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1月14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云南省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有效减轻扬尘污染,促进城市面貌持续提升,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高群众环境获得感。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云发〔2022〕13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精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草拟了《云南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凡对实施方案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进行反映。
云南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云发〔2022〕13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精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保护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高标准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奋力谱写好新时代绿美云南建设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有效减轻扬尘污染,促进城市面貌持续提升,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高群众环境获得感。
三、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
(一)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要将施工扬尘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确保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应急反应机制。监理单位要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理责任,应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监理方案,对扬尘治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并及时向住房建设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的管理。(责任单位:城市人民政府;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以下责任单位均为城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强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各施工项目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裸露地面土方、堆积场地等位置采取绿化或覆盖措施。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场,并做好工地出入口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周边及环场主要道路两侧应安装雾化喷淋降尘系统,场区内道路增加道路喷洒装置(非雾化的)辅助洒水车喷洒路面。强化渣土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推进城市建成区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强化拆除作业扬尘污染防治,配备和使用防尘抑尘设备,并及时清理废弃物。(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三)全面推进绿色工地建设。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发挥政策的联动和集成效应,加大绿色新技术应用推广力度,推动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引导和支持绿色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污染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鼓励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推动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进行联动,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加快全省各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建立健全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提升扬尘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四、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一)严格落实环卫作业标准。城区主要道路加强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路面及绿化带不得出现明显积尘。路面破损导致车辆抛洒的,应及时维修改造。大力推进道路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底,昆明市主城建成区达到90%,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达到85%,县城达到80%。空气质量恶化时,应加大城市主要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力度,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明确洒扫次数和标准,推行保洁企业考核奖惩。(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二)强化综合治理。对道路开展视频动态巡查,加强工程渣土、混凝土搅拌、建筑垃圾运输、粉状物料运输车、散装建筑材料等车辆的动态监管,应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和冲洗保洁措施,杜绝超限超载、抛洒滴漏。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家居保洁等工作,城市道路洒扫清洁率、覆盖率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治理。加强对超载车辆的管控,城市道路中载重车辆禁行路段严禁载重车辆通行,避免造成道路破损,对于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避免破坏道路基础形成尘源。(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五、其他重点区域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
(一)加强城市周边干道扬尘治理。城市周边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扬尘,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对城市进出口主干道、城乡结合部和扬尘污染问题较重的路段,应加大洒水、洗扫、喷雾等作业频次。路面破损造成运输车辆抛洒的,应及时维修改造。(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强化裸土堆场扬尘治理。推动裸露土地清理整治,提倡绿化、硬化等长效整治措施,加强对收储土地、集体空地裸土未覆盖、堆放渣土建筑垃圾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产生粉尘的环节应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粉状物料应当封闭存储,块状物料露天堆存的应设置防尘屏障。装卸和输送设备应配备完善的除尘抑尘系统,减少粉尘排放,出场车辆应冲洗,有效控制二次扬尘。(牵头部门:省自然资源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关键举措。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扬尘治理责任人,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示范引领,加强调查研究,推广典型做法,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地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工地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举报监督,实行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深入查摆,抓实自检自查,抓好交叉检查,确保整治实效,开展明察暗访,巩固治理成果。对发现的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的项目,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对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项目要依法严肃处罚。(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高效完成专项行动任务。要组织好辖区内扬尘污染现状和问题摸排,加强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四)加强行业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好相关领域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各市具体业务工作的指导,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协调解决各地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提高的原则,不断巩固和固化整治成果,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加强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治理经验总结推广,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常态化监管水平,各牵头部门应做好专项行动调度、通报、总结等工作。(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五)完善长效机制。各地应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将扬尘污染作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将扬尘污染治理与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紧密结合,常态化发现、解决各类扬尘污染问题,积极探索扬尘重点问题包保、整改成效“回头看”等机制,对问题排查不彻底、敷衍应对、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责任主体单位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切实起到震慑作用,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六)强化舆论监督。各地要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按时办结群众举报投诉的相关问题。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公开曝光,畅通扬尘污染问题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关注度和参与度,织密群众监督网,大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扬尘污染问题。(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9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黔南州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加快电网工程项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补齐空气质量不优的短板弱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咸阳印发了《咸阳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分为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加强组织保障三个部分。目标要求:以减排、减煤、减卡为重点,处理好高质量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省考核目标。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054.87吨和1668.45吨。2.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18日印发《美丽吉林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实施绿色转型发展提速行动,幸福蓝天守护行动,魅力碧水维护行动,黑土地保护利用行动,康宁环境建设行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赋能行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行动,守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行动,美丽家园建设行动,美丽吉林社会风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发布《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在严格落实国家、省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美丽中国建设以及美丽贵州建设中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强化VOCs综合治理,高质量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按照“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中
延安市人民政府11月13日印发《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其中提出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详情如下: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8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打造一批百万千瓦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
11月8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明确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城市精细化管控水平显著提高。全市PM2.5平均浓度和优
福建省人民政府11月1日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明确细化重点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有序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结构,全面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
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黔东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以控制工业排放和城市扬尘污染为重点,推动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详情如下:黔东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4月9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黔南州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加快电网工程项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4月8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规范和引导企业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挥发性有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补齐空气质量不优的短板弱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咸阳印发了《咸阳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分为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加强组织保障三个部分。目标要求:以减排、减煤、减卡为重点,处理好高质量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3月27日,陕西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低碳能源。持续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禁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推动燃煤热电企业关停。加快优化集中供热结构。2025年热电机组采暖季热电比平均保持在110%以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陕西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以下为政策原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实现“十
日前,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PM2.5浓度不超过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63天,力争完成省上下达我市重污染天数控制指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9410吨、6570吨。详
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2025年3月,国家以及各地方共出台20条氢能政策。从国家层面来看,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鼓励企业参与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从地方层面看,3月,新疆哈密市、河南濮阳市、山西吕梁市分别发文宣布正式加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今天,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4月10日,由中冶重工唐山公司承建的北安象屿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迎来关键节点——2#脱硫塔最后一段烟囱精准吊装就位,标志着项目两座脱硫塔主体结构全面封顶。该项目高效推进工程建设,为2025年整体竣工奠定坚实基础。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锅炉烟气处理能力,助力企业实现超低排放目标。项目概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3月18日在攀钢冶材公司攀枝花区域石灰回转窑烟气脱硝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穿梭其中,正全神贯注地查看该套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仔细调整着工艺参数。自该项目热负荷试车一周以来,1号回转窑与2号回转窑的氮氧化物排放值持续低于国家标准,其主要性能指标更是显著优于设计水平。这一成果,标志着石灰回
3月14日上午,皖维集团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烟气SCR脱硝工程举行施工仪式。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余继仙主持仪式。项目承包商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公司生产安环部相关职能人员、水泥分厂领导班子及部分生产骨干共30余人参加仪式。仪式上,余继仙指出,自去年12月25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日前,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方大特钢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全文如下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3月3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举行。发布会上,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刘结一回答了记者提问,其中,多项内容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中国环境报记者现场了解到,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于3月4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于3月10日上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