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23个省份最新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如下:
1.北京市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生活垃圾清运费:30元/户·年。
收费文件(文号):
京价(收)字〔1999〕253号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京发改〔2013〕2662号、京建法〔2018〕7号、京发改〔2021〕1277号
2.福建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9~10元/每户每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闽政〔2022〕14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按用水量计费:每吨征收0.3~2.66元;按营业面积计费:每平方米0.3~1.5元/月;
2.按人数计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和社会团体等按每月1~3元/人;
3.按车辆数计费:客车类小型车4元/月、中型车8元/月、大型车10元/月,货车类每吨2元/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闽政〔2022〕14号等
3.广东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粤发改价格函〔2022〕367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粤发改价格函〔2022〕367号等
4.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城镇居民:3~9元/户·月或0.4元/立方米、0.47元/吨(随水征收);
暂住居民:1.3~5元/户·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桂价费〔2008〕429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桂价费〔2008〕429号等
5.贵州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居民1~2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黔府办发〔2018〕23号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1元/人‧月,
商户办公楼0.5~2.5元/平方米‧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黔府办发〔2018〕23号
6.河北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2~3元/户
收费文件(文号):
冀价格〔2002〕872号、冀价政调〔2018〕42号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单位、学校等(按人收取):0.2~2元/人·月;
按经营面积收取:0.15~0.4元/平方米·月;
宾馆、医院等:1~5元/床·月,部分市按床位50%,4~16元/床·月收取;
农贸、集贸市场:5~15元/摊·月。
运营车辆:部分市按车固定收取,出租车、公交车1元/车·月,
客运车辆2元/车·月;
部分市按车型收取,客车6座以下2元/车·月,7-20座3元/车·月,20座以上4元/车·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冀价格〔2002〕872号、冀价政调〔2018〕42号
7.河南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7元/月·户,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0.1~3元/平方米·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等
8.湖北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5~8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鄂发改规〔2021〕2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按人头收费1.6~6元/人·月,按面积收费0.25~0.3元/㎡·月等;
2.餐饮业按经营面积收费0.6~3元/㎡·月,按桌收费3~20元/桌·月等;
3.宾馆业按经营面积收费0.15元~2元/㎡·月,按床位收费1.2~4元/床·月等;
4.门店摊点按经营面积收费0.4~3元/㎡·月等;
5.非居民厨余垃圾按计量收费,240升每桶收费20元,1500升每斗收费150元。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鄂发改规〔2021〕2号等
9.湖南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25~0.4元。
收费文件(文号):
湘发改价服〔2017〕474号、湘发改价费〔2018〕1080号、湘发改价调规〔2021〕131号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2~0.64元;
经营性场所按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3元;
餐饮、旅馆、医院按桌(床)位每月3~5元;
客运车辆按座位每月每位1~3元。
收费文件(文号):
湘发改价服〔2017〕474号、湘发改价费〔2018〕1080号、湘发改价调规〔2021〕131号
10.江苏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2~6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苏价工〔2009〕60号、苏价工〔2009〕310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单位按人收取1~4元/人·月;
按经营面积收取0.15~1.5元/平方米·月;
按垃圾产生量收取21~40元/吨等。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苏价工〔2009〕60号、苏价工〔2009〕310号等
11.江西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5元/月·户,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赣发改收费〔2019〕103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9〕1719号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按实际垃圾量计征:10~100元/吨;
2.按营业面积计征:0.2~1.5元/月·平方米。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赣发改收费〔2019〕103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9〕1719号
12.内蒙古自治区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5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旗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不同经营场所分为平米、床位、摊位、座位、包月等计费:0.1~1元/月·平方米或2~2.5元/摊位·天或1.5~2元/床位·月或3.5元/座位·月或10~300元/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旗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等
13.青海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00~6.00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青政办〔2018〕45号、宁计价字(2004)147号、格政办〔2007〕61号、乌政办〔2008〕33号、茫政办〔2008〕17号、柴行发统字〔2018〕134号、德政办〔2011〕94号、都政办〔2011〕157号、共计经价〔2013〕41号、兴发改经商(2013)94号、贵政发计(2005)108号、同发改经信〔2017〕167号、刚发改〔2018〕368号、晏政发经字(2006)113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40~90元/吨等;
