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2月29日,济南市财政局等15部门印发《济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修复后经组织评估认定,生态环境修复不能达到确定的修复效果,需要重新以货币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参考本办法管理。
济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资环〔2020〕6号)、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环法规〔2020〕44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18〕28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资环〔2020〕19号)和《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办发〔2018〕2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是指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后,在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或者无法完全修复以及赔偿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人主动缴纳或者按照磋商达成的赔偿协议、法院生效判决缴纳的资金。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不适用本办法。
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确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赔偿义务人自行修复或由其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的,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不纳入本办法管理。修复后经组织评估认定,生态环境修复不能达到确定的修复效果,需要重新以货币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参考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及时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赔偿权利人特指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市人民政府统一指定各区县(功能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跨区县(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损害,由生态环境损害地的相关区县(功能区)人民政府协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协商不成的由济南市人民政府指定管辖;济南市人民政府管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跨区县(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第五条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应当积极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经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磋商未达成一致的,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应当依法及时提起诉讼。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生效判决或司法确认确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支付义务的,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赔偿权利人可以根据部门职责指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机构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
第六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案件中经生效判决、调解确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索赔的资金。
(三)赔偿义务人自愿支付的赔偿金。
(四)其他经相关主管部门、机构认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第七条赔偿义务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经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确定无法修复的,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调解确定或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议定,赔偿义务人应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由损害结果发生地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第八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属政府非税收入,暂列“1039915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情况适时调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赔偿权利人指定部门、机构的同级国库。其中,通过磋商议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由赔偿权利人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负责执收;通过人民法院环境公益诉讼生效判决、调解确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由人民法院负责执收。
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挂接执收单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执收编码。
第九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统筹用于在损害结果发生地开展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所需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
(一)清除污染费用。
(二)控制污染费用(含应急处置费用、环境监测费用等)。
(三)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或替代修复费用。
(四)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补偿。
(五)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赔偿。
(六)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案编制、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后评估等合理费用。
(七)调查取证、专家咨询、鉴定、勘验、审计、评估、验收、律师代理等必要费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用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条损害结果发生地涉及多个区县(功能区)的,由损害结果第一发生地区县(功能区)牵头组织区县(功能区)间政府协商确定赔偿资金分配,无法达成一致的,报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生态环境修复相关支出纳入赔偿权利人指定部门、机构预算,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权利人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负责编制生态修复及工作经费支出预算草案、绩效目标,提出使用申请,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修复项目和修复单位确定后,由修复单位向赔偿权利人指定的相关主管部门、机构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申请,同时提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方案、支出预算及相关文件资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经相关主管部门、机构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地相关主管部门、机构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结余结转资金按照有关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修复相关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机构应当加强事前绩效评估,明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监控,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六条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机构以及人民法院应当督促赔偿义务人及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按要求上缴国库。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批复资金支出预算,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预算安排。
第十七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情况应当由赔偿权利人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以适当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生态环境无法修复或者无法完全修复的损害赔偿资金,以及赔偿义务人未履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义务时应当支付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可参照本办法规定管理;需要修复生态环境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移送济南市人民政府、相关区县(功能区)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相关部门、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规分配、使用、管理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深入推进黄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一案双查”制度。11月15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人员就黄山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生态环境损害案进行磋商,并成功签订磋商协议。2022年11月21日,安徽省黄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黄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8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42件,赔偿量化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根据赔偿协议或者生效判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十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暂行办法》,文件全文如下:十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7〕68号)《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诉程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程某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918033元。该案件是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办理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过长达两年的磋商与诉讼,终于将程某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偿到位。本
3月20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公告,公示2022年度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理论、制度与应用研究》等37项获得科技进步奖;《关键金属二次资源全链条的物质代谢与调控》等5项获自然科学奖;潘德安等15人获得杰出青年科技奖。
