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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存在的问题及机遇挑战
一、主要问题
(一)产业绿色转型任务艰巨
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由于常熟市乡镇工业经济起步早、发展快,受早期规划等相关限制因素影响,我市印染、电镀等布局不尽合理、结构水平不高、部分工艺设备落后等问题显现,“厂夹居”废气、“散乱污”企业和产业结构的问题仍占本市环境信访的绝大部分,群众反映依然比较强烈,仍然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能源结构依然偏重。“十三五”期间,常熟市虽逐步形成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三大支柱产业,但主要工业行业中,电力热力、黑色金属冶炼、化工、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等六大重点耗能行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例约为26%,而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上工业比重高达75.6%,“十三五”期间,六大重点耗能行业企业的万元产值能耗逐年上升,已由2017年的0.5299吨标煤,上升至0.6103吨标准煤,远高于0.2820吨标准煤的全市平均水平,产业升级、节能降耗压力不减,“重型化”产业结构、“煤炭型”能源结构、“开发密集型”空间结构尚未根本改变。
图2-1常熟市部分行业产值及能耗情况
(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增大
大气环境臭氧问题显现。受全市排污总量大、秋冬季气象条件较差等因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仍然任重道远。春夏季以臭氧污染为主,2020年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有148天,占40.4%,与其他指标相比,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达标率最低,污染负荷比重不断上升。
湖库水环境质量有所波动。虽然常熟市断面水质总体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有所提高,但城区水环境质量亟待改善。自2016年以来南湖荡、尚湖富营养指数总体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已接近富营养的临界点,应加以高度重视。昆承湖湖心断面总磷年均值仍超Ⅲ类水质限值,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总氮、总磷、叶绿素a为成为影响常熟市湖泊的主要污染物。
图2-22014~2020年常熟市主要湖泊富营养指数变化情况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快
由于常熟市人口增长、城市规模扩大、村镇布局调整,现有的环保基础设施已无法完全满足需求。环境质量改善面临着治理能力不强,总量不匹配,分布不均衡,标准不够高,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与瓶颈。一是垃圾分类质效有待提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尚显不足,存在部分历史遗留固废填埋场未完成规范性整治的隐患;二是城区部分区域存在雨污混接,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农村部分区域收水管网存在空白区;三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存在短板,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不到位,村庄规划统筹能力仍然欠缺,村民环保意识薄弱,整治行动面临诸多问题,生态环境治理压力凸显。
(四)环境风险隐患防控不容忽视
由于全市存在经济总量大、排污单位多、部分区域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等情况,在面对上级组织的各类督查检查、全市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都暴露出不少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亟待解决,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历史遗留的固废填埋场地问题等问题。此外。2020年全市2000多家企业共产生危险废物约30万吨,年产生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占全部企业数的70%左右,危险废物监管能力相对薄弱,大量的危险废物已成为污染环境的一大隐患。
(五)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常熟市环境执法监管人员力量、装备和业务水平与“十四五”环保铁军队伍建设要求尚有差距,执法模式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环保司法联动还不够深入,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尚未取得明显进展,违法排污成本偏低的局面尚未完全扭转。尚有不少中小型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主体责任的落实还不到位;部分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仍较为薄弱,与“十四五”更高更严的环境保护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环境管理模式依然以行政、法律等手段为主,环境经济政策等运用还较为缺失,在调动企业积极性等方面有待提高;另外,公众环保意识虽然总体上在逐年提升,但“上头热、下头冷”、“重口号、轻行动”等现象也依然存在,生态环保氛围、资源节约和绿色生活方式尚未完全形成。
二、发展趋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进入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将继续向好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将呈现诸多新要求:
一是继续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转变之一就是从抓污染物总量减排,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同时兼顾总量减排的转变,由总量控制转为环境质量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调整。环境质量改善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目标,也是评判环境保护工作的最终标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会继续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并将其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各种手段实现环境质量提升,并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真切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切实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绿色发展要求将会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这标志着绿色发展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正式成为党和国家的执政理念。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的问题,“十四五”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而绿色发展正是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和重要标志,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的重大举措。此外,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倒逼作用不断强化,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客观需求也不断加大,“十四五”时期绿色发展要求将会进一步提高。
三是环境保护仍处于新老问题交织的阶段。“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将处于新老环境问题交织的复杂阶段,过去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如二氧化硫、PM2.5、氮氧化物空气污染,黑臭水体,土壤重金属污染等将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未能完全消除,过去较为分散和不突出的环境问题,如臭氧、VOCs等空气污染以及城乡固体废物处置等又将陆续地凸显出来。当最集中和突出的问题与矛盾得到缓解,过去相对分散和隐含的矛盾就会暴露并突显出来。
四是2035“美丽中国”目标提上日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2021-2025年既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因此“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需要以实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为指导,开始研究设置“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阶段性目标,提前谋划质量根本改善攻坚,为“十五五”、“十六五”奠定基础。
(一)面临的机遇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十四五”时期,我国面临不同以往的形势,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生态文明建设将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污染防治将继续保持攻坚战力度,是“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确定因素,为“十四五”期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常熟市作为山水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山水资源禀赋,始终秉持“生态立市”战略,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低碳理念普及等方面不断发力,常熟市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渗透到城市管理、规划布局、能力建设、人民意识等方面,为“十四五”期间各项生态环境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在新的布局形势下,在生态文明的高战略定位引导下,有利于常熟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美丽常熟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是重大区域战略带动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均已上升国家战略,“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战略也向纵深实施。常熟市是重要的沿江节点城市,这些重大区域战略的实施,都为常熟市提供了新的外部发展环境,并迎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性机遇。其一,常熟市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绿色生态带、黄金经济带、文化旅游带,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其二,常熟市将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努力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长三角重要城市。其三,策应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要求,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亮相,苏州片区承担起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定位,常熟市将加快苏州自贸片区常熟联动创新区建设,争取在前沿技术和高端人才流动等方面先行先试。其四,在区域战略的叠加效应下,常熟市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双百行动”,腾笼换鸟、盘活存量,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规模,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对常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有效的带动作用。