2.餐饮业、娱乐业、其他营业网点每月每平方米按0.30~1.5元收取;
3.各类建筑、装修垃圾、渣土按实际垃圾量收取30~53元/吨等;
4.各类零星占道摊点按实际占道面积每天每平方米按0.6~2元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青政办〔2018〕45号、宁计价字(2004)147号、格政办〔2007〕61号、乌政办〔2008〕33号、茫政办〔2008〕17号、柴行发统字〔2018〕134号、德政办〔2011〕94号、都政办〔2011〕157号、共计经价〔2013〕41号、兴发改经商(2013)94号、贵政发计(2005)108号、同发改经信〔2017〕167号、刚发改〔2018〕368号、晏政发经字(2006)113号等
14.山东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10元/户·月或1~3元/人·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按面积0.1~3元/平方米·月,按人数2~4元/人·月。
实行计量收费的,不超过25元/立方米或64元/吨;
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不超过102元/吨等。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
15.山西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3.5~5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晋价费字〔2003〕63号、晋发改服价发〔2018〕709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驻并部队40~105元/吨;
宾馆、旅店业2~12元/床·月;
商业门店及其他商业用房0.2~1.2元/㎡·月;
长途客运车辆1.5~2元/座·月;
餐厨垃圾:2~18元/间·天。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晋价费字〔2003〕63号、晋发改服价发〔2018〕709号等
16.陕西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2.3元/人·月或1~11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陕政发〔2002〕57号、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在岗人数计收,1元~5元/人·月;
医院、旅社、宾馆等按床位数结合床位使用率计收,1元~3元/床·月,或按面积计收,0.40元~1.2元/平方米·月;
餐饮、商业门店、娱乐场所等按营业面积计收,0.1元~3元/平方米·月;
修理厂、加工厂、洗车场等服务业按定额收取,10元~200元/月;
集贸市场、夜市、零散摊位按摊位计收,2元~50元/摊位·月(或天);
按垃圾产出量计收,23元~50元/吨。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陕政发〔2002〕57号、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
17.上海市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餐厨垃圾,基数内最高60元/桶,基数外最高120元/桶。
2.高级宾馆(四、五星级宾馆)、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台球房、高尔夫球场、保龄球馆、游艺厅、桑拿浴室(按摩)、足浴室等企业生活垃圾(不含餐厨垃圾),基数内最高80元/桶,基数外最高160元/桶。
3.其他生活垃圾,基数内最高40元/桶,基数外最高80元/桶。
收费文件(文号):
沪价费〔2013〕10号、沪价费〔2018〕6号、沪绿容〔2020〕497号
18.四川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城市居民(包括暂住人口)以人或户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川办发〔2006〕28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按职工人数计收,也可按垃圾量计收。
2.车站、港口、机场等公共场所按垃圾量计收。交通运输工具产生的垃圾并入公共场所收取,不再对运输工具单独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3.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按管业场所面积或垃圾产生量计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川办发〔2006〕28号等
19.西藏自治区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每月1元~600元。
收费文件(文号):
拉价发〔2006〕14号、昌暑办发〔2013〕224、林地价费〔2004〕21号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每月1元~600元。
收费文件(文号):
拉价发〔2006〕14号、昌暑办发〔2013〕224、林地价费〔2004〕21号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按用水量计:0.4~1元/立方米(乌鲁木齐市、和田地区);
2.1~10元/月·户(伊犁州、博州、和田地区、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巴州、克州等地、州、市);
3.0.5~4元/月·人(哈密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等地、州、市)。
收费文件(文号):
乌发改费〔2007〕306号、伊市政办〔2010〕313号、昌州计价费〔2003〕113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按用水量计:0.4~0.8元/立方米(乌鲁木齐市、和田地区);
2.普通垃圾:10~150元/月·户,建筑垃圾:495~600元/吨(伊犁州);
3.各类办公、商业、服务等经营场所:0.05~2元/平方米·月(哈密市、昌吉州、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巴州、博州、克州等地、州、市);
4.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按单位实际人数每年10~18元/人;摊点卫生清运费0.16~10元/天·摊;建筑垃圾清运费1.5~15元/吨;垃圾厂8~16元/吨;餐厨垃圾:50元/吨(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等)。
收费文件(文号):
乌发改费〔2007〕306号、伊市政办〔2010〕313号、昌州计价费〔2003〕113号等
21.云南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2~15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云发改价格〔2009〕100号、云发改价格规〔2019〕2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1.5~15元/人·月;
餐饮:15~600元/月或0.1~55元/月·平方米;
医院/酒店:1~10元/床·月;零散摊点:0.5~35元/点·月;
其他服务行业:15~800元/月;
具备按量征收条件的,按实际产生垃圾量征收,征收标准为210元/吨;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州市、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云发改价格〔2009〕100号、云发改价格规〔2019〕2号等
22.浙江省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生活垃圾清运费、代运费为10~360元/吨,或每人2~8元/人·月,或10~72元/户·年等。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生活垃圾清运费、代运费为10~360元/吨,或每人2~8元/人·月,或10~72元/户·年等。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等
