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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全面推进“三水统筹” 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三水统筹”、“陆海统筹”、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两手发力,构建生态优美、韧性安全的河湖体系,打造世界级精品珠江和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的广东万里碧道广州样板,建设绿水长流美丽广州。
第一节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持续优化供水格局。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北江引水工程,加快乡镇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化整合,推进城乡统筹供水。强化不同片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互为备用与应急调度能力,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强化应急供水保障。
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水源保护区定界和标志牌建设工作,强化保护区监管巡查,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巡查整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安全保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构建完善水质自动预警监控网,在有条件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推动生物毒性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周边高风险区域应急防护工程设施建设,强化应急监测,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重要湖库水源水质保护。加强流溪河水库、黄龙带水库、联安水库、白洞水库、九湾潭水库、芙蓉嶂水库等优良水库、重点水库、备用水源水库的水质保护,推进入库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湖库富营养化、蓝藻水华治理,探索开展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污染控制研究和受污染重要湖库氮磷减排研究。
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水环境空间管控。科学整合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强化考核断面、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对未达标水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方案。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继续推进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统筹考核断面、功能区划、汇水范围、流域和行政边界、污染产排汇关系等,完善水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行建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模式,统筹各片区污水收集处理负荷,推进有条件的污水厂间实行互联互通、优化水量调度。强化城镇污水厂氨氮、生化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进水浓度的监控,对进水浓度偏低的城镇污水厂管网系统实施整改。推动开展污水厂总氮排放提标改造试点。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污水规范化管理,做好医疗污水检测消毒,严格执行相关排放标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的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洗楼、洗管、洗井、洗河”,有序推进管网隐患修复和错混接整改,有效控制溢流污染。以合流渠箱为重点,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以流域为体系、片区为单元,全面攻坚排水单元达标。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控。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畜—沼—种”三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打造经济高效、循环利用的绿色养殖基地。加快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推广应用节能减排、节地节水、循环利用等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和设施。强化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工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推进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强第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水污染物污染控制,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推进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巩固“散乱污”场所和“十小”企业清理成果,加强常态化治理。
推进重点流域水体污染治理。压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以鸦岗、大墩等断面为重点,推进水质达标攻坚。深入推进重污染河流系统治污,实施“一河一策”,加强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中心城区和郊区农村协同治理。推进重污染水体污染源解析研究,研究建立流域污染源—水质对应关系,支撑水环境管理综合决策。落实河湖长制度常态化管理,巩固提升城乡黑臭水体(含小微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现长制久清。加强重点考核断面周边一级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力争消除重点考核断面周边一级支流劣Ⅴ类水体。
第三节 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开展水生态系统监测与调查。开展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河道、典型污染水体、入海河口等水体的水生态摸底调查。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对海珠湿地、南沙湿地等重要湿地,开展生物多样性、物种均匀度、外来入侵物种等调查。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选取海珠湿地等开展水生态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试点研究。
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创建。以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滨水生态环境建设为核心,聚焦珠江、流溪河、增江和近岸海域沿岸,构建流溪河涵养区、三角洲河网区、东江干支流区、滨海湿地区四大美丽河湖新格局。以南沙湿地、海珠湿地、白云湿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湿地公园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以流溪河、增江为重点建设生物多样性双廊带,保护当地鱼类物种和水鸟栖息地。高质量推进碧道建设,构建溪—涌—河—江—海多层次,北部山水、中部现代、南部水乡三片区多节点的广州特色千里碧道格局,结合碧道建设拓展生态缓冲带建设,逐步恢复和扩大广州本地特色物种的分布范围和种群规模。到2025年,全市建成碧道1506公里,基本建成贯通全市的碧道骨干体系。加强河道生态修复,推进流溪河等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推进中心城区河涌生态整治,重建河涌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专栏四 四大河湖新格局
依托山、水、城、田、海的空间格局,遵循江、河、湖、库水系本底特征,构建流溪河涵养区、三角洲河网区、东江干支流区、滨海湿地区四大美丽河湖新格局。
——推进流溪河涵养区三水共涵养。以层峦叠嶂、茂密森林为绿壁,以流溪河水库、黄龙带水库两大水库为明镜,以保护本地特色物种、建设碧道和生态廊道为措施,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共涵养,构建山水相融、水清岸绿的流溪河水生态花园。
——推进三角洲河网区湖城相拥。建设都市碧道,形成中心城区的绿色臂膀;整治中心城区河涌,形成白云湖、海珠湖两大雨洪调蓄湖的清澈臂膀,构建湖城相拥、水网相通的三角洲南国水乡。
——推进东江干支流区水陆空连通。畅通鱼类洄游通道,连通增江干流,形成水上连通;以增江、东江北干流、虎门水道串联荔湖、增江画廊等建设碧道,形成陆上连通;开展湿地环境修复,保护水鸟栖息地,形成空中连通,构建白鹭翱翔、鱼翔浅底的生态画卷。
——推进滨海湿地区生态保育。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滨海河道岸线,修复和提升南沙湿地、蕉门湿地滨海海岸带,保护与修复滨海红树林湿地等自然空间,建设亲水平台和近自然生态水岸景观,构建潮滩听浪、绿树缀白鸥的美好画面。
第四节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保障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继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定额管理,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评价、节水载体创建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推进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达标建设。深入抓好工业、城镇、农业节水,全面推进规模以上取水用户、工业园区、重点工业区块开展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加快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控制体系,新建小区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扎实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实施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新建和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十四五”时期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8.65亿立方米以内。
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推进实施广州市主要河流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量调度方案,加强河湖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监测,保障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探索建立水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优化区域水资源调度,推进湖库建设等水系连通工程。推动污水厂尾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河涌生态补水,推进河道增水扩容。
