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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2022-03-29 14:0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转型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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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净土减废,“眉山净”食美居安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控、防范风险,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建设“无废城市”,协同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推进排查评估,深化源头精准防控。

持续推进调查评估。推进超标区域加密调查,以洪雅县、丹棱县为重点,开展受污染农用地集中区加密调查和风险评估,进一步查明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和土壤污染类型、污染因子及分布。深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以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洪雅长远镍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高风险在产企业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风险排查。开展73类行业以外的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特殊区域专项调查,持续推进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药材集中种植区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开展有色金属冶炼、垃圾焚烧等企业周边土壤铊、汞、二噁英等污染状况调查。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加强工业源防控。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强化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重点监管单位应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十四五”期间至少完成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活动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以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固废堆场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防措施”。

加强农业源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推广生物农药及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力度。鼓励严格管控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秸秆离田利用。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严禁畜禽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加强灌溉水质监管,水质未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改善。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二)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土壤治理修复。

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定期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鼓励洪雅县开展污染溯源,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建立完善适合眉山的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全面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保障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土地空间管控,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推进四川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等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四川迪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污染地块准入,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并强化治理修复过程监管,重点防止非法处置污染土壤。对暂不开发的受污染建设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

加强未利用地监管。加强未利用地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应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未利用地拟用做“一住两公”的,应当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符合用地要求后方能开发利用。

(三)以“双源”为核心,加强水土协同治理。

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逐步取缔乡镇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强化分散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做好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及周边工业及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防治,规范排污,避免或减少污染物进入水源水体。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建立地下水防治和监测体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逐步建立“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实现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监管。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及管理系统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眉山市地下水环境质量基础调查评估,初步摸清全市地下水污染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2024年底前,构建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建立并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列入名录的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落实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建设。

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实施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区域—地块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地下水的,在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时,应纳入地下水相关内容。以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化工企业及园区、磷石膏堆场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明确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污染治理区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场地清单,重点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为主,以及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场地修复(防控)工作。

(四)固废分类处置,拓展资源循环路径。

推进源头减量化。推行绿色产品设计、绿色生产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持续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形成一批“三废”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加大地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处置力度,减少农业废弃物产生量。2025年,全市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农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高于80%。全面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的应用。持续开展“限塑减塑”,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鼓励在黑龙滩、瓦屋山等景点探索塑料减量模式。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等使用,积极推广塑料制品替代。

建立分类收集和处置网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补齐生活、工业、农业各领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利用处置设施短板。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探索直收直运模式,防止“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充分运用“集中规模化+分布小型化”建设模式,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健全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到2023年底,眉山中心城区具备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适时启动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70%以上,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推进全市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支持中明循环产业园建设固体废物治理智慧化信息管理平台。

拓宽资源化渠道。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园区延伸产业链,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或自行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消纳。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汽车、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拆解、再制造业务。以冶炼渣、磷石膏、芒硝、市政污泥、工业污水厂污泥、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为重点,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市本级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配套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先,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重点,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提高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推动建设成都都市圈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92%以上。支持丹棱县、洪雅县开展钙芒硝弃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

专栏4 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一)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 四川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初步调查,四川迪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调查,眉山市仁寿县驰骋油业有限公司无主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其修复治理;洪雅县世宇冶炼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 (二)市政垃圾处置、利用项目 眉山城投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青神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项目。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市本级、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市本级、仁寿县、洪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三)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 复新年产2万吨铝型材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同庆南风50万吨/年的芒硝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洪雅县青工科技40万吨/年的钙芒硝弃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项目。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理项目。马河山-白塔矿山洪雅芒硝排土场综合治理。

注:表中加粗项目已进入中、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

八、强化风险防范,“眉山安”底线牢筑

坚守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强化危险废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严格重金属和渣场、放射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管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强化源头防控,聚焦重点风险源。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试点开展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加快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积极推广危废联合体管理模式,完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贮存设施,提升小微企业和实验室废弃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安全规范运行。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推动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探索解决电解槽大修渣、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

