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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共包括十大领域,其中生态惠民项目筹措资金13.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5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72亿元。水利惠民项目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筹措资金4.35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完成105公里中小河流堤岸治理。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2〕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
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是本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的重点工作,包括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水利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巩固脱贫惠民和科技惠民等10大类项目,分为31个子项目,计划筹措项目资金737.33亿元。为切实推进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社保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210.8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1.5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59.23亿元。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94.9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5.3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9.53亿元。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给予缴费补助,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用,为6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指导和协调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核发等工作,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1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0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发放生活救助金。
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指导和协调市县民政部门做好城乡困难群众资格审核,按时发放救助金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筹措资金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6.3亿元。为符合条件的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发放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指导和协调市县民政部门做好发放对象资格审核,按时发放补助资金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筹措资金4.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5亿元。为广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伤残、死亡)发放特别扶助金。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1.7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8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9亿元。按规定为8558名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类别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残联。
职 责: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健康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265.5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28.6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6.89亿元。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22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2亿元。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予以财政补助,对城镇重度残疾人、距陆地边境0—20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等特殊群体给予个人缴费补贴。
牵头单位:自治区医保局。
职 责: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市县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和医疗费用的报账管理工作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筹措资金38.2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3.3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4.89亿元。支持在全区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职 责: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三)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0.3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广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教育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94.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9.1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5.5亿元。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筹措资金8.6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5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多元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奖补支持多元普惠性幼儿园4000所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职 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上报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筹措资金11.0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6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亿元。为29个国家试点县和13个自治区试点县约114万名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31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职 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上报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2.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亿元。支持40所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形象。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开展中期检查和组织项目验收,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五)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9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购置图书和仪器设备项目完成率均达到80%。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开展中期检查和组织项目验收,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职 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上报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六)学生资助项目。
筹措资金36.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4.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55亿元。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
筹措资金1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8.6亿元。对约200万名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年每生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给予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1.1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约11万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7.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15亿元。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约4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筹措资金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7亿元。按规定的补助标准,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约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水利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6.0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6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亿元。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维修养护项目。
筹措资金1.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亿元。支持10个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覆盖服务人口460万人。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职 责:负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并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维修养护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筹措资金4.35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完成105公里中小河流堤岸治理。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职 责:负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并指导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五、安居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25.7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项目。
筹措资金16.7亿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1089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筹集)61282套,新筹集公租房2894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120户。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职 责:负责组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分解落实任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市县开展相关工作;拟定相关政策。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筹措资金9亿元。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万套。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职 责:负责组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分解落实任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市县开展相关工作;拟定相关政策。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六、农补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3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4.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3亿元。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筹措资金30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各县(市、区)实际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承包耕地(3000万亩左右)农户和国有农场职工给予直接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工作,配合自治区绩效办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筹措资金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3亿元。拉动社会投入9亿元购买农机具。到2022年底,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6.8%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农机中心。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七、生态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13.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5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72亿元。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筹措资金12.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5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1亿元。全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下达率100%。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级及以上公益林补偿工作,及时制定下达补偿计划,年内完成自治区级及以上公益林补偿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污染防治项目。
筹措资金0.62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筹措资金0.32亿元。支持兴安县、钦州市钦南区、贵港市港北区、合山市、鹿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治理村庄生活污水。
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2.秸秆禁烧监控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0.1亿元。支持南宁、柳州、北海、来宾、崇左市建设秸秆禁烧监控设施,减少大气污染源排放。
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3.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筹措资金0.2亿元。支持北海、防城港、贺州、崇左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设施扩能升级改造,保障各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
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八、文化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1.6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22亿元。
