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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2022-08-03 10:5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污染防治攻坚战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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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零二二年七月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广安市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顺利完成“天蓝地绿水清”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蹄疾步稳,环保综合执法改革、环境信用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改革取得突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印发《广安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广安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广安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工作方案》《广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大力促进广安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按期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单位GDP 能耗累计下降16.81%,完成广安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以及7家水泥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医药、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建成城市网格微站126个。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开展“洁净水”行动,推行“用双脚丈量河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十小”企业取缔关闭工作,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110座(总量达到201座),配套管网1376公里,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处理能力总计42.3万吨/天。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安市工作方案》和《广安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三)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

全市各类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环境质量提升明显。2020年,广安城区优良天数332天,优良率90.7%,较2015年提升14个百分点;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51μg/m3和32μg/m3,较2015年分别下降40%和33%,空气质量提前一年达标。2020年,市域内国、省考核断面全部稳定达标,嘉陵江稳定保持II类水质,渠江干流年均值首次达到II类水质,大洪河、御临河继续保持III类水质,重点小流域水质总体有所好转,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无劣V类水体。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93.8%,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断面达标率不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目标要求,土壤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

(四)生态保护与修复卓有成效。

积极推进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建设,在优化嘉陵江经济带发展的同时确保生态质量提升。扎实推进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全力打造以“三山两江一河”(华蓥山、明月山、铜锣山、嘉陵江、渠江、御临河)为主体的华蓥山国家生态保护示范区。扎实开展“绿化广安”行动,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大力实施退耕还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河湖湿地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39.61%(含四旁)。

(五)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环境监察能力、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信息水平全面提升。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达到国家二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顺利挂牌,实行局队合一,职级并轨工作有序推进。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中省督察问题整改,无国家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

表1—1 “十三五”主要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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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纳入县(市、区)级及以上监测断面水质

二、“十四五”面临挑战和机遇

(一)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大气环境治理成效不稳固,广安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能稳定达到90%以上,部分区域臭氧污染问题逐渐凸显,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长滩寺河、廖家河、芦溪河、西溪河等重点小流域部分河段污染仍较为突出,全民水库和七一水库等湖库水质仍需改善,跨界流域污染治理难度较大,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需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仍不理想。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范围广、问题多、投入高、难度大。土壤环境风险依然存在,矿山环境治理问题亟待深入。部分区域生态环境存在破坏和退化现象,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压力较大,生态屏障建设亟需加强。

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任务较重。产业结构不优、主导产业不强、创新能力较弱,高耗能、低附加值传统工业占比较大,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占比不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不高,能源结构仍有较大调整空间。交通运输公路货运比例较高,铁路和水运占比较低。用地结构不合理,产业围城、化工等企业沿江分布现象依然存在。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程度不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水平不高,全面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差距。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网仍需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进水浓度偏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收集率偏低,运行维护能力不足,部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需进一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于起步阶段,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尚未建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建制镇及农村区域垃圾收集力度和范围需要进一步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建筑垃圾处置尚处于无序状态,新污染物防治短板突出。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亟需加强。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治理主体和治理手段较为单一。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体系尚未健全,相关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仍然不足,不能有力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总体设计基本完成,而配套机制、能力建设、有效实践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公众参与等方面相对滞后。环境预警预测、环境安全防控、环境应急响应、环境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有待优化和提升,综合执法合力尚未形成。生态环境执法、监控、监测、统计等领域现代化、科技化、数字化水平不强。

(二)生态环境保护迎来重要机遇。

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成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省上持续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策源地、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中承载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战略支撑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先行区的“一地三区”发展定位。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必将进一步加快。

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党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带来了新机遇。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了“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战略思路,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为从源头上节约资源、控制环境污染和减少生态破坏创造了良好条件,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注入了新动能。

