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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发布《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规划结合巴彦淖尔市实际,在对“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准确把握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合理确定“十四五”水利发展的目标指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防洪安全保障体系、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服务与管理能力提升四大体系,不断加强涉水事务监管,推进改革创新,为实现巴彦淖尔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0.18亿立方米;按不变价计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2025年较2020年降低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25年较2020年降低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前 言
水安全保障是指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灾害处置及水环境保护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系统稳定的保障程度。水安全关系到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保障国家水安全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十三五”期间,巴彦淖尔市完成了黄河二期防洪、抗旱应急水源、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一系列防汛抗旱减灾项目,重点河段和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建设,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权盟市间转让试点工程、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实施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区域水生态、水环境积极改善,水管体制趋于良性运行。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追求对水服务、水保障提出了更高质量、更加安全的要求。水资源成为制约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成为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刚性约束,巴彦淖尔市水安全保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存在较多短板亟待补齐、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治水思路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为主,转向顺应自然规律、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为主。“十四五”规划期间,需要围绕处理好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水资源、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三大系统的均衡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内蒙古自治区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巴彦淖尔市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全市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确定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明确了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区域发展、文化建设、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等与水利行业改革发展及水安全保障息息相关的重点工作。水利部对各级编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提出指导意见:坚持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补短板、强监管,推动新阶段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
本《规划》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和自治区两个《水安全保障规划》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紧扣筑牢“两个屏障”、建设“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全面做好“节水、治水、管水、用水、兴水”五篇文章,围绕巴彦淖尔市“五高五新”(高水平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高质量经济发展创造新优势、高品质人民生活达到新水平、高效能社会治理实现新提升、高标准党的建设开创新局面)总体目标和“四个区”(黄河流域创新性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示范区、绿色发展先行区、乡村振兴样板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发展定位、“两个基地、四个产业集群”重点任务,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针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四方面问题,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水利监管能力,以有限的水资源为巴彦淖尔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本《规划》全面总结“十三五”我市水安全保障取得的主要成就,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准确把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认真研究面临的形势与需求,通过大量实地调研、深入分析研判、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我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明确了新阶段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路径、步骤。本《规划》以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安全保障、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修复、服务与管理能力提升四个板块以及涉水事务监管和改革创新作为主要内容,重点实施一批“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水安全保障项目。本《规划》实施将建成与巴彦淖尔市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对服务巴彦淖尔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人民群众期待的水安全保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规划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巴彦淖尔市概况
