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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介绍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整体情况;并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钱鹏,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炜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杜涛主持。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杜涛: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今天我们邀请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先生,请他介绍我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整体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钱鹏先生,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先生,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炜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赵厅长作介绍。有请。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省生态环境厅,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参与,我们工作取得的每一项进展、每一份成绩都包含和凝聚了大家的辛劳和奉献。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关情况。
一、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21年,是河北省大气污染治理历史上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显著改善,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全省及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入5.0以下阶段。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3,较2020年(5.09)下降13.0%;11个设区城市中2020年原有6个城市综合指数在5.0以上,2021年全部达到5.0及以下。二是全省PM2.5平均浓度进入40微克/立方米以下阶段。2021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创“十三五”以来最高改善幅度。三是优良天数比率进入70%以上阶段。2021年,全省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比率73.8%,为有监测记录以来全省首次进入70%以上阶段。四是重污染天数进入个位数阶段。全省2020年重污染天数11天,2021年为9天,全省及各市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峰值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全部实现明显下降。五是空气质量“退后十”取得重大突破。石家庄、邯郸、邢台3个城市成功实现“退后十”目标,邢台退出后二十,唐山排倒8,同比提升4个位次,人民群众看到了越来越多的蓝天白云,均为历史最好成绩。在具体工作中,主要举措是做到了“四个坚持,四个强化”。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强化组织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省领导亲历亲为,专题研究部署,多次深入市县和基层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系统头等大事强力推进,举全系统之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盯目标任务,上下同心,齐力攻坚,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为确保目标实现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十条措施”。突出控煤控车控面源,治臭治矿治企治道路,禁散禁烧公转铁多措并举,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全省共关停高炉38座,转炉27座,4家钢铁企业实现关停退城搬迁。全省完成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22个,治理提升砖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炉窑1182座。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企业624家,完成无组织治理企业2538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全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96.2万户,9个设区市实现散煤经营网点清零。全省精细化规范管理在建工地6200余个,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全省PM10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连续6个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强化“退后十”攻坚。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市聚焦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数十次专题分析研判、审时度势,形成了“四个坚持”“两个坚决”“五个精准”总体思路,明确了“降总量、管夜间、控扬尘、削高值”攻坚路径,精准科学指导重点城市强化PM10、CO、NOx等污染因子综合施治,全力推动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四市强力推进“退后十”攻坚,取得历史性新突破。
四是坚持督帮结合,强化服务保障。省大气办成立由14名厅级领导任组长的驻市督导帮扶组,“一市一策”常态化开展督导帮扶,抽调400名生态环境执法骨干,对重点市县开展精准帮扶和监督执法。同时,对执法监管方式进行优化,开展企业“升A晋B”行动,加快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推行非现场执法,扩大正面清单纳入范围和数量,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打扰更少,大气更好,服务和推动经济和产业绿色转型、低碳发展。
二、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
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全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022年度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目标是: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70天以上。
2022年,坚持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防控,坚持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治理,统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十条措施”落实,巩固拓展重点城市“退后十”成果、精准应对污染天气,统筹大气污染治理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力度,具体举措是扎实抓好七个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一是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加快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组织对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规范整治,对822家砖瓦、石灰、耐火材料企业实施炉窑综合治理,对83家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23家燃煤电厂开展烟气深度治理,目标是全省工业企业NOx、VOCs工程分别减排3.51万吨、1.41万吨。
二是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建立跨省域柴油货车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新能源货车替代突破5000辆。推进13条铁路专用线建设,分区实施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方案,目标是柴油货车NOx排放量下降3%以上。
三是开展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重点扬尘污染源,4774个在建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并实行动态更新;5947条城市道路实现水洗机扫,2297家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推行入棚进仓,387个露天矿山实现在线监控,目标是全省PM10年均同比下降5%以上。
四是开展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专项行动。以54个涉气产业集群为重点,推动全省涉气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努力推进集中供热、供气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高涉气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水平。
五是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坚持分类管控、严格准入、规范提升,推动9464家城市重点餐饮企业油烟排放,全面实现大气污染防治“三个百分百”,即百分百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百分百有效保养运维、百分百达标排放。
六是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VOCs与NOx协同减排,完成705个源头替代、1141个无组织排放管控、482个末端提升和186个深度治理项目,推动VOCs治理提升,强化NOx分时减排,减轻O3污染。
七是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专项行动。强化“五个精准”,做到精准预报、精准算账、精准应对、精准调度、精准减排,全年重污染天数力争减少2天以上。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升A晋B”,强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改革,努力做到“大气更好、打扰更少”。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决落实好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更多的蓝天白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促进经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衷心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给予大力支持!
谢谢大家!
人民网:夏季臭氧污染高发时段,我们应该如何防护?采取什么措施减轻臭氧污染影响?
