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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3-03-10 10:0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生态保护修复污水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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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安全保障

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坚持节水优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供水、防洪等工程建设,重点抓好供水安全、防洪安全、农村水利、水生态与水环境、灾后恢复重建及水文化等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水利信息化等工程短板,提高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平。

第一节 供水安全保障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建水网、优配置”的思路,加快水系连通工程、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引黄调蓄工程、城乡供水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构建全城水系连通网络和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提升水资源跨区域跨流域调配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一、水系连通工程

大力发展引黄供水及南水北调退水工程建设,实现黄河流域、海河流域互通,南水北调补充水资源利用的格局,推进我市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结合《河南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制定市、县现代水网规划,启动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域基本实现水系连通。

二、引黄调蓄工程

以保障经济社会用水合理需求和生态环境健康稳定为目标,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科学推进引调水工程实施。继续开展引黄调蓄和引黄涵闸改造工程建设,提升引黄供配水能力,有效保障全市农业灌溉、居民饮水、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合理用水需求。

三、城乡供水工程

有序推进一批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和战略储备能力。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在城乡供水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南水北调中线供水配套工程建设。加快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南线项目、东线项目。稳步实施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

四、南水北调调蓄工程

有序推进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建设,增强来水丰枯调节能力,提高供水保障程度。继续开展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建设,新建洪洲湖调蓄工程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谋划南水北调中线塔岗水库调蓄和抽水蓄能项目。

五、新建水库工程

规划新建一批小型水库,完善水源结构,与南水北调工程、引黄调蓄工程等项目共同构建多源互补、互为备用、集约高效的供水水源格局,提高区域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六、拦河闸坝工程

规划修建一批拦河钢坝、橡胶坝、堆石坝、节制闸等河道节制工程,合理控制河道水流,增加河道水量储备,改善生态环境,回补地下水,作为水生态与水环境工程的基础。

七、引调水工程

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前提下,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管理,以保障经济社会用水合理需求和生态环境健康稳定为目标,科学推进引调水工程实施。

专栏三供水安全保障重点任务

1.水系连通工程。开展辉县市百泉河、黄水河、卧龙湖等6项水系连通工程,以及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等4个县的水系连通工程。

2.引黄调蓄工程。继续实施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及配套工程(一期工程)、经开区水系综合利用PPP项目、获嘉县史庄引黄调蓄工程、获嘉县亢村镇亢北村引黄调蓄工程、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工程等引黄调蓄项目,继续实施引黄涵闸改造工程。开展获嘉县、延津县、封丘县、新乡县四地共13项引黄调蓄项目。

3.城乡供水工程。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继续实施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南线项目,实施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

水厂及配套工程项目:充分利用南水北调水源,建设供水配套工程。继续实施辉县市第三水厂供水工程、卫辉市供水提质改造工程,推进辉县市南水北调第二水厂、延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长垣市第二水厂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

4.南水北调调蓄工程。继续实施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建设,建设4×10⁴m3/d规模的地表净水厂。新建洪洲湖调蓄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谋划塔岗水库调蓄工程及抽水蓄能项目,以提高总干渠供水保证率,丰富和补充河南省电网的调度手段和能力。

5.新建水库。计划新建西坪水库、小井水库、齐王寨水库等一批小型水库,解决当地农田灌溉、人畜饮水等问题,促进居民就业,改善自然环境。

6.拦河闸坝工程。完成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共渠节制闸项目建设。对市区河道11座橡胶坝进行整修,其中卫河3座、人民胜利渠3座、赵定河3座,西孟姜女河2座;新建辉县市南河道、石门河、淇河、桑延河等河道拦水坝工程;新建卫辉市卫河建设路钢坝、毛楼钢坝,东孟姜女河东关钢坝、司湾钢坝及共渠实地橡胶坝;新建获嘉县大新庄、同盟山、照镜拦河坝;封丘县天然文岩渠流域新建橡胶坝6座;延津县中心城区河道景观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新建6座拦河钢坝。

7.引调水工程。重点推进新乡市凤凰山引水工程、卫辉市南水北调香泉河引水补源工程实施。

第二节 防洪安全保障

按照“补短板、除隐患”的思路,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加快推进主要支流骨干河道及中小河流治理、洼地涝区治理、蓄滞洪区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城市防洪建设、病险水库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工程项目,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保障防洪安全。