根据国家试点改革工作任务安排以及省委省政府《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等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承担环境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国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制定出台《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试行)》,现公布四起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
最高法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允许用林业碳汇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购买碳汇就可免除森林生态破坏的全部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森林资源民事案件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准许当事人以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义乌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布一起因非法处置污泥的案件。11月16日,义乌市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因为污染环境罪被判刑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等费用1000余万元,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据悉,该公司因为技术不成熟蚯蚓养殖失败,导致污
11月9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规定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案编制、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案实施、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做了说明和规范。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河南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注册地在河南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交通车船和设备制造、生态环境修复、清洁能源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产生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近3年年均节能环保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贺兰山(东麓)金山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范围内有关工程、资产以及区域内相关地块管理和使用、生态等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运营管理、招商引资等。通过“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带动贺兰山(东麓)金山片区生态环境修复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长春市双阳城区如意湖片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OD模式)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长春市城建集团携手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北投建设有限公司、长春市长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长香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长春市双阳城区如意湖片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OD模式)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长春市城建维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北投建设有限公司、长春市长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长香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十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暂行办法》,文件全文如下:十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7〕68号)《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
2月14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靖宇县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中标公告,抚松县天池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预算金额42244.73万元,采用BOT模式,合作期限为30年(建设期2.5年,运营期27.5年)。本项目主要为河道内与河道外生态环境修复,水域、水陆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银川市东部片区生态环境EOD项目社会投资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详情如下:银川市东部片区生态环境EOD项目社会投资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7003项目编号:TZZD/NZC220237C项目名称:银川市东部片区生态环境EOD项
中兰环保公布2022年半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3.608亿元,同比增长3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7.9万元,同比下降3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75.2万元,同比增长21.80%;基本每股收益0.22元。中兰环保主要从事环保行业固废综合治理,业务板块包括污染隔离系统、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日前,生态环境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详情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科技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2月1日,济南市市中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发布2023年1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计划2023年12月采购环卫保洁市场化(公厕保洁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环卫保洁市场化(道路保洁、垃圾收运)服务采购项目,两个项目预算总额44188.17万元,服务期均为3年。详情如下:(一)项目名称:环卫保
11月24日,山东济南迎来大风降温天气。一早,济南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监测指挥班班长谭苏君应用“低压监测大脑”配网运行热力图查看了供区3.1万台变压器负荷情况,配电自动化班班长徐欣则登录“中压控制中枢”配电自动化系统实时了解2354条10千伏线路的运行情况。当天,济南电网运行状况良好。该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28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印发《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到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达到10%。因地制宜推广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供冷技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充分挖掘发电、钢铁、化工、污水处理等
日前,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披露信息显示,济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科技”)拟将所持山东赛克赛斯氢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赛克赛斯”)2.81%的股份全部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6195万元,按底价计算,赛克赛斯的估值达21.99亿元。济高科技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全资孙公司。据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济南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投资金额为89249.60万,其中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为65000万,建设内容包括: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二期二标段厂房建设、废水处理、蒸汽盐酸管道管廊、废水收集管廊、园区管网道路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1月16日,济南市历城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发布2023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计划12月采购济南市环境卫生管护中心2024-2027年度道路保洁等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预算金额8000万元。2024-2027年度道路保洁等环境卫生服务项目共分为八大项,其中包括:一、道路保洁项目要求完成,洒:机
11月15日,章丘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焚烧处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中标供应商为济南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中标价1553.4400万元。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焚烧处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
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济南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成效。源头协同防控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协同增效取得明显进展,环境治理协同控制能力有效提升,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
11月1日,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张新文到济南绿动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国家电投氢能产业发展及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建设情况。张新文走进公司氢能展厅,深入了解了国内外氢能产业发展情况、国家电投氢能产业布局、国氢科技自主核心技术研发与装备应用以及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总体规划和建设情况。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0月31日,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办事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董家街道办事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为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68.24875万元,服务期1年。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董家街道办事处主次要道路及其他道路和规定范围村内
10月23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焚烧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20万元(其中含水率80%的污泥综合单价控制价为:280元/吨,含水率65%的污泥综合单价控制价为:265元/吨),总价及综合单价超出以上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合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