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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民政府印发《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将围绕“一条主线”,明确“三个目标”,聚焦“四大战略”,充分彰显“美丽常熟”绿色发展之美、城乡宜居之美、自然生态之美、秩序和谐之美。一条主线,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个目标,即争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和无废城市,环境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示范县(市)。四大战略,即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安排40项重点项目,总投资超过248亿元。
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序言
“十四五”时期,是常熟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常熟在新起点上高水平推进美丽常熟建设,打造全国现代化建设县级标杆城市的关键五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围绕“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和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总目标,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规划是今后五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系统总结常熟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积极成效,综合研判“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第一章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常熟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心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总体工作方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一)绿色发展成效显著
优化产业布局。一是制定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划定优先保护单元17个、重点管控单元48个、一般管控单元12个,全面落实“2440”“不见面审批”等要求,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及环境污染重的项目入区。二是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培育创新平台建设,新增省级技术中心37家,优化工业用地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提升入区项目质量和水平。三是推进印染行(企)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常熟市印染企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实施方案》和《常熟市印染企业高质量发展中推行智能化、自动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成立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专委会,统筹推进印染行业整体转型发展工作,开展全市印染行业及10个具有印染定位的“工业集聚(中)区”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对照高质量发展标准,从提升印染企业集约集聚水平的角度出发,对全市现有136家印染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四是先后出台《关于开展常熟市工业企业“零地增长”的试点办法》、《关于深入推进企业“零地增长”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在不增加用地指标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存量企业土地容积率,到2020年底,已完成十五批140个项目,预计新增或改扩建建筑物302万平方米。
持续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常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34号),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严格执行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要求和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要求,累计完成关停115家化工企业,实施“散乱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3+N”行业为重点,累计关停企业1600余家、完成整治5800余家,腾出土地资源3468.66亩,降低能耗18.55万吨标煤。持续推动企业绿色节能生产,每年实施节能技改项目30项以上,中电常熟燃气热电项目、金陵海虞热电替代扩建项目开工建设,促进能源结构转型。
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在全省范围率先开展实施《绿色发展引领区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积极打造绿色产业链,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其他工业集中区全部建成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进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重点项目建设,列入实施方案的15个项目全部投运,累计完成投资15.27亿元;推动构建全市碳交易市场,组织全市127家企业参加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培训会,促进常熟发电公司、华润电力等首批电力企业加入碳交易市场。
培育创建产业特色小镇。制定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实施方案,提出“提升产业特色,打造富有亮点的特色小镇”总体培育创建思路,按照重点培育和梯队培育相结合的创建路径,海虞镇以“无忧小镇”主题成功创建国家级特色小镇,常熟云裳小镇顺利通过2018年度江苏省级和苏州市级特色小镇考核,培育创建成效良好。
(二)治污力度持续加大
(1)全力推进“263”专项行动
制定《常熟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263”专项行动办公室,着力实施“减煤”“减化”,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淘汰力度,对沿江化工行业进行优化提升整治。开展区域水环境、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环境隐患等六个方面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空间保护水平,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强化绿色金融等激励机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2)坚决打赢蓝天行动保卫战
严格落实《常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常熟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着力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十三五”以来,常熟市积极推进区域供热管网建设,减少燃煤废气点源,鼓励企业采用轻烃、生物柴油、电等清洁能源淘汰小锅炉。综合运用关停淘汰、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完成10-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清零”目标。调整禁燃区范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全部行政区域。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印发《常熟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化工和印染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市累计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726家、砖瓦生产企业整治34家,VOCs全过程污染控制89家、清洁原料替代28家、工业企业废气深度治理项目69个。