巴彦淖尔,蒙古语意为“富饶的湖泊”,全市总面积6.5万km2,总人口153万。巴彦淖尔市地域辽阔、地形多样、资源丰富,可以概括为“一山两原、东林西沙、一河多湖、一岸五乡”。“一山”就是中部横贯东西的阴山山脉,面积1.1万km2,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69种,其中9种储量居内蒙古首位。“两原”一是阴山以北的乌拉特草原,面积3.8万km2;二是阴山南麓面积1.6万km2的河套平原,有耕地1100万亩。河套灌区是亚洲最大的一首制自流引水灌区,是全国三大灌区之一,2019年内蒙古河套灌区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东林”是东部139.6万亩的乌拉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最大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西沙”是西部506万亩的乌兰布和沙区。“一河多湖”就是黄河流经我市333.5km,年引水近50亿m3,形成大小湖泊300多个(水域面积300亩以上的湖泊有100多个)。其中:乌梁素海水域面积293km2(合44万亩),平均水深1m左右,最大水深4m,运行水位1018.8m至1019.2m,库容4.28亿m3,是黄河流域最大的功能性湿地。“一岸”是甘其毛都口岸;“五乡”即为中国雪花粉之乡、中国葵花之乡、中国蜜瓜之乡、中国枸杞之乡、中国肉羊(巴美)之乡。
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造就了巴彦淖尔市在黄河流域中的重要性,突出表现在:一是巴彦淖尔地处我国贺兰山与阴山之间的西北季风通道,西边乌兰布和沙漠,在西北季风的作用下,成为了京津冀沙尘的主要策源地。巴彦淖尔市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北方防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阻止乌兰布和沙漠向东侵蚀,阻隔乌兰布和沙漠和库布齐沙漠连通的“重要关口”。二是巴彦淖尔市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油生产基地。河套灌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灌区,是全国水土条件最好的三个粮食主产区之一,全国优质春小麦主产区。巴彦淖尔市已成为全国地级市中最大的有机原奶基地、羊毛绒加工基地、脱水菜生产基地、向日葵生产加工基地和全国第二大番茄种植与加工基地,是全国地市级唯一四季均衡出栏的肉羊养殖基地。三是境内乌梁素海是黄河流域最大的功能性草原湿地,年可调洪、分洪、蓄洪约5亿m3,可有效减轻防凌防汛压力。河套地区农田退水经乌梁素海生物净化后排入黄河,入黄水质直接影响黄河中下游的水生态安全。
巴彦淖尔市地处中纬度地区,位于大陆深处,远离海洋,地势高漫,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这里冬寒夏炎,四季分明, 降水少、温差大,日照足、蒸发强,春季短促,冬季漫长,无霜期短,风沙天多,雨热同季。巴彦淖尔市年平均气温7.4~8.8℃,极端最低气温-30.5℃,极端最高气温40.1℃,霜期146~151天,年平均降水量174mm,由东到西递减,一年四季降水极不均匀,夏季降水占全年63.2%;冬季仅占全年的2.2%。年际变化大,最高年份与最少年份降水量相差5倍左右。与降水量形成鲜明对比,年蒸发量达到1992~2351mm,湿润程度较低(0.11~0.2),是天然降水资源极度缺乏的地区,年平均日照时数 3194.3h,属我国日照资源比较充足的地区之一;境内年平均风速3m/s,大风多出现在3~5月,最大风速可达27.7m/s,年内大风日数在2天以上,风向多为西北风。
巴彦淖尔市辖四旗、二县、一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153.87万;其中,城镇人口92.29万,乡村人口60.58万,城镇化率达到59.98%,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869.62亿元。2021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巴彦淖尔市将原有的7个工业园区整合为4个(国家级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内蒙古巴彦淖尔进口资源加工开发区、内蒙古巴彦淖尔河套农畜产业开发区)。
第二节 “十三五”水利发展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巴彦淖尔市完成黄河二期防洪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一系列防汛抗旱减灾项目建设,重点河段和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高。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农业、工业节水能力,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不断加强,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权盟市间转让试点工程节水成效显著。不断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功能区管理,建立地下水水位、水质双指标控制体系,稳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及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全面组织实施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点源、面源、内源多措并举。实施大规模的引黄生态补水,乌梁素海水质逐步好转,鸟类、鱼类数量有所增加,湖体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河湖保护与管理、执法治水管理等涉水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水利管理机制体制逐步完善,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一、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建设
统筹推进黄河巴彦淖尔段治理,完成了黄河二期防洪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汛非工程措施、群防群策应急体系建设等一系列防汛抗旱减灾项目,建立市、县、乡镇三级联网的防汛预报预警视频网络指挥平台系统,防洪抗旱能力、重点河段和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升。2016年成功抵御了黄河自2012年以来最严重凌汛;2018年及时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成功防御黄河及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
