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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
1、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项目建设,禁止无法落实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建设。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对项目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污染防治措施与利用处置去向等进行科学评价,提出可行措施,配套建设符合标准规范和项目产废规模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强化涉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涉工业固体废物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技术校核抽查比例。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方案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环评审批。
可焚烧的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新建项目应配套建设利用处置设施。新、扩、改建黄金冶炼项目应优先采用无氰或低氰技术,配套贫液尾渣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实现废水循环利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项任务措施均需各区市政府管委落实,下同)
2、推进企业源头减量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减少低价值、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产废行业绿色设计,在生产过程充分考虑后续综合利用环节,切实从源头削减大宗固体废物;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通过技术改进、降低能耗和原材料消耗,加强生产环节的环境质量管理,有效地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整体综合利用水平。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生产工艺中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涉重金属工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减少废物的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方案。
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过程中的防护管理。
继续推进采矿行业绿色转型。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金矿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的产生量和贮存量;采矿废石、浮选尾矿等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利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快研究“无废矿山”等建设,严格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从源头上减少尾矿产生。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1、完善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运输
组织开展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调查评估,加快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收集、中转和贮存网络体系。
引导企业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与贮存,合理规划处理处置去向,强化运输环节管理。鼓励涉废企业利用符合条件的场地,匹配自身产废规模建设符合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或填埋场;合理布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暂存点,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促进低价值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开展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集中收集贮存转移试点,并研究向产废单位延伸危废规范化管理第三方服务,督促企业落实危废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拓宽企业危废收储运途径,做好运输管理防控,严厉查处撒漏、倾倒等违法行为,从产生、贮存、转移环节切实解决企业难题,逐步实现各类危废过程规范化监管目标,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加强与教育部门和科研单位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模式。提高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收集的比例。
对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服务的重点,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解决小微企业危废收集难及转运不及时。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鼓励各县市区推进大宗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建设,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热电厂、工业窑炉、水泥窑生产线、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单位、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要结合环保产业发展,鼓励新兴产业,建设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园区。
支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用,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以赤泥、钛石膏、尾矿和共伴生矿、粉煤灰、建筑垃圾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推动赤泥在生产透水砖、砂石、高速路填充料上的综合利用,推进尾矿伴生有用组分高效分离提取和高附加值利用,鼓励粉煤灰用于生产水泥及高级建筑陶瓷、粉煤灰砖等新型建材产品,支持利用脱硫石膏制备绿色建材、石膏晶须等新材料等。
以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莱州市、招远市和龙口市为重点,优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推动区域内处置有序转运、协同共享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鼓励采用国资参与、投资多元、市场化运作的建设和经营模式,引进国内外处置技术先进、运营管理水平高的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引导适合本市的工艺水平先进、运行稳定可靠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处理技术多元化发展,建设一批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处理设施。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
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促进处置设施合理布局,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鼓励石化、化工、有色等大型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原则上不再建设除黄金冶炼氰化尾渣利用处置项目之外的处置项目;多途径提升氰化尾渣利用处置能力,加快推进黄金冶炼尾渣综合处理技术研发进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广焙烧氰化尾渣“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成功经验;引导高硅尾渣产生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探索高硅渣有效资源化利用途径。招远市和莱州市建设至少一处高硅渣的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
统筹城乡医疗废物处置,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规划和布局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已建成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保障稳定运行,对工艺技术水平不能完全满足医疗废物处置需求的设施实施改造。到2025年,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4、优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烟台中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拆解利用工作。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信息化管理,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技术装备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行业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三、着力强化环境监管能力
1、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政策
积极落实固体废物再生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行业地方标准规范,逐步淘汰不符合行业标准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落实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技术政策,在税收减免、返还、配套经费优惠等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组织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探索工业固体废物合法转移处置的生态补偿机制。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导和鼓励技术与模式创新,提高区域化、一体化服务能力;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驻点技术模式,完善处理设施的环境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第三方监管标准,提高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提升监管的效率和专业化程度。
2、完善工业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手段
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全过程监管。依托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烟台市危险废物智慧化监管系统,对接全市现有的数据和系统,形成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涵盖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及应急预案备案、转移联单、转移轨迹等信息化管理,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的在线监控,加强智能化、信息化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3、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对产废企业开展拉网式、起底式调查,查清辖区内全部产生、利用、处置、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单位底数,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将全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产生10吨以上或年底贮存10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产生1000吨以上或年底贮存1万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纳入市级重点监管清单。
