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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政府发布《四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广东省和肇庆市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更加扎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努力实现碳排放达峰,生态环境安全有力保障,生态环境更加美丽,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为建设美丽四会打下坚实基础。
四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成就
“十三五”以来,四会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肇庆市委、市政府和四会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整治提升,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治理一批环境沉疴顽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保持安全稳定,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成效
(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持续强化环境监管,采用日常监管检查与“逆常规”突击检查结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49个违法建设清理整治;深入开展并完成173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贮存、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处置四会市贞山街道黄家庄黄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布2019年典型案例;高标准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等整改工作,“十三五”期间,四会市累计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51项(共61项,其中属长期推进、持续整改10项,无逾期未完成项目),完成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3项(共21项,正在推进1项,属长期推进、持续整改7项,无逾期未完成项目),全部完成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案件,有效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实现阶段性改善
“十三五”期间,四会市贯彻落实省和肇庆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精神,市政府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重点问题、关键领域及薄弱环节,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阶段性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强化精准施策,抓好工业源、扬尘源、焚烧源等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四会市紧抓工业源管控,通过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进全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进陶瓷行业清洁排放改造,全面完成“煤改气”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严格控制区域VOCs排放量;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对企业炉窑进行分级管控;抓好移动源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对柴油车尾气排放开展常态化的设点监督抽查;狠抓扬尘防治、做好露天焚烧管控等举措,强化闭环管理、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扎实做好后督察,持续加大大气污染监管力度等大气污染防治强化举措,着力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十三五”期间,四会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和改善,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5.8%,对比2016年同期上升9.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及NO2浓度对比2016年分别下降23.5%、37.7%和12.5%,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完成肇庆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要求。
强化精准治污,加快水体整治,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做好“碧水攻坚战”,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17年主要河流断面考核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国考北江梁村、省考绥江五马岗和省考漫水河淘金井断面等3个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国家、省考核河流断面基本污染物基本保持稳定,无发生严重污染事件;3个市考断面中,青岐涌大沙桥断面稳定达标,青莲渠下益村、龙江龙江口断面虽然超标,但水质不断改善,目前已完成青莲渠1~2号排污口、贞山街道碧海湾1~5号排污口、四会市城中街道汇源路混合入河排污口和四会市人民医院入河排污口整治;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优于Ⅱ类水质标准,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强化农村环境水污染综合整治,到2020年,四会市1707个自然村已铺设雨污分流管道共3009.2公里,基本实现雨污分流管网全覆盖,全市共1033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60.5%。
强化精准监管,加快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和用地管理工作,规范固体废物监管工作,扎实做好“净土防御战”,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十三五”期间,四会市积极配合肇庆市开展土壤详查工作,完成四会市重点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格,强化土壤安全利用等,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推进重金属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农业面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等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持续开展领导挂点包村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挂点责任人制度,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取得良好实效。
(三)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期间,四会市共创建肇庆市级生态村37条。罗源镇和地豆镇先后被认定为省森林小镇,地豆水车森林公园入选“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践范例”。广东四会绥江国家湿地公园成功获批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全市森林覆盖面不断提高,截至2019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5%,共完成更新造林2.82万亩(其中森林碳汇造林0.4万亩)、森林抚育37.18万亩,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2019年5月,四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四会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开展创建以来,四会市在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推进产业绿色转型、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积极弘扬生态文化等多方面、全方位取得了良好成效,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持续深化体制改革,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落实简政放权,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建设,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实现“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流程办网率不低于80%,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深化环评改革,强化建设项目落地综合服务,试行环评报告豁免制和承诺制;实行“宽进严管”的安全生产审批模式,积极主动协调重点项目、惠民项目的推进,对重点项目实施提前介入服务,优先办理重点项目的准入和环评报批工作,全力以赴推进重点项目、惠民项目环保审批进度。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以排污许可管理为核心,强化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构建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新模式,全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截至2020年9月,全市已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
第二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
尽管“十三五”期间四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斐然,但是对标美丽四会的建设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一)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仍不牢固。一是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压力大。四会市工业布局相对大气污染防治存在明显短板,城区北面有龙甫镇工业集聚区、亚洲金属再生园区,南面有新江工业聚集区、岗美工业集聚区,有色金属熔铸、印染、建筑陶瓷、涉VOCs等企业排放的废气基数大,污染物容易随着风向往城区汇集,直接影响城区空气质量;扬尘源控制难以全面到位,辖区内扬尘点多、面广、线长,虽然建筑工地实施了遮挡围蔽、泥土裸露地面遮盖、水雾喷洒、进出车辆清洗等措施,但施工过程扬尘仍难避免;区域内主要交通干线G321、S263、S260、S118贯穿城区,车流量较大,过往渣土车超限超载、扬洒情况较多;城区周边露天焚烧现状屡禁不止。二是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仍处于全面攻坚阶段,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高位,环境治理水平不高和治理能力不足,生活、工业、农业农村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其中位于四会市的绥江一级支流龙江河、青莲渠目前仍是全市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历史欠账多,流域内部分支流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过其环境承载力,对北江、绥江水质冲击较大。具体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缺口较大,以致城市污水处理厂1、2、3期存在处理浓度偏低、处理效果大打折扣、减排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的情况。另外,青莲渠四会大道段有5公里暗渠,暗渠穿越四会市主城区,主城区多数次支管网未完善,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青莲渠。龙江河城区段约2.6公里,城中街道仓岗北片区和东城街道彭冲湾片区未完成截污管网,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龙江河,因城区段距龙江龙江口断面距离较近,首当其冲对龙江口断面水质造成影响。另一方面,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四会市畜禽养殖场量大面广,大部分在龙江河流域,以肥水养殖模式为主,流域内养殖废水排放量远超环境容量,养殖模式较粗放,治理设施落后,大部分养殖场废水直排鱼塘,鱼塘消解能力远低于污染物排放量,部分高密度养殖鱼塘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河涌,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工程覆盖面仍存在较大的缺口,应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有待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呈增长态势,铝灰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仍存短板,小微企业危废处理问题也正逐步凸显。