23.重庆市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主城区:
居民每户每月8元。
2.主城区外:
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主城区收费标准的80%至主城区收费标准的范围内制定。
收费文件(文号):
渝价〔2011〕315号、万州发改费〔2013〕29号、涪发改委发〔2022〕27号、长发改价〔2022〕12号等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主城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每人每月2元;
学校、医院、部队、厂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每吨110元;
商业门店,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下每月每平方米0.55元,经营面积200至5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5元,经营面积500至1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45元,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每月每平方米0.4元.(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计征)。
2.主城区外:
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主城区收费标准的80%至主城区收费标准的范围内制定。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区县(自治县)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渝价〔2011〕315号、万州发改费〔2013〕29号、涪发改委发〔2022〕27号、长发改价〔2022〕12号等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项目现建设有2台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本次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的焚烧处理,不改变焚烧炉和相应的环保措施等内容,项目建成后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的处理,在焚烧炉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云南省易门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总投资13563.95万元,建设规模为120吨/日,其中处理生活垃圾100吨/日,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0吨/日、污泥10吨/日,年产生约6.8万吨蒸汽。据了解,2023年底,该项目曾发布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运营项目
12月30日,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如期完工投用。据了解,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总投资约35亿元,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可达4500吨/日,是河南省规模最大、建设标准最高的垃圾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主要处理二七区、中原区、惠济区、高新区和上街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年处理垃圾将超过160万吨;年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云南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告,昆明铁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尚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该项目新建1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1条,配套设置餐厨预处理系统规模10吨/日、飞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2月24日,福建省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并网发电。据了解,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位于碧卿林场碧潭工区,占地面积196亩,总投资4.7亿元,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670吨/天,目前已完成一期建设,实现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等不同类别垃圾“一园全解”。该项目并
贵州省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稳步推进。该项目坐落于六曲河镇江子村,总投资约3.68亿元。其采用先进的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可达500吨,配备500t/d中温次高压炉排炉及12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以高效的设施确保项目运作。项目于2024年启动建设,计划在2025年底正式投入使用,建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云南省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开标记录显示,共4家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分别是: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投城乡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云南惠丰工程建设有
12月14日,湖北武汉绿源长山口垃圾电厂110千伏升压站3台主变相继充电成功,该站顺利送电投运。该升压站的投运是长山口垃圾电厂改造扩建项目三期、四期工程的重要节点。该厂位于湖北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雷竹村,是武汉市城市管理“十四五”重点生态工程。该厂目前正进行改造扩建,新建设的三期、四期厂区
12月8日19时,由中国能建陕西院EPC总承包的芮城县300吨每日生活垃圾焚烧及供汽建设项目经过72小时+24小时试运行后,机组各系统运行平稳,顺利投运移交。该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是运城市2023年重点民生工程,旨在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从而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项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重庆市大足区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核准公示,该项目工程总投资68045.68万元,重庆市大足区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报批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1月29日上午,衡阳市祁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举行点火启动仪式。据了解,祁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白鹤街道祖湾村,总投资26594.53万元,项目建设1×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投产后,年处理垃圾约14.6万吨,年发电量
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费的通告。现就2021年城镇生活垃圾收费事宜通告如下。
