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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问六)重点扭住“双源”,确保地下水质量总体稳定
海报记者:地下水污染由于其隐蔽性、危害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一直倍受关注,在此前中央环保督察也通报了多起与地下水污染相关的典型案例,可否介绍一下在“十四五”期间我们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如何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谢谢。
苏克敬: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地下水是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和战略资源。“十三五”期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初步建立,试点开展了技术模式的探索,应该说地下水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是,地下水污染具有累积性、隐蔽性、长期性和复杂性,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十四五”期间,我们要重点扭住“双源”,就是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从建体系、控风险、保水源三方面发力,统筹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一是建体系。建立“分区管理、分类防治”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的名录,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以地下水水质目标为导向,推动地方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筛选21个典型地级城市,开展试验区建设,实施综合试点。
二是控风险。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分批分期查清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即“一企一库、两场两区”这六类重点污染源及周边的地下水污染底数,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地下水防治和监测措施,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三是保水源。深入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动浅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的划定工作,定期开展污染调查评估。督促地方政府针对有风险的水源,因地制宜采取污染防治、水厂处理或者水源更换等方式,全面系统保障水源的水质安全。
在“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贯彻“水土共治”的理念,强化“地表与地下,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协同治理。
一是选择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减少重污染河段补给造成地下水污染,阻断废弃矿山酸性废水等污染地表水体。
二是推进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一体化管理。同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调查监测、管控修复。
三是统筹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聚焦地下水国控点位质量管理、重点场地污染防治,科学评估,精准施策,点面结合,有效遏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加剧的趋势。谢谢。
(答问七)督察整改不能“干打雷不下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们注意到,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中,有的地方存在“屡查屡犯”“虚假整改”的问题。请问近日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能否有效避免上述问题?将对督察整改工作产生哪些积极作用?
刘友宾:督察整改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各省份、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将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截至2021年底,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329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155项,按序时推进75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三批共122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18项,按序时推进573项。第四、五批督察整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还紧盯各地督察整改方案实施情况,对个别地方督察整改中存在的责任下移、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彻底等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督促地方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为进一步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督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了督察整改责任主体,规范了督察整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规定了对督察整改不力的问责措施,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督察整改管理闭环,确保督察整改的严肃性和实际成效。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一直得到新闻界朋友们的大力支持,包括在座各位在内的媒体朋友们采写了大量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优秀报道,成为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力量,在此向各位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督察整改办法还特别提出了跟踪报道的工作要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督察期间发布的典型案例整改情况,并对整改中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对整改成效突出的,及时形成正面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
督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责任,决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更不能“干打雷不下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指导督促各地、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准确把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后半篇文章”,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督察整改工作求真务实,取信于民。
(答问八)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总体稳定
封面新闻记者:据了解,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已经完成,请问目前掌握的土壤状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苏克敬: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由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开展的。包括农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两个部分。目前详查工作已经完成。
农地详查结果表明,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总体稳定,但是一些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仍比较突出。超筛选值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的任务依然艰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表明,我国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隐患不容忽视。部分企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严重。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在摸清底数,推动解决问题。农用地详查主要是为了支撑农用地分类管理及风险管控,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主要是为了支撑实施分类别、分阶段的治理。
目前农地详查成果已经在相关部门间实现了共享。应用农用地详查成果,各地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类别划分,并且因地制宜采取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实现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目标任务。应用企业用地调查成果,落实“十四五”规划关于实施100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的要求,已组织地方筛选确定土壤污染突出的企业,并基本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针对土壤污染风险突出的石化、焦化、农药等行业,已组织分行业制订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部门间部门信息共享,会同相关部门深度挖掘详查成果,深化应用。
一是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重点针对详查发现的耕地土壤污染突出区域,加大力度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及源头防治行动,久久为功,推动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耕地分类管理,不断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二是深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针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突出的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强化监管,推动落实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对关闭搬迁地块,实行了分类管理,暂不开发利用的,指导和推动地方分批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管控措施;拟开发利用的,依法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准入管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机制的作用,指导和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推动解决详查发现的突出污染问题,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谢谢。
(答问九)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界面新闻记者:随着工业和生活点源污染治理取得良好效果,农业面源污染渐渐成为污染主要来源之一,下一步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有何考虑?
苏克敬:谢谢您的提问。
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自种植业和养殖业两个方面,近年来,通过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一定进展,但防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面临既要还旧帐、又不欠新帐的双重压力,正是吃劲的时候。部分地区过度施用化肥农药的现象依然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升,已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十四五”我们将联合农业农村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着力发挥好监督指导的职能,聚焦重点区域,督促指导各地加大防治力度。
一是对种植业,控源头、减总量。重点是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指导各地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农药、化肥使用总量控制的要求,以水质超标风险高、种植业污染物排放量多、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大的地区为重点区域,科学制定减量目标、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精准施药、绿色防控等重点任务,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同时,加强农膜全链条监管,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持续提升农膜、秸秆回收利用水平。
二是对养殖业,促循环、防污染。重点是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规划标准、畅通还田渠道,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完善设施装备。推动全国600多个畜牧大县编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优化养殖布局,促进种养循环。以水质超标风险高、粪污产生量大、土地承载力超负荷的地区为重点,加强环境监管和指导帮扶,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同时,依法加大水产养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工厂化养殖企业尾水排放监管,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
三是在监督指导方面,抓试点、建体系。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工作思路和任务安排。“十四五”将加快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工作体系。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在长江、黄河等重点区域选定26个试点,部署开展调查监测,评估划定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分区分类进行污染治理,探索建立查、测、划、治、评的“五步法一清单”治理和监督指导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治理技术模式。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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