三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供重要保障。2020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其贯彻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同时结合我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现实需要,对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提出了系统性的安排。近年来,常熟市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已逐步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也落地见效,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十四五”时期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将不断向纵深挺进,有助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有利于引导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和行为、引导企业的绿色生产理念和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绿色生活价值观和实践,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四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路径指引和强大动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将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向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全面转型,为常熟实现经济根本转型与环境根本改善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全面降低碳排放强度,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有利于苏州破解产业结构偏重、化石能源消费高等发展瓶颈制约,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同时,发挥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从源头降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将从根本上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资源环境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受国内外疫情影响,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常熟市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偏重的产业结构、开发密集型空间结构尚未根本转变,资源环境负荷较大,传统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型难度大,绿色发展格局尚未根本形成。随着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发展路径瓶颈显现,进一步淘汰压减落后产能难度加大,政府财政负担将显著加重。预期“十四五”时期,产业、能源等结构调整阵痛短期仍将持续,环境保护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仍将处于战略相持阶段。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进入爬坡期。尽管“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进步,不再“欠新账”,但仍未走出“还旧账”的阶段,生态环境保护依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尽管走过了攻坚克难期,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道路依然任重道远。当相对容易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得到普遍改善,要进一步将生态环境质量从“及格”提升到“良”乃至“优”,所须付出的边际成本可能会愈发高昂,总体上环境质量进入缓慢的改善期。
三是外部形势变化可能对生态环境保护产生影响。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大流行造成重大冲击和多维度影响,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更多非经济因素挑战。常熟是对外依存度较高的开放城市,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下,外部局势变化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等结构调整造成一定影响,对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带来更大挑战。
四是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步伐仍需加快。当前的环境治理体系还存在对行政管制、市场经济政策和社会治理政策的边界和分工不清、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各个治理主体发挥的作用不平衡,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环境政策体系尚未充分体现对各类治理主体的有效激励和约束,社会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公众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养成简约适度生活方式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第三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苏州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源头治理作为根本策略,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抓长江大保护,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强化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实现常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基本原则
(一)绿色引领,生态优先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以绿色发展的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生态保护作为优先任务,守住生态保护的底线,提升美丽经济的价值,着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和富民优势,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应相统一。
(二)以人为本,共治共享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观,既按照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对各领域、各区域、各生态要素保护和治理进行统筹安排;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突出重点,彰显特色
根据常熟市“山水古邑、江南福地”的自然人文特色,结合自然特征,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集中力量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整治与修复,合理安排项目布局,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综合治理修复效益,促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与人地和谐。
(四)改革创新,示范先行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三、规划期限与范围
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实施限期2021~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常熟市全域。
四、目标指标
(一)总体目标
展望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提前达峰后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面实现建成“美丽中国”标杆城市的远景目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到2025年,美丽常熟建设的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保护空间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城乡人居品质大幅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公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争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和无废城市,环境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示范县(市)。
(二)指标体系