1.新建水库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新建乌拉特后旗西乌盖水库、乌拉特中旗联丰水库两座抗旱水源水库(工程),两座总库容690.6万m3,分别作为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西部农村人畜饮水的抗旱应急备用水源。
2.黄河巴彦淖尔段二期防洪工程
圆满完成黄河巴彦淖尔段二期防洪工程,其中堤防工程:压浸平台8.35km,工程护坡43.188km,植被护坡68.704km,顺堤河治理53.408km(迎水侧35.001km、背水侧18.407km);堤肩石及坡面排水17.4km;干流堤防两侧种植防浪林、护堤林49.881km;植草砖护坡工程43.269km。河道整治工程完成14处,总长22.945km。黄河干流基本达到规划标准,完成总投资6.07亿元。
3.中小河流治理及应急抗旱工程
实施乡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19项,主要包括:新建泵站、新打水源井、截伏流管道维修改造、购置抗旱设备及实施非工程措施等,完成投资0.6亿元,确保山旱牧区农牧业稳产增收。对沿山存在安全隐患较突出的7条重点中小河流山洪沟36.1km进行治理,完成投资1.40亿元。
4.防汛非工程措施
实施防洪监测预警、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智能化水位及雨量监测、群防群策应急建设,完成投资0.35亿元。
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节水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有效协商解决节水工作重大问题。五原县、乌拉特后旗达到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乌拉特前旗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治区级验收。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建成自治区级节水型事业单位5家、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2家、自治区级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2个、市级节水型机关单位77个、节水型事业单位135个。
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累计完成骨干渠道防渗衬砌287.02km,配套改造各类建筑物2562座,完成投资16.7亿元。通过渠道衬砌和整治,灌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从2015年的0.39提高到2020年的0.447,增幅为14.6%。实施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完成斗渠及以上渠道防渗衬砌521条,总长度900km,重建新建渠系建筑物总计13616座,完成信息化监测设施97处、网络传输系统12处,畦田改造激光平地66.5万亩,实施滴灌面积12.7万亩,累计完成投资15.86亿元;沈乌灌域其他项目完成衬砌渠道290条,衬砌长度540.5km,完成投资2.18亿元。农业灌溉引水量由2012年的5.4亿m3减少到2019年的3.06亿m3,斗及以上渠道输水效率提高33.61%,田间灌水效率提高16.29%。
加强工业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水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对重点用水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评选节水型企业9家。到2020年,年用水量1万m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2020年实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0.1m3/万元,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比2015年下降22.5%。
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启动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方式,对已建工程水源的水量、水质、管网等进行提升、改造。加大边境牧区改水力度,大力推进入户智能水表安装,有效加强运行管理。农村牧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进一步提高,改善了78万人的饮水问题,解决了贫困户22064户、50850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总投资3.92亿元。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牧区集中供水人口比例达到9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三、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修复
1.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功能区管理,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
编制完成了《巴彦淖尔市“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巴彦淖尔市“十三五”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十三五”期间各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对于取、退水不符合要求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取用水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修订《巴彦淖尔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加强凌汛水、疏干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配置,从源头上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完成了临河热电厂、磴口金牛电厂、五原宏珠电厂、乌拉山电厂等四家电厂的水源置换。建立了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月报制度,全市5个国家级、14个自治区级水功能区全部纳入监测评价范围。加大对水功能区执法检查,对水质不达标和非法排放的企业坚决予以封闭其排污口,确保水功能区水质安全。
2.加强地下水的管理与保护,建立地下水水位、水质双指标控制体系
实施超采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封闭机电井131眼;实施水源置换工程3处,水源地迁移3处,压减灌溉面积0.65万余亩;完成库灌区膜下滴灌改造0.59万亩;全市共压减地下水超采水量1.1亿m3。全市用水总量由2015年的50.67亿m3下降至2020年的49.78亿m3(不包括乌梁素海生态补水)。临河区、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和乌拉特中旗等四个超采区已实现采补平衡,乌拉特前旗大型地下水超采区压减超采水量达到60%。加强对超采区地下水动态监测,严格超采区取水许可管理。加强城市和重要农村人饮水源地管理,重点水源地保护区严禁兴建有污染性质的项目,禁止堆放工业及生活垃圾,有效防止水源受到人为污染。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纳入市政府对各旗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并实行差异化考核。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地下水管理实施办法》和《巴彦淖尔市地下水水源地水量及水位双控制方案》。开展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惩处违反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用地下水和无证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和规范取用水资源秩序。