(三)生态治理体系有待完善,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四会市生态环境质量在“十三五”期间持续改善,随着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的“瓶颈效应”也越发明显,亟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前,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而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生态补偿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创新需要进一步突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不足,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仍比较薄弱,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仍滞后于环境管理工作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仍不完善,生态环境管理的责任体系和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集成化创新机制及其合力尚未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够完善。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到2035年美丽四会目标基本实现”的总要求,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四会。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思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生态文明为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夯实绿水青山本底,坚守红线底线不退让,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全面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性和整体性,协同推进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和应对气候变化,强化陆河统筹、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全领域、全地域、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坚持依法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夯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基础。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能源、产业、交通运输、农业四大结构调整,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提高环境治理效能,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面完成广东省和肇庆市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更加扎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努力实现碳排放达峰,生态环境安全有力保障,生态环境更加美丽,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为建设美丽四会打下坚实基础。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PM2.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肇庆市下达目标要求,加快推动臭氧进入下降通道;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水生态功能进一步改善,国考省考断面等考核指标达到或优于肇庆市下达目标要求。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清晰合理、优势互补,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行,绿色竞争力明显增强。单位GDP能耗、水耗持续下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控制在广东省和肇庆市下达的要求以内。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工业危险废物和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重点生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格局持续巩固。
四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要求具体见表2。
表2 四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大气、水环境、生态、综合)
第三章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推动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积极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构建基于“三线一单”的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空间布局约束,严格落实监管、准入等手段;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产业布局、产业准入、环评审批、园区管理和监督执法中的作用;将“三线一单”提出的分区产业发展要求作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的基础,将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落实“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成果基础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和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要求,严格实施“三个不批”环保审批制度,分区域、分行业实行差别化的环保准入管理;强化资源环境因子对产业发展的约束。强化规划环评引领作用,以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管理规范化为重点,实施工业园区/集聚区内外有别的环境准入政策,推动开展工业集聚区规划环评,核算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设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主要依据,实施“空间、总量、准入”清单式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集中控制、统一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引导产业集聚绿色发展。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促进资本、资源和技术有效结合向集约化、集群化发展。以空间整合为主要手段,通过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对现有及规划工业园区/集聚区与工业用地总体空间布局进行引导与调整。优化开发区坚持环境优先,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倒逼绿色转型,着力推进污染整治。重点开发区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推动区域产业集约化和绿色化发展,保持环境质量稳定。生态发展区依托资源和生态优势,按照生态功能优先原则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资源特色产业。加快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区域内重大发展平台和工业园区点状集聚开发,着力建设大湾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以及除国家和省规划外的风电项目,对不符合生态要求的小水电进行清理整改。鼓励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两山”转化的实践。
第二节 持续推动结构优化升级
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建设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为契机,坚持“产业强市、项目为王、园区为母、企业第一”,深入对接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肇庆市“4+4”产业布局,构建四会“1511”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发展铜材深加工、铝材深加工、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打造创新产业发展带,助推肇庆市“4+4”产业集群构建,强化肇佛产业优势互补,主动融入大湾区创新产业链。充分发挥金属加工、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现有产业基础,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积极培育高附加值新业态;强化产业服务配套,培育产品研发、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严格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持续降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在总体制造业中的比重,通过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转移和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纺织印染、化工、金属制品等企业,逐步实现四会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产品档次低、劳动密集、能耗高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环节的搬迁关停,支持高增长、高技术、高效益的企业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深化现有工业园升级改造,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优质产业载体;定期对已清理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回头看”,健全“消灭存量、控制增量、优化质量”的长效监管机制。
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加快三废资源化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再制造产业化发展。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通过产业政策调整和低碳技术推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深入推进节能降耗,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环境承载力,禁止新建、扩建煤电项目,持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加快能源结构多元化发展,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风电场项目,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
