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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2022-07-06 11:00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关键词:水环境保护水安全保障内蒙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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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50600-2020);

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5.《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63-2018);

6.《灌区改造技术标准》(GB50599-2020);

7.《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0);

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三、相关规划

1.《黄河流域防洪规划》(2008.07);

2.《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1.10)

3.《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02);

4.《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02);

5.《“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2021.09)

6.《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7年)

7.《“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2021.08);

8.《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2021.09)

9.《“十四五”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规划》(2021.12);

10.《“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12);

11.《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2022.04);

12.《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22.04)

13.《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7.08);

第三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地域范围涉及巴彦淖尔市全境,包括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五原县、磴口县所辖范围,全市总面积6.5万km2,2020年末总人口153万人。

第四节 规划目标

结合巴彦淖尔市“十三五”规划实施,针对新阶段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推动和完善水安全保障系统建设,围绕水资源承载能力及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修复能力建设、服务与管理能力建设体系等四大板块,确定“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发展目标。

1. 水资源承载能力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规划目标

1)节水目标

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由2020年的52.89亿m3降到2025年50.18亿m3。全市农业用水量由2020年的47.9亿m3降到43.99亿m3,河套灌区农业用水量由2020年的44.86亿m3降到39.86亿m3;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20年的0.467的提高到0.488以上,河套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20年的0.447提高到0.468以上;万元GDP用水量(立方米/万元)较2020年下降15%,全市超采区治理实现采补平衡。

“十四五”期间启动重点工业供水项目,水资源综合利用与配置基本形成,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2%。

2)水资源管理目标

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依托,以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为突破口,全面优化配置、强化集约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3)农村安全饮水目标

农村集中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达标率100%;水源保障率达到96%,供水保证率9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用水户满意度90%。

4)抗旱应急减灾目标

发生中度干旱时,城乡生活、工业生产用水有保障;饲草料基地、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不遭受大的影响;发生严重干旱时,城乡生活用水有保障,工业生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粮食生产不遭受大的影响;发生特大干旱时,城乡生活用水有保障,重点部门正常运转,尽量保证不影响国计民生的企业用水。

2. 防洪建设目标

有效控制中常洪水,使受洪水威胁地区的绝大部分在绝大多数年份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不受影响,保持正常运行;江河遭遇大洪水时,将洪水灾害限制在事先安排的局部地区,使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生活不致发生动荡,不致影响全市长远计划的完成或造成严重的环境灾害;遭遇特大洪水时,对洪水出路预先作出安排,局部地区遭受灾害后,能得到迅速救济和恢复。

“十四五”期间,全力推进黄河内蒙古巴彦淖尔段堤防达标和河道治理工程,完成重点山洪沟防治、中小河流治理、蓄滞洪区建设和山洪沟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建设等。至2025年,全面健全防洪减灾体系。

3. 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目标

水生态和水环境的改善以修复和保护为主,提高乌梁素海水环境承载能力,湖区水质稳定达标。加大水土保持力度,重点实施清洁小流域治理及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杜绝“未批先建”、“未批先弃”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全市水土保持率由2020年的28.16%提高到2025年30.69%,乌梁素海湖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断面的指标要求。

4. 智慧水利建设目标

全面推进全市水利信息化网络建设,依托遥感和信息技术,完善水利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全市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全覆盖,实现水文、机电井、水资源、防洪、水环境等各方面的数据传输、共享,实现应用服务的智能化和决策支持的科学化,基于“一云一平台+N应用”的总体架构搭建集智能感知、大数据服务、智慧辅助决策、智慧业务应用、安全保障与标准规范等六大体系为一体的巴彦淖尔市智慧水利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巴彦淖尔市水利工作由“传统水利”向“智慧水利”跨越式转型。

5. 水利科技目标

继续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水利科研创新力,加速科技成果引进、吸收、推广转化,推动形成“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运行机制,为水利建设关键技术提供科学依据。

6. 水利改革与监管建设目标

继续推动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乡水利一体化管理和运行机制,各级水利单位“分工明晰、责权精准、强化合作、监管到位、系统提升”内控制度系统基本建立。统筹考虑水质、水量、配置,全面节水,水利投融资体制和农业水价改革有力推进。健全水利财经制度,实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规范,预算计划执行精准到位,能确保项目安全保质保量顺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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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

第一节 总体布局

“十四五”期间,要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方位衔接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以防洪、供水、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黄河为基础、重要湖泊水库为节点、以重大引调水工程为骨干,推进骨干水网互连互通,构建“南北两条线、中间一大片”的全市水网体系和“西部治沙、东部治水、多点布局、突出重点”的水网布局。

“南北两条线”即是南部黄河及并行的总干渠(二黄河)是为全市的给水系统,北部阴山山脉的狼山及乌拉山中小河流为天然河流,灌区总排干沟是河套灌区排水系统,通过渠、沟、湖(海子)水系,实现了河套灌区上千万亩农田的灌溉与排水、北部山洪的蓄滞和排泄防洪的连通。

南部通过乌兰布和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加固工程、黄河内蒙古巴彦淖尔段堤防达标和河道治理工程、沿黄5旗县引黄供水工程、黄河滩区移民迁建项目等构成以防洪和引水水源为主的南线;北部通过乌拉特后旗总排干沟水质提升及综合利用工程和自西向东沿山旗县山洪沟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山洪沟灾害防治、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乌拉特中旗狼山水库-甘其毛都口岸供水工程等构成,主要解决水资源不平衡及山洪沟灾害防治问题的北线。