3.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成效显著
积极推进乌梁素海水生态治理,编制完成了《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修编)》,并获自治区政府批复。全面组织实施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主要包括:河湖连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与植被修复、乌梁素海湖体水环境修复与保护在内的等7大类项目、35个子项目,总投资50.86亿元。建设乌梁素海水生态监测体系,实现了水质常态化监测。在黄河凌汛期、农业灌溉间隙期和秋浇后期向乌梁素海实施生态补水,“十三五”期间共补水23.50亿m3,保持乌梁素海293km2水域面积不缩小、水量不减少,乌梁素海湖区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夯实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4.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扎实推进
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淤地坝水毁修复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81.69km2,完成投资5.52亿元。
四、服务与管理能力建设
1. 重点领域水利改革稳步实施
2016年实施乌兰布和灌域沈乌干渠跨盟市水权转让项目,启动河套灌区的水权制度改革;2016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制度;2017年年底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改革;2019年将水资源管理执法权限下放到各旗县区,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开展涉水事务执法,放管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完成市水利局和河灌总局机构改革,实现政、事、企分离改革。“十三五”期间的重点领域改革基本完成,水利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效能显著提升。
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制定实施《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巴彦淖尔市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起全面建立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级四级河湖长体系,将黄河巴彦淖尔段、河套灌区770条支以上渠沟道、177条山洪沟口、82个湖泊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在河套灌区斗农毛渠沟道及规模以下湖泊海子参照河湖长制管理,打通了河湖渠沟管护的“最后一公里”。完成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划定成果“全国水利一张图”,明确河湖管控边界。全市河湖渠沟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保护方案。开展首批河湖(奈伦湖、镜湖和总干渠、总排干沟)水生态治理工作;印发《巴彦淖尔市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乌梁素海、纳林湖、万泉湖、牧羊海为我市第一批湖泊名录。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推动河湖渠沟“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构建了河湖渠沟共治共保共享的格局。
2.依法治水管水成绩突出
优化法治环境、规范执法行为,制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水行政执法。完善水利投资计划、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内控制度。深化水利政务公开,加强工程建设、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3.水利信息化和创新水平逐步提高
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信息化建设成果为主体,逐步整合水资源信息化、跨盟市水权转让试点项目信息化等信息化资源,形成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完成覆盖全灌区的通讯与计算机网络,以及总干渠、干渠水资源采集、分干渠水情信息采集和扬水站机电设备、排水水质、墒情等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完成灌溉水量调度、排水管理应用、水利工程管理、水环境监测与管理、墒情监测应用、水费计收等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扩展升级、推广应用;完成会商决策支持系统、电子政务综合应用业务系统的开发建设;构建防洪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河长制和湖长制、水利综合管理、地下水监测系统等业务应用体系;积极推进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二期)工程,基本建成覆盖全部超采区的地下水监测网络,基本完成水资源监控能力、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二期等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加快了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有效转化为灌区重要的生产力。
五、水利建设投资
“十三五”期间,全市水利投资稳中有增,共完成投资87.06亿元,年均投入17.412亿元,较“十二五”投入增长13.61亿元,年均增长2.722亿元。
第三节 面临形势与主要问题
巴彦淖尔市是我国北疆面积较大、种类较全的生态功能区,关系我国西北乃至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和结构性短缺严重,需要水利行业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生态环境损害、生物多样性破坏要求水利行业聚焦水生态修复和治理、减小人类不良活动对生态的影响;水环境污染以及地下水水位下降、河湖水环境问题要求水利行业着力水环境保护、强化监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控制性水利、重大引调水和重点水源工程,加强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黄河、“一湖两海”等流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巴彦淖尔市聚焦“五高五新”总体思路和“四个区”发展定位、“两个基地、四个产业集群”重点任务,为水安全保障提出更高要求,需更高水平统筹解决供水、防洪、生态和涉水事务管理问题,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得到党中央高度关注和支持,水利部拟确定永济灌域为国家唯一“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重点推进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以及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的积极推进,为巴彦淖尔市带来良好发展机遇。