根据新时期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新目标,参考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熟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等,综合考虑指标的延续性、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突出可达、可控、可预见,约束、预期和引导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空间管控、人居生活环境改善等多个层面,共设置28项指标,以此引导常熟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需求。
表3-1 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注:①“十四五”时期,常熟市国考断面6个,省考断面9个,合计省考以上断面15个;
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指包括城市和集镇区(含被撤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量占总产生量的比例;
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指进行生活污水整治的自然村个数占总自然村个数的比例;
④自然湿地保护率指受保护的自然湿地面积占自然湿地总面积的比例。
⑤预期性是指“十四五”时期期望达到的指标,约束性是指在预期性指标基础上,“十四五”时期是必须实现的指标。
第四章“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将围绕“一条主线”,明确“三个目标”,聚焦“四大战略”,充分彰显“美丽常熟”绿色发展之美、城乡宜居之美、自然生态之美、秩序和谐之美。一条主线,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个目标,即争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和无废城市,环境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示范县(市)。四大战略,即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彰显绿色发展之美
(一)优化调整空间结构
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布局。致力打造“山水美丽之地,时尚魅力之城”,加快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积极响应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全面向南融入苏州主城区。推动差异化的全域均衡发展,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结合山水园林城市特色,打造主城公共活动集聚区。统筹集约利用沿江地区的岸线资源,积极引导北部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碧溪、海虞等生活片区与产业园区的功能融合发展。发挥尚湖、辛庄、沙家浜西南部地区的区位衔接和生态资源优势,提升东南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激发后发优势。集约高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重点做好乡村工业用地的拆旧、腾挪、置换工作,加快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注重完善生产生活配套功能,提升园区的空间风貌与环境品质。
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落地。推进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协调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科学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保证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统筹国土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研究空间布局,结合基本农田布局、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等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合理确定村庄布点和建设规模,防止城市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确保耕地和永久农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探索规划“留白”制度,严禁突破城市开发边界红线,倒逼城镇发展模式转型升级,集约、紧凑用地,避免“摊大饼”式的继续扩张。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河道管理范围边界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严控增量,激活存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力争未来5年实现全市增量负增长。以“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全覆盖为抓手,着力打造“零地增长”模式。坚定不移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推动土地资源向产业含绿量、产出含金量、科技含新量高的优质投资项目倾斜。创新打造“三优三保”升级版,推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因地制宜利用闲置厂房、仓储、校舍及控保建筑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开发区“腾笼换鸟”和“二次创业”。大力推进存量建筑活化利用,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提升提供载体和空间。鼓励空间功能混合和土地复合利用,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落后产能退出指导意见,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两高”行业低效低端产能。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升级,积极采用环境友好型技术。利用常泗工业园等平台,加快资源承载能力有限的产业实现梯度转移。对化工行业,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化手段,依法依规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建设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循环发展和产业链完善的绿色安全、现代高端化工产业,做到“本质安全根本提升、区域布局明显优化、低端产能持续减少”。对印染行业,通过实施“1234678”工程,改造提升现有印染企业,做精做优高附加值特色印染产品,引进绿色环保、智能制造先进技术,重点打造以绿色印染为基础,形成自主可控、持续创新、链条完整、模式高效、生态绿色的国家级一体化纺织印染精品产业集群。
常熟市印染行业1234678工程
常熟市将以1234678工程为发展目标,打造“绿色高质、专精特新、协同示范、衣被天下”常熟印染3.0升级版。
1:即“印染行(企)业高质量发展”1个目标;
2:即“降低和消除安全、消防、环保隐患”2大主线;
3:即推动“提升对全市纺织服装支柱产业的关键支撑能力,提升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可持续发展水平,提升产业国内国际竞争力”3大提升;
4:即推进 “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政策链”4链融合协同;
6:即实现“印染点位减少、印染分布区域减少、印染企业数量减少、印染占地面积减少、印染主要污染物氮磷排放量减少、对外环境影响减轻”6减少;
7:即“整体技术水平、龙头企业数、地方配套能力、平均利润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和单位污水排放值”7增长;
8:即最终形成 “产业布局集聚化、产品质量高档化、产业技术先进化、产业链条完整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污染减排约束化、公共服务一体化、流域治理目标化”8高质量化发展的纺织印染精品产业基地。
持续淘汰落后产能产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依法依规淘汰能耗不达标、环保不达标、质量不过关、安全无保障、技术低端落后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开展“散乱污”整治“回头看”,防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确保实现动态清零。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以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重点,以差别化政策为抓手,引导企业绿色高效发展,推动常熟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积极培育绿色新兴产业。推进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数字经济、氢燃料电池等重点产业,集聚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若干个“百亿级”“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环保产业集聚发展,支持率先整合产业链资源,依托现有开发区,建设环保产业园区,逐步形成以环保装备制造、节能设备、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利用为主导的环保产业新格局。鼓励中小型环保企业集中发展,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
(三)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为抓手,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加快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深入实施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提升推进镇级工业集聚(中)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动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建设,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着力培育一批高效绿色发展企业。
提升园区绿色循环发展水平。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公共平台,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支持园区探索开展环境管家、绿色联盟、产业共生、第三方环境服务等创新发展模式,推广绿色整体服务和全过程服务。鼓励开发区创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支持国际合作生态园区建设,鼓励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化园区。支持园区探索功能混合布局和复合开发,加强与周边城区的现代基础设施联系和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建设人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展镇级工业集聚(中)区环境提升工程,全面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水平。力争到2022年,经开区通过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验收。
