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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
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以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特殊区域土壤调查为重点,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长期跟踪监测,优化和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夯实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形成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
1.深化农用地专项调查
推进超标区域加密调查。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为基础,以耕地土壤超标集中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区、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影响区为重点,推进受污染农用地集中区加密调查和风险评估,进一步查明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和土壤污染类型、污染因子及分布。推进石棉县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安全质量协同监测,基本摸清耕地土壤、农产品质量现状及动态变化情况。
推进重金属高背景区农用地调查。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范围外的重金属地质高背景区农用地为重点,配合开展重金属地质高背景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协助分析土壤重金属地质高背景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以县(区)行政区域为单位,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周边影响区为重点,推进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输入输出因素开展长期观测。加强管控成效评估。2022年汉源县完成耕地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申报及入库,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根据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制定污染源管控对策,持续开展污染源管控成效评估。
2.加强建设用地专项调查
深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排查。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风险等级和长江黄河上游风险点位等级划定等成果,以高风险和周边存在安全利用或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在产企业为重点,摸清地块污染范围和对周边土壤的影响程度。开展在产企业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发现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在产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查明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土壤污染风险。以73类行业以外的典型行业企业为重点,配合开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典型行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有色金属冶炼、垃圾焚烧等企业周边土壤铊、二噁英等污染状况调查。四川汉源工业园区、四川石棉工业园区结合园区企业分布、污染排放等情况,开展园区周边土壤中铊、铅等特征污染物调查。
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和曾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建设用地地块调查。加强城镇开发建设过程中农用地转变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监管,变更前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当依法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鼓励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和监管,探索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抽查机制。
3.推进特殊区域专项调查
持续开展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以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估土壤环境质量对水源地安全影响,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水源地安全的,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并实施。
开展固废堆场、尾矿库周边土壤调查。参照四川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价技术规范,开展典型填埋场、尾矿库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综合评价堆场土壤环境风险。以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为重点,开展受污染源影响范围内土壤、农产品、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环境质量协同调查评估,探索开展土壤与水污染协同防治试点。
推进油库、加油站周边土壤调查。推进建站15年以上油库、加油站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基本摸清雅安市油库、加油站土壤污染状况。
4.持续开展常态化调查与评估
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指标。聚焦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行业,根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和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特征污染物和检出情况,优化监督性监测指标,未检出指标可降低监测频次,完善“常规+特征”监测指标体系。
持续完善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以省级土壤环境信息数据库为基础,整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农产品质量监测、灌溉水水质监测、土地利用现状、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等相关数据,完善雅安市土壤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年度监测数据共享与信息联动,实现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管理。
专栏1 调查评估重点任务
农用地专项调查重点任务。开展汉源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推进汉源县重金属高背景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
建设用地调查评估重点任务。开展13个超标在产企业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名山区:永晟化工有限公司、名山区星兴鞋扣厂;荥经县:一名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天全县:原天全县闽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石棉县:东顺锌业有限公司、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六分厂;汉源县:宏大矿业有限公司、源富锌业有限公司电解锌厂、汉源有色金属总厂(桂贤乡中心村)、汉源宏达有限责任公司、德宏矿冶有限公司(铅锌选厂)、中正实业有限公司。
开展四川汉源工业园区、四川石棉工业园区铊、铅等特征污染物调查。以黑色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化工等关闭搬迁地块为重点,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天全县天山盐化有限公司、石棉县华星焙烧厂块、石棉县乾锐金属有限公司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
特殊区域专项调查评估重点任务。开展8个固废堆场周边土壤调查。汉源县:汉源有色金属总厂渣场、汉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宝通矿业选矿厂(黑石沟)尾矿库、乾盛矿业乌斯河铅锌尾矿库1号库、锦泰矿业选矿厂尾矿库;石棉县:石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块、石棉矿板厂沟尾矿库、新康石棉矿大洪沟尾矿库。以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土壤调查为重点,推进环境敏感区水土协同风险评估。试点推进建成15年以上油库、加油站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
(二)加强污染源头防控