一、重要支流治理

以卫河、共产主义渠等主要支流重要河段治理为重点,继续实施卫河、共产主义渠等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工程,确保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规定的防洪、除涝标准。

二、中小河流治理

巩固中小河流治理成效,继续实施一批中小河流治理,实现治理一条见效一条。重点规划实施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优先解决中小河流域河段防洪不达标、近年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到2025年,主要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堤防达标率达到80%,主要河道除涝标准达到3年一遇。

三、洼地涝区治理

统筹协调流域防洪与区域排涝,治涝与防洪、生态修复的关系,提高治理区防洪排涝能力,解决洼地排水不畅,河道淤积、泄流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蓄滞洪区与倒灌区治理

加快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与优化调整,尽快完成蓄滞洪区规划范围内建设工程和安全工程。重点开展卫辉市良相坡、柳围坡蓄滞洪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卫河、共产主义渠的防洪能力、防洪体系,发挥工程的综合防洪作用。立足黄河滩区安全现状,进行综合治理,加快推进贯孟堤扩建工程,确保倒灌区群众防洪安全。

五、山洪灾害防治

按照“补齐短板、确有所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继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建设,提升全域防洪减灾能力。结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部署,以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作。推进辉县市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及卫辉市狮豹头乡沟道治理工程。

六、城市防洪建设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防洪规划,依托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统筹市政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需要,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实施一批城市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建设。

七、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定期开展水库、水闸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闸设施有序开展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配套管理设施,恢复兴利调节作用,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规划实施金灯寺水库、获嘉县马厂闸、获嘉县位庄闸、天然渠排涝闸、文岩渠排涝闸、张光下节制闸、裴固上节制闸、裴固下节制闸等除险加固工程。

八、水利枢纽工程

谋划合河水利枢纽工程,规划合河水库总库容1.5亿m3,属大(2)型水库,洪水标准按10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水库建成后,在发生20年及以下洪水时,共渠左岸合河至良相坡段行洪区不行洪,减少淹没面积52.45km2,并可减少下游滞洪区的淹没范围、淹没历时和淹没深度。

专栏四 防洪安全保障重点任务

1.河道治理工程。

重要支流治理:开展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治理工程,提高卫河、共产主义渠的防洪除涝能力,保障上下游流域范围内的防洪安全。

中小河流治理:对黄河流域天然渠、文岩渠、文岩九支、大沙河,海河流域东孟姜女河、西孟姜女河、沧河等重要河道进行治理,提高河道防洪除涝能力。

2.洼地涝区治理工程。重点规划实施辉县市西大沙河行洪区(小庄至蔡其营段)治理工程、占城排河生态修复工程、赵固排河生态修复工程等3项洼地治理项目。

3.蓄滞洪区与倒灌区治理工程。继续开展卫辉市良相坡、柳围坡蓄滞洪区建设,推进黄河下游贯孟堤扩建工程。

4.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开展实施辉县市南村河、韩口、南河道(水寨窑)、南坪沟山洪沟治理,卫辉市狮豹头乡猿猴沟、小南沟、流谷寺沟、定沟、李家沟沟道治理。

5.城市防洪建设。继续实施卫辉市老卫河(奶奶庙—司湾)、老孟姜女河(行政路—德胜桥)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长垣市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南区工程、长垣市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西区工程,开展卫辉市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长垣市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东区工程、长垣市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北区工程等项目建设。

6.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对金灯寺水库、天然渠排涝闸、文岩渠排涝闸、裴固闸、张光闸进行除险加固,对获嘉县马厂闸、位庄闸进行拆除重建。

7.水利枢纽工程。重点推进合河水利枢纽工程前期规划及工程建设。

第三节 乡村水利保障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按照“改基础、提效能”对农村存在的水量不足、水体污染、水资源开发不足等问题开展灌区配套改造、应急备用水源、农村水电改造等工程建设,对有条件的区域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促进乡村振兴。

一、灌区续建配套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现代农业高质高效的发展要求,有序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加强灌排工程体系改造,提高灌溉供水保障率,促进灌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效保障粮食安全。

