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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创建广东省碳中和试点示范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向更高水平迈进,设定37项重点工程,总投资超70亿元,详情如下:
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前 言
韶关市生态地位举足轻重,域内南岭山区是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两屏三带”中南方丘陵山地带的核心区,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系统,是广东省最大的再生能源基地和天然生物基因库;作为北江和东江源头,是珠江流域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作为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北部生态发展区,是广东省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十三五”时期,韶关市坚定不移恪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
“十四五”时期,韶关市持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历史性机遇,推动产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全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治理。本规划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韶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重大工程项目,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第一章 规划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广东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韶关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牢牢抓住重大战略发展机遇,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奋力开创韶关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经验
“十三五”时期,韶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和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亲抓亲管推进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高质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9年度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16—2020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3.4%、89.3%、90.4%、92.6%、97.3%。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在24—35微克/立方米之间,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2020年,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世卫组织标准(25微克/立方米)。2020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创2014年以来最好纪录,超额完成省考下达的约束性考核任务。
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2017—2020年,地表水省考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均为100%,提早两年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2019年、2020年,韶关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广东省前三位;2019年,水质改善幅度在全国排名第29。2016—2020年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为100%,且均达到Ⅱ类水以上要求;全市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
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全市区域内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可达92.53%,提前完成省考核目标。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基本建成环保基础设施体系。“十三五”期间,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2座,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9.20万吨/日,新增镇级污水处理能力8.18万吨/日,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管网331.75千米,新增镇级污水管网530.47千米,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52.84千米。建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11座。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美丽宜居村达标率56.45%,干净整洁村达标率97.93%;累计改成无害化卫生户厕520261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55.79%;自然村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完成率82.06%。此外,全市建成8个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总处理规模为198.8吨/天(按污泥含水率80%计)。8个县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963吨/天,2个循环经济环保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为1200吨/天,完成56个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完成5个重点固体废物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粤北危险废物粤北填埋场项目。
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从2019年6月新增了5个市控监测断面,2020年在我市范围内11个水质断面建设了流量监测站点,新增17个水质自动站建设,建成后全市将有33个水站,分布于各县(市、区)的主干河流断面。在城市及周边共设置144个空气质量监测微型站点。区域水环境质量及空气质量监测体系逐步完善。
加强环境监管力度。2016年以来,韶关市共出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人员63689人次,检查企业18191家次;受理群众反映各类环保问题信访件16433宗,处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协调处理《每日舆情》涉环保舆情问题221则,核处回复率100%。积极开展夜间巡查工作,强化暗查暗访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河流管理长效机制。规模以上河湖“清四乱”销号率100%,市、县、镇三级河长巡河20940次,发现问题1103个,有效处理1103个,2018年度河长制考核被省评为“优秀”等次。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
韶关市持续锁定工业源、城镇生活源、农业源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减排责任,多措并举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积极推动钢铁、火电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坪石电厂、粤江发电厂、仁化华粤煤矸石电厂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和生物质锅炉整治,完成24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在用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完成159台生物质锅炉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一企一策”推进化工、工业涂装、涂料制造、电子制造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VOCs减排。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清理整治任务,累计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项目412个;推动完成79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全市11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实现尾水排放在线监控联网;完成了大宝山污水处理厂、南雄精细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翁源华彩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华南装备园、翁源开发区电源基地、始兴工业园区马市片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均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推进韶钢集团烧结、炼铁、焦化等重点工序废水处理升级改造。
2016—2020年,韶关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对于2015年下降比例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1.12%、氨氮12.64%、二氧化硫17.49%、氮氧化物8.65%,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体系。搭建了环境应急指挥及视频会议系统,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提供技术支持。完成韶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江十里亭饮用水源地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韶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韶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风险评估、应急物资调查和预案修编工作。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问责制度。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出台《韶关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韶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了覆盖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体系。完善生态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部署。
优化环评审批制度。精简及优化环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深化环评审批改革,试行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落实总量指标环保前置审批,实施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定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逐步建立。初步完成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基础建设工作,已建成在用信息系统6个,在建信息系统1个,初步构建了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生态环境管理、政务办公、生态环境应急、辅助决策为主的“五大体系”,实现对管理对象和领域的全面、动态、精准化监管。
表1 韶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生态发展区的定位和要求,我市在经济发展、生产技术、污染控制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和一定差距,对标美丽韶关的建设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仍不牢固