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以工矿企业污染源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固体废弃物和化肥农药等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1.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控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强化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刚性约束,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强化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典型行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三联动”,落实防渗漏和“跑冒滴漏”、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和无组织排放“两防两控”。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聚焦铅锌冶炼行业,完善行业隐患排查技术要求。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分析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活动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优化重点行业产业布局,积极推动涉重金属产业集中优化发展。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新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企业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深入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落实《四川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分类管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加强汉源、石棉重金属排放控制。聚焦重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2025年底前,至少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铅锌冶炼等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汉源县、石棉县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确保涉重金属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聚焦重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重点行业,以汉源县、石棉县等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开展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加快实施有色行业绿色升级。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汉源县、石棉县至少1家企业启动升级改造。
2.加强矿山开采和固废污染监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治。矿山开采应严格履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做好废渣、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防范土壤污染。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重大险情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监管尾矿库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
加快实施矿区排查整治。以汉源县、石棉县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和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为重点,综合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和现场探勘等方式,全面排查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废物,制定整治方案,分阶段实施治理,逐步消除存量。优先整治周边及下游耕地土壤污染较重的矿区,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降低矿区废物污染灌溉用水或随地表径流进入农田的风险。
强化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监管。定期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以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固废堆场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防措施”。强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等周边土壤监测,防止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补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短板,2022年前完成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建设。
3.推进农业污染源防控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坚持无机肥与有机肥相结合,大力推广使用有机类肥料,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中化肥减半、有机替代无机等肥药使用原则和要求。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力度。鼓励开展土地托管、“公司+农户”等生产模式,实行肥药统配、统施、统防、统治、废弃物统一回收等社会化、标准化服务。以现代农业园区、产业集群、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产业强镇等项目为载体,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示范区建设。
加强农膜和秸秆回收利用。推广普及标准地膜,加强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和推广。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鼓励严格管控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秸秆离田利用,探索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和台账制度。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配套与养殖规模、处理工艺相适应的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推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养殖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鼓励各县(区)开展种养循环试点,大力推广“畜—沼—作物”(菜、草、果、茶、林)循环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严禁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置直接还田。
加强肥料和灌溉水质量监管。加强肥料质量抽检,确保肥料中镉、汞、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加强灌溉规模在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加大农业灌渠周边涉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4.加强生活污染源防控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完善垃圾收转运体系,推进保洁制度全覆盖和常态化管理,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探索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大力推广“高岗村模式”,按照易腐烂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引导农户减少垃圾产生量。落实《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监督检查,开展整改销号“回头看”。
专栏2源头防控重点任务
重点行业污染防控任务。开展10家企业涉镉排查整治。名山区:永晟化工、星兴鞋扣厂;汉源县:俊磊科技、卿源开发有限公司、锦泰矿业;石棉县:东顺锌业、万里锌业、四环锌锗四分厂、四环锌锗三分厂、高锗再生资源。推进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分厂)、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分厂)、石棉县东顺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汉源宏大矿业有限公司提标升级改造,提升企业源头防控水平。开展四川汉源工业园区、四川石棉工业园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三)强化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以建设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为导向,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守住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和“住得安心”。
1.加强农用地风险管控
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限期关闭拆除。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遏制土壤酸化。结合国家、省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等部门监测点位定期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质量监测,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生理阻隔、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技术。汉源县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石棉县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对比观察。
全面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开展勘界定标,建立台账,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得到有效管控。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保障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
加强复垦农用地风险管控。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原则上禁止复垦用于食用农产品种植。
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调整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并将清单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