日益完善的环保政策法规带来政策红利。按照“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中省生态环境部门正加快立法步伐,构建严密法制体系。随着《长江保护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系列环保法律法规的出台及修订,环保法律体系将更加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将更加严格,环境违法惩处将更加严厉。借助法律武器、法治力量,生态环境工作将更加顺利推进。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带来更高发展要求。国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省上对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支持广安深化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探索跨省域一体化发展。这对广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委、市政府抢抓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必将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展现新作为。

三、指导思想与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定实施同城融圈、优镇兴乡、品质主导、产业支撑“四大战略”,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成渝典范高品质宜居城市,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协同治理,系统推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城乡统筹、区域统筹、流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全要素、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

智慧环保,改革创新。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深化“智慧环保”建设,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推进制度的有效整合、衔接协调,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支撑能力,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共建共享,联防联治。围绕成渝“共建绿色生态廊道、共推跨界污染治理、共构绿色发展方式”目标,践行“同城融圈”战略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目标指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基本建成川东渝北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区、川渝合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展望2035年,生态经济高效、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人居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广安”目标基本实现。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取得明显成效,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到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并持续改善,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纳入考核的国省控断面优良水体占比100%,重点小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

——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进,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保护红线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降低,重要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区域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改善。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2%,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土壤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危险废物处理利用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环境应急体系不断完善,环境应急能力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20项,涵盖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治理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修复。具体指标体系设置见表2—1。

表2—1 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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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起,统计上报的森林覆盖率数据不包含“四旁”,2021年新统计数据为31.57%。

四、积极实施“双碳”行动,加快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坚持绿色创新发展,加快结构优化调整,构建绿色、高效、低碳发展体系,积极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内生动力。

(一)有力有序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把“双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各地、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落实落地,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以及不同区域梯次有序碳达峰等行动,推动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

制定区域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以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为目标,尽快制定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贯彻落实,鼓励县(市、区)、园区制定本辖区达峰行动方案,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区域率先达峰,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建立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体系,实行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

重点领域制定碳达峰专项方案。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为牵引,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的相关部门积极制定碳达峰专项方案,严格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进二氧化碳排放“削峰降速”,为碳达峰行动提供有力支撑。能源领域重点推动电力结构清洁化转型,工业领域着力推动原材料替代和生产方式变革,交通领域聚焦推动电气化和新能源,建筑领域逐步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及零能耗建筑。农业等其他领域加快制订较为明确的节能减排方案,促进本领域节能降碳。

推动重点行业开展碳达峰行动。以电力、水泥、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为重点,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鼓励川渝高竹新区编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方案。鼓励广安发电公司、利万步森水泥等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依据《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减排创新行动,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培育一批低碳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

(二)全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 优化调整空间发展格局。

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突出自然山水利用,协调产城关系,结合区域社会经济特征、发展战略定位、突出环境问题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持续优化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依法严格准入清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推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推动区域产业聚集化和绿色化发展,合理规划布局重点产业,推动构建产业生态链,引导产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积极构建聚焦主业、错位竞争、分布集中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城市主城区、城市发展区以及城市周边区域砖瓦、化工、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等企业关闭或搬迁。加快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严格遵守《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禁止在嘉陵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环境现状、基础设施等情况,科学开展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双飞地”岳池生产基地等园区规划优化调整,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作用,有效降低对临近敏感区域影响。

构建渝广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广安与重庆毗邻区域的比较优势,推进与重庆毗邻地区深入合作,全面促进渝广区域协同、协调、绿色发展。聚力推动川渝高竹新区、合川广安长寿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的绿色发展,优化资源能源配置,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重点培育智能制造、轻量化材料等环保节能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区域生态康养旅游。打造跨区域绿色发展示范样板区,实施生态共建环境共治,共建环重庆主城都市区经济协同绿色发展示范区、成渝结合部绿色发展先行区。