第五节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统筹陆海污染治理。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分步开展入海河流自动监测水站建设。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健全源头管控,探索推进入海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渔港污染防治,严格管控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完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港口和海运船舶环境监管,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及相关联合监管机制等。加强海漂垃圾治理,建立打捞和处理工作机制。
严控海洋环境风险。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严密防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等环境风险。完善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划定风险重点防御区,合理布局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划分应急处置、跟踪监测等责任分区,深入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海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强化海岸带保护修复。推进黄埔大吉沙、番禺七沙水闸南侧海堤等生态修复,完善南沙区滨海碧道、生态化海堤等公众亲海景观与设施建设,提升滨海生态空间品质。加强自然岸线管控,确保自然岸线长度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加强南沙区、番禺区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逐步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加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盘活历史围填海资源存量。强化岸线开发管控,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岸线节约利用和精细化管理,严格环境准入与退出。健全涉海空间资源利用制度,构建陆海统筹的海洋开发格局。
专栏五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一)污染减排治理工程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海珠西部净水厂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石滩镇三江沙庄等片区管网工程、玉棠路方渠等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及支涌清污分流工程、白云区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等。
(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开展广州市地表水水生态及湿地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实施流溪河水生态修复、建成区河涌生态整治等工程。
(三)水资源优化调度工程
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及再生水利用,实施南沙凤凰湖建设、北江引水、柯灯山水厂取水口迁移等水资源配置、水系连通工程,以及中心城区利用再生水生态补水工程。
(四)水质保障支撑项目
开展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及相关工作建议、重点区域低溶解氧现象、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污染控制、受污染重要湖库氮磷减排、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业废水治理先进技术、水环境决策支持系统构建等研究。
第七章 推进系统防治 改善土壤和农村环境
以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以乡村振兴为抓手,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建设美丽乡村,当好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和表率。
第一节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加强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排查整治,动态完善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动态调整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定重点行业企业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指南,指导企业规范防治措施落实。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监督性监测。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堆场等整治。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及健康养殖,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统筹推进农膜秸秆回收利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监管。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以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中区为重点,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根据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采用农艺调控类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等超标风险;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结合当地区域农产品产业优势,推进种植结构向重金属低累积或非食用农产品调整。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实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管理。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加强广州市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分级与再开发利用管理。持续开展地块调查评估和风险评估。鼓励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继续严格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管理,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后续规划使用要求。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实现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共享,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针对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等活动,优化开发时序。开展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探索。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项目施工过程信息公开。
有序实施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以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发现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推广绿色修复,强化修复过程的二次污染防控。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后期管理,开展广州市污染地块修复后再开发安全利用技术评估,完善污染地块全生命周期管理。
持续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体系,推动广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方案、土壤样品监测等地方标准的落地实施。建立污染土壤外运管理制度,强化污染土壤异地处置环境监管要求。结合管理实际需要,动态优化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规范背景点位、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监测,与普查有效衔接,形成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网络。依法将土壤污染修复事中监管等相关工作纳入日常执法内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鼓励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防止污染地块未开展或未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即投入开发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修复行业良性发展,依法对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社会诚信管理。
专栏六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广州市土壤修复与资源化利用工程中心:建设广州市土壤修复与资源化利用工程中心,每年可处理处置30万立方米污染土壤。
第三节 推进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
开展地下水“双源”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加快推进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减少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污染地下水。加强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逐步将地下水内容纳入土壤污染调查报告、防治方案及风险管控、修复活动等相关报告、方案中。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地区田、林、水、筑、点、路、园七大风貌控制要素的空间品质。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亮化行动,实施“一路、一园、一林”绿化工程。到2025年,实现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支持从化区建设全国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补齐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立覆盖城乡的环保基础设施体系,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农村改厕,强化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推进全域实施“五美”专项行动。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严防养殖种植污染。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健全和完善池塘养殖水排放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畜禽养殖者主体责任。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控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亩均使用量负增长。继续实施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使用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奖励政策。到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第八章 防治噪声和光污染 营造健康舒适宁静人居环境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舒适声环境和光环境需要为目标,完善噪声监管制度,强化噪声源头管控,加强各类噪声及光污染防治,营造健康宁静舒适的人居环境。