积极推进扬尘防控。制订建筑工程领域扬尘专项督查方案,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开展督查,抽查工程项目1513个,排查治理扬尘问题1075个。督促企业抓好工地围挡设置、裸土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物料堆放等扬尘防控的重点环节,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立“8小时”外监督巡查机制,开启双休日、节假日、夜查巡查模式,提升防尘治尘效力。依托“智慧住建”全力推进“扬尘治理综合平台”的搭建,实现扬尘监控数据信息的全时段联网传输,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超标情况监控,达到工地扬尘超标即发现,发现即处理的效果。强化码头堆场扬尘治理,按照“粒料进库、粉料进仓、密闭输送、场地冲洗、车辆清洗”要求,落实裸土覆盖、雾炮喷淋、车辆冲洗等防扬尘措施,切实提高码头扬尘治理水平,完成内河码头综合整治工作共计442家,现存持证码头均已完成扬尘整治工作。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工作,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783辆,黄标车2万多辆;推进港口水平移动机械“油改气(电)”,淘汰更新驳运车辆13辆;加大绿色能源车辆投放,新增、更新444辆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开展道路联合执法、移动遥测等专项检查,严控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开展油气回收执法检查,对全市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责令改正。
大气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常熟市二氧化硫削减量9452.98吨、氮氧化物削减量10192.48吨,减排比例均达到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全市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127家,废气排放达标率为98.8%,与上年相比上升了6个百分点;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中纺织业有80家,在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中占比63.0%,废气排放达标率为99.3%。
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提升。2020年常熟市PM2.5年均值由2015年的57ug/m3下降至32ug/m3,下降了43.9%,达到35ug/m3的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由2015年的66.8%上升至2020年的85%(位列苏州大市第三),完成了不低于81%的年度目标。各污染特定百分位浓度,除臭氧外,其他指标均大幅下降。
图2-12011-2020年常熟市大气污染物特定百分位浓度变化情况
(3)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积极落实省、苏州市“水十条”的工作要求,以“263”专项行动、“333”专项行动、长江修复攻坚战等为有力抓手,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源地保护扎实有效。积极开展长江、尚湖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年度安全保障评估,加强水源地保护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推进实施滨江水厂、二水厂、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实施流域系统性治理。全面实施长江、太湖流域、望虞河、阳澄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探索乡镇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制度,对不达标断面涉及企业实施强制减排。开展长江环境大整治、环保大提升专项行动年度任务,实施入江支流综合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沿江废气排查整治以及水源地保护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完成环境大整治任务51项、环保大提升任务133项。不断加快推进太湖、阳澄湖以及“水十条”744项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望虞河沿线环境整治行动三期153项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河湖“两违”工作整治问题实现有效清零,完成时间和完成率均位列苏州大市第一。常熟市流域系统性整治工作成果显著。
高效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一是编制《常熟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采取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方式,深入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3%,获评国家“镇村污水治理县域综合示范区”。二是深入推进城乡黑臭河道整治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排查并完成整治城乡黑臭水体共计346条,完成投资3.4亿元,同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持续加强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巩固河道治理成效。三是推进面源污染治理,整治完成县级规模养殖场100家、省级规模33家标准养殖场,实现全市规模畜禽场资源化利用率100%,落实轮作休耕举措,全市轮作休耕面积约5.9万亩。2020年常熟市化肥施用量为20569吨,较“十二五”末减少了7733吨,“十三五”期间,化肥施用量呈逐年下降态势。四是创建排水达标区,编制《常熟市城区排水达标区创建方案编制大纲》,确定以城区引清通道两侧区域为主的创建先行区26个,全面推进“333”行动,开展提质增效达标区创建,完成汽修洗车业、餐饮业、医疗卫生机构、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工业企业等重点排水户2927家的督查整改,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养护排查,累计完成污水管网养护排查1100公里。
水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常熟市COD、氨氮、总氮、总磷削减量分别为1312.54吨、145.45吨、424.97吨、37.98吨,完成市级下达的水年度削减目标。全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189家,涉及纺织染整业、污水厂等多个行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6.2%,与上年相比上升了1.6个百分点。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中纺织业有124家,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7.1%,与上年相比上升了0.1个百分点;污水厂有22家,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7.7%,与上年相比上升了4.7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长江和尚湖2个饮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保守优Ⅲ比例100%。2020年全市国省考重点断面优于Ⅲ类水的比例达到90%,比2015年提高45.6个百分点;全部84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Ⅲ率分别达到96.4%和86.9%。水功能区达标率以及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13条通江支流水质优Ⅲ率保持100%。完成消除劣V类水质目标。
图1-22015-2020年常熟市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变化情况
(4)持续固废及土壤污染系统治理
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落实省、苏州市“土十条”工作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亦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开展固废危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实施“清废”专项行动开展城乡督查182次,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结合长江环保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大排查、“减存量、控风险”、贮存场所规范化整治等专项行动;出台水处理污泥规范化管理规定,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300家重点单位危废规范化达标建设。
