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1月14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云南省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有效减轻扬尘污染,促进城市面貌持续提升,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高群众环境获得感。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云发〔2022〕13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精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草拟了《云南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凡对实施方案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进行反映。
云南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云发〔2022〕13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精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保护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高标准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奋力谱写好新时代绿美云南建设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有效减轻扬尘污染,促进城市面貌持续提升,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高群众环境获得感。
三、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
(一)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要将施工扬尘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确保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应急反应机制。监理单位要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理责任,应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监理方案,对扬尘治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并及时向住房建设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的管理。(责任单位:城市人民政府;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以下责任单位均为城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强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各施工项目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裸露地面土方、堆积场地等位置采取绿化或覆盖措施。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场,并做好工地出入口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周边及环场主要道路两侧应安装雾化喷淋降尘系统,场区内道路增加道路喷洒装置(非雾化的)辅助洒水车喷洒路面。强化渣土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推进城市建成区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强化拆除作业扬尘污染防治,配备和使用防尘抑尘设备,并及时清理废弃物。(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三)全面推进绿色工地建设。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发挥政策的联动和集成效应,加大绿色新技术应用推广力度,推动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引导和支持绿色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污染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鼓励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推动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进行联动,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加快全省各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建立健全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提升扬尘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四、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一)严格落实环卫作业标准。城区主要道路加强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路面及绿化带不得出现明显积尘。路面破损导致车辆抛洒的,应及时维修改造。大力推进道路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底,昆明市主城建成区达到90%,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达到85%,县城达到80%。空气质量恶化时,应加大城市主要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力度,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明确洒扫次数和标准,推行保洁企业考核奖惩。(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二)强化综合治理。对道路开展视频动态巡查,加强工程渣土、混凝土搅拌、建筑垃圾运输、粉状物料运输车、散装建筑材料等车辆的动态监管,应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和冲洗保洁措施,杜绝超限超载、抛洒滴漏。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家居保洁等工作,城市道路洒扫清洁率、覆盖率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治理。加强对超载车辆的管控,城市道路中载重车辆禁行路段严禁载重车辆通行,避免造成道路破损,对于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避免破坏道路基础形成尘源。(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五、其他重点区域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
(一)加强城市周边干道扬尘治理。城市周边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扬尘,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对城市进出口主干道、城乡结合部和扬尘污染问题较重的路段,应加大洒水、洗扫、喷雾等作业频次。路面破损造成运输车辆抛洒的,应及时维修改造。(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强化裸土堆场扬尘治理。推动裸露土地清理整治,提倡绿化、硬化等长效整治措施,加强对收储土地、集体空地裸土未覆盖、堆放渣土建筑垃圾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产生粉尘的环节应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粉状物料应当封闭存储,块状物料露天堆存的应设置防尘屏障。装卸和输送设备应配备完善的除尘抑尘系统,减少粉尘排放,出场车辆应冲洗,有效控制二次扬尘。(牵头部门:省自然资源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关键举措。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扬尘治理责任人,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示范引领,加强调查研究,推广典型做法,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地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工地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举报监督,实行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深入查摆,抓实自检自查,抓好交叉检查,确保整治实效,开展明察暗访,巩固治理成果。对发现的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的项目,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对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项目要依法严肃处罚。(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高效完成专项行动任务。要组织好辖区内扬尘污染现状和问题摸排,加强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四)加强行业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好相关领域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各市具体业务工作的指导,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协调解决各地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提高的原则,不断巩固和固化整治成果,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加强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治理经验总结推广,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常态化监管水平,各牵头部门应做好专项行动调度、通报、总结等工作。(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五)完善长效机制。各地应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将扬尘污染作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将扬尘污染治理与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紧密结合,常态化发现、解决各类扬尘污染问题,积极探索扬尘重点问题包保、整改成效“回头看”等机制,对问题排查不彻底、敷衍应对、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责任主体单位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切实起到震慑作用,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六)强化舆论监督。各地要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按时办结群众举报投诉的相关问题。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公开曝光,畅通扬尘污染问题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关注度和参与度,织密群众监督网,大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扬尘污染问题。(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兴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方案》,开展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兴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扬尘治理、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两个督察组,于7月19日至8月12日同步对沧州市、衡水市开展了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按照工作安排,梳理形成4起典型案例,涉及沧州市2起,衡水市2起。4起典型案例分别为:一是沧州市部分坑塘沟渠成为纳污“储罐”,对
8月11日,陕西省商洛市委、市政府印发《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行动方案》共有5大部分23条内容,归结为“四五四五五”:即四大结构调整、五大治理工程、四大行动、五项机制、五项保障措施。第一部分说明了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第二部分是总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为贯彻落实我省“洞庭清波”“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扎实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
陕西省通报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典型案例:4月6日,我省3个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分别进驻西安市、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渭南市(含韩城市)。进驻期间,各专项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发现了一批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出了一批在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
漳州市住建局印发2022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整治方案,详情如下:漳州市住建局2022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整治方案根据《漳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要求,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切实解决建筑
日前,亳州发布《亳州市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旨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遏制扬尘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详情如下: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重点城市开展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11月14日发现部分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施工扬尘污染,已移交相关地方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责令迅速整改落实到位。
今年包头市将实施30个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和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扬尘污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出台《青岛市2021年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攻坚30条措施》,《措施》从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强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强化燃煤污染防治、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等6个方面制定30条具体工作措施。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巴南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将在社区层面积极推动氢能的应用,具体涉及燃料电池车辆、综合发电系统、备用电源以及热电联供系统等领域,作为传统能源的替代。同时,通知还强调了绿氢的推广使用,特别
日前,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方大特钢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全文如下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1%,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方案》还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水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芒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州级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德宏州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近日,日喀则市出台《日喀则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能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李天威首次以大气司司长的身份亮相发布会,围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主题介绍有关工作。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公开资料显示,李天威,1971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长期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工作,2015年12月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总工程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计划》共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108项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到2027年底,全市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包括《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绩效评价,推进重点区加强汽车制造、电子、火电行业创绿先行先试,建立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1月1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大兴区持续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