补齐医疗废物收运短板。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收集利用,鼓励开展全域“无废医院”建设。按需推进眉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能提质,加快补齐县(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开展小型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实现镇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落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窑炉(水泥窑协同处置)等设施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构建“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以化工、医药、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及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工业企业为主,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环境风险排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现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全覆盖。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二)重金属控准入,矿山堆场重修复。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严控增量,消减存量,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加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按相关要求开展四川金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越峰锌业有限公司、四川智东锌业有限公司等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推动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

加强矿山、堆场风险防控。加强矿山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在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矿地复垦、植被恢复,力争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按期完成全市12个矿业权退出,完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识别,建立拟自然恢复或工程措施修复矿山台账,完成生态修复。严禁在距离岷江、青衣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尾矿库。以东坡区磷石膏,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洪雅县、丹棱县各芒硝堆场为重点,全面摸排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堆存场所环境问题,实施“一场一策”整治,重点突出堆存、渗滤收集处理等环节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特别对广益磷化工公司磷石膏堆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新增1000立方米渗滤液应急收集能力,新增渗滤液日处理能力200立方米,强化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和周边环境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加快磷石膏和芒硝堆场等固废规范利用消纳处置,结合“清废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及时消除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完成年产30万吨建筑石膏粉生产线项目建设并投产,提升全市磷石膏消纳利用能力。

(三)保障环境安全,核与辐射严监管。

从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建立放射源全生命周期的监控,完善城市放射性废物收贮保障。重点加强高风险移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废旧(退役)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矿及含放射性物品(产品)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对放射治疗、医用诊断、药物生产、安全检查、工业探伤用射线装置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进行风险评估,排查安全风险,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特别辐射事故发生。初步构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核与辐射安全监察能力。

提升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持续加强市级辐射监测能力水平,扩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范围,优化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积极推进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和辐射环境监测自动化。加强重点辐射源监督性监测,对高危放射源、大型电磁辐射等核与辐射设施外围辐射环境的监测监控,建立重点辐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控机制,掌握污染现状,预测发展趋势,控制污染风险。

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强化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建立与全市核与辐射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环境应急能力。不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物资贮备,增强处置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核与辐射安全事故。做好核与辐射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破解“邻避”效应。

(四)强化风险防范,多层级联合应对。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防控。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对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涉危、涉重、涉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持续推进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对沿江化工、医药、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重点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实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2022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明确各地潜在风险等级和应对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泡菜等食品加工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应急处置。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市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与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县级物资库。

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建立健全跨部门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增强各级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岷江、青衣江、沱江(球溪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推进岷江、青衣江、沱江流域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联合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后统一行动、共同处置。联合成都、乐山开展岷江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专项预案编制。加强地质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专栏5 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重大工程

(一)危废处置及资源化 眉山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体系建设。甘眉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二期填埋场建设、废包装容器资源化等项目。绿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铝灰综合利用项目。 (二)堆场环境风险防范 彭山区和昌化工、劲飞化工、蓉兴化工等芒硝排土场综合治理项目。 (三)环境风险及预警工程 建设眉山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开展眉山市环境风险现状解析能力建设。眉山天府新区工业园(青龙、视高)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甘眉园区水气土预警平台建设。彭山区应急能力建设。

九、加强保护修复,“眉山绿”增靓添彩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

(一)坚持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构筑生态安全空间格局。以西南水源涵养生态屏障区、岷江流域、青衣江流域、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三大生态带为主,构建全市“一区三带”生态安全格局。以森林、湿地为重点,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为重要组成,打造“生态绿心+生态湖库+生态水系+生态公园”的多维度生态空间结构,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东坡区、彭山区加快构建沿江生态系统,提升城市生态功能。洪雅县、青神县加快推进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功能。仁寿县、丹棱县加强水土流失敏感区保护修复,提升水土保持功能。联合成都、德阳共建都市圈西部生态屏障战略协同区、岷江可持续发展战略协同区、龙泉山生态价值转化战略协同区。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生态问题生态治理”模式,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发挥森林城市优势,持续开展“绿化眉山”行动。加强岷江、青衣江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构建江河岸线防护林体系。以黑龙滩、东坡湖湿地公园等为重点,坚持自然恢复优先,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序开展退田还湖还湿,加强水体、公益林、农田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