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
臭氧是一种蓝色、有刺激性的气体,化学式是O3,跟大家熟知的氧气(O2)是同素异形体,具有强氧化性。大气层中超过90%的臭氧处于距离地面1-5万米的平流层内,平流层的臭氧层可以完全阻隔短波紫外线,并吸收至少90%以上的中波紫外线和50%以上的长波紫外线,从而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免受强紫外线辐射的影响,给地球生命创造了必备的安全条件;剩余约10%的臭氧处于近地层,近地层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污染并非来自直接污染源排放,而是由固定源(含燃烧过程如发电、冶炼、烧烤和非燃烧过程如建材、喷涂、装修)、移动源(如机动车)和自然源(如森林植被)等排放到环境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在适当的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湿天气)及紫外光照射下,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生成的,是典型的二次污染物。
臭氧能够刺激眼睛及呼吸系统,产生炎性细胞,导致呼吸系统局部慢性炎症,引起哮喘、呼吸道感染等呼吸系统疾病。此外,高浓度的臭氧可抑制光合作用,对农作物生长产生不良影响。
臭氧防护措施主要有:臭氧浓度高峰时段(高温、阳光强烈的午后),减少外出及室外活动,敏感人群外出可佩戴口罩、太阳镜等防护品。
大量研究表明,人为源产生的臭氧并不是一次排放污染物,而是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光化学反应产物。研究表明,在没有VOCs参与的情况下,日出后,空气中的二氧化氮在日光照射下分解产生一氧化氮和基态氧原子,基态氧原子和空气中的氧气反应生成臭氧,臭氧一旦生成,就可以与一氧化氮氧反应重新生成二氧化氮,生成的二氧化氮则继续通过光解作用开始新的循环,在循环中,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臭氧之间的反应体系维持稳态平衡,并不会造成臭氧污染。但是在污染源大量排放VOCs的情况下,氮氧化物和臭氧之间的平衡循环被打破,VOCs先被大气中的自由基氧化,其氧化产物与一氧化氮反应生成二氧化氮的速度比臭氧快,因此会先于臭氧与一氧化氮反应。这样二氧化氮光照分解产生的臭氧被“保留”下来,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积累,就会形成臭氧污染。由于臭氧是光化学反应的产物,强烈的阳光是生成臭氧的必备条件,因此晴朗的夏日午后最容易形成臭氧污染。臭氧的前体物之一氮氧化物,主要来自高温燃烧过程,如机动车尾气、工业排放等,扩散条件不利的早高峰时段容易出现高浓度的NO2积累,造成午后的臭氧污染,因此削减早高峰排放是NO2控制的重点。臭氧的另一个重要前体物VOCs来源十分复杂,如石油厂的石油炼制、室内外装修材料油漆、涂料、胶黏剂中的有机溶剂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高温下容易向空气中挥发,因此白天的高温时段进行错时生产是VOCs控制的重点。
河北青年报:臭氧污染一直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请问今年我省夏季臭氧污染防控都有哪些应对举措?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钱鹏:
谢谢这位记者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目前全省环境质量实现显著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PM2.5、PM10、SO2、NO2和CO浓度均实现了大幅下降,但臭氧在空气污染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夏季高温时段,臭氧污染特征十分明显。大家都知道导致臭氧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是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在高温强光照条件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产的,所以在臭氧污染治理上,我们的主要路径是坚持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从两个方面协同发力,最大程度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力争5-9月全省臭氧超标天数同比减少4天以上。
在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上主要是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通过工程治理实现减排。今年,聚焦石化、化工、制药、涂料、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通过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无组织和末端全程治理,推动全省2.26万家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源头替代就是鼓励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黏剂的企业更换为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无组织治理主要是提高废气的集中收集率,对具备条件的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鼓励全部建设负压厂房,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末端治理就是加快建设一批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集中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水平。另一方面是加强臭氧高发时段的生产调控。在5-9月臭氧高发时段,加强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生产作业调控,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比如,推行涉挥发性有机物工序的错时生产,避开白天高温阳光强照射,由白天生产转为晚上生产,减少臭氧的产生。
在氮氧化物的减排上也是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重点工业企业治理。全面加强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整治,大力推广高效脱硝治理技术,完成83家企业152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确保全省359家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采用低效治理工艺的锅炉和工业炉窑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强化对全省2110家重点用车单位管理,鼓励老旧车辆淘汰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物料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确保柴油货车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大力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进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替代等。谢谢!
