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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04-06 10:00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关键词:水务发展水务规划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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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深圳市水务局正式公开发布《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水务发展围绕发展目标展开,也就是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共治”。要主动服务全市30多个重点发展片区,提升水务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全过程规划与建设能力和管理能力,为2035年全面实现水务现代化树立典型。

要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水质净化厂新改扩建工程。要开展一批饮用水源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要完善河流生态流量管控,建立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制度。要全域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达到60%以上。加大各区水务设施运维机构建设,实现厂网河一体化运维,实现河湖长制久清。

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市围绕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五水共治”推进水务各项工作,水环境治理成效特别显著,有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市委、市政府把水环境治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全面打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消除159个黑臭水体、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实现历史性、根本性、整体性好转,被国务院办公厅评为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最明显的5个城市之一,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2.防洪排涝工程有序推进,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基本形成以水库、河道、滞洪区、海堤、泵站、水闸、管渠等设施为主体的防洪潮治涝工程体系,经受住了超强台风“天鸽”“山竹”等极端天气的考验。完成东部海堤一、二期工程建设,海堤总长达75公里。实施574公里河道整治,建成沙井排涝泵站等排涝骨干工程,雨水排涝泵站总数达133座。加强防洪排涝工程汛期运行调度,持续推进积水内涝点治理。成立专门水文机构,开展流域水文监测预警预报。

3.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着力推进“两江并举,多元互补”的原水供应体系,注重供水网络完善。开工建设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深圳支线试验段已全线贯通。公明、清林径“两大水缸”先后建成,铜锣径、鹅颈等水库扩建工程完工,现有149座水库库容达到9.45亿立方米。完成149座水库划界和46个引调水工程划界摸底调查测量。完成水库水雨情监测设施建设,推进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建设。

4.供水品质不断提升,节水工作成效显著。着力推进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等全过程改造提升与水质监管。新增供水规模50万立方米/日,供水规模达到711.4万立方米/日,新增深度处理能力37万立方米/日,完成417个原特区外社区管网改造工程和1736个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创建1149个优质饮用水小区。自来水水质合格率99.9%以上,盐田区率先实现全区直饮。积极推进节水城市和节水社会建设,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8.17%,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2%,万元GDP水耗下降到7.32立方米,在全国大中型城市位居前列。

5.水生态建设工作亮点突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强化水生态修复和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碧道工程建设,累计建成118公里,包括大沙河碧道、茅洲河碧道试点段在内的15个碧道试点工程全部建成。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达到28.3%,在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中名列第一。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体制,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8%。

6.大力加强行业监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水务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化建设进程加快,《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一批法规规章颁布实施。水务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拆除沿河违建134万平方米,处置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遗留建筑1069栋。深化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全部水库由市、区两级水务局统一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四级河长组织体系,所有河流全部落实河长。组建4家城市河流流域管理中心,6家排水公司相继成立。全面推进排水管理进小区,20923个小区排水设施已由专业排水公司运营。水务行业数字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启动智慧水务一期工程建设。

“十三五”期间水务工程投资完成约1635亿元,规划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主要河流水质、内涝防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万元GDP水耗累计下降、水土流失面积6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目标。

第二节 困难与挑战

市第七次党代会描绘了深圳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深圳“五大战略定位”,对水务工作提出了“超前布局城市生命线”“持续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城市风险防御能力”“推动治水从巩固治污成果转向全面提质”的目标和任务。深圳水务工作必须坚持创新发展,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迎接新的挑战。

1.水资源和供水保障能力亟待提升。未来水量存在缺口。预测2035年我市用水总量将达到30亿立方米,水量存在缺口3.7亿立方米;预测2035年深汕合作区用水总量将达到3.0亿立方米,水量存在缺口1.64亿立方米。应急保障能力不足。我市城市供水储备能力只有45天,暂无双水源保障的片区存在工程性缺水风险。供水服务不均衡。原特区外部分区域存在较多建设年代较早、工艺落后、保障率不高的小水厂,管网互联互通程度不足。

2.水安全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内涝治理受到多重因素叠加制约。近年来我市短历时强降雨强度显著增强,频率超过管网设计标准;城市开发建设破坏现状排水管网、影响和改变原有排水分区问题突出;下凹式绿地等源头滞蓄设施未能有效落实。水库安全保障工作有待加强。我市大量小型水库、山塘标准低、隐患多,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亟需加快推进。深汕合作区防洪潮治涝能力有待提升。全市水情站网建设还不完善,水情测报能力有待加强。