二、农村水电改造

合理有序规范水电开发,分类分区实施整治措施。优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布局,规划实施农村水电生态改造和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更新安装机电设备,维修厂房,清淤渠道,引导小水电站业主自觉参与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

三、农村供水工程

按照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民生改善,结合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通过新建水厂,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配套改造、联通并网,提高供水管网延伸覆盖范围内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农村人口饮水质量和饮水安全。

四、应急备用水源

保障农业生产用水,在灌区覆盖不到、降水不足且缺少地表可用水源的区域,开展备用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通过打设计井、新建泵站等工程提高农业用水保证率,促进农业稳定生产。重点规划辉县市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卫辉市狮豹头乡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原阳县堤南引黄灌区提灌站建设项目、封丘县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五、农村水系整治

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统筹防洪安全、生态保护、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需要,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以县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多种措施,机制连片推进,水域岸线系统治理,提高农村水系的防洪、防涝、灌溉、供水等功能。

专栏五乡村水利保障重点任务

1.灌区续建配套项目。继续实施西霞院灌区灌溉及输水工程、长垣市郑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辉县市群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人民胜利渠灌区、大功灌区、沧河灌区、辛庄灌区、堤南灌区、祥符朱灌区、左寨灌区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的实施。

2.农村水电改造项目。重点推进辉县市石门一级、石门二级、小双沟、周君场等13处水电站的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3.农村供水工程。推动实施平原示范区、高新区、凤泉区、卫滨区、牧野区、辉县市、卫辉市、长垣市、获嘉县、封丘县、新乡县、延津县等地共13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4.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规划实施辉县市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卫辉市狮豹头乡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原阳县堤南引黄灌区提灌站建设项目、封丘县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5.农村水系整治。开展凤泉区、延津县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

第四节 水生态与水文化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将水土流失治理、河湖湿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城市污水治理相结合,提高水土保持率,提升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能力,保障水生态安全。

一、水土流失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结合,加强坡耕地综合整治,开展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侵蚀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

二、河湖湿地环境治理

在确保防洪总体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流域来水和用水需求变化,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通过河道整治、水资源优化配置及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资源保护、生态敏感区河湖保护、受损河湖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河湖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保护河湖结构与功能,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

三、城市污水处理

以满足城市生活需要为基础,兼顾地区社会生产,着力提升再生水基础能力,加快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拓宽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途径,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

四、地下水治理

按照“近远结合,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的原则,有序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严控地下水开发强度,有序增加水源多渠道供给。充分利用黄河水和南水北调水等地表水资源,通过节约用水、水源置换、加大地下水回补等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下水综合治理。

(一)推行节水压采

加大节水力度,大力推进生活、工业和农业等各领域节水。严控地下水开发强度,逐步压减地下水超采量。

(二)实施水源置换

加快城乡水源置换,充分利用黄河水和南水北调水等地表水资源置换地下水源。积极开展农业水源置换,因地制宜修建小型蓄水工程、雨水收集净化工程、汛期供水工程等,充分挖掘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

(三)严格地下水管理

健全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优化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网布局,加强对地下水的监控管理。

(四)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

重点规划实施辉县市张村乡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和延津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

五、水文化建设

注重文化传承,丰富文化形式。将文化建设与水元素结合,建设以水为主题或与水相关的文化基地、文化公园、文化遗址。

专栏六 水生态和水文化重点任务

1.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实施卫辉市、辉县市、长垣市、新乡县、封丘县、延津县等县市各类水土流失治理项目25项,其中小流域生态治理项目18项,坡改梯项目3项,其他类水土流失防治项目4项。

2.河湖湿地环境治理。继续实施卫辉市共产主义渠、卫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规划实施新乡市凤泉湖鹭池公园、北堤河生态湿地、百泉河生态湿地等湿地治理项目。加快推进卫辉市东孟姜女河、东大沙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李源屯镇“一河三渠一沟”整治提升项目及新乡市卫河(新飞大道—西曲里)生态治理工程等项目落实。

3.城市污水处理。完成经开区绿色纤维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向阳桥再生水厂项目建设,实施延津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4.地下水治理。完成延津县地下水超采区、辉县市张村乡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