随着各餐饮企业有序开放堂食、包厢服务,3月24日,记者走访了浙江宁波江北白旭面馆,发现堂食的人数挺多,商家不但消毒工作做得细致,而且采取拉开就餐距离接待顾客,也会推荐顾客自取面食带走。为减轻各餐饮企业、经营门店因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压力,从3月开始对非公餐饮住宿企业,减免一年的餐厨垃圾
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览表深圳市卫生费和垃圾清运费的标准(一)我市卫生保洁费分为住户卫生保洁费、门店卫生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三种。其中,住户卫生保洁费是指清洁服务单位为完成住宅区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而向住宅区内住户收取的费用。门店卫生保洁费是指清洁服务单位为完成门店
12月5日,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菏泽市城市管理局与菏泽市政府签约环卫服务项目。此项目实施后,将把市区的环境卫生、绿化等主要业务内容进行总体打包给北京环卫集团操作实施,确保市民居住环境的卫生状况逐渐有所改观。签约仪式现场菏泽市政府副市长高荣国,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相关负责人
人们只要在城市中生活,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垃圾,无论是通过街头垃圾箱,还是小区垃圾桶,或者是随手乱丢,都会被环卫工人运到附近的垃圾转运站,随后统一运到垃圾场这段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叫做二次垃圾清运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首府二次垃圾清运费价格在全国城市中属于低廉,10年之间并没有
统计数据表明,今年前三季度,市区PM2.5均值浓度为每立方米63微克,同比上升6.8%,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排名倒数第二。天气转凉,雾霾日趋严重。为此,昨天本报《市民问政》邀请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王加其、市农业局农村能源办主任朱伟清、市城管执法局交通和环保执法处副处长诸葛军、市环卫处副主任贾碧华做客新闻演播室,就广大市民关注的“禁止露天焚烧废弃物”进行交流探讨。加强违法焚烧监管查处主持人:10月22日媒体报道了市区蘅香街和双鹊路交叉口垃圾堆放无人清理、违法焚烧的情况,据了解,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已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结果如何
5月20日,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牵头编制的全国首个生活垃圾分类居民碳账户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居民碳账户应用规范》(DB33/T1379—2024)正式实施。该标准基于城镇生活垃圾智能分类投放模式与统收模式,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居民生活垃圾四分分类(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9月28日,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明确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为0.15元/吨,采用与水并收方式。关于明确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0月12日,徐州市泉山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及自管小区保洁市场化项目公布中标结果,项目共分为十一个标段,中标总额11270.914969万元,服务期限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采购人为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中标详情如下:标段一:泉分自-王陵标段;中标供应商:江苏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9月15日,徐州市泉山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及自管小区保洁市场化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11334.43万元,项目共分为十一个标段。服务期限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泉山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及自管小区保洁市场化项目公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7月24日,徐州市云龙区城市管理局云龙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金额4014.4188万元人民币,服务期限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云龙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彭城、子房、黄山、骆驼山、大郭庄、翠屏山、汉风、大龙湖、潘塘街道辖区内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7月10日,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会就《顺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公开征集意见,《方案》提出,顺义区将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实施计量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为300元/吨,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垃圾运输和处理环节
中国天楹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采购人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成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金额约人民币2396.02万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2023版《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对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污水处理费进行了公布。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居民每月1元-2.3元/人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7元-1.21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14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1〕467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视频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生活垃圾收费工作的通知》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聊城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我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通告,详情如下: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强厨余垃圾源头治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