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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亿浙江平阳县宠物东北地块二期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工程招标!

2022-05-19 10:40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污染土壤污染源治理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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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5月17日,浙江省平阳县宠物东北地块二期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1327.5640万元,实施内容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准备、污染土方清挖转运、修复后土壤处置、自检及环境监测、二次污染防治及安全文明,以及本项目涉及的其他内容。污染土壤外运前需开展危废鉴别工作,若存在危废,需按照规范进行处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宠物东北地块二期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阳县宠物东北地块二期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Y-2022051001

项目名称:平阳县宠物东北地块二期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213275640

最高限价(元):2132756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平阳县宠物东北地块二期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

数量:355459.40

预算金额(元):2132756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总计修复土方量约355459.40m3

备注:总价投标报价=单价投标报价×土方量(355459.40m3),单价不高于600元/m3,总价不高于21327.564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监理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至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止,不超过36个月。包括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建设阶段至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修复(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缺陷责任期:3年(包括风险防控)。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和③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③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同时又在其他招标人的项目中中标,则该中标候选人只能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方须为环保工程施工资质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1(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5、本项目属分散采购项目,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县分网上发布公告,提供开标评标场地,没有招标文件审核、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及合同履约监管的职能。对招标文件或开标评标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合同履约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投诉。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8.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电子邮箱:133340530@qq.com),EMS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阳县水头镇泾川中路4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997005

质疑联系人:白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997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大道壹品国际5号商务楼8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170008/15067813900

质疑联系人:陈海洲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1700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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