(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1.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12亿元。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美术馆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1.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9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12亿元。实现全区113个市县公共图书馆、123个市县文化馆、11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个市级美术馆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职 责:负责指导、督查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2.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0.52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现50家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职 责:负责指导、督查全区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0.03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为行政村(社区)新建43个篮球场或惠民健身房、6个门球场,配建26套体育健身器材等。
牵头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开展项目绩效考核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农家书屋项目。
筹措资金0.07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通过政府采购为14353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平均每个书屋更新不少于12种图书。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九、巩固脱贫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81.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3.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8.49亿元。
(一)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7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7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完成。
牵头单位: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职 责:负责编制全区项目规划,指导各市县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筹措资金4.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49亿元。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筹措资金1.49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完成农村公路日常养护10万公里。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2.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1.35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制度,实现普通国省道参保基本覆盖,构建防灾抗灾减灾长效机制,提升普通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3.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
筹措资金1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路面大中修完成里程120公里,路基大中修完工150个项目。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4.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
筹措资金0.75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完成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2000公里。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十、科技惠民项目
筹措资金2.7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88亿元。
(一)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
筹措资金0.5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3000名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二)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筹措资金0.3亿元,均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完成1500个村屯公共照明项目。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
(三)壮美广西·智慧广电项目。
筹措资金0.9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8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08亿元。实施2022年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富川瑶族自治县应急广播体系,完善乡镇无线发射台站长效维护机制。
牵头单位:自治区广电局。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1亿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新建及改造一批农村电网项目。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职 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指导并组织协调项目建设。
以上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1—12月,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底前。
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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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藤县水利电力设计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藤县马河古厚村河段防洪治理、藤县大同江大黎镇区左岸河段整治及藤县湄江河太平镇永平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20
日前,广东省水利厅派督查组到和平督查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督查组要求,和平县要继续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早日发挥项目效益。省水利厅督查组先后来到和平河、新洞河、热水河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现场查看,了解和平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通过检查,督查组对和平明确目标
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6]11号),阿坝州岷江、白河、黑河等河流14个堤防工程列入了实施方案。项目规划投资48477万元,拟新建堤防48.9公里,新建护岸2.73公里,加固堤防护岸20.76公里。在实施方案中,阿坝州已启
日前,笔者从广东省南雄市有关方面了解到,今年以来,南雄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韶关市有关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抓好责任落实、规范建设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为突破口,规划总投资1.647亿,扎实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目前,该市2015年3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顺利推进,预计12月完工。同时,河道
“终究是贪欲之心害了自己。收钱的时候觉得数目小,长此以往却变成了成百上千累万......是我一意孤行,犯下如此大错,我真的特别后悔,可天下没有后悔药卖。”被留置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官胜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他深知如今的苦果,就是受自己贪念所累、贪欲所祸。王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察哈尔右翼中旗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日处理生活垃圾80吨建设项目(招标编号:YXZB-2023-015)已于2023年06月19日上午09:30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乌兰察布市众甫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86913575.00元计
2月9日,中建一局与陕西环保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全面合作,持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同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建一局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爱国,陕西环保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顾峰,副总经理惠哲,局副总经理金哲出席仪式。顾峰对中建一局近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并介绍了陕
2021年初,石家庄、邢台等地突发疫情,一度暴露出农村地区是疫情防控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省政协委员、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研究员程彦培从自己的专业方向入手,希望通过推进农村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从长远角度对于疫情防控和一些其他传染类疾病的防治提供帮助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镇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及河道治理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已由清发改复【2019】17号、清发改复【2019】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碧水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清镇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污水处理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总设计规模3580m3/d(采用MBR生化处理核心工艺),污水收集及输送主管网共计45259m,总投资9862.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225.05万元。交货期为90日历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随着贵州省习水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的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村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排水排污等设施不完善,形成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习水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建设PPP项目于2017年11月30日经县发改局(习发改环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也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要压实县级主体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提升村容村貌。安徽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邓政办〔2020〕35号关于印发邓州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完成162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使整治村庄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邓州市2020
5月21日,我们从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新出台的《湘潭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年内将持续完成15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分为黑水和灰水,黑水主
日前,中山市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情况动态更新调查及深度治理技术帮扶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预算3,300,000.00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期一年。项目概况中山市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情况动态更新调查及深度治理技术帮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是指在一个特定区域内,把大气环境看作一个整体,统一规划能源结构、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布局等,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污染的技术措施,充分利用环境的自净能力,以改善大气质量。地区性污染和广域污染是多种污染源造成的,并受该地区的地形、气象、绿化面积、能源结构、工业结构、交通管理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提升我省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污
3月20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育奎先生出席,通报2019年陕西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主持。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
针对今年春节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污染源变化情况,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邀请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有关专家,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分析解读近期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工业活动水平变化。部分城市工业热高值区数超去年同期今年春节以来(1月23日-2月13日,即腊月二十九-正月二十),“2+26”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安庆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现对“安庆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CG-AQ-2019-607AQZB-2019-07372、项目名称:安庆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环境空气质量限期
广西德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玉林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VOCs源解析、PM2.5源解析及源清单更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措施研究等方案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玉林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荥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工作项目招标公告,详细内容如下:荥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工作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荥政采【2019】0042一、招标条件荥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工作项目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环境保
中兴仪器大气环境网格化综台管理系统通过布设网格化空气监测点位,实现加大空气监测密度,对污染源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增强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精准定位能力,使大气污染防治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提高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发力。具体详见下图:
关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使用何种检测方法的回复来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对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进行了要求,然而却没有明确检测方法,现有的环境检测标准中,除有组织颗粒物可采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外,也没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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