加快推动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建设。加强绿色供应链顶层设计,积极开展绿色供应链建设与管理示范,实施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通过设计、制造、供应链、园区管理等全流程推动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等体系改造建设,分领域打造一批具有行业推广示范的绿色工厂;积极推动企业间和企业内部的循环链条培育延伸,探索建立资源联供、产品联产和产业耦合共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重点推进常熟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搭建水稻生态链、科技链、增值链等全产业链群,形成主导产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智能农业,积极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业,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充分挖掘农业废弃物和副产品的利用价值,促进农业废弃物从污染治理向资源利用转变。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推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到2025年,争取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区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农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力争建成国家农业高新区。
二、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彰显城乡宜居之美
(一)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碳排达峰
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将低碳思维全面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严控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强化目标约束和峰值导向。全面落实国家、省下达的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目标,将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加强甲烷、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类温室气体控制,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时间、目标、路线图和落实方案,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率先达峰,鼓励其他行业尽早制定峰值目标及达峰路线图。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探索低碳社区、低碳旅游、低碳企业、低碳园区试点。
持续降低工业碳排放。严格控制电力、钢铁、纺织、造纸、化工、建材等重点高耗能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极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制定重点行业低碳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加强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从原料到产品的全过程碳排放管理。加快推进汽车、电器等用能产品及日用消费品的低碳产品认证工作。到2025年,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推进农业低碳融合发展。深化实施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开展低碳农业试点示范,加大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强高捕碳固碳作物种类筛选,实施作物品种替代,探索生物质炭土壤固碳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农田土壤生态系统长期固碳能力。
全面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加强绿色消费行为引导,推广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和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应用,反对过度包装;提倡低碳餐饮、低碳出行、低碳出行。科学制定绿色消费产品采购指南,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确保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到80%以上,到2025年,县级党政机关全部达到省级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
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围绕石化、化工、电力、电子等重点排放行业,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强化从生产源头、生产过程到产品的全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有效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中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氟化工行业生产规模,加大氟化工行业尾气处理力度,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含氟气体排放。改进化肥等行业的生产工艺,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氧化亚氮的排放。加强废弃物处置甲烷排放控制。整治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在条件具备的填埋场建设甲烷收集利用设施,减少甲烷无序排放。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影响能力。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加强重点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提升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沿线绿色通道建设水平,充分挖掘城镇、村庄、社区、庭院等绿化潜力,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在18.5%以上。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重点加强丘陵区次生林、绿色通道等中幼林抚育,实施低效林改造示范。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森林资源规范化管理,开展森林生态效益动态监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工作。
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支撑。推进协同减排和融合管控。积极探索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强化治理目标的一致性和治理体系的协同性。将碳排放重点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促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在环境统计相关工作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专项调查。持续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加快推行碳排放权交易,落实国家和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统一部署,配合完成重点排放企业历史数据核查、配额分配等工作,确保重点排放单位按期全部进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监督检查。
(二)坚持三水统筹,打造美丽河湖
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实施“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三水统筹,协同推进长江和内河、岸上和水利保护与治理。
推动水资源节约利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等制度,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做好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建立“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积极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对学校、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等积极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结合常熟市印染企业高质量发展,在高耗水行业中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着力推进节水型园区建设,建成苏州市节水型农业园区1个、苏州市节水型工业园区2~3个。推进再生水利用,建设包括城西、辛庄、八字桥、虞山、周行污水处理厂及拟建洪洞水质净化厂等尾水生态净化系统,规模不小于污水厂规模的1/3。促进中电常熟、龙腾特钢等企业再生水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遵循生态优先原则,践行海绵城市理念,充分利用蓝绿本底条件,注重源头控制和水系调蓄相结合,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公园和景观绿地,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效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实现城镇化和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探索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机制和保护机构建设,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责任制度。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部门联动、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不定期研究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相关事项。深入推进水源地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完成《常熟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加强水源地监测与信息发布,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不断完善现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自动在线监测点。