(一)环境空气。
蓝天保卫战仍需持续推进。韶关市自北向南三列弧形山系排列成向南突出的弧形构成粤北地貌的基本格局,其间分布两行河谷盆地,包括南雄盆地、仁化董塘盆地、坪石盆地、乐昌盆地、韶关盆地和翁源盆地。受产业布局和地形影响,全市废气排放源相对集中,曲江区是全市废气排放量最大的地区,该地区的韶关钢铁集团公司和韶关发电厂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占全市的18.40%、42.16%、47.29%,其次为韶关冶炼厂和粤华电力所在的浈江区,机动车尾气、建筑施工扬尘源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容忽视,受市区地形污染物不易扩散影响,特殊气象条件容易导致颗粒物累积超标,且省对大气环境质量下达的考核控制指标持续收严,颗粒物污染防治仍是我市蓝天保卫战的主要矛盾。臭氧尚未进入下降通道,市区在高温、偏南气流和副高天气容易出现高浓度臭氧污染,VOCs和NOx是生成臭氧的两大决定性因素,VOCs和NOx协同减排水平有待提升。
结构调整力度仍需加速。韶关市产业结构以传统资源型产业为主,产业层次总体不高,产业链高端延伸不足,多数仍处于价值链中低端,“两高一资”型产业占比较重,韶关市工业用能占全社会用能70%以上,其中工业企业能耗以钢铁、有色金属、发电、水泥制造、造纸等高耗能行业用能为主,超过了规上工业企业能耗的80%。受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影响,2019年韶关市燃料煤占全市总能耗的75.62%,天然气占比为1.83%,电力占比为12.71%。由于韶关市仍处于工业化阶段,仍有较大的能源增长需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呈上升趋势,温室气体浓度持续上升,减污降碳面临较大挑战。韶关市需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逐步降低燃料煤的占比,大幅提高天然气和电力在全市总能耗的占比水平。
(二)水生态环境。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显。近年来,生猪养殖稳产保供政策促进了韶关市生猪养殖场数量和规模的快速恢复增长,由于畜禽养殖聚集布局并未提前考虑区域的环境容量,快速上马的养殖场存在各种各样的环保问题,2020年韶关市规模化养殖场达到1584家,庞大的养值场数量导致“事中事后”执法监管难度很大。部分水质监控断面达标压力持续增大,下雨天甚至出现氮磷等指标连续多天超标的现象,市控以上水质监控断面面临考核不达标的风险。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已上升为水生态污染治理的主要矛盾之一。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尚未补齐。韶关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污水处理厂效能严重不足,主要原因是由于韶关市大部分集污区域采用混合制排水体制,集污能力和雨污分流不足导致。由于历史原因,集污管网还可能出现管网混错接、管道破损、渗漏等诸多情况情况,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管网建设缺少规划,覆盖范围有较大的不足,存在生活污水就近进入附近水体的情况,大力提升集污能力是有效提升污水处理厂效能的关键。
河流富营养化局部加重。近年来北江、浈江市区部分河段已出现轻度局部小面积蓝藻水华,河流富营养化问题不容忽视。
(三)土壤环境。
局部地区土壤污染风险仍然较高。韶关市是广东省的矿产资源大市,素有“有色金属之乡”之称,矿产开采集中区域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存在耕地及农产品超标风险。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周边重金属量持续累积,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压力仍然较大。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对周边敏感受体产生影响。暂不开发工业企业地块环境风险较高,风险管控压力较大。
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仍需加强。现有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仍不完善,其长期效果不稳定,农户种植意愿、政策资金等存在不确定性,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实施效果难以持续。部分地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较高、再开发利用需求较大,规模化、集约化工程修复技术体系尚未建立。部分历史遗留污染地块责任主体缺乏资金或者难以实施修复,且开发价值不大或不具备开发价值,土壤污染防治市场投入驱动力不足。
二、环境风险管控压力较大
跨界水质污染风险仍存。武江上游湖南境内武水河流域有色金属采选企业众多,临武与宜章两县高峰时期采矿企业达数百家。矿产资源的无序开采导致区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武江河上游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雨季容易造成砷、锑等重金属指标超标。武江河是重要供水通道,要持续做好入境河流水质预警监测,有效管控水环境风险,确保饮水安全。
流域化工产业环境风险突显。随着产业转移的推进,韶关市化工基地进驻了大量化工企业,主要分布在南雄精细化工基地、翁源华彩涂料城、武江区甘棠工业园、新丰县马头工业园和广东乳源化工基地。化工企业产业转移虽然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大量的危化品运输,存在一定概率的交通运输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部分化工原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存在一定概率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可能带来严重的生态环境风险。
三、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
污染源精准溯源监测能力不足,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有待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系统性和整体性,对治理技术手段的精准性、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绿色金融、财税等经济政策的激励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部分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垃圾分类、绿色消费、节水节电等绿色生活方式尚未完全转化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全民生态环境素养有待提升。
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仍然不足,执法设备相对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大部分乡镇未配备专职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即使有兼职工作人员,也普遍存在年纪较大、学历偏低、生态环境专业知识缺乏的情况,基层生态环境队伍专业能力薄弱。随着我国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监管范围逐步扩大,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监管任务日益增多,能力装备、保障条件、人才队伍与职能任务不相匹配的问题愈发突出,将困扰和阻碍生态环保事业的发展。
第三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是广东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关键时期,韶关市必须牢牢把握“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和“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发展机遇,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建设美丽韶关,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一、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遇
韶关市是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北部生态发展区,域内南岭山区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南方丘陵山地带的核心区,是北江、东江等流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具有丰富的林地资源、水资源、岸线资源、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推进资源资产价值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抓手,对推动韶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绿色低碳发展机遇
我国经济正处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韶关市作为北部生态发展区,统筹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机遇、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意义重大。当前,韶关经济社会发展仍处在爬坡过坎阶段,面临着通过限制和淘汰资源型产业及革新生产技术实现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我们要站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方面优化调整,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集聚集约发展,不断提升产业创新力和区域竞争力,努力在高水平生态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体制深化改革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体制不断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河(湖、林)长制、排污许可制度、国家公园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等改革举措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形成。韶关要以更高的站位、更扎实的举措、更有效的方法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统筹协调机制,持续健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四、美丽韶关建设机遇
韶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和净土防御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重大突破。然而,对标美丽韶关建设目标,韶关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还不牢固,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韶关要按照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原则,坚决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强化多污染物的系统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扎实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共建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的美丽韶关。
五、环保科技应用机遇
新一轮科技革命酝酿突破,为生态环境治理释放红利。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加速形成,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深度发展,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前所未有的变革,成为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为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积极效应,同时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革命性的技术支撑,加快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到2035年美丽韶关目标基本实现的总体要求,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创建广东省碳中和试点示范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向更高水平迈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美丽韶关建设的总要求,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实现资源资产价值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激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坚持系统观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协同推进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强化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全领域、全地域、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方针,强化精细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技手段,坚持依法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保护,提高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性、有效性、合法性。