5.水文化建设。合理开展水文化建设项目,规划水文化相关项目15项,涉及新乡县、卫辉市、辉县市等。

第五节灾后恢复重建

坚持“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思路,结合各县(市、区)受灾情况,有序推进雨洪灾后水利设施修复或重建工作。

一、分类分期推进工程项目

根据水毁工程种类,按照水库、河道、水闸、蓄滞洪区、灌排工程、供水工程、山洪沟非工程措施等7大类,提出各节点需完成的水毁工程重建内容。

二、严格灾后重建工程验收

严格落实对灾后重建的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加强现场监督、质量检测和技术服务,严把施工设计、施工队伍、施工进度、原材料、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专栏七 灾后重建重点任务

全面完成“21·7”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 水生态环境保护

以河湖为统领,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污染减排、生态扩容,统筹饮用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修复等任务,努力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在“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上实现突破。

第一节 分流域推进水生态保护

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保护等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流域统筹、一河一策”的思路,系统推进黄河、海河两大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一、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

统筹“保好水、治差水”,以保护优良水体、稳步提升水生态修复为目标,全面落实《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着力保障恢复河湖生态用水,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做好黄河流域内湿地保护修复和滩区综合治理,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

以天然文岩渠、西柳青河、黄庄河等出市境河流为主,统筹做好水系连通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逐步缓解西柳青河常年断流现象,重点打造天然文岩渠河流生态缓冲带示范样板工程;开展天然渠、文岩渠等河流及其支流综合整治,实现各支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局部河道重现土著鱼类生境。

专栏八 黄河流域主要河流生态环境保护要点

1.天然渠保护要点

涉及1个河南封丘陶北国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以解决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促进水体水质提升为重点。

(1)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区域再生水利用率。

(2)提升县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雨水截排工程建设。推进封丘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3)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整治工作;实施化肥农药施用控制与治理工程,加强沿河两岸养殖污染排查。

(4)推进天然渠综合整治,持续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重点推进封丘县天然渠综合整治项目、原阳县天然渠综合整治项目,鼓励开展尾水人工湿地或河道生态湿地建设。

(5)完善国省市考断面自动监测网络,实现水质和水文同步监测。

2.文岩渠保护要点

涉及1个封丘王堤国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以解决国考断面水质现状不能稳定达标、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为重点,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实现各支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进局部河道重现土著鱼类生境。

(1)优化水资源配置,依托现有引黄工程,保障文岩渠生态流量。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造。重点提升封丘县、延津县、原阳县等现有污水处理厂实施“提质增效”,开展雨污分流改造。

(3)提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平,开展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4)推进文岩渠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鼓励具备条件的河渠建设生态湿地,开展文岩渠沿河生态缓冲带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下游贯孟堤扩建、封丘长垣黄河倒灌区生态修复、黄河下游河道综合治理等工程前期工作。

(5)提高重点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

(6)重点推进封丘文岩渠综合整治项目、延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平原示范区城西污水处理厂、封丘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提标改造项目、原阳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等项目。

3.天然文岩渠保护要点

涉及1个天然文岩渠瓦屋寨村国考断面,属于跨市界考核我市的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以解决恢复土著鱼类生境、提高河道生物多样性以及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均衡等问题为重点,实现天然文岩渠长垣市段河道水清岸绿、有鱼有草,力争建成景色优美的河道生态缓冲带示范河段。

(1)加强引调水和调蓄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供水和黄河水资源,实施引调水工程。重点推进封丘县引水渠清淤项目。

(2)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

(3)提升农村污染治理水平。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4)加强天然文岩渠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效,谋划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推进封丘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

(5)推进滩区综合治理示范点和湿地保护及修复。推进黄河大堤高滩於筑及绿化提升与控导工程防洪功能提升项目。

(6)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

(7)加强沿黄水污染应急能力提升,严格落实“一河一策一图”。

4.西柳青河保护要点

涉及1个黄塔桥国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Ⅳ类。以解决西柳青河黄塔桥断面断流、水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为重点,以逐步提升西柳青河黄塔桥断面有水时间或增加有水河长,确保断面水质达标。

