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举报奖励范围和渠道,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北京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严重、隐蔽性强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结合本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市民服务热线“12345”或者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官方网站、信函、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线索价值,按照本规定实施奖励。
第三条本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查处谁奖励,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生态环境部门注重对举报线索分析研究,加强与综合执法工作衔接。
第四条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被发现的难易程度和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一般情况下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一)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可给予1万元奖励;
(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可给予2万元奖励;
(三)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的,可给予3万元奖励;
(四)移送公安部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给予5万元奖励;
(五)重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给予10万元奖励:
1.移送公安部门涉案企业(单位)或人员合计数量在10个(人)及以上的;
2.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经评估修复成本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
3.违法犯罪行为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含)以上的。
第五条举报人在举报时为被举报单位在职人员(以下简称内部举报人)的,按照以上规定奖励标准200%予以奖励。
同一个举报事项对应奖励标准中多项的,按其中最高奖金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举报同一对象多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对应奖金标准最高的一项违法行为给予奖励。
实施奖励的生态环境部门在对举报人实施物质奖励的同时,可根据案件核查情况,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对举报人实施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精神奖励。
实施奖励按照举报受理时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举报人故意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举报该行为的;
(二)被举报对象已被责令限期治理或改正,被举报事项正在责令期限内的;被举报的违法行为处于行政处罚(处理)过程中,尚未结案的;
(三)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或线索在举报前已被生态环境部门掌握或被媒体曝光的;
(四)举报人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
(五)举报人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奖励的。
第七条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按法定职责,依法调查处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答复办理情况,按照本规定确定奖励标准,并组织开展举报奖励工作。
第八条举报人应当自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通知和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的,受托人须凭通知、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材料的复印件领取奖金,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内部举报人须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工作证明材料。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奖励。
生态环境部门在核实举报奖励事项名单过程中,发现举报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应当通知举报人补充相关材料。无法联系到举报人,或因举报人不提供以及提供相关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发放或错发奖金,由举报人负责。
第九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等予以保密。对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在受理和查处过程中推诿拖延、通风报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以及违规透露线索给他人举报以获取奖励,挪用、侵吞举报奖励经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所需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1年10月26日印发的《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京环发〔2021〕22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2月6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全文如下: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一条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10月,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山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晋环执法〔2020〕67号,以下简称《办法》),完善了公众举报奖励机制,细化了举报奖励规定情形和程序,加强监督制度保障,为群众举报线索查处违法行为提
黑龙江省公布2022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如下: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是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2022年黑龙江省各市(地)生态环境部门均已建立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公告,拟对部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罚或首违不罚,详情如下:关于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公告为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示2022年第六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有奖举报领域),详情如下: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是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自《宁夏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施行以来,各地市在参照《宁夏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的基础上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针对《河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等五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含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等事项共30余项。《河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等五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建立包容
湖北省公布2022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是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金矿”作用,将群众举报以及信访信息作为发现违法问题的重要途径,依法及时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
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用,将群众举报以及信访信息作为发现违法问题的重要途径,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并根据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9月23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十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及其监督管理。关于对《十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
1月5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投运。该站点由亦庄供电公司、北京静态交通亦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百度公司三方合作打造,满足了经开区自动驾驶汽车的充电需求,也为进一步开展ChaoJi充电、车网互动、无线充电等新技术示范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该充电站共有68个停车位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关于2022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共12家电动车企获补助资金,总金额22283.11941万元。详情如下:关于2022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按照本市《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京科发一〔2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日前,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拍卖已流拍。处置财产共有两项:1、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2,296台变速箱及102,466个变速器控制单元评估价:28,299,574.83元;起拍价:22,639,659.86元;保证金:230万元;增价幅度:12万元(或整数倍)。2、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坚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的发展方向,加快产品和服务结构调整,重塑汽车产业特色优势和规模优势。扩充ARCFOX和BEIJING品牌纯电动乘用车产品,商用
2022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实现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步下降。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开展京外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积极推进煤电联营、热电联营、煤电+风电/光伏
2022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研发完成氢燃料重型商用车全新平台,积极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开展瓶组式运氢集装箱、液氢储氢系统、固定式液氢储罐等关键技术研发。持续淘汰燃油公交车,十四五时期市管企业所属公交车(山
日前,北京市国资委出台《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从推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打造低碳能源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等7个维度提出25条措施,全力推动国有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为北京全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国企力量。行动方案提出,要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北京市人民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目标提到,十四五期间,市管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力争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发展标杆企
2022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充分发挥市管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需求,加快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力争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研发方面取得突破。聚焦新能源利用、智慧能源互联网、氢能、储能、动力电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2023年1月6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新时代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7个方面、28项内容,提出到2027年,生态涵养区生态产品总值全市领先,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稳定向好,特色化、差异化的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