第一节 强化噪声源头防控
完善噪声监管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开展全市声环境功能区的评估、划分(调整)工作,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推进区域环境噪声治理。
加强噪声源头防控。修订完善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强化交通干线对敏感建筑物的噪声污染防控。加强房地产开发噪声污染防治,在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标准。
第二节 加强各类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交通运输噪声防治。推动广州市城市道路声屏障建设技术规范编制,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优化公路、道路、轨道交通选线,选择合理的建设方式和敷设方式,有序推动交通隔声屏障建设。加强部门联动,有效化解“先有路,后有房”邻避问题。科学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监管。研究编制广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指引。加强建筑施工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机制。开展行业夜间施工总量控制,优化调配机制,加强夜间施工噪声专项执法,防止夜间噪声扰民。
严格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其噪声污染防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日常执法巡查,严肃查处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手续、噪声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聚会、体育锻炼等活动,以及住宅楼装修活动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居民住宅楼内的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噪声监督管控,鼓励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参与声环境管理,探索小区居民自治管理噪声模式。
第三节 加强光污染防治
强化光污染现状调查。加强对玻璃幕墙等反射墙体使用区域和材料种类的规范管理。深化户外广告和招牌光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夜景照明和户外广告与招牌设置指引、规范要求,鼓励应用绿色照明技术,发展先进集中或远程照明控制系统,合理控制城市夜景照明、道路照明亮度和开启时间。加强光污染危害及预防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
第九章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维护“云山珠水”生态安全格局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管控。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强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到2025年,生活、生产与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全面构建区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整合优化,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服务功能。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构建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体系、制度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成具有广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
构筑生态空间网络。依托广州自然资源本底,保护建设以重要自然资源分布区域为主体、水系与廊道为纽带、重点生态公园为节点、通山达海的生态空间网络。加强重要生态片区的保护与建设,推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保育工作。建设三级生态廊道,结合自然资源要素分布,构建联通山水、贯串城区、功能复合的生态廊道网络。加强生态廊道的综合整治和建设工作,对“三旧”地区、市区重大发展平台项目应同步建设生态廊道,开展生态修复、生态建设等工作。提升六大生态节点,严格保护北部地区农林生态系统,保护中部地区白云山、帽峰山、海珠湿地等生态绿核。
专栏七 生态空间网络结构
——重要生态片区:包括从化北部山地生态片区、花都北部山地生态片区、花都西部农林生态片区、增城北部山地生态片区、帽峰山生态片区、南沙北部农田生态片区和南沙滨海景观生态片区等。
——三级生态廊道:
区域生态廊道是廊道网络的主骨架,包括流溪河森林公园—流溪河—珠江西航道—洪奇沥水道等“三纵五横”八条廊道。
组团生态廊道结合河涌水系、道路绿化带与城市公园设置建设,贯穿城市内部。
社区生态廊道结合城市与社区绿道、道路绿化带、街头绿地等设置建设。
——六大生态节点:包括白云山、海珠湿地、白云湿地、大夫山—滴水岩、黄山鲁和南沙湿地。
第二节 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加强山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受损山体修复,推进白云山还绿于民,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按照“北部优化、中部提升和南部增量”实施森林资源差异化保护。北部地区推进生态涵养林质量精准提升,中部实施森林围城进城,南部构建湿地红树林和沿海防护林带。加强林地生态修复,推进造林更新和封育恢复。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林相改造,营造类型多样、色彩斑斓的林相林貌。推进天然林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到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3.27平方千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1.65%,生态公益林面积1766平方千米。
加强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城市河湖水系保护和空间管控,对北部山水涵养区、中部水廊修复区和南部河网保育区实施差异化水系保护建设。实施重点河段生态修复,恢复河滩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利用45个江心岛,保护广州珠江江心岛的生态环境。保护南部地区水网与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推进粤港澳珠江口湿地恢复和防护带建设。开展海域、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虎门大桥(广州段)北侧海湾等整治工程。推进湿地资源本底调查,完成湿地保护总体规划。逐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开展南沙区和番禺区红树林资源本底调查,推进红树林生态修复。
推进城市生态建设与修复。完善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等公园体系建设,基本建成独具岭南特色的公园城市。大力推进白云山、越秀山等山体周边系统整治与生态复绿工程。保护建设海珠湿地等生态绿核,提升“空中云道”,高水平建设广州花园,增加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加强立体绿化,保持天桥绿化领先优势。
深入推进科学绿化。全面践行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城市绿化理念,坚持科学、生态、节俭绿化,加强绿化规划引领,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加强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绿化项目的科学论证。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和草种,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用乡土树种。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大树,促进原有绿化树种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谐共存。
第三节 维护生物多样性
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开展生态环境本底综合调查评估、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长期监测。利用生态系统定位建设、建设动植物栖息地、保护珍稀濒危植物栖息地、增加生态区多样性等措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生物通道、生态桥,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和生态系统完整性。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多类型生境、物种迁移廊道的保护与恢复,配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建设。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打击区域内跨境走私濒危物种活动,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实施外来物种管理,健全生物入侵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的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完善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管理制度。加强基因多样性保护,采用种子贮存、离体保存等技术实施迁地保护,结合白云山、帽峰山、陈禾洞自然保护区以及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建设实施就地保护。加强生物技术的环境风险评价、检测、监测、预警和安全控制。
第四节 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
加强生态质量状况监测评估。完善生态质量与遥感监测网络,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测网络全覆盖,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网络体系。综合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和野外调查、模型模拟等方法,开展生态状况调查,实施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评估。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加强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持续开展“绿盾”等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制定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建设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提升对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综合管理能力。依法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推进与自然资源、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同执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查。
专栏八 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
(一)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的整合工作,编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建设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制度。