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管护。强化空间布局约束,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实施瓦屋山、黑龙滩、七里坪等重点生态空间保护修复,保护重要野生动植物资源,明显提升重点生态空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动提升重点生态空间生态产品的供给和转化能力。以保护各类生态空间的主导生态功能为目标,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完成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上报,定期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和违法违规建设活动检查,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和违法违规建设活动查处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办。

(二)携手打造绿心,共建公园型都市圈。

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建设以瓦屋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黑龙滩、砦子城、九龙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为主体,岷江带状森林公园及其他林地等为支撑的森林生态系统。健全天然林保护监管制度,严格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持续巩固森林覆盖率,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效益,提高森林质量。以洪雅县为重点,持续推进森林生态体系、森林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森林资源支撑保障体系四大重点工程。结合成都平原森林城市群建设,联合成都、德阳共同开展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推进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增绿增景”。将龙泉山由生态屏障提升为都市圈共享的世界级城市绿心和国际化城市会客厅。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以黑龙滩国家湿地公园、东坡湖省级湿地公园为主,其他功能性湿地为辅,开展湿地保护和退化河湖湿地修复,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实施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加强小型溪河、沟渠、塘堰、水田等小微湿地建设,完善湿地生态网络体系。积极培育湿地生态产业,建成“一江两堰四湖”和“两条湿地生态走廊带”,与成都空港新城绛溪河公园、龙泉驿区泸溪河滨水公园、资阳黑水寺湿地等共同组成贯通都市圈的湿地斑块,构建成眉地区湿地连绵带。

建设城市生态系统。推进城市生态修补与修复,采取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恢复受破坏的生态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一区一策”管理,系统构建“公园+绿道+水系”三位一体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城市生态绿道、绿化隔离地等建设,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全面对接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打通成都都市圈生态绿楔。协同推进成宜高速仁寿段、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川藏铁路眉山段等交通要道绿化美化,有效贯通都市圈绿色生态廊道。

(三)建设国家公园,助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快建立高质量且具有示范作用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自然生态、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高质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建设,加强瓦屋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周公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与生态修复,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矛盾冲突,科学界定自然保护地范围,优化功能分区,强化管理水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健全完善分区管控规则,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稳妥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等有序退出。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以大熊猫国家公园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开展大熊猫历史分布区生境调查,加强大熊猫栖息地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加强对大熊猫、贡山牛羚、黑颈鹤、珙桐、红豆杉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植物及全国独有的隐鳞裂腹鱼的保护。全面提升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实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生境保护修复,稳步提升“华西雨屏”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和“世界主要被子植物摇篮”功能。联合成都共同加强岷山—横断山北段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维护,筑牢都市圈西部生态屏障。鼓励瓦屋山镇打造大熊猫生态小镇。

加强生物多样性管理。以岷山—横断山北段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眉山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评估,完善市级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珍稀植物极小种群调查与保护及大型野生动物专项本底调查。布局建设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逐步完善生物多样性野外观测网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外来物种管控,以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重点区域为主,结合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强化生物安全风险管控。支持县(区)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工作。

(四)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生态执法监督。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监管。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的要求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开发问题。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加强对岷江航电等重大工程、旅游设施建设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生态环境影响监管。

加强生态保护监(观)测网络建设。统筹优化生态监测站点布设,推动有条件的环境监测站点向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点改造,开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同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以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为重点完善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观测网络建设,建立完善野外生态观测与科研站点,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水生生物和特有物种的观测,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观测能力,夯实生态保护科研观测基础。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生物种群动态监测、栖息地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项目。

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定期组织开展重要生态空间的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状况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自评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全过程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重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区域生态功能提升效果可作为优化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配置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全市生态质量及状况评估,发布全市生态质量报告,全面掌握市域生态状况变化及趋势。常态化开展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年度评估。