“中间一大片”即河套平原,纵、横密布的灌排渠沟及300多个湖泊构成的灌区水网。主要通过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湖泊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工程、乌拉特前旗工业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乌拉特前旗十排干(大仙庙海子)综合改造工程、磴口至乌拉特中旗的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等构成灌区引调水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布局。通过乌拉特前旗超采区治理地表水置换地下水节水灌溉一期工程、乌拉特中旗地下水超采区水源涵养及复黄滴灌工程对乌拉特前旗地下水超采治理修复、实现采补平衡的水网布局。“中间一大片”即是我市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详见表3-1-1。通过在天然水网的基础上对水流时空进行再调节,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空间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实现水源优化配置和高质量发展。

同时,项目选择坚持“西部治沙、东部治水、多点布局、实出重点”的理念,西部对乌兰布和506万亩沙区进行综合治理,阻止乌兰布和沙漠东侵南移,突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东部以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为重点,综合施策提升水质,扩大湖区生态环境容量,利用黄河凌汛期和灌溉间隙期进行生态补水,提高凌汛分洪减灾能力,促进水体循环,保障黄河水生态安全。

“十四五”期间,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全市水利强弱项、补短板进行多点布局,到“十四五”期末,天然水网和人工水网共同交织,实现“多水互济”。

到2035年,借助国家、自治区的西线水网“东水西输”,巴彦淖尔市水资源短缺问题将得到基本解决。

到2050年,在自治区水网建设的支持下,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完工后,实现“西水东送”,自治区水网全面接入全国水网,巴彦淖尔市水指标进一步扩充,水资源调配能力全面增强。

水网布局

表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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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任务

包括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修复能力建设、服务与管理能力建设四大板块,以及涉水事务管理、改革与创新等任务。通过本规划的全面实施,全市防洪减灾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明显增强、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信息化建设短板有效补齐、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全面增强,通过改革与创新推动全市水利事业快速发展。

一、强化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1.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 农业节水增效

(1)强化工程节水。一是加快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灌区永济灌域、义长灌域298万亩灌溉面积范围内,完成骨干渠道衬砌455km,完成节水工程投资18.4亿元。工程实施后骨干渠系输水能力提高15%~20%,行水期减少5~7天,实现农业节水1.48亿m3。二是积极推进义长灌域、乌拉特灌域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工程,完成骨干渠道衬砌440.4km,完成节水工程投资11.16亿元,预计节水量达到1.95亿m3,除抵顶灌区超用水量外,实现盟市间水权转让水量0.72亿m3

(2)大力发展引黄滴灌高效节水。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资、各级财政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确保引黄滴灌加快推进。

(3)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以水定地、以水定产,科学调配农业和生态用水,合理确定灌溉规模,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实施轮作休耕,退减灌溉面积。缺水区域试行退地减水,积极发展集雨节灌、抗旱保水、地力培肥、新型覆盖保墒、有机旱作等新技术,增强蓄水保墒能力。严格限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

(4)综合推进畜牧渔林业节水。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和林业。合理分配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和牲畜饮水水量,实现用水总量控制。调整饲草料种植结构,改良饲草料品种,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

2)工业节水减排

(1)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重点对高耗水行业、重污染行业、高耗能行业进行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工艺改造和循环用水工程实现节水。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对超过取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

(2)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阶梯水价、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区,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按照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依法严格查处。强化对高耗水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和工序用水的监督管理。

(3)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水资源循环梯级利用为重点的节水升级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3)水资源精细化配置

继续推进河套灌区盟市间水权转让工程,按照沿黄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布局和实际缺水状况以及空间均衡原则,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水量配置工程,切实缓解和解决沿黄地区缺水问题,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全面加强取水全过程监督管理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严格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在线计量监测,建立超计划、超定额用水预警和通报机制。非农业用水户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地表水年取水量20万m3以上、地下水10万m3以上用水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逐步形成水资源优化配置、多水源联合调配的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

4)城镇及农村节水降损

(1)全面推进节水型城镇建设。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有序利用。落实城镇节水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镇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镇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动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建成达到国家节水型城镇标准。

(2)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实施独立分区计量管理,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及计量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大供水企业管网检漏力度,加强巡检和维护。

(3)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城市园林绿化选用适合本土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公共机构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加快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学校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器具。

(4)严控特种行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5)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动自动化精准计量收费。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5)非常规水利用

鼓励优先配置利用再生水、疏干水、微咸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利用比例,并纳入考核目标。推动取用地下水的水源置换工作,逐步减少现有工业项目使用地下水,统筹利用好非常规水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景观绿化、生态补水等。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新增取水许可。

2. 水源地和引调水工程建设

1)重点水源工程

“十四五”期间,推进乌拉特中旗建设呼勒斯太水库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在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及磴口县建设抗旱应急截伏流水源工程,以提升特殊区域水资源供给。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保障已有水源工程供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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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调水工程

根据经济建设和水环境治理需要,配套引水、提水、输水工程,逐步扩展连通范围,配套完善水网建设。根据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思路,继续建设水库蓄水配套供水工程,推动磴口、临河、五原、前旗、杭锦后旗等旗县区的黄河水厂城乡一体化供水等水资源调配工程,开发利用引黄水资源量向城乡调水,构建多水连通互济的生活水网系统,夯实城镇及农村饮水安全基础;开发总排干沟中水水质提升供水工程及污水中水综合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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