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制定《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市520个小区、215个行政村、545家公共机构及相关单位、1337家工业企业实行垃圾分类。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建成投运,其他垃圾实现全量焚烧;建筑装修垃圾经破碎筛分实现资源化利用,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建立“就地+就近+集中”统筹处置模式;可回收物依托智能回收箱、易丢丢平台和集中投放点,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回收。全市累计建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处理站场130处。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完成106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基础信息采集、12个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调查工作,建立常熟市重点行业企业点位“一张图”,制定高关注度地块名单和初步调查企业用地名单;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由第一批17家企业扩充至175家企业,并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同时编制《常熟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常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实施方案》、《常熟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等规范污染地块开展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推进受污染地块治理。编制完成《常熟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计划(2018-2020年)》,强化划定成果的应用,根据不同耕地质量类别采取针对性的农艺调控措施,实现安全利用,全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7%,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建立针对重度污染区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制度。实施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开展电镀企业环保专项整治、重金属防控区专项治理、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评估以及涉锑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整治;完成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调查。
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严格执行省人大常会《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深层地下水保持零开采;开展12个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以及35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地下水调查,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三)生态保护积极向好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围绕“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目标,协助完成全市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划分工作,已划定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8处(面积为36.32平方公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9处(面积181.04平方公里);编制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制定《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红线涉及区域的板块以及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四湖”(尚湖、南湖、昆承湖、琴湖)修复为契机,实施湿地修复、河道疏浚、绿化种养、水源地巡查保护等一系列红线区域保护工程,有效提升了红线区域的环境质量。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推动实施“绿盾”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现场核查,未发现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常熟市望虞河清水通道湿地保护小区和常熟市昆承湖湿地保护小区,形成了以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和昆承湖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的南部生态屏障区,以尚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南湖省级湿地公园为核心的西部生态保育区,以长江湿地保护小区为核心的北部生态廊道,建成江苏省县级市首个湿地生态监测中心,成功入选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统筹开展城乡国土绿化,实施长江沿岸造林绿化。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变更工作,建立植树造林、森林采伐、规划调整、占用征收林地、毁林开垦和森林灾害等森林资源档案,全面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制定《常熟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着力整治河湖水域侵占、环境杂乱、水质污染、生态退化等一系列问题。
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印发了《常熟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通过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排查整治长江排口,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染防治,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优化水资源配置,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等八大措施手段,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铁黄沙及螺蛳湾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列入省沿江岸线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特色示范工程。开展长江沿线区域“三化”行动,通过实施“绿化”、“净化”、美化”工程,打造“一廊六区”长江大公园,整治江堤沿线村庄环境,美化长江岸线构筑物,共排定任务164项,超额完成200多项,沿江区域新增绿化5000多亩。
有效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湿地植物与鸟类资源普查,共发现湿地植物400余种、湿地鸟类213种,建立翔实的本底调查数据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工作,通过“12345”热线、市民来电等方式救助野生动物400余次,救助野生动物1350余只,查处违法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2次。开展增值放流活动,在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张家港河投放土著鱼苗26万余尾,进一步优化水生生物种群结构。开展松材线虫、松干蚧、美国白蛾等外来物种防控,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强化检疫源头管理,组织实施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生态文明创建积极推进。编制完成《常熟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30)》,全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高分通过现场核查。不断推进美丽镇村、生态文明镇建设,加强“绿色学校”等各类绿色细胞建设,在江苏省率先实现生态文明镇建设规划“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建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5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9个,建成省美丽乡村“面上示范”6个、苏州市美丽村庄示范点13个、苏州市三星级康居乡村110个,塔前小学、常熟国际学校已建成为省级绿色学校,滨江实验中学等15所学校成功创建苏州市节水型学校,沙家浜中学等5所学校成功创建江苏省节水型学校。
(四)环保基础不断夯实
编制《常熟市打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行动攻坚战实施方案》,推动实施20项全市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电常熟燃气热电项目主体工程厂房结顶,配套天然气管网取得核准意见;金陵海虞热电替代扩建项目两台机组投运;萃隆铜业楼宇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意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稳步提高,新建城东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扩建虞山、辛庄、八字桥3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5万吨/日;新建互联互通管网29.1公里,新建污水主支管网363公里;建设1个通沟污泥处置设施(城西厂通沟污泥),规模60吨/日;对全市10座城镇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建设5个尾水生态湿地净化系统(中创、城西、虞山、辛庄、八字桥),规模10.9万吨/日;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一期、二期PPP项目投入运营,三期PPP项目完成建设。建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1处、垃圾焚烧厂2座,城市生活垃圾实现全量收集、全量焚烧,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持续推进“千村美居”工程,创建“无散乱污村”,优化农村住房空间布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9-2020年完成道路铺设712.3公里,河道清淤疏浚231.8公里,河塘驳岸建设339.4公里,拆除违章建筑136.6万平方米,新(改)建公厕1134座,全市行政村环境整治启动率达100%,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推进城乡补绿增绿工程。新增(更新)绿地、林地252万平方米,完成文化片区金山路等路段慢行系统绿地建设,完成琴川城市公园建设及常浒河北侧滨河绿带改造工程,完成绿源公园、漕泾绿地、肖泾游园、香山绿地等10万平方米游园节点提升改造工程,2020年底,已基本实现“500米入园,300米见绿”的绿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人居环境的需求。