(1)加强西柳青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推进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2)开展西柳青河清淤疏浚及生态整治。推进河流水系连通和联合生态调度。开展西柳青河内源污染负荷削减与修复。

(3)强化农村污染治理。健全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快农村污水处理终端建设,加强设施运营维护。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源头控制。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优先发展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模式,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5.黄庄河保护要点

涉及1个滑县孔村桥断面(跨市界国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重点解决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实现跨市界河流水清岸绿出长垣。

(1)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重点推进长垣市雨污分流管网项目。

(2)有序推进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重点推进长垣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

(4)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跨市界水环境风险防控。

(5)加强黄庄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逐步恢复河道被侵占缓冲带和湖滨带植被覆盖;推进丁栾沟、文明渠、回木沟等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6.黄河干流保护要点

主要涉及黄河干流北岸问题,以推进黄河滩区综合治理、加快黄河滩地居民拆迁、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等为重点,实现对沿黄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1)优化水资源调配机制。持续推进下游生态流量调度工作,严格河道外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监管,推进区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推进封丘县水厂厂区、封丘县边庄地下水井群、封丘县南范庄地下水井群、平原示范区丽华水厂、原阳县水厂等地下水井群,以及长垣市黄河周营地表水等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和风险应急能力建设。

(3)加强沿黄水生态空间管控,修复受损河流湿地。加强对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

(4)推进黄河滩区综合治理。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乡试验田。重点推进黄河大堤生态廊道、沿黄生态廊道建设。

(5)推进沿黄水污染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提高流域应急监测能力和水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二、海河流域水生态保护

以确保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首要目标,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完善城镇污水收集、治理,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挖掘节水潜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确保河流生态流量;在部分现状较好的河段开展水生态修复与生态廊道建设;着力加强流域水环境风险防范与预警能力提升。注重灾后重建与修复等工作,强化蓄滞洪区安全及应急能力建设。以卫河、共产主义渠水质改善为重点,兼顾人民胜利渠优良水体保护工作。

专栏九 海河流域主要河流生态环境保护要点

1.卫河保护要点

共涉及3个国省考断面,分别为卫河饮马口国考断面、卫河小河口国考断面、卫河皇甫省考断面,其中饮马口水质考核目标为Ⅴ类,卫河小河口水质考核目标为Ⅲ类、皇甫水质考核目标为Ⅲ类。做好分段精准施策,上游段饮马口断面重点解决西孟姜女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沿线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水生态环境脆弱等问题,稳步推进河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出市境前小河口断面重点解决河道水生态环境脆弱、水环境风险高等突出问题,促进河道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持续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

(1)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加快推进流域内印染、化工、制药、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专项治理,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实施综合整治。

(2)加快推进新增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重点推进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卫辉市向阳桥再生水厂等建设,加快卫辉市德胜桥再生水厂灾后恢复及运行调试,建成后新增处理能力17.5万吨/天;完善城镇污雨水分流管网设施建设,加快对建成投运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对有条件的配套建设尾水人工湿地,重点推进卫辉市东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开展省级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3)强化卫河及支流沿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鼓励以乡镇为中心建设农村连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以获嘉县为试点,开展建成区生活污水的排放、收集、处理摸底调查;加快推进卫辉市南水北调(卫辉段)保护区划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4)提升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量,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新乡县中水综合利用项目;开展对卫河引黄水量、各取水口水量及区域工业、生活及生态用水量的现状调查评估;重点加快卫河、共产主义渠引水工程治理,促进河湖水系连通。

(5)实施大运河文化带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加强西孟姜女河、东孟姜女河(高新区)及东孟姜女河一支排、二支排综合治理;推进卫河卫辉市段生态缓冲带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生态湿地处理系统或生态湿地公园;积极推进东孟姜女河市区段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项目。

(6)持续开展卫辉市塔岗水库(湖库)、七里营引黄水源地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卫辉段)两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风险源的排查整治。

(7)强化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完善流域环境风险防范和监控能力建设。以工业聚集区为重点,加强重点特征污染物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完成预警监测和预警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

2.共产主义渠保护要点

主要涉及1个卫辉下马营国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Ⅳ类,以解决河流生态流量保障难、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问题为重点,持续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河流生态流量,促进河道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打造局部生态修复缓冲带示范河段。