(二)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实施山水林田湖海系统生态修复,推进白云山还绿于民工程、海珠湿地品质提升工程与广州花园建设工程。推进天然林保护与修复,促进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推进沿海防护林建设;推进南沙区虎门大桥(广州段)北侧海岸线整治工程、海鸥岛红树林修复工程。
第十章 强化风险防控 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监管,加强危险废物、重金属、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为建设平安广州提供坚实的环境安全保障。
第一节 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
建设“无废城市”。构建绿色循环生产模式,加强产业链循环式组合,开展循环化工业园区改造、“无废园区”建设试点。重点提升粉煤灰、炉渣、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深化汽车制造业、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拓展市政污泥、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渠道,充分利用水泥制造业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污泥等固体废物。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链条提升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全国垃圾分类样板城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限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整治塑料污染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污染行为。优化可回收物利用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优化可回收物网点和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加快建设番禺会江低值可回收物循环经济产业园。完善7个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环卫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两网融合”。推动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报废汽车回收网络建设。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深化花都区、增城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加强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管理水平。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登记管理。以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酸、废弃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以及污泥、建筑废弃物等一般固体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
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调查评估,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匹配化。加强工业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建设,推进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填埋场三期项目、南沙区工业危废焚烧处置项目、花都区危废处置项目建设。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国有企业或骨干企业参与处置设施建设,鼓励产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鼓励在重点区域建立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点,畅通小微企业和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渠道。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为主、生化处理为辅、填埋兜底,大力推进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4800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0000吨/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推进南沙区、花都区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专栏九 固体废物处理重点工程
——资源热力电厂: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南沙)、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花都)、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增城)、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从化)等项目。
——生物质综合处理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工程、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从化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广州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焚烧、物化、应急设施)、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填埋场三期项目、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南沙区工业危废焚烧处置项目、花都区危废处置项目。
——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南沙区工业危废焚烧协同处置项目、花都区工业危废焚烧协同处置项目。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广州市光达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环保科技生态园项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基地。
——污泥及余泥处理:仙村生态资源循环处理中心(一期)、龙归通沟余泥处理站。
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承接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大企业清库存力度,严格控制企业库存量,动态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信息。推进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定位跟踪监控,推动转移电子联单和电子运单无缝对接,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利用处置信息共享,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水平,逐步推行“装树联”。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杜绝超量存储、扬散、流失、渗漏和管理粗放等问题。依托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建立固体废物贮存与应急设施清单。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行为。
第二节 加强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推进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减排,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对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严格控制电镀行业废水排放。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优化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严格执行与居民区安全距离等有关规定合理布局。淘汰落后生产储存设施,推动违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常态化监管执法,加强原油和化学物质罐体、生产回收装置管线日常监管,防止发生泄漏、火灾事故。组织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完善分级管控制度,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严格安全处置,确保分类存放和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评估与管控。持续提升二噁英、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能力,加强评估监测,提升全氟化物、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其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开展典型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微塑料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探索开展新污染物“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依托高校、科研机构,探索开展新污染物对相关人群环境暴露评估分析,深化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机理、跟踪溯源等基础科学研究。
第三节 完善核与辐射监管体系
强化核技术利用监管。承接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等核与辐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继续加强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持续开展放射源专项行动,每年开展一次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动Ⅲ类以上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开展在线监控。规范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管理,结合项目审批和日常监管动态更新工作,完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数据库,保持放射源建档率100%,放射性废源、废物收贮率100%。强化对放射性废物的全过程监管。
加强电磁辐射监管。加强对电磁辐射污染的动态管理,分类建立全市电磁辐射污染源动态档案。优化监督管理,对典型电磁辐射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全面掌握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加强通信基站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监测。进一步摸清城市电磁环境质量,对主城区电磁环境进行网格化监测。构建电磁环境信息数据库,提升电磁环境信息管理水平。
强化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动态更新伴生放射性矿企业名录,开展分级监管。对纳入辐射安全监管的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持续开展监督性监测。