专栏6 自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一)水润眉州工程 系统构建“公园+绿道+水系”的三位一体生态体系,打造中心城区“三核、一带、两环、多点”,构建集景观、娱乐、休闲、调蓄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水网格局。 (二)湿地生态系统建设 续建岷江东北部生态廊道湿地公园、醴泉河生态廊道湿地公园、东坡湖城市湿地公园,新建北湖城市湿地公园、天府西湖城市湿地公园等。 (三)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岷江、青衣江、沱江等重点流域和瓦屋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黑龙滩国家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系列工程,包括瓦屋山山顶天然冷杉过熟林生态修复项目等。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监管工程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系列工程,包括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巡护道路维修维护项目。青神县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工作。 (五)生态系统监测监管工程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生态系统监测系列工程,包括洪雅生物种群动态监测项目、栖息地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项目、科研监测能力强化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十、建设宜居城乡,“眉山美”价值转化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宜居城市、美丽乡村,让更多人喜欢眉山、向往眉山、留在眉山。

(一)人城境业和谐,建设高品质宜居城。

建设天府公园城市。充分发挥山水形胜的生态优势,坚持景城一体美化城市,将公园形态和城市空间有机融合,构筑绿意盎然、诗意栖居、惬意生活的品质之城。推进全域公园景观体系和绿道系统建设,新建改建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因地制宜建设小游园、微绿地,与成都共建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实现“推窗见绿、人绿相伴”的公园绿境。加快实施“水润眉州”工程,依托岷江航电开发,打造“百里岷江画廊”,再现“江乡夜月、渔舟唱晚、小桥流水、碧波荡漾”的天府水乡盛景。持续深化“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三大工程建设,依托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山清水秀美丽眉山形象。

推进生态城镇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基础设施先行、功能区块协调、公共服务配套”的原则,有序推进现代工业新城、岷东新区、东坡岛及各城镇新区开发建设。在城镇化过程中预留足够的生态空间,防止城市粘连发展,提升绿色空间价值转化效率、促进绿色空间价值向更高维度提升。以10个国家级重点镇、13个省级试点镇为重点,开展生态城镇建设。彭山区江口镇、洪雅县柳江镇、七里坪镇等生态型城镇,以支持旅游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推进配套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程,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运处理体系,提高环境承载能力。东坡区思蒙镇、仁寿县富加镇、汪洋镇、丹棱县杨场镇等传统工业型城镇,大力推动企业“退城入园”,加强城镇用地功能变化过程中的土壤修复与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工业危废、一般固废处置利用能力建设,结合城镇化建设,合理有序推进炉渣、冶炼渣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打造宁静生活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适时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合理划定社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声距离。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强化夜间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热点领域噪声污染,噪声投诉持续下降。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控制管理,改善居民生活区声环境质量。增强公众声环境保护意识,打造宁静社区及办公、休闲场所。

(二)做靓美丽乡村,探索乡村振兴典范。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紧紧围绕“五业五带”引领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实现 “五个振兴”,持续推进 “美丽眉山·宜居乡村” 建设。发挥仁寿县、丹棱县张场镇、洪雅县花溪镇乡村振兴规划试点示范作用,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积极推广现代夯土和装配式等绿色节能的农房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建成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在城乡接合区域探索建设“现代化城市建成区—特色村落—农业公园”的城乡互促共融形态。实施眉山天府新区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带项目。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东西南北中”五条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因地制宜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鼓励洪雅县槽渔滩镇玉岚村、青神县罗波乡宝镜村等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水美乡村建设。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

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聚焦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等领域,合理布局重要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和区域中心镇延伸。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将城镇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接管至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实施防洪减灾与水利补短板工程,建立并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乡村安全供水体系。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推动供气设施向重点镇村普及。

(三)发展生态产业,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积极探索“两山”转化模式。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眉山最大的财富”,以“两山”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以生态产业打开“两山”转化通道,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整合农业、旅游、文化等资源,多措并举,做大做强“生态+”产业。促进农业、林业向前后延伸、深度拓展,丰富生态产品内涵,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自然资源资本增值,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进的新路径。支持洪雅县建设“两山”转化示范县、绿色发展先行区,支持丹棱县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支持青神县创建国际竹艺名城、全国特色产业示范县。