2.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加强土地空间管控。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加强规划区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特点,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加快推进长江黄河上游分区管控试点区建设。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和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推进城市建成区环境风险高的大中型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以雅安经开区为重点,合理布局汽车、航空与燃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装备、高端能源装备、现代农机装备、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开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列入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推进污染地块分区开发试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对周边敏感区域造成影响。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污染地块风险防控,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鼓励在产企业探索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地块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建设用地治理修复过程监管,防止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强化治理修复过程中污染土壤转运管控。
3.加强未利用地监管和土壤资源保护
加强未利用地监管。严厉查处向滩涂、湿地、沼泽地等未利用地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工矿企业生产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督促有关单位采取防治措施。未利用地拟开垦为耕地,以及开发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加强土壤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依法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加强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表土收集、存放执法检查,探索建立表层土壤剥离、存储、管理、交易、使用等全过程工作机制。
4.推进长江黄河上游风险管控区建设
划定土壤污染风险管理分区。基于四川省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和土壤环境风险“一张图”,划定雅安市土壤污染风险管理分区,结合发展规划制定分区管控方案,落实“一区一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风险可接受水平和区域风险源清单的变化,动态调整分区管控方案,为区域土壤环境风险动态管理提供依据。
开展分区管控试点区建设。加快推进汉源县、石棉县2个分区管控试点区建设,在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技术、管理、人才和资金等方面开拓创新。在区域土壤环境综合整治、农用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治理模式、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适用技术、在产企业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土壤污染防治产业链等方面先行先试。
专栏3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重点任务
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任务。实施石棉县烽火坪渣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探索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控模式。开展石棉县华星焙烧厂地块、石棉县乾锐金属有限公司地块、天全县天源有色金属洗选厂地块关闭搬迁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项目。开展13个超标在产企业风险管控,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模式。
(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和加强现代先进技术应用为重点,不断提升土壤环境监测、执法、应急、信息化能力,推进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加强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严格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管控、修复及效果评估的全过程管理,及时依法将从业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社会选择水平高、信用好的单位,推动从业单位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质量。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专家聘用机制。实行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名单动态管理,专家对其所承担的评审项目因技术把关不严,导致上级抽查被通报2次以上的,移出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专家库。原则上专家库名单每两年调整一次。
建立农用地联动监管机制。整合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以及灌溉用水水质监测等数据,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监测数据共享与信息联动,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动态调整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耕地污染成因分析等方面密切配合。
建立在产企业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重点设施防腐蚀、防泄漏建设监管。运营期间,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开展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重点设施设备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监管。拆除期间,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督促相关业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
完善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在制定污染企业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规划或方案后,及时向同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提供拟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名单。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开展相关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建设期间严格核查地块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材料,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充分发挥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作用,对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企业,及时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
2.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重点加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到2025年,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具备GB36600中基本项目和GB15618全部项目监测能力,并具备对辖区内主要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部分县(市、区)监测站具备GB15618中基本项目监测能力。
提升土壤监管信息化能力。基于四川省土壤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整合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染地块等数据,动态更新雅安市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衔接园区预警数据,探索建立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管理及响应体系,实现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处置、土壤风险变化趋势预测动态化监管。
强化执法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执法队伍、人员和设备的配置,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建立土壤污染应急机制,推进制定并完善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土壤环境应急管理、技术装备支撑、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3.加强现代先进技术应用
加强大数据技术应用。依托四川省土壤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叠加基础底图和行政区划等形成专题数据库。加强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数据统计和变化趋势分析,探索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评价和预警预测。
探索卫星遥感技术应用。探索利用卫星遥感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情况监测。探索开展固体废物遥感监管,进行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关闭、搬迁、扩产等动态监测监管。推进在产和停产企业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开发建设等活动遥感监管试点。
持续完善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完善四川汉源工业园区和四川石棉工业园区大气、水、土壤污染协同预防预警体系,并入长江黄河上游土壤环境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园区预警体系应用,开展大气-土壤、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土壤关联性和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分析,提升园区精细化监管水平。推动工矿企业大气、水、土壤污染协同预警体系建设,构建数据“管理-决策-服务”环境管理模式。