(1)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全面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印染、化工、制药等重污染行业专项治理;重点对共产主义渠(西永康桥断面以上)、北排水河、民生渠等污染较重河流(水体)进行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对主要入河排污口的应急预警能力建设;全面开展省级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获嘉县、辉县市等现有城镇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实施城区污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以获嘉县为重点,推进现有省级工业园区实现管网全配套和污水处理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其他各类各级园区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2)优化水资源利用配置,加快水系连通与调蓄工程。建设、维修河道设施和引黄口门,加强湖库水量调度,科学制定灌渠调水方案;加快推进卫辉市向阳桥再生水厂、卫辉市唐公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工程建设。

(3)加强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恢复水生生物生境。开展共产主义渠(市区段)的水生态环境基础调查;加强对北排水河、百泉河等主要支流开展河道清淤及综合整治,在百泉河、民生渠、北排水河等构建滨河生态缓冲带;因地制宜在水质较差河段、支流入共产主义渠口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重点对共产主义渠(新乡城区段)开展生态修复带建设。

(4)强化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提升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工业聚集区为重点,加强重点特征污染物应急监测能力,完成预警监测和预警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

3.人民胜利渠保护要点

涉及1个贾太湖国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重点解决引黄河水能力不足、水资源调配不合理及硬质化河道生物多样性较差等问题,确保引黄水量合理配置与利用、沿线河道生物多样性提升。

(1)开展河道泥沙清理、截污管道等环境综合整治。

(2)合理确定人民胜利渠引黄水量,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

4.淇河保护要点

涉及1个国考黄花营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II类,属于考核鹤壁市断面(黄花营断面汇水范围涉及新乡的主要属于淇河源头区域,淇河从鹤壁市最终入卫河口的部分属于卫河小河口国考断面汇水范围)。拟采取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三郊口水库风险管控、大力推进高效农业、沿河两岸生态保护与修复、协调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措施,重点在河流水体水质保持。

第二节 饮用水安全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保好水、治差水”的思路,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新乡段)水质保护,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新乡段)水质保护

持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新乡段)水质保护和水源地安全保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问题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常态化水质监测,保障水质安全。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强化监控和环保执法人员的联动排查,及时发现整治新问题。推进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重点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新乡段)两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风险源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完善水质实时动态监测,制定科学合理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依法落实《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新乡段)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按照河湖长制职责开展日常管理。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巩固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与风险源整治。持续推进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卫辉市塔岗水库(湖库)、凤泉区地下水井群等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整治工作,加强监管,杜绝环境问题反弹。完善饮用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与运行管理,逐步建设在线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监控、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到2023年底,完成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自查、抽查。到2025年底,完成县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到2025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

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标志标识、宣传牌和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加强对保护区内风险源的整治,确保农村饮用水用水安全。积极推动纳入市级管理名录的乡镇及以下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状调查,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污染源整治,强化行业指导、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加大对农村取水、供水、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建立监测档案,及时通报水质状况。到2025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建立风险源名录,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应急演练;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三节 黑臭水体整治

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效管理”的思路,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有序推进乡镇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一、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健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确保城镇生活、工业企业及产业集聚区等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城市建成区雨污水管网等设施的运行维护。

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深入排查县(市、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效管理”的技术要求,强力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清单,编制整治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治理进度,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到2025年,实现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二、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全面摸底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名册台账,并纳入河长制管理。实施分级管理,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优先整治纳入国家监管的黑臭水体,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通过县级媒体等向社会公开,监管清单实施动态更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改厕等工作,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地区房前屋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并积极探索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机制。2025年底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生活污水都要得到有效治理,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

第四节 水环境系统治理

按照“补短减污、协同增效、统筹治理”的思路,持续实施污染减排,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治理能力,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提升,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能力

持续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补缺、有序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及规模。推进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完成黄河流域内现有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确保出水稳定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要求。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尾水人工湿地;出水排入封闭式水域的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强化除磷脱氮工艺。