2. 促进产业绿色升级优化。

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按相关要求落实区域削减。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强化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依法关闭淘汰,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 对长江及重要支流沿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加快推进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开展差别化环境管理,对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提出最严格管控要求,倒逼竞争乏力的产能退出。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在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产品绿色化、低碳化升级,增加绿色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市场占比。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积极推动电力、建材、水泥、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依法将超标准超总量排放、高耗能、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其他行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升级生产工艺技术,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和其他环境污染物排放。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型产业。大力推进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精准医疗、前沿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不断探索“互联网+”创新绿色产业模式,培育智能零售、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大绿色环保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扶持一批精专特优中小企业。加快推进武胜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促进商贸物流、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供给质量。

推动工业园区绿色化改造。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鼓励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余压余热以及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全面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配套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污水处理厂等设施,鼓励建设园区共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或集中工业设施,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能源建设,加强工业园区与城市公共设施对接。以广安经开区、广安高新区(邻水)、华蓥山经开区、武胜经开区、岳池经开区等为重点,力争建设一批绿色工业园区。

3. 推动能源资源高效利用。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煤炭减量步伐,深入推进节能降耗,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明确广安市“十四五”及中长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科学统筹各行业各领域煤炭生产与消费,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持续降低煤炭消费占比。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动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项目等量或减量替代,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大幅降低散烧煤使用至禁止煤炭散烧。严格控制煤电产业发展规模。持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十四五”期间实现单位GDP能源消耗持续下降,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大幅提高清洁能源供给。加快天然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持续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优化城镇燃气管网,加快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提高天然气输送范围,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及水平,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推广利用LNG,优化清洁能源加注站点布局建设。推进电网补强和电能替代。因地制宜、适度推广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液体及成型燃料运用,推动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发展。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能源一体化综合利用和智慧用能示范建设。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2%。

持续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推动市县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工程,深入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和节水灌溉行动,推进灌区渠系防渗改造,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建立城市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强化城市居民、工业、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管理,提高行业用水效率。大力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推进再生水、雨水等有效利用。到2025年底前,力争全市所有县(市、区)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

大力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持续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利用。严格落实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指标要求,提升矿山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控制矿山资源无序开发。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确定森林开采限额,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和污染排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创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以及“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4.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发展,鼓励整合区域铁路、水运资源,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加快西渝高铁重庆至广安段建设,规划建设重庆至广安城际铁路,力争规划建设成都至广安高铁,积极融入长江上游航运枢纽港航服务体系。加强港口协作和航道联建,联动提升航道通行等级,促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积极推进工矿企业、港口和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线建设,到2025年,力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新(改、扩)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5%。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运为主的格局。推动建设绿色广安港, 开展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推进构建“车—油—路”一体的绿色交通体系,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建设绿色流通枢纽。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资源及运输枢纽资源,鼓励公路、铁路共用通道。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合理有序开发港口岸线资源,发展集约化、现代化和专业化港区,促进区域航道、锚地和引航等资源共享共用。构建川东渝北区域现代物流枢纽体系,推进交通、邮政、供销、商贸等领域快递物流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衔接共享,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鼓励在交通枢纽设施建设中采用绿色建筑材料以及被动式节能环保技术。

推广使用绿色运载工具。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提高营运车辆和船舶的低碳比例。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LNG加气站、充电桩等清洁能源供给设施建设,制定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差异化政策措施。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开展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近零排放或零排放示范应用。到2025年,全面淘汰国三以下柴油货车,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广安市区清洁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使用率显著提升,公交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三)同步打造城乡生态宜居空间。