(五)风险防控扎实推进
推进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完成了325厂次的环境风险企业数据的填报和163家企业的预案备案工作。在苏州大市率先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突发水污染事件以及突发固体废物污染事件等3项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推进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企业开展以“风险隐患整治、应急能力提升”为核心的企业环境风险自查自改,大力实施两个化工园区环境治理工程整改和环境应急防控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开展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暨“八查八改”工作。严格核与辐射项目审批,积极开展放射源单位监督检查,实现放射源全寿期跟踪监管。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累计出动400多人次对全市8家医院、12个集中隔离点、15家污水处理厂连续开展定点帮扶、监督检查和采样监测。
(六)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打造“智慧环保云”监管系统。先后建设了77个水质和18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环境质量动态监控等信息化系统,打造“天地一体化”监控体系,300多家重点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190多家重点废水排放单位安装废水总量控制设施;完成了江枫桥、白宕桥、昆承湖湖心、练塘望虞河桥水质自动站改造;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排放数据库,累计完成近100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在苏州地区率先实施IC卡刷卡排污,所有监控数据统一采集、统一审核、统一传输、统一预警,全市基本实现水、气、声、放射源监控的全过程全覆盖。
构建环保执法监管新格局。结合江苏省镇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在各镇成立综合执法局,与常熟市各部门联合执法,下放39项环保行政执法权,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监管执法“常熟模式”。积极打造“绿刃”环保执法品牌,开展专项行动15次,组织“双随机”抽查等集中执法行动超过60次,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管,累计检查各类污染源和环境风险源超2800家,查处各类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超过400件。严格落实新环保法要求。运用区域限批和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坚持重典治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2016年至今,执法局共出动60390人次,检查23690厂次,本级立案查处901件,移送镇域综合执法局案件线索1288起,罚款金额近1.4亿元,下发行政处理意见443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3起,查封、扣押68家,限产、停产88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8起,刑事犯罪案件47件,调处各类举报20060件。
推行“环保管家”服务。构建市、镇(园区)、企业三级“环保管家”服务体系,推广优化企业生态文明委员和环保总监制度,下发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手册,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开展精准化特色培训和行业环保标杆培育活动,升级优化环保“企业通”信息化平台,打造政企交流互动平台。2020年底,“环保管家”入驻80家,重点企业签约136家。配合做好“常熟市网上中介超市”相关工作,引导环保类中介单位办理入驻常熟市中介超市登记手续,已有100多家环评及咨询单位登记入驻中介超市,有1451个环评和环保管家项目在超市成交。
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延伸环保监管网格体系,创新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实现重点企业专职环保监督员全覆盖。开展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编制下发环境管理标准化手册,制作企业日常环境管理须知短片,分板块培训91场次、覆盖超过6100人次。公布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红黑榜”,出台实施差别化水电费政策,督促企业环保信息全公开,增加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
高质量办理信访问题整改。常熟市严格做好环境信访调查处理。环境信访不断压降,2020年全市环境信访总数2094件,较2019年压降率达21%。对8000多个“散乱污”整治点位全面开展“回头看”,办理各级曝光问题204件、污防综合监管平台交办线索3021件。开通IM信息云短信平台双向短信服务,及时通过短息将信访分流和办理情况回复给信访人,除因匿名、无联系方式等无法直接回复的情况外,回复率达到100%,信访问题解决群众满意率达99%。紧盯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7年省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各级“263”曝光等“4+1”问题以及上级挂牌督办、市级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落实局领导包案化解制度,进一步细化整改时限和措施要求,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督查通报、验收销号等制度,确保全面完成各类问题整改限号,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
(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完成环境执法监管垂改工作,创新环境执法,建立联合执法、驻守检查的执法模式;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健全环境执法联席会议、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推动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出台《常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施职责清单、“一票否决”、点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河长”、“湖长”和“断面长”制度,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制度,对不达标断面涉及企业实施强制减排。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不见面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模式,从源头上防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深化“绿色金融、助推“263行动”战略合作,积极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深化“企业环保接待日”和“环保干部与企业结对帮扶”制度,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要求,坚决杜绝“一刀切”问题;在重点企业推行生态文明委员和环保总监,健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用评价和差别化价格等政策,构建奖惩分明、公平透明的监管机制。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常熟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调整后的21项指标内容,21项指标中完成20项,完成比例95.2%。其中,“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PM2.5年均浓度总体下降比例”、“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比例)”、“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值”、“生活污水处理率”等多项指标已优于2020年目标值;不达标指标为地下水点位极差比例,2020年3个监测点位中2个为Ⅴ类水,主要超标因子为氯化物、总硬度、氨氮、总大肠菌群等。