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污雨水截排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实现管网全覆盖。以市区、卫辉市、新乡县、辉县市、长垣市及原阳县等为重点,持续推进排水管网清污分流、雨污混错接以及沿河截污管网截流井、合流制排水口的改造。通过实施污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等措施,实现污水处理智能化调配,解决污水处理厂收水不均问题。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围绕服务片区实施管网“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杜绝污水直排。到2025年,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以上,县级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以上或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加强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开展现有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站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末端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减少初期雨水对地表水水质和污水处理厂的影响。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内,鼓励卫辉市等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将城镇雨洪排口纳入监测管理等日常监管。

加快推进污泥安全处置。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全面推进县(市、区)配套城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建制镇污泥应由县(市、区)统筹集中处理。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稳步推进资源化利用。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等模式,推进污泥协同处置;积极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新工艺,推广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利用,有效解决污泥安全处置问题。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污泥堆存点,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入土地利用。到2025年,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二、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培育壮大节能、节水、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沿黄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迁入合规园区,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向乡村转移,优化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全面推进印染、化工、制药、电镀等重污染高耗水行业专项治理,有序实施医药、精细化工、铅蓄电池、印染、造纸、化纤及电镀等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或者清洁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皮革、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骨干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节能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开展全过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企业废水厂内回用。

加速推进园区循环化水平提升。科学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及运行管理规范化等“七化”要求,扎实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继续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

强化工业园区污染管控。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突出问题清单,组织开展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排查整治,完善“一园一档”,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新建、扩建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强化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实现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动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督促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要求。加强产业集聚区废水回用。

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废水直接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性监测,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主要来源。开展石化、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工业废水循环示范。

三、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以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等村庄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科学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体制机制。鼓励农村采用微动力、无动力处理装置或生态处理系统治理污水,鼓励以乡镇为中心建设农村连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有能力的地区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接入乡镇或市级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调查评估和分类整治提升,加强对已建设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监督管理。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8%。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率先在河湖岸滩、饮用水水源周边开展固体垃圾清理,稳步解决“垃圾围村”问题,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力争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法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因地制宜发展节水养殖,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模化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不断提升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大力推广全量收集、发酵制肥、液体粪肥机械化还田等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加快打通粪污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粪污治理模式。有条件的乡镇鼓励建设集中式畜禽养殖废物处理利用中心。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有效防控种植业等面源污染。开展规模化种植业污染防治试点,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有机肥。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工程,利用现有沟、塘、窑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棚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蓄积池等设施。化肥使用总量较2020年保持负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逐步提高。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

四、持续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优化流域内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和合理性论证,结合工业、生活、农业等不同类型排污口特征,持续开展排查与整治工作,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并分类分步骤开展清理整治、达标排放等任务。加强对主要入河排污口的应急预警能力建设。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全面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健全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做好入河排污口申请受理及设置审核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监测,加快构建覆盖所有排污口的在线监测系统。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融入入河排污口管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五、加强高速公路重要节点水污染防治

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提升市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管理。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用于道路洒水、绿化、水系景观及农田灌溉等。

六、加强黄河滩区综合治理

巩固提升黄河滩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持续做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工作。通过建设生态拦截沟、污水处理设施加小型尾水湿地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黄河河滩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打造生活化、生态化、整体化的城市河滩堤防示范工程。

七、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推进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以不能稳定达标断面河流为重点,深入推进卫河、共产主义渠等主要支流的综合治理,采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污染源治理、截污、清淤、生态修复、节水及再生水利用等综合性治理措施,谋划建设一批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确保各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巩固黄河流域“清四乱”整治成果,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天然渠、文岩渠、天然文岩渠等断面优良水质不降低。

第五节 水资源优化配置

按“优配置、提效能、促循环”的思路,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等为重点,保障恢复河湖生态用水,统筹保护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保障区域水资源合理有度开发利用。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

完善生态流量保障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制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共产主义渠、卫河、天然文岩渠等主要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责任主体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提高生态用水效率;结合河湖生态流量常态化监测和监控,强化监管与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落实管理;构建完善的流域生态流量及过程监管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河湖长制统一管理,对实施生态流量保障的河流进行清单式管理。