——坚持战略引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牢牢把握“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一核一带一区”等重大战略机遇,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能源、产业、交通运输、农业四大结构调整,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提高环境治理效能,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能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韶关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基本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锚定建设美丽韶关的总目标,我市“十四五”时期将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具体目标如下: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稳定下降,臭氧浓度力争进入下降通道;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省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单位GDP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竞争力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和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重点生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屏障质量逐步提升,生态安全格局持续巩固。
表2 韶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注:1.[ ]内为5年累计数。
2.“*”表示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是根据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及“三调”韶关市域面积计算得到。
3.“/”表示四种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为“十四五”时期新增设置考核指标, 因此未有2020年现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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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新征程
为加强东莞松山湖环保企业新技术新产品交流,推动园区环境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东莞市松山湖生态环境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作为中国环保展合作机构,组织会员单位报名参展观展,并将在6月26-28日安排会员企业与相关人员组成参观团莅临广交会展馆参观第十七届中国环保展,加强行业内的交流与合
2024年5月10日,河北省启动开展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于2024年5月10日启动。本次督察组建2个省级生
《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已经酒泉市政府同意印发,酒泉市将坚持目标导向。围绕落实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强化统筹协调。将经济社会高质量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据了解,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市)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本批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与以往有哪些不同?又有哪些重点需要特别关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新征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共情团结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本质环保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丰台建设。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2023年河北省大力实施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分行业制定创A标准,发布最优实用技术指南,逐企业指导编制“一企一策”创A方案。在针对行业特点制定钢铁超低排放差别电价、水泥错峰停窑天数减免、支持垃圾发电企业创A等政策基础上,出台15条进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用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利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今年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雷霆行动”,组建专项检查队伍,深入全省各地重点区域,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被纳入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59家企业开展2024年新纳入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2023年底前尚未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的企业,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并及时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推进低(无)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促进油品储运环节减排,推动企业绿色升级。详情如下: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生
为积极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连云港市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针对行动方案内容、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方面,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连云港市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
2024年5月10日,河北省启动开展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于2024年5月10日启动。本次督察组建2个省级生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2023年度河南省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拟确定名单,拟确定焦作蓝天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旧轮胎无害化再生利用项目(一期)”等10个项目为2023年度河南省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拟确定名单的公示按照《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
近日,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容指出,推广运用先进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行动,切实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抓实反食品浪费工作,认真落实好《辽宁省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今年1月份,《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两项重磅政策出台,水泥和焦化正式开启全国范围的超低排放改造。从火电,到钢铁再到水泥、焦化,十年时间里我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空气质量肉眼可见的变好。容易被忽略的事实是,在这一过程中
4月26日,宁波市政府组织召开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暨电网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回顾总结2023全市能源绿保稳工程和电网建设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形势,部署推进2024年度重点工作,签订年度能耗双控、长输油气管道保护责任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海滨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市)和开发园区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22日印发《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南住建〔2024〕157号),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促进产业升级,确保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城乡建设是碳排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发布《北京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市属高校加强绿色低碳学科建设,具备条件和实力的高校加快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新材料、绿色化工、碳排放权交易、碳汇、绿色金融等新兴学科专业建设。鼓励碳中和交叉学科人
4月16日北京印发《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推动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提升、梯度培育促进企业全面绿色达标、推动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引导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协同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绿色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增长新动能、
4月16日,北京经信局发布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京经信发〔2024〕20号),其中提到,对符合要求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节能量给予不超过12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奖励,且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总投资的25%。同时,对符合要求的其他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4月10日发布《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市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推动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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