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去年石家庄市空气质量历史性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位,今年石家庄市在PM2.5和O3协同防控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炜:
首先,感谢媒体朋友们及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空气质量改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特别是去年以来,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严格落实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减煤、控车、升级改造多措并举,降污、抑尘、协同监管同步实施。在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支持帮助下,2021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历史性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位,让蓝天白云成为新常态。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特别是今年4月份,我市出现了5个O3污染天,相对往年,出现时间更早、数量更多,PM2.5和O3协同防治更加紧迫和重要。
2022年是巩固“退后十”成果的关键之年,在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帮扶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坚持系统治理、突出协同减排、强化精准管控,进一步健全防控体系、完善监管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攥指成拳、凝聚合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组合拳。5至9月份,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抓重点行业减排。有序推进燃煤电厂烟气深度治理、垃圾发电厂提标改造、燃气锅炉集中供热替代、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深度治理等重点工程,实现总量减排;指导企业开展治理设施自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抓源头治理。积极推进170家企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引导企业提前做好产品切换方案;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推行水性涂料替代;对全市330家重点用车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强化入户抽查抽检,推进视频门禁系统安装、联网。
三是抓无组织排放。加快推进311家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指导推动3513家企业改造建设微负压厂房;对重点涉VOCs企业周边环境,开展走航监测,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着力推动雾森系统安装,目前,藁城区、循环化工园区已完成试点建设。细化落实道路保洁、树木保湿、城市抑尘等措施。
四是抓差异化调控。坚持“服务前置、帮扶并重”的原则,常态化实施政企沟通机制,精准帮扶指导,对具备条件的涉VOCs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引导企业避开夏季高温时段、错时生产;对电厂、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鼓励降低夜间生产负荷、减少NOX排放。
五是抓“绿岛”建设。结合产业特点和集群分布,坚持“分类施策、一群一策”的原则,鼓励涉气产业集群推广整体治理模式试点示范,统筹推进工业“绿岛”项目建设,配套建设高效治理设施,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由分散、低效治理向集中、高效治理转变。
同时,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完善“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模式,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市民转变生活方式,树立“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的新理念。谢谢大家!
河北日报:今年以来,河北省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蓝天白云越来越多,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大家有目共睹,刚才赵厅长也讲到今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抓好“七个专项行动”,请问下一步将通过什么具体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赵军:
首先感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说,今年以来,河北省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蓝天白云越来越多,1-4月份的空气质量情况,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全省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54,同比下降12.5%,保持了两位数以上改善幅度;二是PM2.5平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三是全省优良天数91天,同比增加9天,优良率75.9%;四是重污染天数2天,较去年同期减少4天;五是全省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部退出全国重点城市排名“后十位”,为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我刚才向大家介绍了,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要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坚持日常、经常、平常和分区、分时、分段治理,久久为功、精准施治。为保障七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年度目标实现,主要措施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强化源头治理,实施7个专项行动,刚才已经分别介绍了每个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第二个方面是加强精准管控,实施分类管理。对全省50个行业近3万家重点涉气企业完善治理设施,进行绩效分级管理,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开展“升A晋B”行动,今年力争A级、B级企业增加30%以上,正面清单企业增加35%,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三个方面是强化制度落实,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一是制定三个标准。坚持标准先行,出台分行业分类别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线设施安装标准和在线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标准,通过统一标准来规范企业依法排污、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二是构建五项制度。坚持制度支撑,建立健全全天候监管制度、远程执法制度、入企检查管理制度、企业申诉审核制度、量化积分考核制度,用完善的保障制度,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落实。三是搭建两个平台。分别为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和远程执法平台。在全省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的手段,将传统依靠人的监管执法转向依靠智能手段的监管执法,全力构建“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
借此机会,我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向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对全省生态环保工作表示感谢。大气污染防控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积极参与,共享蓝天白云。
谢谢大家!
杜涛:
感谢4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4位嘉宾的详细发布和解答。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请和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宣传教育处联系。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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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次调整后,西安市禁燃区面积共计4925.6681平方公里。根据通告,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燃煤火电企业及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应当停止使用高污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其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规划先行;源头治理、协同控制;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秦都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秦都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路华泰假日酒店2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YZJ-QDCG-20240002项
为完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月30日印发《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通过严格环境准入要求等措施,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多元共治大气污染治理格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在原《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3年底,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也就是俗称的“新大气十条”,该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式进入新阶段。此后全国多地制定“大气十条”,对未来五年乃至十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先说国务院发布的“新大气十条”,重点点名钢铁、水泥、焦化三行业,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次调整后,西安市禁燃区面积共计4925.6681平方公里。根据通告,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燃煤火电企业及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应当停止使用高污
4月7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2024年,全省PM2.5浓度控制在34.1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2025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发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本次下达包括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等在内的资金共计5000万元。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4年重庆市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旨在聚力打好夏秋季“治气”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据介绍,本次攻坚时段为2024年4月1日—9月30日。攻坚目标为到2024年9月30日,全市优良天数较近三年平均值稳中有升,细颗粒物(PM2.5)累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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