本《规划》将从水资源承载能力与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安全保障、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修复、服务与管理能力等角度入手,分析“十四五”期间主要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水资源承载能力与供水安全保障
1. 水资源现状
巴彦淖尔市干旱少雨,多年平均降水量约174mm,蒸发量约2200mm,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全市除黄河在南部东西横贯外,其余为季节性间歇河沟,不能形成有效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水资源除黄河补给区较丰富外,其他途径补给较为贫乏。按照巴彦淖尔市水资源公报,2015年至2020年全市平均水资源总量53.668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7.131亿m3,地下水资源量20.923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14.386亿m3。按照自治区水资源公报,引黄用水不计入巴彦淖尔市水资源量的情况下,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600m3,约为国家人均量的30%。气候干旱、降水稀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市基本特点,水资源结构型短缺是我市基本水情,资源型缺水与工程性缺水并存。
至“十三五”末,全市用水总量为52.89亿m3(含乌梁素海应急耗水量3.1亿m3),万元GDP用水量为572m3/万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全区平均水平的6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67,约低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的17.3%和17.2%。
2.供水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
农业用水占全市水资源配置比例为96.8%。粮食产量由2010年的50亿斤增长到2020年的69.7亿斤,随着粮食产量增长,农业灌溉用水需求相应增长。农业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高效节水灌溉发展不足,与干旱缺水地区农业灌溉急需深度节水的现实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当前主要问题是:①灌区供水用水矛盾日趋突出。河套灌区属于“无灌溉就无农业”地区,农牧业作为灌区的基础产业,是灌区第一用水大户。由于黄河流域内农业发展、城乡生活及工业用水量不断增加,河套灌区主要水源—黄河水日趋紧缺,尤其在用水高峰,上下游用水矛盾更加突出。水资源紧缺、供需矛盾突出已成为制约我市农牧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河套灌区当前乃至今后长期面临的现实问题。②河套灌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目标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河套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47,低于全国灌区平均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0。总干渠、干渠、分干渠和支渠输水渗漏损失严重、渠道行水时间长、水资源浪费、供水不及时等问题,严重影响农业灌溉。各级渠系以土渠偏多,行水过程中渗漏损失较大。③农业用水粗放,引黄滴灌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滞后。④工程体系老化损坏亟需改造。灌区基础设施多年运行,许多工程损坏严重、带病运行;诸多建筑物超年限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近年来河套灌区增加了黄河分凌减灾和向乌梁素海等湖泊海子的生态补水任务,原渠道、沟道及配套建筑物设计标准不足以抵御冻胀和凌块冲击,不同程度受损,渗漏风险增加,使用寿命缩短,运行维护费用增大。
农村局部地区安全饮水供水工程保障能力较弱,氟超标、砷超标和苦咸水等季节性偶发的水质超标问题仍然存在;农村地区水源地保护亟待加强;水费定价、征缴存在困难;工程性缺水的工业用水问题较为严重,制约工业发展;部分井灌区区域性超采严重,地下水水资源承载能力无法支撑现有农业灌溉规模。
二、防洪安全保障
黄河防洪工程体系逐年完善,但由于治理河段长、任务重、资金有限,加上干流、特别是黄河具有洪水持续时间长、凌汛频繁发生且对工程破坏力强、河道泥沙淤积等特点,河防工程还存在着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沿黄各旗县区洪水威胁风险较大。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未设防段落占比较大,未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蓄滞洪区数量不足且未达预期规模,病险水库需要除险加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不健全,没有水旱灾害防御培训场地和应急演练基地,防汛监测预警、指挥调度能力还待加强。
1.黄河巴彦淖尔段防洪工程
受投资所限,全市35处险工工程节点及工程长度与整体规划规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尚有17处险工段未进行治理,河势摆动、毁堤塌岸现象时有发生,防洪工程整体防御能力还很弱。全市境内黄河河道弯曲程度大、河势游荡多变的特点长期存在,黄河主流摆动频繁,近年上游来水加大,部分经过治理的险工再次受到洪水冲淘,形成新的险情。现有险工治理长度和范围不足以有效稳定险工弯道、控制险情发展。由于历史原因以及政策要求,部分黄河巴彦淖尔段滩区居民没有得到搬迁,为保障滩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当地政府在凌汛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以备居民撤离,增加了防汛压力。
2.蓄滞洪区工程建设
国家确定的98处蓄滞洪区名录中巴彦淖尔市有乌兰布和蓄滞洪区、乌梁素海蓄滞洪区2处,其中乌梁素海蓄滞洪区总面积293km2,库容为4.28亿m3;乌兰布和蓄滞洪区总面积220km2,规划库容1.17亿m3,现状库容0.3亿m³,未达到原设计批复规模。
北部阴山山脉各大小山洪沟出口处冲洪积扇均面向河套平原,仍有大量农田和村庄沿山分布,原有的大部分蓄滞洪区已经被开发耕种,现有蓄滞洪区标准低、库容小,另有大量的集水面积不大的山洪沟仍未进行蓄滞洪治理,每逢山洪来临,夹杂石头砂子进入村内,道路农田受其破坏,亟待治理解决。
3.中小河流治理
中小河流治理仍然薄弱,已治理河段总长度占有防洪任务河段比例较低,尚未形成系统的防洪体系。
4.重点山洪沟灾害防治