强化应急水源地生态系统修复,落实《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增强应急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调整优化应急水库调控管理策略和措施,开展长江应急水库生态系统完善工程,建立基于自组织净化和健康循环的生态系统,实施鱼苗投放、沉水植物净化、鱼类资源动态调控等生态修复措施,保障全市人民用水安全。“十四五”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决战决胜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不能稳定达标的国省考断面和劣V类市考断面为重点,扎实推进断面达标工作。严格落实“断面长”责任制,以水质波动较大的和新增国省考断面为重点,深化“一断面一方案”攻坚,着力开展昆承湖心断面、沈家市断面达标提升工程。加强河湖综合治理,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管护到位”的目标为指引,开展徐六泾、北福山塘、官塘、尤泾等河湖生态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加强城乡小微水体治理,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水、长效保洁责任,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河湖水系畅通工程,在控源截污基础上,继续推进常熟城区畅流活水工程,深化活水调度,着力构建多线连通、多层循环、生态健康的活水体系,改善城区水生态环境,实行“开闸行动”,提升低洼圩区水体流动性与圩内外水系交互性。到2025年,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城镇建成区重要水体达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目标,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力争达到100%。常熟市“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见表4-1。
表4-1 “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以集中式污水处理为主、分散式污水处理为辅,推进污水处理厂之间的互联互通建设,合理布局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升级提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推动常熟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以城(镇)郊结合部、城(镇)中村、老旧城镇和主要交通道路沿线为重点,全面排查污水管网覆盖情况,不断完善雨水、污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完成城东水质净化厂二期、洪洞净水厂一期及虞山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等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四期PPP项目。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推进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城市建设,全面摸排“小散乱”排水户、建设工地和垃圾中转站的排水水量、水质、预处理设施和接管等情况,完善污水主管网系统,全面推进排水区控源截污,完善排水户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全面完成“三消除”任务;提升污、淤、尾泥处置能力与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破解因污水厂及通沟污泥、河湖淤泥和自来水厂尾泥处置制约的水环境改善瓶颈问题,以适应水环境可持续发展要求。到2025年,重点河湖沿岸村庄、工业企业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污水厂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强工业废水及医疗废水监管。实施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组织对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开展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整治达标后的企业或小型工业园区,绘制雨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总排口接管位置,并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切实做好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推广各类适合常熟发展、符合健康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艺和养殖模式,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的要求,加强粪污还田,按照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要求,开展相关试点。严格畜禽禁养区管理,防止已关停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加快支塘地块标准化屠宰场创建,建立健全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到2025年,畜禽粪污全部实现资源化或达标排放率达到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治理全覆盖。积极削减水产养殖污染。根据《常熟市高标准池塘改造方案(2020-2022)》,开展水产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提升水产养殖的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公共水域大力推广生态渔业,促进以渔净水,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实施化肥农药零“双减”行动。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推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规模化发展,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化学肥料及农药的减量使用,力争实现“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循环”,到2025年,机械测深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
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强化河湖水质水量监测和河湖健康评估,开展河湖生态治理修复,提升交界河湖管护水平。加大长江、尚湖、昆承湖、南湖荡等重要河湖,以及望虞河、七浦塘、海洋泾等清水通道的修复保护力度,持续推进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到2025年,完成350条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创建1~2个省级示范河湖。开展重要水域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通过构建滨水生态缓冲带,提升生态空间净化径流功能,加强沿江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提升铁黄沙岛生态功能,有序推进环昆承湖、尚湖水源地等重要水域生态涵养带建设。在确保防洪、航运等安全前提下,加快望虞河生态岸线建设,每年实施疏浚河道200条,疏浚土方200万立方米,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三)坚持协同治理,改善空气质量
以PM2.5和O3双控双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为主线,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深化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等治理,实施NOx和VOCs协同减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全力守护“常熟蓝”。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双优化,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减存量”,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适度提高电煤使用比重,削减非电工业行业用煤总量;加强散煤治理,严格控制煤炭质量;全面实现高污染燃料窑炉清洁替代,基本淘汰6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重点行业能源智慧化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和用能监测预警。严格“控增量”,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加快形成煤、气、油和可再生能源等互为补充的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开展热电联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电常熟燃气热电项目及配套天然气管道建设,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推进天然气替代煤炭消费,实现“增气减煤”;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有序扩大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供给,全面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对所有耗煤行业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耗煤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钢铁、造纸、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改造,培养一批“能效领跑者”企业。严控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试点和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试点,深入实施“绿屋顶”计划,推动城乡建筑领域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推行政府购买合同能源服务,积极探索用能托管模式。
加大VOCs治理力度。完善“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推行基于活性的VOCs减排策略。强化VOCs源头控制,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水性胶黏剂、低挥发性、环保型溶剂,提高木质家具、工程机械制造、汽车制造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使用比例。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对企业含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加强管理,有效削减VOCs 无组织排放。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优先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规范化工装置开停工及维检修流程。指导企业制定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VOCs“绿岛”项目,取缔部分分散式汽车修理点的喷涂设施,建设集中式汽车钣喷中心,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