表1-1 常熟市“十三五”主要目标指标预期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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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11月12日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更新后,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总数6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4个、重点管控单元31个、一般管控单元7个。详情如下: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
2024年4月9日至29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4日正式向烟台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整改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15日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分级分类全域覆盖,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党的二十大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把常态化和创造性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环境资源
2024年10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发现,铜仁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一些工程未批先建,在核心区拦河建坝,生态破坏严重。一、基本情况铜仁市地处长江上游的乌江和沅江水系,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全市有10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占全省总数比例超40%,面积7000余公顷,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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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江西会昌县“三江六岸”生态环境治理和特色文化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据赣州环境消息显示,该项目总投资15.04亿元,申请金融贷款支持10.98亿元,旨在通过实施会昌县“三江六岸”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依托“红色故地”“风景秀地”“两代伟人”“红色谷底”“声川戏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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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湖南印发《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湘环发〔2024〕61号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长沙市委金融办、各市州政府办: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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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东方风景文旅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2691199600.00元。该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万宁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美丽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奋力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目标到2035年,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实现,率先建成美丽浙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
11月8日,山东济阳区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成交公告公告显示,济南市济阳区农发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招标文件显示,济阳区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融合发展项目包括: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农业生态循环产业项目、仁风镇富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11月7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研究部署河流和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0月24日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其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类目包含乡村环境治理服务、废弃物处理服务、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生态资源管护辅助性服务、野生动物保护救助辅助性服务、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
11月6日*ST东园公布,全资子公司东方风景文旅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风景”)近日参与了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投标,招标人为万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5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项目金额:269,11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力争用8年的时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合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市得到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15日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分级分类全域覆盖,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
11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
10月2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16项主要工作举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目标到2025年,全省建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重大进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
11月1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建设规划(2025-2029)》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9月,贵州省已发布实施14项现行有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其中1项为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4项为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9项为其他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贵州省将进一步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基本构建支撑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用于强化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精细化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详情如下:关于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
宜宾市人民政府10月12日发布《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本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是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更新后,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总数由62个调整为60个,减少了1个城镇重点管控单元和1个要素重点管控单元。调整后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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