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依托眉山春橘、彭山葡萄、丹棱不知火、青神斑布竹纸、洪雅竹元竹钢等区域特有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产品,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依托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黑龙滩湿地、柳江古镇、幸福古村等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存,提升环境质量,打造培育生态文化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眉山品牌。依托洁净水源、清洁空气等自然环境资源,适度发展数字经济、电子元器件等环境敏感型产业,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支持以岷江流域特色文旅经济带、醴泉河等有条件的区域,探索开展EOD模式(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保障机制。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信息调查,建立生态产品目录及价值实现模式清单。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的区域,在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鼓励给予支持措施和政策。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积极参与森林、湿地碳汇和污染排放权、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健全市域内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岷江、思蒙河及粤江河上下游、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之间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行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环成都经济圈跨区域生态环境补偿试点。

(四)坚持和谐共生,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多形式的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上游意识,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统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培育生态文明价值理念。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生产企业等各级各类培训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各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网络,依托广电传统媒体和 “两微”新平台,不断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式,建立与重点主流媒体合作联系机制,实现“市级搭台、县(区)唱戏”的宣传格局。持续开展“分层分级分类绿色谈话”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行动。“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1—2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加强特色生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眉山特色的森林文化、湿地文化、大熊猫文化中的生态元素,鼓励将绿色理念植入各类文化产品中。大力推进生态文化作品创作和生态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创作生态文学、公益广告等生态文化产品,挖掘、宣传生态环保先进典型。以“两山两湖两江”为依托,定期举办生态文学作家采风活动,深入挖掘苏东坡生态文化、彭祖生态养生文化、竹文化等,创作“风雅眉山”“生态东坡”等一系列具有眉山自然与人文特色的文艺作品和生态文化品牌,提高生态文化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支持彭山区、丹棱县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支持东坡区、仁寿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省级生态县,加快洪雅县、青神县示范创建成果转化,形成先行先试的示范效应。深入探索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两山”转化经验模式,推广可复制的建设模式。对于创建成功的县(区),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与倾斜。组织各类生态文明主题活动,开展系列绿色创建、评选“眉山生态人物”、发起“全民公约”社会倡议活动。

十一、深化能力建设,构建现代治理体系

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格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加大科技支撑,加快补齐治理能力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一)健全责任体系,开展全民环保行动。

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贯彻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市和县(区)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职责的部门及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推动企业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注重源头防治污染,优化物料原料,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依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治污能力和治污水平,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更新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完善全民参与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落实《眉山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支持市级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团体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探索设立生态环保公益小额资助项目,支持鼓励各类环保组织在文化宣教、公众参与、调研实践等方面实施公益项目。

(二)健全监管体系,落实法规政策制度。

完善环境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问题管控格局。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执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动生态环境监管融入基层网格化监管职责。推进彭山区、青神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全市执法队伍科学化、专业化、信息化,切实提高执法能力。2022年底前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全覆盖,建立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并与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管理等平台互联互通。推广“环保用电智能监管平台”,形成“重点企业自动在线监管、中小型企业用电监管”的智能监管模式。积极推动环成都经济圈生态环境治理区域协作联动机制,探索岷江、青衣江、越溪河等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作。

加快构建监测网络。全面推进全市监测能力,重点提升县(区)监测能力和水平。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以臭氧前体物、颗粒物、温室气体为重点,补齐大气监测设施设备短板,开展精细化大气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增加水环境特征污染监测指标,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实现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到2025年,市级监测站应具备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和GB15618-2018全部项目监测能力。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移动源污染监控网。积极推进“测管协同”,强化全市应急监测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依托信息化三级统筹项目,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立大数据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

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在具备条件的县(区)人民法院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统一受理、审理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积极推动、协助开展在泡菜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特定行业和领域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针对生态环境治理特定问题开展精细化立法。

(三)健全经济体系,激励绿色低碳发展。

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规范开放的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推进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争取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鼓励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高效低成本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健全污水、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完善差别化公用工程价格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环境治理信用建设。完善环境治理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失信记录机制,依托“信用中国(四川眉山)”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贯彻落实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办法,建立完善眉山市企业环保信用名单,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分类分级监管,将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探索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白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推行企业环境信用与金融信用挂钩,将环境信用作为企业信贷的重要参考。

完善政府财税支持政策。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市级财政和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市级园区财政在承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支出责任,持续优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重点向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倾斜。积极推动环成都经济圈跨区域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建立岷江流域、青衣江流域、沱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常态化机制,探索推动上下游、生态受益与生态保护区域之间通过共建园区等多种方式完善横向生态补偿。建立市域生态资金分配方案,实行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参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交易制度建设。