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全市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企业,全面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特别排放限值,加强现场督察,坚决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对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持续推进锅炉综合整治,加强重点行业监管。钢铁行业确保全面达到全流程超低排放规定要求。推进电力行业稳定达标,定期组织专家对所有电厂特别是自备电厂在线监控设备规范化管理、超低排放稳定运行等环节开展现场评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快工业窑炉治理,推动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工业窑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对启动超低排放改造以外的重点涉工业炉窑行业,通过工艺治理提标以及清洁低碳能源、工厂余热、热力替代等方式,实现有组织排放全面达标、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全过程精细化监管。
加强恶臭、有毒有害物质治理。探索开展化工园区“嗅辨+监测”的异味溯源,逐步解决化工园区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控力度,强化各保护臭氧层部门的协调合作,配合开展ODS数据统计和审核工作。围绕垃圾焚烧发电厂、化工园区等特殊点位和区域,鼓励实行源头风险管理,探索开展二噁英、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深度治理。
严格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防治标准,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水平。渣土车运输必须实施全封闭运输,建成区全面使用新型环保只能渣土车,淘汰高排放老旧渣土车,加强渣土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支路等冲洗、洒水、喷淋、雾炮等作业力度,提高道路机扫率和冲洗比例,对城市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开展积尘负荷监测,形成通报、整改、复核工作闭环。强化港口、码头、货运车站等地装卸作业、物料堆场以及搅拌站扬尘防治,推动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堆场开展内部运输皮带、廊道密闭管理。禁止各类露天焚烧。根据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加大秋季秸秆禁烧执法力度,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到2025年,实现全市域禁烧目标。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构建外联内畅、多层次、立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优化公铁水运输比例。配合推进如苏湖城际铁路、苏虞张等市郊铁路、苏州轨道10号线等线路规划研究,加快长三角区域城际公共交通一体化。深挖常熟港资源潜力,拓展港口功能,注重绿色港口建设,助推常熟港振兴。创建省城乡一体化公交达标县,以氢能源公交专线为示范引领,倡导绿色出行。到2025年,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制定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资金补助政策。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体系,实现排放检验、遥感监测、路检路查、停放地抽查等监测数据自动比对,形成倒查机制,到2025 年底,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 98%以上。健全用车大户机动车全天候管理和重点企业出入门禁监控系统,严格控制高排放柴油货车使用。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车限行区域,强化交通疏堵管理,科学制定早晚高峰时段机动车排堵舒畅方案。构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系统,加快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加大船舶污染控制,开展船舶用油现场抽检,加强高排放船舶监管。配合上级完成省下达船舶遥测项目,实现对长江船舶的遥感监测。依法实施老旧船舶强制报废。对港作机械尾气排放开展执法监测,对不达标的依法查处。推进船舶使用岸电。所有港区码头应加大岸电供应能力建设,在安全可行的情况下,船舶靠岸期间应优先使用岸电。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标识管理,开展申报登记,核发环保标识。在经济开发区探索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应用,优先发展中小非道路移动机械动力装置的新能源化,逐步削减尾气排放。
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与市、省及周边城市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协调应对工作措施,提升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水平;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健全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机制,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针对夏秋季和秋冬季分别以臭氧和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精准科学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差别化管控,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工地,及时给予审核豁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取消当年度豁免资格。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噪声污染防控,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巩固城区机动车禁鸣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限行的区域、时段以及限速的监控措施,严格查处整治超载行为。加强对于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城市交通运输干线的噪声污染防控,完善隔声屏障建设。加强道路养护与管理,通过应用低噪声路面材料及技术、提升路面平整度、种植绿化带等综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强化施工噪声监管。完善施工噪声高效管理机制,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深入推进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持续强化施工噪声执法监管,特别是对于夜间施工和市政设施抢修噪声管理,加强环境噪声信访调处,严格将新建工地、违章现象频繁或严重的单位列入重点排放源进行重点监管。强化高噪声施工设备管理,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设施,提高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完善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强化固定设备噪声源管理,加大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查处。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持续开展中考、高考期间“绿色护考”行动,停止建筑单位夜间施工行政许可审批,保障居民在特殊时段的噪声管理需求。强化客货流集中区域噪声管理,优化车流、人流通道设置,限制装卸货物时间,规范装卸货操作。进一步加大噪声监测网络建设,构建完善噪声信息数据库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大数据分析研究,为噪声污染防治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支撑,引进智力,精准治气,科学管控,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针对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的科技需求,推广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全市高精度的污染源排放清单,推进排放清单动态、业务化更新。综合运用走航监测、中红外遥感监测和超级站等科技手段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把脉问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编制常熟市大气污染控制方案,重点工业行业、移动源和扬尘源综合整治方案,形成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规范。探索政府与专业第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新模式,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政策措施创新、大气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建设、保障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提升常熟市大气环境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精准性。
(四)加强安全利用,保护土壤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状况调查和评估。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健全工业集中区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机制。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精准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举措,提升全市整体土壤和地下水监管能力水平,保障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开展省控点位土壤环境例行监测。重点监管企业以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推动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全市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一体化监测预警网络,配套建设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管理与预警监管系统,纳入园区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积极落实《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75号),围绕“控源头、建体系、提质量”目标,严控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严防新增耕地土壤污染。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划定试点,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转变病虫草害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活动对耕地造成污染。