第四节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加强企业环境监测与监管,推进南沙小虎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平台数据对接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建设,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聚集区开展预警体系建设。加强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预警监测,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在线预警监测系统。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加强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的应用,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完善市、区政府及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区域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提高基层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创新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更好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提升环境基础治理能力,形成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与协调机制。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依托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架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职能。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参与政府综合决策的能力,形成高位推动、多部门跨区域联动合力。
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党委、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落实《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配套责任清单,不断完善“1+1+N”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推动基层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深化生态环境目标评价考核,完善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考核力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
完善生态环境财政管理责任制度。优化生态环境领域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
构建系统严格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在立法层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制度体系,适时推动制定或修改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在执法层面实施“三项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加大协同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优化执法监管服务,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普法层面对内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对外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建立立法、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普法机制,推进“送法上门”的普法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磋商、诉讼等工作;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责任保险等制度衔接机制;加强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培育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强化专业支撑,构建技术保障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方落实生态修复责任的监督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培育环保公益组织机构、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先鉴定后付费”机制,优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鉴定程序。探索检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
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实施大气、水、土壤、海洋、生态、固废、农村、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化等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形成以综合规划为统领、各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推进《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实施年度评估,并适时开展规划评估修编。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推进“三线一单”编制成果落地应用,推进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工作。编制“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建立环境规划管理信息化平台。
第三节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强化污染源自行监测。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企业环保专员制度,构建分层级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率先对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加快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融合,推动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推动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
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区域规划环评宏观指导。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提升环评管理效能。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和专家的监督管理。
第四节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创新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积极培育壮大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环保产业。创新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推行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治理等方式,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深化绿色税费价格机制。健全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制定分类用电限额标准,对国家明令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能耗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扩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支持蓄能技术推广应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探索纳入管网运营费、污泥处置费等成本。完善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五节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健全企业信用强制披露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信用分类触发性评价系统,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评价修复机制,实现多平台对接。逐步将第三方生态环境治理机构、检测机构、服务机构等纳入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完善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探索将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与执法监管、绿色信贷、评优评先等挂钩。
第六节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整合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海洋环境保护、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各类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数据,推进和完善生态环境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深化“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的生态环境主题建设。
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一规划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国家、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整合、优化、补充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一体化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5G、无人机(船)、地理信息系统、智能感知、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完善监测体系。大力推进大气和水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构建国内领先、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生态环境预警防控体系,提升广州市生态环境监测预警防控能力。