积极推进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重点加快黄河引水口门建设工程,对联通河道实施清淤疏浚,以卫河、共产主义渠、文岩渠、天然渠、天然文岩渠、西柳青河等河流为重点,开展引黄水量、各取水口水量及区域工业、生活及生态用水量的现状调查评估。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科学制定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时段,严格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和主要断面下泄水量控制,维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要,重点保障枯水期河流生态流量。到2025年,海河流域内涉及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还,黄河流域内天然文岩渠生态流量得到保障。

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重点对年用水量超过50万m3的工业企业、公共机构和服务业企业纳入重点用水监管企业名单并加强监管;对流域内电力、印染、造纸、石油石化、食品发酵及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要提高工业用水循环使用率,节水应达到国内先进定额标准要求。

三、提升区域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水平

合理布局规划再生水输配设施和循环利用工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设计规模5万m3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提升中水回用能力,促进区域再生水利用率提升。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提高中水回用率。黄河流域内平原新区、封丘县要制定中水回用规划。

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拓宽再生水使用途径,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方向,实现分质、分对象供水,优水优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工业企业超过用水指标必须使用再生水,新增工业企业和园区优先使用再生水。大力推动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建设,加快节水型城市创建。到2025年,力争市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2%。

加快提高农业节水增效。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推行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实施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型畜牧业。到2025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7%,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5%以内(力争黄河流域内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0%以内)。

提高过境水利用效率。加强以共产主义渠、卫河、南水北调中线、赵定河、东孟姜女河、西孟姜女河、引黄人民胜利渠、东大沙河等主要的城市生态水系空间布局,强化雨水径流的排放控制与管理,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海绵体对降雨的积存、渗透和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等综合能力,最大限度提高雨洪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严格重要水源涵养区用途管制与监督管理。配合落实重要水源涵养区补充划定等工作要求,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水源涵养区准入条件,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确保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建立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区基础信息台账,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

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强化河湖(库)源头区保护修复,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按照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对与水源涵养区主导功能不相符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清理整治。

第六节 水生态保护修复

按照“重保护、推修复、促恢复”的思路,以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为核心,推进自然湿地恢复与建设,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积极践行“人水和谐”理念。

一、推进自然湿地恢复与建设

推进黄河滩区自然湿地恢复与建设,强化重要湿地保护。加强滩区水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滩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构建滩河林草综合生态空间。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扩水增湿、生态补水,采用湿地封育保护、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天然河道恢复以及严格控制湿地周边各类污染物排放等措施,持续恢复不合理开发以及功能区退化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总量稳定、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加强长垣境内黄河湿地鸟类国家自然保护区等湿地保护、恢复和建设。

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河口湿地恢复,强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以卫河、共产主义渠、黄庄河、天然渠、文岩渠及天然文岩渠等流域为重点,推进主要纳污支流入干流口、河湖入库口等关键节点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鼓励大型污水处理设施、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下游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在水质稳定达标压力大、生态环境较差以及水质改善难度大等重点支流河口或生态环境敏感区上游等区域建设人工湿地工程,谋划并实施一批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打造沿河生态湿地,促进河道水生态环境改善。

二、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与保护

强化河湖生态缓冲带监管与保护。按照国家、省关于河湖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的要求,开展缓冲带现状调查与评估,优先推进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逐步清退、搬迁与生态保护(修复)功能不符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强化河湖生态缓冲带监管。

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海河流域内,以共产主义渠、北排水河、百泉河等河流为主,开展河湖缓冲带建设,构建生态湿地。黄河流域内,以天然渠、文岩渠、天然文岩渠等河流为主,加强河湖缓冲带修复与保护,逐步恢复支流侵占缓冲带和湖滨带植被覆盖,保障河湖生态空间。到2025年,力争修复和建设河湖缓冲带25km。

三、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和多样性保护

推进重要水体生态健康状况调查与评估。以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卫河等主要河流为重点,开展重点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科学构建水生态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以共产主义渠(局部河段)、天然文岩渠(长垣市境内)为试点河流,探索开展以恢复土著鱼类为目标的河流生境重现基础研究工作。

推进河流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就地保护,完善保护区空间布局。实施河流精细化水生态环境管理,结合增殖放流项目,对卫河、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等重点河流,通过增加滤食性生物种群数量,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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