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加强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情况排查,动态更新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台帐,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义务。加强重点监管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加强污染隐患排查。新(改、扩)建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推进土壤污染管控修复。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耕地和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风险管控。全面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治水平,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减排。至2025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上级要求。
强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经治理修复后达不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禁止再次开发利用。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污染土壤转运时,需明确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并建立台账制度,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需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五)规范固废管理,争创无废城市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全过程监管措施,坚决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到2025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积极争创省级“无废城市”。
强化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依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开发、推广减少固废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开展污泥单位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对重点污泥单位的检查,确保污泥处理设施、贮存设施、转移台账符合环保要求。从严监管经营处置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及时掌握污泥去向,探索建立跨区环保部门的沟通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提升中电环保等现有工业固废处置单位的处置能力,保障全市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
加强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巩固规范化整治成果。加强危险废物申报、收集贮存、转移管理,坚决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和处置能力,实施江苏永之清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扩建项目建设,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执法检查,推动危险废物自动化、信息化管理。健全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制度,及时分类收集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杜绝各类医疗废弃物混装收集现象,进一步规范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处置。到2025年,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无害化收集处置率达到100%。
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废弃物、废旧农膜等为重点,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围绕农作物秸秆收集、利用等关键环节,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途径,促进多元化利用,着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落实常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工作意见》,建立完善以农业生产主体负责归集、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
加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建筑垃圾治理。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大分流、细分类”常熟模式,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配套设施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并通过考核通报、媒体曝光、垃圾拒收、行政处罚等手段,大力提升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行政村垃圾分类成效。配强分类收运车辆和队伍,完善“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机制,健全混装混运监督和奖惩机制,推进垃圾分类两网协同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开展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整治,重点实施南湖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严格落实填埋场污水和废气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填埋场周边生态环境安全。推进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运营,建立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分步规划、落地厨余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到2025年,实现厨余垃圾集中处置200吨/天,逐步补足处置能力缺口。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因地制宜,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遵循“绿色、循环、低碳、创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及装配式建筑,有序推行成品住房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对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及焚烧发电厂等终端的日常管理,确保稳定安全顺畅运行。
(六)整治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实施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覆盖城乡的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服务能力,巩固提升农村劣V类水整治成果。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和分类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科学合理布局,积极建设生态公厕,健全管理网络和建管长效机制。到2025年,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占比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千村美居”工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进入品质建设阶段。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有序引导农宅开展农房翻建,鼓励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庄组团整体翻建。深入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推动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确保农村河道综合管护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工程提档升级改造。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加快特色乡村建设工程。以自然村(组团)为实施主体,整合现有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打造具有常熟特色的乡村风貌。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域美丽宜居村庄全覆盖。加快特色田园精品乡村培育,努力打造特色精品示范区;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田园康居乡村;城郊融合类和其他一般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宜居乡村。到2025年,培育建设16个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精品乡村。
三、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彰显自然生态之美
(一)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
强化常熟“七溪流水皆通海,十里青山半入城”的山水城园交融特色,构建“三横三纵”为主体,辅以“一带一环”的大生态格局。保护以虞山、尚湖为主的生态核心圈,从山水城一体化发展出发,着重城市与生态建设,实现优势生态资源与城市发展的共生。推进以昆承湖、沙家浜、南湖为主的生态涵养区建设,同时立足常熟城市与周围区域生态格局构建以农田、湿地等为基质的生态涵养圈,逐步形成保障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