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健全乡镇(街道)网络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组织构建园区基层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广街道(园区)专职环保员管理经验,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组织专职环保员完成监管工作任务,规范专职环保员监管工作。应用无人机、走航监测、智能预警等科技手段,提高环境执法精准度。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探索建立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无人机队伍。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完善环境安全应急体系。逐步建立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多层次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和公众宣传。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库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健全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和保障,重点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环境健康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监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范能力。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支撑。组织开展对大气臭氧、地表水溶解氧、海洋环境等问题以及新污染物的专项研究,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对接。强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持续开展细颗粒物来源解析,组织实施臭氧生成机理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聚焦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需求,推进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建设。实施高水平生态环保科技人才引进计划,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利用。
专栏十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重点工程
——综合监管能力: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广州市“穗智管”生态环境主题建设、广州市网格化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广州市环境综合管理项目。
——大气环境监测:广州市大气预警防控体系项目、广州市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预警平台、广州市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网建设、广州市机动车排放控制措施研究。
——水环境监测:广州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广州市典型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研究、广州市水环境新型污染物监测研究、广州市环境水体中微塑料分布特征及通量研究、广州市水生态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技术研究。
——土壤质量监测:粤港澳大湾区典型土壤类型标本库建设。
——声环境监测:广州市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
——环境应急:广州市应急反恐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第七节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发挥政府机关作用。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
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发展壮大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力量,加大民间志愿服务组织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与环保社会组织的宣传合作,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积极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环境违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鼓励建言献策。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环保自律。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继续推进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防控应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信、访、网、电、微等环保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创新奖励方式。
第八节 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加强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依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协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督促落实,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好落实,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国领先,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强化生态系统安全保障,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专项研究。进一步发挥南沙自由贸易区生态环境制度改革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南沙生态环境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和支持,推动南沙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高地。
第十二章 增强环保意识 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价值观,健全生态文明推广体系,营造良好氛围,更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
第一节 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核心任务,在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支持各级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推动高等院校开设生态环境教育专业、课程。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引导各类人群进行知识和技能学习。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力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理论宣讲。弘扬生态文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健全生态环境宣教机构和人员队伍配备,加强宣教装备设施和传播技术力量建设。以环境监测站、资源热力电厂、污水处理厂、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企业等为重点,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以景区、公园、社区、学校、展览馆、图书馆、环保领域龙头企业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各类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动员。充分运用好报、网、端、微融媒体优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结合“穗小环”形象创新开发类型多样的新媒体宣传产品,推广“广州生态环境”政务两微平台专栏品牌。创新《珠江环境报》宣传方式,丰富新媒体表现手法和内容,畅通信息采编渠道。结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全国低碳日”等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活动。广泛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进展和先进典型。
第二节 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全面开展绿色生活创建。制定绿色生活创建工作方案,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七个重点领域的创建行动,构建多方联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推进机制,引导和推动创建对象广泛参与创建行动,力争创建数量、创建率全省领先,整体提升创建领域的绿色化水平。
深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广碳普惠制。推动绿色消费,支持绿色包装,践行禁塑令,鼓励选购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塑料袋等制品,倡导和推动旧衣物、旧玩具等物品的回收与重复利用。深化粮食节约行动和“光盘行动”,鼓励理性点餐、不剩饭菜、剩后打包。鼓励绿色出行,优化“互联网+出行”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公众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拼车或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在新、改、扩建道路中,适当增加自行车道,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探索基于湿热气候的超低能耗技术路径,全面提升民用建筑能效水平。
专栏十一 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2025年,全市70%以上处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
(二)绿色家庭创建行动
面向全市城乡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倡导绿色价值理念,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到2025年,全市60%以上的家庭达到创建要求,涌现一批绿色家庭优秀典型。
(三)绿色学校创建行动
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到2025年,全市70%以上的大中小学完成绿色学校创建。
(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到2025年,全市6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
(五)绿色出行创建行动
健全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支撑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和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创建绿色出行城市。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六)绿色商场创建行动
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为创建主体,到2025年,全市40%以上大型商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探索基于湿热气候的超低能耗技术路径,全面提升民用建筑能效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动智能制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到2025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
第十三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广州市各区政府和各市直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配套责任清单,大力推进规划实施。
广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牵头推进相关具体工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推动“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依托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部门之间、市区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推进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广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事宜,推动规划实施。