专栏4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完善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重点任务。试点开展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一分厂)、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分厂)企业大气、水、土壤污染协同预警平台建设,健全企业协同预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地见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标抓好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各级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要把土壤污染防治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和效率,优先投向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进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加强项目入库申报与实施,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市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有效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实施。
(三)加强监管执法
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向土壤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污泥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建设用地违规开发、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相关领域职能部门、从业单位及个人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常规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对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5”世界土壤日等重要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形成全社会保护土壤的良好氛围。鼓励公众献言献策,对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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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关
2024年11月,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主办的“2024年广东省造纸行业创新发展大会暨协会第八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东莞成功举办。大会汇聚了造纸行业的顶尖专家和创新者,共同探讨行业发展的新机遇与未来方向。为大会亮点之一,衡燃科技带来了国家重点推荐的清洁生产技术——“多元有机废弃物湍动流化床清洁高
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详情如下: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乌兰察布绿电入京9.3亿度,绿算进京超2万P。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增长35%,项目建设速度和并网容量居全区前列,全国首个“源网荷储”示范项目顺利并网。“源网荷储”技术试验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现场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一、《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环境管理要求与区域发展需求,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以及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保护、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用于强化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精细化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详情如下:关于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危险废物领域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①:步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一、案情简介2024年4月2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小松镇石田河可见整片水域呈红褐色,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茂名市人民政府发布《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今年以来,碳酸锂价格持续下跌。近日,在特朗普关税冲击下,碳酸锂价格一举跌破7万元/吨,其中碳酸锂期货LC2505价格最低跌至6.8万元/吨。此前,高工锂电对于碳酸锂价格走势有过分析,随着下游去库存调整,以及上游原材料产能释放,碳酸锂价格呈现的波动性逐步收窄,旺季带动的涨幅也逐渐缩小。相比于过
4月14日,在四川省雅安市海拔2300米的施工现场,随着最后一相导线牵引到位,金沙江上游—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牛背山段全线贯通,工程四川段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工程牛背山段起于甘孜州泸定县冷磧镇,止于雅安市荥经县牛背山镇,全长36.469公里,新建铁塔113基,70%铁塔塔位位于20毫米以上的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4月7日~4月11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黑龙江绥棱变电站3月31日,黑龙江省首座新型220千伏智能变电站——绥棱变电站投运,该站的投运结束了绥棱县电网没有220千伏电源点的历史,缩短了当地66千伏网架供电半径,减轻了周边变电站的供电压力,提升了地区电网运行安全水平。作为国家电
4月5日,我国首个高海拔特高压交流工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以下简称川渝工程)实现安全运行100天,累计输送电能47.78亿千瓦时,系统运行平稳,设备状态正常。该工程是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重点项目,于2024年12月27日投运,使西南地区电网主网架电压等级从500千伏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价为3775148.30元,公示如下:
罗宇龙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氢能产业助力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390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四川省氢能产业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很有指导意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科技厅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依托丰富的可再生能源,打造绿氢制备供应基地”的建议近年来,我省正大力发挥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项目总投资费用为41000万元,新建日处理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500吨/天的焚烧发电厂一座。配置垃圾焚烧系统1x12MW汽轮机、1x12MW发电机、除灰渣系统、余热锅炉及全厂热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公示如下:根据《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3日,国电电力发布公告,公司拟投资建设大渡河老鹰岩一级水电站项目,项目内容: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4×7.5万千瓦),于2024年11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所涉及的土地、环评、移民、接入系统等支持性文件全部办理完成。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境内,是四川省“十四五”能源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总投资费用为41000万元,新建日处理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500吨/天的焚烧发电厂一座。配置垃圾焚烧系统1x12MW汽轮机、1x12MW发电机、除灰渣系统、余热锅炉及全厂热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详情如下:1.招标条件:1.1本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21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多条输配电工程核准批复的通知,其中包含三个光伏项目送出工程项目,分别是马尔康大藏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瀑布沟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坭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瀑布沟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白草坡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三大工
2月8日,国网四川超高压公司完成500千伏石雅Ⅱ线架空地线直流融冰工作。这是四川电网首次开展500千伏线路架空地线直流融冰工作。石雅Ⅱ线是四川电网重要的水电送出通道,途经雅安市荥经县泗坪乡重覆冰区。历年覆冰观测数据显示,该线路泗坪乡区段架空地线最大覆冰厚度超过设计值的60%。此前,架空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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