(二)加强重点生态区域管护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区功能。严格落实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实行最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禁止擅自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边界,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限期清理现有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推进生态红线区域环境问题整治,鼓励实施“一区一策”生态保护与功能提升工程,稳步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质量,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服务功能。
完善生态空间管控区保护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确保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到位。强化区域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保护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研究制订体现管控水平的评价体系、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将保护工作纳入部门及板块年终绩效考核。建立生态保护“地图”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人口管理、项目准入等规划的衔接机制,落实刚性约束,推动“多规融合”。加大生态空间管控区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围绕生态空间管控规划执行情况、涉及红线区域的开发建设项目、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管理评估,确保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生物多样性不减少。
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坚持系统化思维,以小流域和小区域为单元,以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为核心,因地制宜考虑城乡发展本底和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在长江、城市近郊等区域探索打造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工程,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态保护网络边界,提供生态空间抗风险能力。
探索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建设。建立自然生态修复行为的负面清单,实施河道水系连通畅流、河道护岸生态化改造等科学、合理、适度的干预措施,促进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和有序演化,推动生态系统修复完善,通过探索创新生态保护制度机制,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经验。
(三)强化长江生态保护修复
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着力解决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长江常熟段生态环境质量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加强长江空间管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长江大保护,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清查常熟市长江岸线各类“三乱”问题,并结合长江岸线覆绿工作,梳理整治任务,形成整治清单,全面整治和提升常熟市长江岸线生态环境。进一步落实属地管控政治责任,强化常熟市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担当,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同时,制定长江岸线保护长效管控制度,优化长效管控机制,增加力量投入,充分发挥好网格化管控优势和作用,确保常熟市长江岸线不出现新的“三乱”问题。
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大水源地保护、入江支流综合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沿江化工园区整治提升等工作力度,确保长江干流和入江支流稳定达标。持续推进常熟市长江环境大整治环保大提升,加大港口码头整治力度,从水环境治理能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沿江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置等工作,确保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为II类,主要通江支流水质全部达到III类。
打造长江最美岸线。切实推动长江经济带环境修复,正确处理好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类岸线的关系,以打造具有江南特色、常熟特点的长江美丽新画卷为目标。围绕铁黄沙及螺蛳湾生态湿地修复工程,构建“森林带”“湿地带”“观光带”,建设“一岛一湾一江滩”。优化美化长江岸线、公共空间和周边环境,积极打造岸线整治与生态修复示范段。严格实施岸线利用阶段性开发限制,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码头,完善岸线利用准入机制,建立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和有效退出机制。实现长江干线及洲岛岸线开发总量控制,到2025年长江生态岸线只增不减。
(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保护
始终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草多自然要素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重点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退田(圩)还湖还湿、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打造规模相对集中连片的耕地、湿地、绿地、林地生态系统复合格局,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原真性。精心呵护“一城山水”,绘就一幅“青山如黛、碧水如镜、蓝天常在、净土丰饶”的唯美画卷,让绿色成为常熟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着重对铜官山等废弃矿山开展治理。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恢复山体完整形状,实施“补绿”工程,增加山体植被数量,恢复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还青山美景。坚持绿地、林地、湿地“三地融合”,推动国家森林乡村、省级绿美村庄建设,营造“绿廊环城、湿地绕城、风景满城”的生态空间。开展虞山尚湖林木植被提升改造,科学合理更新林相结构,补植优质乡土树种,提高针阔混交林比例,提升生态景观效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重点围绕沿江生态屏障和市域绿色通道建设,大力推进防护林和水涵养林建设。同时强化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推进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保持常态化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超43%,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超93%。
加快推进湿地恢复与建设,以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尚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南湖省级湿地公园、昆承湖、长江常熟段等8处地方重要湿地保护为重点,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等工程。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完善湿地资源档案,健全湿地监测体系和湿地数据信息资料库,确保湿地保护工作系统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完善湿地保护框架,逐步将常熟打造为全省乃至全国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先进示范地区。
强化农田生态系统维护,推进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加强土壤详查成果应用,划定农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推进受污染更低生态修复、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到2025年,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7%。在稳定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前提下,科学推进轮作试点,形成用地、养地结合的轮作休耕技术模式。加强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控污修复,提升耕地质量,率先开展辛庄镇、古里镇、尚湖镇、莫城街道、支塘镇等区域的耕地质量提升。加强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全面开展全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配合市级、省级生物多样性数据平台搭建,加强地面生态观测站、观测样区和样线样方建设,提升生物多样性观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水平。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极小种群物种抢救性保护,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工程,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恢复水生生物量,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加强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保护,实施淡水经济物种、濒危物种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加强原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继续加强对现有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凤眼莲等外来有害物种的防控。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和阻截带建设,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开展生态敏感区域生态修复,保障动植物的生存和繁衍,到2025年,虞山尚湖、琴湖、沙家浜等生态敏感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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