大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统筹推进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强化物流体系建设,完善交通接驳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水路转移,逐渐减少重载柴油货车的比重。优化车船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推进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燃料清洁化。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完善公交站点布局,构建自行车出行交通体系,提升公交出行、共享出行和非机动化出行的比重。推进城市交通路网差异化管理,综合运用智能交通诱导、停车诱导、公交智能调度等手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深入推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调整。立足四会市资源禀赋,加快发展砂糖橘、兰花等特色产业,构建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行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推进现代化美丽牧场创建。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稳步实施珠三角百万亩池塘转型升级改造工程,积极推广绿色、健康、生态养殖模式。
第三节 大力强化绿色科技创新
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有机融入生产全过程,引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和污染排放。加快推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实施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树立和扩大绿色品牌效应。充分发挥环保标准、总量指标、排污许可等的引导和倒逼作用,以纺织印染、金属制品、化工等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能效提升、循环利用等技术升级,提升绿色化水平。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以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集聚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废弃物,不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污染物和碳排放。
加快推广先进环保技术。大力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推广安全高效、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广生态旅游、农产品精加工等绿色产业生态设计、生态环境质量检测和预警技术、生态环境恢复、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及土壤污染修复,示范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提高饲料转化效率。
第四节 探索绿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支持并配合肇庆市完善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体系,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设立专项基金,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等。探索制定生态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及推进政府采购试点。依托生态资源优势,推动生态产业化,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发展能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加快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以各类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古邑碧道建设等为重点,统筹谋划生态旅游资源,创新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以及户外运动、健康养生等幸福导向型产业,促进旅游、文化、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以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依托,重点发展生态绿色农产品、林下经济、药材种植、畜禽生态养殖等,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智慧农业,培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企业,持续推进“三品一标”等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章 加强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一节 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落实肇庆市制定的达峰目标与减排任务,制定四会市碳达峰工作计划、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大能源、重点高耗能工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力度,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在2030年前达峰。
构建低碳能源体系。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企业低碳竞争力;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
强化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深入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低碳转型。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行动,鼓励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发展绿色智慧交通,构建低碳、高效、大容量公共交通体系,推广慢行交通建设,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强化城市低碳化建设,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建筑,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持续推动建筑节能,建设节能低碳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的智能监测和精细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
第二节 深化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低碳试点示范。加强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社区及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的经验总结及宣传推广工作,继续推动城镇、园区、社区、建筑、交通和企业等领域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模式。鼓励居民践行低碳理念,倡导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及绿色低碳出行,配合肇庆市积极探索社区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精准化实施森林碳汇工程。
第三节 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森林质量,深入推进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开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木材蓄积量。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和森林抚育,加强中幼林抚育,培育大径材,开展低效林分改造,不断提高森林碳汇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加快高质量水源林建设,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具有碳汇功能的天然湿地保护。
提升气候韧性。推进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及空间设计,提升城市能源供应系统、交通运输体系、建筑设施、自然生态等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区域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机制,增强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应对能力。
第四节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营造居民绿色生活氛围。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以学校作为重要载体,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对青少年进行包含节能降碳在内的生态环境教育,从小培养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低碳生活的良好习惯,树立节能降碳意识,提升环境法律意识和科学素养。全面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完善绿色细胞工程,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培育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深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支持绿色包装,践行禁塑令,鼓励选购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塑料袋等制品,倡导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养成简约适度的消费习惯。鼓励绿色出行,优化“互联网+出行”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公众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拼车或使用共享交通工具,推广“无车日”、停车熄火等,养成低碳环保的出行习惯。不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参与义务植树,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少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开展“光盘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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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VFL垂直流迷宫技术、集中管控分布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村镇污水处置设备、土壤覆盖型微生物多级协同净化污水技术、人工强化湿地深度处理北方寒冷地区污水厂尾水的组合技术、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于固化载体微生物发生系统的河道水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11月12日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更新后,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总数6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4个、重点管控单元31个、一般管控单元7个。详情如下: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
