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支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苏克敬说。
此外,土壤生态环境司将继续发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政策引导效应,充分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整市(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围绕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组织成立国家和地方技术团队开展帮扶指导,宣传推广典型案例,着力提升治理成效。
完善标准,强化试点——
分批分步骤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
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一系列文件,针对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和短板,筛选北京市丰台区等19个省份的21个市(区),作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拟通过3年时间,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和技术模式。
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既是2021年我国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亮点工作之一,也是今年土壤生态环境司的重要着力点之一。
“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初步启动,建设经验相对不足,运行保障等工作机制还需要探索完善。试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依赖地下水的生态系统调查评估等重点工作组织实施难度较大。”苏克敬告诉记者,“今年,我们将通过专家帮扶、调度交流、项目申报等,督促试点地区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充分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和保护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领域新方法、新理论,构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和管理模式。”
与此同时,苏克敬强调,要解决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问题,亟须完善技术标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防渗改造、封井回填、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分批分步骤制定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标准规范,构建形成涵盖调查评估、污染预防、风险管控、修复技术指南等领域的标准体系。
“土壤污染的形成非一朝一夕,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对当前严峻的土壤环境形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既要做好打攻坚战的准备,更要磨砺打持久战的耐心,久久为功,守护好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和水缸子,也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基石。”苏克敬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7月30日公布关于任免李召喜等同志职务职级的通知。市局各科室(单位),各分局:经研究决定,任命:李召喜为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科二级主任科员;邱婧伟为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于永攀为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三级主任科员;罗瑞福为
据人民日报2月18日文章:如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政策问答·2024年中国经济这么干),文中显示赵世新已任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显示,赵世新任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9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征求意见稿关于公开征求《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10部门联合发布《深入打好土壤污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整治,解决一批土壤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降低土壤环境污染隐患。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土壤污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
2023年,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持续深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深入推进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省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方面154人、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70人和农村环境整治方面75人。
为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十四五”时期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完成了《贵阳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1月29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邀请贵州大学教授刘红雁、宋文,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张军方等专家,对《贵阳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北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的73个重点行业(以下简称73个行业)之外的水泥制造、火力发电、汽车零部件制造3个典型行业(小类),选择45家代表性企业,开展企业用地及周边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为加强北京市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守住土壤环境安全底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共六章五十七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83号《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9月23日,重庆市印发《重庆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稳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
近日,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000.00万元至3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168.23万元至9168.23万元,同比增加30.44%至34.17%。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营销变革成果凸显,今年上半年产品销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倾倒含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饮用水源保护、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域,在区域部门联动、属地网格发现、非现场监管、行刑衔接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请各
江西省印发关于征求《江西省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意见,其中指出: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为:全省范围内所有新、改、扩建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为:重有色金属矿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23日,河南发布关于《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跟踪监测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
近日,为加强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提高,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科技进步,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对2023年度北京市政科技创新成果进行了表彰。高能环境两项技术成果“多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山西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023年)。截至2023年12月份,全省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清单共194家,2021年以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企业7家。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山西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023年)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要求,帮助企业搭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台,更好服务企业找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贵州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自愿交易技术指南(试行)》。《指南》适用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2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陕西省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镉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防治资金主要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纳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污染物包括主要污染物和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重金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铊污染防治,指导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降低污染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就《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六安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主要目标是到2024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16日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详情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广西2024年度大气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