阴山南麓山洪沟大多与河套灌区排水沟相连或穿村过路,洪水通过灌区北部排水沟汇入总排干,进入乌梁素海。排水沟兼顾排洪功能,对沟道破坏较大,乌拉特前旗和乌拉特中旗交界区域的中前分干沟、东大沟等经常受洪水冲淘破坏,两岸农田时有遭毁。受地形、地貌、地质等自然环境以及所处地理位置的影响,山丘区因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问题突出。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项目涉及专业门类广,需协调部门多,且站点范围分散,后续建设亟待加强,远未形成整体的山洪治理体系。
5. 病险水库
经2019年和2020年安全鉴定,全市鉴定为三类坝水库7座需进行除险加固;未进行过除险加固的部分中小型水库仍存在安全隐患。
6. 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巴彦淖尔市沿黄5个旗县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较慢,现状防洪工程比较落后,未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未达到城市规划标准,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匹配。农村防洪排涝体系仍有堵点,河套灌区控制面积1769万亩,每遇季节性暴雨就形成内涝,造成农业减产,渠沟排洪排涝及山前滞洪区改造还需加强。
7. 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水旱灾害监测站网建设、防御能力体系建设、预警预报平台建设、预案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行、蓄洪空间管控、工程运行管理、防汛社会化管理及应急处置水平有待提高。
三、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修复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乌梁素海流域综合治理等对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水生态水环境的保护与修复提出更高的要求,全市水生态修复治理任务不断加重、难度不断加大。巴彦淖尔市是自治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天然本底条件及总体生态环境退化的客观现实,决定了全市水土保持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四、服务与管理能力建设
水利改革统筹协调有待加强,水文基础设施、水利信息化建设、水行政执法监督仍然薄弱,水利科技资金投入缺乏稳定渠道,科技研究相对滞后,人才支撑能力不足。水利信息化建设与水利改革发展、智慧水利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水权、水价、水利投融资、河湖长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涉水事项的监管服务系统性不强。
第二章 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关系,统筹把握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扣治水主要矛盾变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着力研究新阶段水利建设新问题,加快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切实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水资源承载能力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全力服务支撑巴彦淖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造福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构建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
2.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首位,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水生态安全屏障。
3. 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严格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处理好水与社会、经济、生态、市场等要素的关系,提高水资源匹配度,实现水资源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
4. 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治理。通盘规划、协同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抗旱应急水源、灌区现代化改造、中小河流治理、黄河三期防洪、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统筹地下地上、工业农业、城市乡村治水用水,充分发挥综合效益。
5.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自治区任务要求,服务保障巴彦淖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刚性指标、具体举措,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坚决完成“十四五”水安全保障目标任务。
6. 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水行政管理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治水管水护水,完善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统筹利用价格、水费政策工具,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治水制度体系。
三、规划水平年
现状年:2020年(以《巴彦淖尔统计年鉴—2021》及2020年水利统计等资料为基础进行分析和预测)。
规划水平年:2025年。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20年修正);
7.《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
8.《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2015.04)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7年修订)
10.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11.《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
12.《水利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1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发[2014]23号);
1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全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巴政办发[2013]88号);
15.《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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