2024年4月9日至29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4日正式向烟台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整改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15日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分级分类全域覆盖,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党的二十大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把常态化和创造性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环境资源
2024年10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发现,铜仁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一些工程未批先建,在核心区拦河建坝,生态破坏严重。一、基本情况铜仁市地处长江上游的乌江和沅江水系,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全市有10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占全省总数比例超40%,面积7000余公顷,具有
10月2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16项主要工作举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10月24日至26日,黄河流域“+”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黄河九省(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平台成立大会在山东济南成功举办。本次大会由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地方标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措施、污染物监测和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橡胶制品工业建设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安徽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号DB34/4966-2024,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排污许可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
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24年三季度信息发布会上,钢协党委副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姜维在会上介绍到,截至10月8日,共有159家钢铁企业(包括一家球团企业)完成或部分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其中,114家企业全过程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涉及粗钢产能约5.17亿吨,吨钢超低排放改造投资约4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的总体要求,并对评估资料数据收集与调研、行业发展分析及评估重点问题识别、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标准实施绩效评估、标准技术内容适用性评估要求、评
近日,酒钢宏兴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是宏兴股份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建设工期10个月,由山东泰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EPC总承建设,计划于2025年6月建设完成。项目建成后,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四川省巴中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美丽巴中建设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标生态空间格局逐步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到2027年,巴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
生态环境部发布《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制造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食品加工制造业企业、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食品加工制造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建设规划(2025-2029)》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9月,贵州省已发布实施14项现行有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其中1项为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4项为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9项为其他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贵州省将进一步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基本构建支撑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地方标准《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文件全文强制。《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本文件代替DB11/503—2007《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山西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3176—2024)》。该标准自2025年5月1日开始实施。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
案例一、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4年4月,宜春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执法骨干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双排口车辆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出具
11月20日,江西会昌县“三江六岸”生态环境治理和特色文化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据赣州环境消息显示,该项目总投资15.04亿元,申请金融贷款支持10.98亿元,旨在通过实施会昌县“三江六岸”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依托“红色故地”“风景秀地”“两代伟人”“红色谷底”“声川戏剧”等
11月12日,湖南印发《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湘环发〔2024〕61号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长沙市委金融办、各市州政府办: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融入法治监督体系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支持检察听证【要旨】检察机关办理江河湖泊等跨行政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由上级检察机关统筹不同地方检察机关一体办案、综合履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高效开展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行政公益
11月11日,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东方风景文旅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2691199600.00元。该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万宁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美丽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奋力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目标到2035年,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实现,率先建成美丽浙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
11月8日,山东济阳区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成交公告公告显示,济南市济阳区农发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招标文件显示,济阳区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融合发展项目包括: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农业生态循环产业项目、仁风镇富
11月7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研究部署河流和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0月24日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其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类目包含乡村环境治理服务、废弃物处理服务、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生态资源管护辅助性服务、野生动物保护救助辅助性服务、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
11月6日*ST东园公布,全资子公司东方风景文旅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风景”)近日参与了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投标,招标人为万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5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项目金额:269,11
近日,湖南航天副总经理、航天凯天党委书记、董事长郑自儒,航天凯天执行副总裁蓝斌男一行,与汕头市潮阳区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举行座谈交流,并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潮阳区区委书记尤朝东参加座谈,副区长郑晓宾主持会议,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相关区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双方围绕
11月4日,湖南航天副总经理、航天凯天党委书记、董事长郑自儒,航天凯天执行副总裁蓝斌男一行,与汕头市潮阳区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举行座谈交流。潮阳区区委书记尤朝东参加座谈,副区长郑晓宾主持会议,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相关区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双方围绕智慧园区建设、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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