开展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依法查处超范围超规模经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标排放的经营单位,加大惩戒力度,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衔接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监管专项核查,涉及重大变更的项目要求企业做固废专章。按要求有序推进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对地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到2025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达到100%。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牵头)
4、加强监管机构和人才建设
增加固体废物管理专职人员配置,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鼓励依托条件较好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工业固体废物经营单位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培训实习基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执法和危险废物管理机构人员的技术培训与交流。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专业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团队,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的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四、健全工业固体废物风险防范能力
1、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
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利用处置单位等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各环节承担的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填埋和不按利用处置合同进行处置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主动和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生产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贮存设施、场所、包装容器标识设置规范,不符合自行处置要求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处置合同,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定期上报执行报告和开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要严格做到密闭化运输,杜绝抛洒滴漏等问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配合)
2、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执法能力
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各类固体废物的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等,强化对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虚报、瞒报、谎报、漏报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责任赔偿,有效遏制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的发生。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牵头)
3、完善环境应急及风险防控能力
在全市范围,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应急处置装备,提高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和装备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风险管控,鼓励企业自查自纠,深入排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专业队伍,定期开展企业内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事件应对能力。
扎实推进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全市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底数。开展尾矿库、赤泥库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关停搬迁企业污染防治,督促企业在关停搬迁前制定专门方案。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查,安全清理、运输、处置历史遗留废物,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
加快清理工业固体废物存量。将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贮存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饱和或超限的产废企业以及收集的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切实推动贮存危险废物的处置,防范环境风险。
依法将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五、探索创建“无废城市”
1、加强统筹衔接,强化顶层设计引领
加强规划引领。把“无废城市”与建设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相结合,科学编制烟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强化部门间联动协调,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考核激励、协同增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制。
2、推行工业绿色生产,着力解决工业危险废物科学处置难题
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等示范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工业固废量。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加强与科研院校等机构合作,探索无氰或少氰提金技术,减少氰化渣产生。深化矿业秩序治理整顿。严格规范山石资源采矿权管理,实行储量规模和生产规模双控机制;推广“采矿-选矿-充填”和“排土-开采-复垦”一体化工艺,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3、提升生活垃圾分类与利用效能,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借鉴其他城市经验,推进简洁适用、便于操作的分类收集管理办法;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制定“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社区”、“无废快递”、“无废农贸市场”等系列标准,建设一系列“无废细胞”工程,引导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4、落实政策措施,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抓好政策落地落实。规划布局建筑垃圾的转运、临时处理、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聚焦居民装修垃圾实施精准管理。把居民装修垃圾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明确业主、物业、居委会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垃圾专放”、“全程监督”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投资建设。
5、提高回收能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回收利用
完善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回收处置体系。加强农膜回收和再利用。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农膜或标准地膜;试点并推广“谁生产、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加强再利用技术创新,研发推广废旧农膜再生加工技术,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产品附加值。
至2025年,形成支撑“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通过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培育骨干企业,实现固体废弃物的源头大幅减量;通过完善配套的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设施,全面提高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和安全处置水平;通过系统性规划、精细化管理和融合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形成共建共享的“无废社会”创建氛围;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打造天蓝、地绿、水清、低碳的“无废烟台”模式。
(有关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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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入围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以来,包头市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聚焦“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以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为重点,深入探索废弃矿山协同治理模式,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全力打造“世界稀土之都”“世界绿色硅都”。试点以来
5月18日下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市会议大厦举办2023年东莞市生态文明大讲堂,专题宣讲“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体系建设”,系统介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政策,深入探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充分分享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大讲堂邀请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研
4月26日,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佟立金,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唐玉娇,总经理助理吴勇,市场部副部长杨寰宇,西安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湛蒙,山西低碳环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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