第二节 分解落实任务
广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牵头组织制订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
各责任单位应将相关重点工作、项目列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方案(计划或要点)。
广州市各职能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其中生态环境各要素各领域在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时,应落实本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各区在编制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时,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落实规划任务和要求。
第三节 实施重点工程
以推动建成美丽中国样本城市为牵引,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推动纳入市财政预算重点项目库,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第四节 加强资金保障
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重点,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保护、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优先落实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建设资金,将本规划的期中、期末评估费用以及规划科学调整等费用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对资金的来源、申请、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核与检查。
第五节 强化实施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广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推动年度分解落实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地。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以及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推动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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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消息: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3月10日至4月3日分别对石家庄市、邢台市开展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公告根据工作安排,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2025年3月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参加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黄部长您好,这些年来,大家有一个明显的感受,就是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我们身边的环境越来越好了。我想请问黄部长,去年的环保
3月5日9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一年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2月27日上午,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会议大厦开幕。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毅峰接受记者采访表示,2025年是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以改革创新思维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2025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为“美丽中国我先行”,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全国各地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实践成果并倡议社会公众积极行动,投身美丽中国建设。在生态环境部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了这一情况。每年6月5日是环境日。裴晓菲介绍,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一、总体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
2月19日上午,山东环保集团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振波,华能山东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涛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围绕全面深化战略合作进行深入交流。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繁领,华能山东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晓明代表双方签署协议。丁振波对黄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上,与会全国政协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年。近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召开地方两会,讨论和部署新一年的发展改革工作。笔者梳理发现,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地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计划》共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108项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
2月7日,2025年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24年工作,深刻分
近期,地方两会相继召开,明确今年重点工作任务。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备受关注。北极星对已发布的31个省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汇总发现,多地将环保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中生态环境出现116次,绿色低碳55次,环保出现45次,空气质量36次
日前,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壮大,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多彩人文之韵充分彰显,巴山蜀水更加秀美安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美丽四川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四川基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现场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一、《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
3月6日,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生态保护与渔业融合发展EOD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本项目采用“生态治理+产业开发”EOD开发模式,主要实施5个子项目,生态治理部分主要实施涛雒镇域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海水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计划投资额:约284500.00万元。公告如下: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上,与会全国政协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自2000年首次亮相以来,历经岁月沉淀与精心培育,中国环博会(IEexpoChina)凭借其卓越的影响力与广泛的行业号召力,已然发展成为亚洲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旗舰级专业博览会,在规模上仅次于其母展——久负盛名的慕尼黑IFAT展。在这里,企业能够有效提升自身品牌价值,让品牌在行业内绽放更耀眼的光芒;可以
2024年7月18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与合作方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澳门路环污水处理厂项目,共同负责该项目的升级、营运及保养服务,营运期8年,合同金额达10.75亿澳元,并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接管。此次项目的开展,不仅彰显了博天环境在环境治理领域的专业实力,更是在
据葛洲坝生态环保消息,2月26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与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等单位签署南太湖流域泗安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贞武与长兴县委副书记、县长姜华围绕水处理、土壤修复、高标准农田、新能源开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据广西东兴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消息,近日,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自主研发的智慧水务物联网管理平台正式接入人工智能企业深度求索(DeepSeek)的行业大模型系统。这是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首次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融入水务物联网管理体系,通过AI技术与水务场景的深度融合,为城市供水、排水、节水和水
2月21日,广东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主要包含4个子项目,其中:生态环境治理项目1项,为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要求优先实施建设),主要包括管网建设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月20日,中国能建葛洲坝一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国建在公司与南水北调生态环保工程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达军座谈,双方围绕进一步加强大型引调水工程建设、水资源安全、生态建设等领域务实合作进行深入交流。李国建对徐达军一行到访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葛洲坝一公司改革发展情况及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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