1. 推进绿色新型城镇化。

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城镇化建设理念,构建以中心城区为引领、县城为支撑、中心镇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各级城镇发展规模,推动城镇群建设向资源集约与高效利用方向转变。科学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空间布局、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加强对城镇现有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的保护,构建生态廊道和网络化绿道脉络,合理引导城镇空间布局和产业经济的空间分布,强化片区间功能协作和产业配套,推动差异化协同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地理区位、产业基础等实际,突出和增强广安市中心城区集聚效应,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发展绿色化水平,以公园城市的理念指导高标准规划建设城市新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逐步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提档升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切实增强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深入实施城市提质工程。按照公园城市建设理念,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严控城市“蓝绿红”线,完善城镇功能配套,显著提升城镇形象颜值和品质。深入实施城市公园、绿地绿道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高城市绿化率和观赏性。规划建设城市“生态连绵带”,利用城镇自然山水脉络,用绿道串起山林、水体、湿地、田园等自然资源,构建生态网络化空间体系。因地制宜加快老旧区域改造,加强人居环境治理,促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共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城市品质。鼓励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公园城市、低碳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等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升既有建筑能效。通过使用低碳建筑材料、建筑“气改电”以及逐步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等措施,提升建筑节能减排效能,减少建筑使用电力、热力导致的间接碳排放以及建筑运行过程中的直接碳排放。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避免无规划无序的大拆大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打造宁静生活环境。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确保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统筹城镇现状与长期规划发展,强化环境准入,合理控制道路、铁路线路两侧与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适时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扰民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噪声治理措施,鼓励应用降噪新技术。加强施工噪声监测和监管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制度。进一步理顺部门监管体制,消除多头管理现象,研究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从根本上改善居民生活区声环境质量。

2. 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实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美丽广安·宜居乡村”建设。结合“百镇千村”建设和“百村容貌”整治工程,提升农村景观水平。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注重保护川东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统筹谋划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相得益彰的城乡发展形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农田规模化、景观化改造提升农田的经济和景观价值,积极打造“特色镇+田园综合体”模式,提升农村区域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

生态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结构转型,统筹协调产业升级,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推进农业产业链接循环化,加快推进种养结合,促进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推进养殖业规模化、清洁化、智能化发展。重点推进农林牧渔复合型模式。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做大做强农产品区域绿色品牌,提升农村绿色经济水平,促进农村区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3. 促进城乡环境同步提升。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和运营管护机制,促进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公共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统一调度使用,推动乡村环境设施提档升级,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以绿道为载体组织优化城乡空间形态,沿市郊自然水系及山脊线,打造区域级绿道,加快推进区域绿道与城市绿道、社区绿道成片成网成景。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广建设绿色农房、使用节能环保生产生活用具,加快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逐步推进环境质量监测向乡镇延伸,对重点乡镇区域地表水、大气环境有计划开展监测,有效控制乡镇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机制体制,构建生态宜居、健康舒适的城乡生活环境。

(四)宣传引导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 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强化绿色低碳生活知识科普教育。将生态文明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各级干部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培训。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和自然学校创建,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污染治理设施、河道治理示范点等更多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为广大市民和各类学校提供环境教育服务,提高公众互动参与积极性。持续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繁荣生态环保文化。推动企业建立生态环保文化与企业制度管理、设施配备、环境塑造等有效融合,形成立体化企业文化体系,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2.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发挥社会团体助推作用。积极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者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依托生态环保公益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带动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环保社团、志愿者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建设,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沟通。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加大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环境信息服务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大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环境信息环保举报热线、市长(县长)信箱、生态环境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作用,畅通和拓展公众参与环保监督途径,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有奖举报”“问题曝光”制度,鼓励公众对环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曝光力度。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3. 引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优化完善绿色生活设施。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持续深入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等绿色生活设施系列创建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加强社区垃圾分类宣传与督导。完善城市公园建设体系,充分结合滨水、临山等自然环境特点和人文历史积淀,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城市公园,完善自行车道、步道、绿道系统。通过完善绿色生活设施并建立配套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引导居民逐步养成健康绿色生活方式。

引导提倡全民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绿色产品消费。推行“光盘行动”,倡导粮食节约、抵制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鼓励宾馆、酒店、景区推行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创新推动快递、外卖包装“减塑”,切实减少白色污染。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推动全民积极践行绿色消费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新风尚。

(五)积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监管。统筹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工作合力,做到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制定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提升城乡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城乡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全方位高标准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示范试点。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与深化经济发展、能源改革和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的协同管理,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支持火电、化工等行业开展碳捕获、利用与封存,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加强林地、湿地等碳汇体系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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