(四)搭建科技体系,提升环境智治水平。

推进智慧环保数字赋能。推动新型网络、智能感知和云计算等基础设施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落地应用,形成广泛准确的数据获取、数据处理能力和智能监管支撑能力。建设市级统筹、县(区)搭建的生态环境智慧管理系统,深化大数据在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改善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化应用。深化跨部门、跨行业的生态环境信息合作机制,鼓励以安全可控为前提拓展数据汇交和使用范围,推进跨领域监测监控信息共享共用。加强成都都市圈、成都平原经济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协作共建和开放共享。

深入分析污染成因和环境经济形势。充分依托专家团队,结合眉山产业布局、地理水文特征,突出精准治污、有的放矢。持续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鼓励县(区)之间联合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查清重点河流各类排污口底数,开展水质与污染源关联分析,增强污染追因能力。加强污染成因分析成果应用,以河长制、林长制和网格化监管为抓手,提前应对、精准发力、靶向治理。开展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研判重大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对生态环境带来的机遇和压力,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筛选推广生态环境治理适用技术。围绕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领域和环境污染治理重要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技术评估,筛选一批成本可控、效果好、易推广、适合眉山市生态环境特征的技术进行示范、推广。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支持企事业单位重点针对有机废气治理、高浓度盐水处理、自然生态修复、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等关键技术进行研究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

专栏7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重大工程

(一)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建设 建设眉山市“智慧环保”系统,眉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监管平台(一期),眉山天府新区、彭山区智慧环保平台建设,眉山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眉山天府新区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预警与决策支持系统、秸秆禁烧可视化监管系统。 (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乡镇生态环境监督执法队伍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能力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规范化建设项目。网格化环境监管业务能力建设项目。 (三)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市县(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土壤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市县(区)水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气象监测站项目。 (四)科技能力提升建设 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焙烧烟气脱硫技术开发,铝电解槽大修渣综合处置联合攻关。

十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责任落实。

分解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大气、水、农业农村、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各要素编制的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资金保障,积极投入。

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

(三)舆论保障,强化引导。

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标准的解读。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媒体合作、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话语体系,讲好环保故事,发出环保声音,形成有声有色、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四)制度保障,成效评估。

做好考核评估。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度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名词解释

1.一核两副双带三廊:一核:城市主城区,由东坡、彭山城区组成。两副:眉山天府新区视高区域和仁寿城区。双带:环天府新区经济带、仁东丹洪青城镇发展带。三廊:中、东、西三条融入都市圈经济主动脉的产业走廊,中部先进制造业走廊、西部绿色产业走廊。

2.农业“2+3+N”产业体系:做强做优粮油、生猪2大战略产业和东坡泡菜、眉山春橘、眉山竹业3大特色产业,建设国家优质粮油保障基地、国家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全球泡(榨)菜出口基地、国家晚熟柑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美丽竹林风景线。

3.“1+3”现代工业体系:突出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协同发展其他产业。

4.“443”现代服务业体系:旅游度假、医疗康养、文化创意、高端教育4大高成长都市消费服务业;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会展4大高效率都市生产服务业;城市商业、特色餐饮、品牌家政3大高品质都市生活服务业。

5.碳达峰十大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6.“4+1”模式(高盐废水处理):“4”指川南、李记、吉香居、汇通4家企业自建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1”指政府主导,建设高盐废水处理设施,纳入泡菜园区污水厂二期项目。

7.“3211”:三个池子:沼气池、干粪池、沼液储存池;二次减量: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每个乡镇成立一个沼肥运输专业合作社;建设田间池用于沼液“淡储旺用”。

8.一江两堰四湖:岷江,通济堰、蟆颐堰,东坡湖、北湖、天府西湖、黑龙滩。

9.两条湿地生态走廊带:岷江东北部生态廊道湿地公园、醴泉河生态廊道湿地公园。

10.五个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11.两山两湖两江:龙泉山、瓦屋山、雅女湖、黑龙滩、岷江、沱江。

12.两法衔接:两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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