3.水生态环境运行体系尚不完备。污水处理“双转变、双提升”压力较大。不规范排水行为尚未根本遏制;污水处理系统规模和安全性、韧性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厂、站、池”等设施联动未成体系,雨季水质达标压力较大,持续提升河流水质难度更大。河湖生态系统比较脆弱。河道多为雨源型河流,旱季主要靠水质净化厂尾水补水;河流生境不理想,生物多样性不足。

4.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智慧化、一体化的水务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监管效能亟待提升。水务全过程管理、全要素治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体系还不完善。河湖水域管理范围线内各种城市开发建设管理活动涉及到多个管理主体和部门,水域生态空间管控亟待强化。绿色低碳、惜水爱水的生态文明新风尚有待形成;水文化建设滞后,水城融合发展工作需要加速推进。

二、发展目标

第一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总体目标:人水和谐 水城相融。韧性安全高品质供排水系统全面建立,节水典范城市全面建成、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河湖水生态环境全面修复,建成蓝绿交融、生态宜居的城市水网,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现代化,构建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共治”新格局。

第二节 二〇二五年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构建水源保障充足安全、供水服务均衡优质、节水典范城市基本建成、水资源利用效率跻身国际先进行列、水灾害防御坚实稳固、河湖水体长制久清、水文化繁荣、水经济活跃、行业监管智慧一体化的全周期全要素治水体系,广泛形成绿色亲水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实现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深圳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最佳样板。

水源保障充足安全。水量保障充足,水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多源互补、互联互通、调配灵活的水源保障格局,实现双水源双安全、90天供水储备能力。

供水服务均衡优质。供水系统均衡稳定,供水品质健康优质,供水企业高效运行,自来水直饮全城覆盖,供水设施与服务实现同城同网同质。

节水典范城市基本建成。全社会节水意识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节水效率显著提高,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6立方米以内,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以内,推动1亿立方米以上的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再生水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灾害防御坚实稳固。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防洪排涝系统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强化灾害风险韧性应对能力。城市防洪、防潮能力达到200年一遇,内涝防治能力达到50年一遇。

河湖水体长制久清。坚持陆海统筹、流域一体,建成完善的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修复,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秀水长清的目标基本实现。

水文化水经济繁荣活跃。滨水滨海区域实现“开放、绿色、融合”,全社会形成爱水惜水的生态文明新风尚,水务产业高速发展,水科技水平全面提升,树立“两山理论”实践的深圳典范。

行业监管智慧一体。实施水务行业监管机制创新,构建涉水事务一体化、水务基础设施数字化、行业监管与便民服务智慧化的现代化监管格局,树立智慧水务“深圳样板”。

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表

指 标 深 圳 深汕合作区 指标

属性

二〇二〇年

现 状 二〇二五年

目 标 二〇二〇年

现 状 二〇二五年

目 标

一、水资源

1.城市供水储备能力(天) 45 90 / / 预期性

2.再生水利用率(%) 72 80 / / 预期性

3.万元GDP水耗(立方米) 7.32 ≤6 / / 约束性

4.供水管网漏损率(%) 8.17 ≤7 19.15 ≤10 约束性

5.自来水直饮覆盖区 盐田区 全市域 / / 预期性

二、水安全

6.城市防洪能力 100~200年一遇 ≥200年一遇 20年一遇 ≥50年一遇 预期性

7.城市防潮能力 20~200年一遇 ≥200年一遇 10~50年一遇 50~200年一遇 预期性

8.城市内涝防治能力 20年一遇 50年一遇 / 50年一遇 预期性

三、水环境

9.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

比例(%)(注1) 二〇二〇年现状66.7,二〇二五年目标80 约束性

1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69.6 85 / 70 预期性

四、水生态

11.河湖生态岸线比例(%) 57.7 65 96 96 预期性

12.城市水面率(%)(注2) 4.7 >4.7 5.0 >5.0 预期性

13.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占比(%) 28.3 60 / 60 预期性

14.建成碧道长度(公里) 118 940 2 60 约束性

五、水管理

15.河湖岸线有效管控比例(%) / 100 / 100 约束性

16.水务管理智慧化

(1)实现水务资产数字化全覆盖

(2)建设数字孪生流域

(3)建成水务预报、预警、预案、预演智慧管理体系

预期性

注:1.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指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

2.城市水面率指城市范围内承载水功能的水域面积占城市国土总面积的比例。水域包括河道、水库、湖(湿地、滞洪区等)和小微水体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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